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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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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措施1

一、继续加强学习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反馈问题,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并提出,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住建局关于开展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精神,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好先锋表率。

二、问题整改及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

2、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深入群众,扩大宣传主体,丰富传播主体,用好线上、线下传播方式,全方位、多方面、多渠道公布扫黑除恶,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全面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3、加强深入开展摸排

按照上级要求,我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针对我单位涉及领域更深一步的进行摸排调研,同时我单位主要领导及负责人亲自到施工领域进行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和决心进行宣传和传导,让群众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4、深化细化机制

我单位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立以重要领导为首的督导工作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督促相关工作负责人及人员,督导、监督所有人员落实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对行业乱象监管工作加深、加强,加爵消除源头盲区,保持深层化、常态化。

5、加强学习

我单位重要领导在会议上再次强调工作有关机制制度,加强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各级汇报衔接工作、日常协作,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众深发展。

考括坟籍,博采群议。上面的4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是由山草香精心整理的扫黑除恶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认真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如实报道、正确引导,引导全民参与、全行业参与、全社会参与,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宣传内容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中央及省市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3、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4、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5、宣传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6、 上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范围;

7、 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典型案列,制作以案释法专题片集中播放;

8、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四、宣传方式

各村委、各乡直部门、各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要围绕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二)推广社会宣传。适时借力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对有社会影响力的传媒,大力宣传党中央、省、市、县以及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全力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在乡镇主干街道、十字路口、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集中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打击重点及典型案例;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合理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与群众接触密切、交流频繁的平台,向广大群众传递相关资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三)开展区域宣传。各村委要在本辖区内尤其是在农村人口集中地区,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绘制墙体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

(四)推进行业宣传。各行各业、各类领域及社会群体要利用各种会议、板报、微信、微博、QQ群、彩页、LED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扫黑除恶措施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方案》(合教科发〔2019〕399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学区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督导整改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建立问题清单,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有成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增强学校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 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总体目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各校园长及班子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全面压紧靠实,把整改解决具体问题与实现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问题,确保问题剖析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七个全面到位,七个不断提升”的目标。

三、整改任务

对照教科局《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方案》中的整改任务,各学校主要对3个方面存在的5个问题进行整改。

(—)政治站位方面

1.部分县(区)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的严峻性、艰巨性、 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不强。有的存在盲目自信、小胜即满思想,认为办几起涉黑涉恶案件,打掉几个涉黑涉恶团伙,就可以过关收场了;有的存在消极懈怠心理,担心打多了影响发展环境和干部队伍形象不想打不愿打,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不真打不深打;有的查摆问题“踢皮球,打太极”,眼睛向下,问题责任下移,不能担当。

整改措施:(1)全镇各学校必须始终坚持“校长”带头抓促学习制度,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对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市、 县政府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再学习、再领会、再对标,对政治站位不高、重视不够、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近期,学 校党支部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精神次数不少于2次,其他学校不少于1次。(2)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无黑恶势力问题承诺,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把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深刻剖析、真抓实改。近期,学区党支部书记、学区主任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至少开展一次讲党课活动,开展一次整改座谈交流活动。(3)严格落实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期,结合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谋划部署,集中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乱象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提速增效。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2.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担责,慢作为,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有的对本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不深不细,对行业乱象整顿浮于表面,重点不聚焦、成效不显著。

整改措施:(1)各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长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职责。依照县教科局转发两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从9月12日至20日,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乱点乱象整治攻坚战行动。及时甄别、上报、移交涉黑涉恶线索,对确实没有涉黑涉恶线索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由各学校校长签字,报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学区严查各学校责任意识不强、查摆问题不深、工作得过且过、以及不 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9月12日,学区对新一轮线索排查和乱点乱象整治行动作出安排部署。9月20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成效及执纪问责情况。

(二)依法严惩方面

3.部分政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套路贷” “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立案数、财产损失同比上升明显,现案破案率非常低。

整改措施:(1)全镇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司法、工信、公安、金融监管、文广等部门,持续开展预防打击“套路贷”、 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新型侵财犯罪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经常性的开展预防“套路贷”、 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新型侵财犯罪法制教育。(2)全镇各学校要就防范和打击整治“套路贷”、非法“网贷”、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以及网络空间、新型领域等犯罪,开展专题调查活动,形成对策建议,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12月底前探索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杜绝此事件发生。

(三)综合治理方面

4.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整改整治不够及时有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紧密。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落实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人、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2)严格按照两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乱象整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新一轮行业领域排查打击黑恶势力和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3)建立健全学校领域整治与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机制和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教育管理漏洞整改通报等制度,促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动学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9月15日各学校上报新一轮教育领域排查打击黑恶势力和突出问题整治攻坚战方案并作出动员部署。9月20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成效。

5.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监控不到位。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重点监控、信息共享、治安联治等机制,联防联控,全力维护好校园及周边环境。(2)联合团县委,会同派出所及乡政府,加强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失学问题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网上巡逻监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形成常态化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长效机制。(3)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大力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特别是做好问题学生的摸排管控和帮扶管教工作,确保校园内部安全稳定和谐。坚持把线索摸排贯穿于专项斗争的全过程,深入发现、准确把握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系统的具体表现,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问题线索。(4)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逐人制定管控措施,切实提升管控水平,避免失教失管失联。

