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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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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城乡文明建设,都需要有各种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条例来约束各种不利于社会发展的行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要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法律行为条例,摒弃不良行为和陋习。

我作为一名三年级小学生,应该积极维护公共秩序,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自觉排队;不向车外、窗外抛撒物品;爱护环境,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在车道内停留和嬉闹,乘车主动让座等。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辆小轿车里有人往外扔了一团纸屑,正好砸到了一位清洁工阿姨,那位阿姨看了看没有吭声。我现在想起来,这个往车外抛纸屑的人违反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不得乱扔果皮(核)、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我们要摒弃这种不爱护环境的人的陋习。

还有一次,爸爸早上从家里出来送我上学,爸爸锁门时,我看到屋里的灯还亮着,我就赶紧提醒爸爸:“爸爸,你没有关灯呀。”爸爸说:“不关了,一会就回来了。”我对爸爸说:“这样不好,是浪费电,你关了吧,我们还可省点电钱呢。”于是爸爸就关了灯。我们这样做就遵守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三条“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节约水、电、油、气等资源”。

遵守《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我做起,扬善弃恶,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于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的理解就是作为郑州市的一名普通的市民,我们应该有职责的承担对应的责任。他也是我们人生中的指路灯。在道德和品格方面有难题的话,他就会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如果没有了这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们郑州人的素质和品格会变得非常的差,比如两个人不小心撞在一起了,他们不会主动说对不起而是和对方对骂对打,后来越打越厉害,导致双方各有严重的损伤或者有一辆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撞在一起了,双方指挥说你看你把我电动车撞的都变成什么样子了而他们却不能友好的讲道理讲道理让这件人们看起来像大师一样的事情,变成小菜一碟的小事。这你们认为好吗?所以郑州市的教育局才做了这促进条例,让我们郑州人的素质越来越好,这样如果有一些与外国的游客,要是来我们郑州,看到我们郑州的素质非常的好,难道这不为我们骄傲吗?所以我认为郑州市文明促进条例是非常对我们有帮助的,如果我们好好的学习这些促进条例,认真严格遵守这样的促进条例,我们郑州人的素质会比像什么首都北京呀,台湾香港的素质要好上100倍,所以我希望我们郑州人可以认真遵守郑州市文明促进条例。

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我回到家后把(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了两遍,又抄写了一遍,接下来我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走进xx支行,非常感叹他们的服务三句话:客户是上帝,上帝错了也是对的,客户永远是对的.他们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竭尽全力做好每一项工作.敬业一词,在他们身上得到了真正的诠释.

银行是从事金融产品服务的行业.在当今银行业务你有我新,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要想赢得市场,就必须在不断抢先推出新产品的同时,重点抓好高效、优质的服务,而高效、优质服务的根本目的就是“把方便留给客户”.不把金融服务停留在微笑、礼貌用语等表象上,而是更加重视客户个性化需求,通过客户家庭背景、年龄结构、个人兴趣、心理状况等信息,从更深层面上了解和满足客户,维护和加强与客户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双赢.随时随地以客户为中心,以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为手段,满足不同顾客多层次的需要,这样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最大持续动力.

每一个银行员工都应树立感恩的理念:感谢客户给银行带来的利润、效益和业务发展机会,感谢客户与我结缘,让我获得为他服务的机会,使我获得建功立业创收的机会;同时,也应感谢银行为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服务平台.只有树立感恩理念常存感激客户心态,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做好规范化文明服务,才能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才能真正做到用心为客户服务,才能真正地服好务.服务文化是以服务价值观为核心、以客户满意为目标、以形成全员共同的价值认知和行为规范为内容的文化.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经过长期的沉淀和融合长成.南浔银行经常组织员工开展一系列服务文化灌输活动,促使员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建立习惯性的服务行为方式.活动的内容包括系列服务培训、银行内部的服务活动等.这些活动既建树了服务理念,又使员工身体力行其中,培养了服务意识,养成了服务行为习惯.把服务要求升华为服务自觉,把服务做法升华为服务制度,把服务行为升华为服务习惯,把服务品牌升华为服务品质.让文化变成员工的行为风格,让服务核心价值深入人心,同时不断吸收其他行业、金融同业的先进理念和做法,经过长时间的锤炼,使这样的服务文化成为员工一致的思想与行动.

的.他们真诚对待每一位客户,竭尽全力做好每一项工作:无论是服务功能区的布局、服务机具的设置、便民设施的安排、物品摆放、提示和说明书的张贴、办理业务的引导和指引、甚至标识粘贴的位置;还是文明规范服务的制度、机制、措施和培训以及相关配套的考核、评价都无不考虑方便客户,都凝聚着他们对客户的呵护、细致、精心、周到和全面;从而使办理业务的客户无不感到温馨、关怀和体贴,无不享受尊重和高贵,无不感到客户是上帝这一诺言的兑现、演绎和诠释.这正是他们怀揣感恩的心,以赢取客户满意为服务价值取向,才使他们从上帝那里取得了丰厚的回报――使他们的业务增增日上,利润节节上升.

四、注重流程,让服务常抓不懈。

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文明服务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才能保证优质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不滑坡,不动摇.除了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外,还必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南浔银行除了分支行日常服务监督以外,还聘请了第三方服务监督机构和专职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各网点对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

优质文明服务永无止境,重在坚持,贵在落实.营业场所是银行的窗口,引导是一个银行服务的灵魂,小小窗口反映出的是银行的整体面貌和良好信誉,客户在这里究竟得到了怎样的服务,只有通过明查暗访才能知道真相,因此,明查暗访是保证优质服务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的一个好办法.以普通客户的身份,通过看、听、查、问等方式,经常对营业网点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察暗访,并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化服务标准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树立银行优质、高效、快捷、安全服务的良好形象.

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银行网点密布,方圆几百平方米就会分布着好几家银行网点,在银行同质化竞争的今天,人们自然而然的会把眼光投向那些环境舒适优雅的营业场所.银行装饰得亮丽雅致会带给顾客一种舒适感、尊贵感和安全感;同时让客户觉得出银行的实力.因此,营业网点要依据规范化服务标准,对营业室内外进行净化、美化,在外部形象设计上应追求鲜明、统一的风格,以起到无声的宣传作用.

南浔银行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内容广泛、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理念渗透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位员工心中,感恩上帝成为全员共同的价值认知.通过这次学习活动,我明白了xx分行成为xx地区唯一一家满分银行的原因.同时也发现了我行在服务管理工作上存在着很多“软硬件”建设方面的不足和此次海南省银行业协会组织者的“良苦用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在沈阳学习到的服务管理方面的经验,结合我行实际,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使我行的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营造文明氛围。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引导文明行为。

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保障条例落实。

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

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社交礼仪,是人们相互交往中的一种行为规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离不开社交礼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交往不断增多,讲究社交礼仪越来越凸现出它的紧迫性、必要性与重要性。尤其是机关干部,主要是与人打交道,做人的工作,在工作交往中更应当注意礼貌礼节,处处做到仪表端庄,谦逊与蔼,文明礼貌,保持一种有素质,有修养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讲究社交礼仪,也是做好人的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如接待来访者,百姓来向你反映问题,而你举止不得体,讲话粗鲁,心不在焉,就会缺乏信任度,引起来访人的反感,甚至可能反目为仇,不欢而散。而要是来访者反映情况,你彬彬有礼,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就会给人一种有信任度的感觉,让人家满腹牢骚而来,满意高兴而去。同样是接待来访者,讲不讲究社交礼仪,注不注意礼貌礼节,就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

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社会交往日益增多,社会礼仪也显得更加重要。为适应这个新形势,机关工作场所十分需要有礼仪礼节的氛围。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机关工作的"主体",要有效地做好日常工作,亟待注重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更新观念,适应形势。懂得机关礼仪是社交礼仪的重要方面,明确讲社交礼仪与做好机关干部的关系,正确认识在机关日常工作中讲礼仪礼节与做好机关日常工作关系的哲理,从而提高讲究礼仪礼节的自觉性。

其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外表文明是内心文明的反映,培养良好的礼仪行为,必须有内心的文明素质。机关工作人员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反映一个人素质的水准,代表政府的形象。因此,每个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社交礼仪的基本知识,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与良好的习惯。注意自己的外表形象,说文明话,做文明事,着装端庄整洁,举止文明斯文,保持一种有内在素质,有外表文明的良好形象。

其三、自觉养成,注重实效。良好的礼仪素质,文明的行为,并非一朝一夕能提高与养成的,而要靠平时做起,从点滴做起。如接一个电话,应当首先说:"您好!请讲……"这种与蔼可亲的话语,会给人一种亲切、温馨的感受。机关工作人员不仅要在机关日常工作中时时处处讲究礼仪礼节,注意职业礼仪,而且还要讲究家庭礼仪,注意家庭美德的培养,用家庭美德来带动机关礼仪工作的拓展。家庭礼仪是社交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以家庭美德为主线,每个成员都能自觉做到尊老爱幼,相互尊敬,讲文明,懂礼貌,守规矩,与睦相处。我们只要持之以恒地注重实效,从平时做起,从点滴做起,就能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一名机关工作人员。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区司法局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党组带头学习推进。区司法局利用每周一召开的党组会议开展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轮流领学、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带头遵守婚丧嫁娶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家风家教。