牵头领导:邵琪

责任领导:赵聪

牵头单位:西华池镇学区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各学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9月25日前向教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12月底前探索形成一批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动态管控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四、整改工作要求

(一)成立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学区成立由学区主任担任组长、督导员担任副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聪兼任办公室主任及业务主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各学校整改工作方案于9月18日前报学区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5日前汇总上报整改工作报告及整改台账。

(二)压实担子、夯实责任。学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校园长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肃对待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从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 对照学校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各项部署措施落实到位。特别要强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摸 排,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与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确保全镇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学区将中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学校重点督查内容。从9月16日开始,学区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学校集中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并进行问责。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好校长牵头主抓责任,强化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坚决把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把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对政治站位还不高、工作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工作滞后、贻误落实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

西华池镇学区

2019年9月11日

附件: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

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教育系统整改工作的领导,根据合水县教科局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 恶第19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成立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西华池镇学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邵琪 (西华池镇学区主任)

副组长:赵聪 (西华池镇学区督导员)

组  员:李小军 (西华池镇学区教研员)

董建行 (西华池镇学区报账员)

刘柏麟 (西华池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曹  杰 (西华池镇孙家寨沟小学校长)

谢仁伟 (西华池镇南庄寺教学点校长)

丑  晔 (西华池镇唐旗教学点校长)

马俊凯 (西华池镇严沟圈教学点校长)

郝  博 (西华池镇店坊教学点校长)

杨  娜 (西华池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张巧琴 (西华池镇朝阳幼儿园园长)

张燕萍 (西华池镇春蕾幼儿园园长)

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4

根据上级法院和各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要求,我院严格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科学部署。制定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向精准、推进有序、成效显著。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邹应斌同志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开展各项具体工作。院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针对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新趋势深入分析研究、科学安排部署。

2、落实制度,保障沟通。为保障信息畅通,从在审案件和信息线索两个方面做好汇报工作:一是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台帐,每周向市中院汇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案件的审理进展;二是按照区委政法委的要求,坚持每月报送扫黑除恶线索,实行有事报线索,无事报平安,重大线索即时报,一事一报;三是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区纪监委报告。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信息传递畅通,与上级法院、本区其他机关紧密联系,形成有机整体,发挥出更大的合力。

3、增强力量,严守标准。成立由办案骨干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案件审判团队,将一名员额法官调入刑事审判庭充实办案力量,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由审监庭和行政庭承办部分刑事案件,确保刑事审判庭办案骨干集中精力办好涉黑涉恶案件。同时,组织干警加强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最高院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4、提前介入,会商协商。在公安机关侦查涉黑涉恶案件期间,派遣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打财断血”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同时建立“大三长”“小三长”等会商协商机制,召开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并就涉黑涉恶案件的数据填报、提前介入、个别案件的证据收集及认定进行沟通;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都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程序和实体的规定,为最终依法公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打下坚实的基础。

5、主动作为,打财断血。指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全面深入查找黑恶案件涉及的“黑财”,同时在检察机关将涉黑涉恶案件移送至我院后,我院积极对黑恶案件被告人的“黑财”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黑财”向我院执行局提出执行申请,由我院执行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黑财”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为全面、深入、彻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6、公开开庭,加强示范。4月29日,我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某、魏某某、肖某、刘某某和邱某某强迫交易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一审开庭审理的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本次庭审邀请了**区、**开发区公安局100余名警察旁听庭审,以公开示范庭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意识,以庭审标准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7、大力宣传,扩大效果。召开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和党组扩大会议,向全院干警传达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院领导还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的谈话,向分管部门负责人传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部署,要求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干警在审判执行中注意发现并及时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同时,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网站、电子屏幕等,向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特别介绍了目标任务和十八项重点内容,让我区群众能够很好的了解此次专项斗争打击目标和内容,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到每个人,使辖区群众了解、支持我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案件定性有争议。上级法院要求将所有黑恶势力犯罪都办成铁案,但公检法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认识不一致、标准不统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是信息通报不及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个别涉黑涉恶案件的立案和审查起诉阶段未及时将案件信息通报法院,导致法院不能及时提前介入案件,无法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据、黑财查封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

三是案件办理有瑕疵。公安机关在对一些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没有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个别涉恶犯罪案件起诉书过于简单,部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卷宗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影响了案件的审理。

四是“打财断血”不彻底。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阶段未全面、深入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人员的“黑财”,未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致使法院在审判执行阶段对涉黑涉恶案件适用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财产、罚金刑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件审理进展,向区委政法委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向区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同时,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与公安、检察、纪监委等机关建立的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作用,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沟通协作。

二是做好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黑涉恶案件期间,派遣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黑财”查封等工作提供法律指导,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各阶段始终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三是妥善审理案件。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严格查明犯罪事实,严格认定犯罪证据,严格适用法律程序,确保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落实宽严相济。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保护伞”,根据所犯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并严格把握非监禁刑的适用条件。依法适用财产刑,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的可能性。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审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五是加强宣传力度。积极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各类媒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涉黑涉恶案件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好了解、支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是参与社会治理。与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社会治理工作,针对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司法建议,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判处非监禁刑罪犯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扶、社区矫正工作,促使这些人改邪归正,弃恶从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有效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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