2.积极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和区社区矫正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各支部集中每周学习时间,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认真学习,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鼓励干部职工践行文明规范,在无偿献血、保护环境、低碳出行、共建文明等方面均有一定成效。

3.建立健全文明制度。制定《**郊区司法局文明单位创建规划》、《**郊区司法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文明股所、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实施方案》及《**郊区司法局文明单位创建奖惩办法》,发出《**郊区司法局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倡议书》及《**郊区司法局文明上网倡议书》等号召。

目前,已在全局形成了自觉遵守条例、自觉践行条例的良好风尚,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出行、文明就餐、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尽管在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宣传引导不到位,内容知晓度低,践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激励表彰机制尚未建立等。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深度和力度,并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当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创新工作形式,多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宣传不留“盲点”,着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出自

对于一名高一新生来说,许多同学都是第一次拥有“家”———自己独立的家。这个家特殊,它是由不同姓氏的青春者共同组成的大家性格迥异,生活,文化背景都不相同,但是既然走到了一起,生活到了一起,大家都希望它温馨,整洁,也希望它是青春绽放的角落,因此,对于这么一个大家庭里说,我觉得舍友之间的友好相处是最重要的。

常言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高中里,宿舍代表的就是家,也许我们远离了亲情的呵护,然而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家的温馨。宿舍是个充分体现个性的场所。在同学们眼中,它不仅是一个栖息之地,更是个风光无限的地方。

一个成功人的背后是血和泪,一个优秀宿舍的背后只因为一个好的习惯而且,宿舍就是一个反应学生生活面貌最真实也是最直观的场所,每个人都应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正如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大师威廉詹姆士所言:“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在我们宿舍,舍友们都非常团结互助,相亲相爱。大家长期生活在一起,行为互相影响,经过一段时间,宿舍便会想成自己的特色。我们宿舍心齐,整体气氛好,整个宿舍都在上进。大家互帮互助,取长补短,久而久之,整个宿舍就形成里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

诚然,宿舍是我家,人人热爱护她。在小小的世界里,生活起居,学习交流,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宿舍是我们身体与心灵的避风港,使我们真正的家园。用心呵护她。

在此次文明宿舍的创建中养成的良好习惯,我们将长久的保持下去,继续发扬光大。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临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发可谓是历史性的突破和进步。这标志着我们临沂越来越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内在素质的培育,标志着我们往高水平、大城市的目标又迈了一步,真的倍感欣慰。

条例内容涉及到了随地吐痰、遛狗不拴绳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这一定是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的,我觉的咱们市委、市政府时时在为人民群众着想,因为条例的颁发最后受益的还是咱们广大市民。

这些内容当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在车行道内实施兜售、发送物品或者乞讨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平时会看到有很多公民站在道路中央,分发小广告,不仅影响了市容,扰乱了公共交通,而且对他们自身的人身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尤其还有一些”按班值守“的乞讨者,其实在这个地方施善无疑纵容了这种行为,我个人倒不大建议车主在道路中间施善,但看到他们生活艰难,不免也心生恻隐之心,这其实给车主们出了道难题。《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我想会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另外,条例中关于在公共场合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也是特别有必要的。

《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颁发代表着进步,希望咱们广大市民能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从我做起,相互监督;同时政府部门也加大监管力度,咱们共同为了临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临沂的明天会更好!

文明行为是文明的象征,是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品行是一种优秀的精神力量,文明行为的养成是文明的基本要求。为此,近年来,公司文明单位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各科室、车间的大力支持下,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逐步走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现就我公司在文明行为规范上的情况和我们的工作,谈几点体会:

第一,在建设工程中,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文明单位的建设工作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它既关系到我们的形象,同时也是我们的自身素质的体现。为此,我部在工程建设中积极组织员工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我部在抓好职工的行为规范的同时,积极引导、规范其行为。

首先是我们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我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执行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及有关规定,使员工的行为都要符合公司的规定,做文明员工。第二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我部员工做到“人员、地点、时间”四个落实,并在员工上作安排,以此促进我们的行为规范。第三是坚持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四是坚持每周一次员工生活会,及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加强检查。

第二,在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上也着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作风顽强”的员工队伍。

我部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积极配合人事部完善了人员招聘、员工培训等一系列工作。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丰富我们的业余工作生活,增进我们的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在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福利上,我部积极与工商局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在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劳动合同制度的要求,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员工个人的长远需要,我部今年先后制定了《员工福利实施办法》、《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员工工资核算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使各项规章制度真正的起到了用制度管人、约束人的作用,使企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的进行。

第四,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上也作出了一定努力,在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条款,认真贯彻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对各项规范制度的学习和实行,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一系列管理和措施的实施,公司在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物价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进和进步。

为了营造学习宣传贯彻《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引导与规范职工群众行为,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质,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福利中心组织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xx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一方面利用闲暇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观看《公益广告宣传短片》,要求干部职工在了解条文的基础上,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另一方面通过领导带头自学《条例》,鼓励广大职工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人人学习、人人宣传。

充分发挥xx“道德讲堂”活动阵地作用,特邀慈济环保教育基地的志工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环保专题知识分享,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现场教授“十指口诀”,切实提升xx干部职工生态文明的意识。创新开展“快闪活动”,以“献礼祖国70周年”为主题,xx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带领中心休养员共同拍摄“快闪”视频,让休养员用实际行动为共筑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

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借力xx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联动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条例》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网上互动氛围。同时做好阵地宣传,xx积极利用部门电子显示屏、廊道,因地制宜播放《条例》公益广告,让职工和休养员时时处处受到熏陶,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地领会《条例》。

下一步,xx将继续通过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宣传教育,真正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在行,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当你携伴肩并肩骑车上街之前;当你跨越人行道横穿马路之前;当你翻越栏杆、翻越主席台之前;当你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之前安全这个词都会突然浮现在脑海中,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朝着安全文明健康的道路上前进,不要另寻歧途。安全并不是侥幸和麻木,我们只能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只能够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

在我们的一生当中,有三个词语连环相扣,拥有生命就必然要注意安全,之后还要健康。保证自己的生命,才能真正拥有幸福。而且生命与幸福都是安全健康作为支柱支撑起来的。生命在安全健康的庇护下才能突显活力,幸福在安全健康的庇护下才能够突显魄力。人与人之间都有一条安全的纽带连接在一起。我们要想维持这条纽带的正常秩序,就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让安全时时刻刻冲锋在首位。提倡安全的同时也要用真诚、坦然、绿色文明健康的形象去面对每一个人。

文明制造和谐氛围,文明与生活紧密相连。文明,是关爱与宽容的态度。文明,是高尚与道德的基础。文明也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安全。而健康会使我们快乐。健康在生活中无比重要。健康是每一个人必不可少的。健康,是成就和幸福的基石。健康使我们能做更多事业。

安全铭记在心,文明随我而行,健康时刻注意。我们要用自己的双眼去发现,用双手去寻找安全文明健康的明天!

文明行为与高楼大厦、城市花园一样是影响一个城市的面子,它是由城市中每一个个体的行为构成的,只有每个个体从内心深处学习和履行文明行为,做好城市的里子,才能撑起城市的面子。

该街道办事处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重要性、指导性、实效性和时间性,并借助此次学习的契机,切实把文明行为规范记在脑中、刻在心间,树牢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时刻将其作为个人行为指南进行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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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第十四条鼓励自愿对遭遇困难的人以适当方式提供帮助。

积极帮助他人,表现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鼓励见义勇为。依法奖励和表彰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其合法权益,并在需要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六条鼓励和支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事慈善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鼓励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及遗体器官。

对无偿献血的个人,其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在血液使用方面,依法获得优先、优惠待遇。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建立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拓宽志愿服务领域。

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志愿者参加社会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第四章职责与实施。

第十九条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建立校园文明公约,鼓励和表彰文明行为,培养文明习惯。

第二十条旅游、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机场、码头、车站、广场、体育场馆、商场、公园、景区、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宣传、倡导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需要,建设实时、全覆盖的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的常态化。采取有效措施,倡导文明出行,制止和纠正不文明行为,依法处罚违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程度。

第二十二条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将文明行医、文明就医纳入医疗管理工作规范,促进医疗机构、医疗场所的文明行为。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水利、园林、绿化等部门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各自管理职责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及时制止污染水质、影响河道整洁、毁损绿化等破坏生态的不文明行为,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求纳入岗位工作规范,文明执法,对城市管理中带有普遍性、经常性、习惯性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监管,及时劝阻、有效制止,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各自工作日程,推进具体工作落实,推动基层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积极宣传社会文明建设,传播文明行为先进事例,刊播公益广告,批评和谴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对其工作场所、营业场所或者服务区域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第二十八条公民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时应当注意举止文明。行为人应当听从劝阻,不得打击报复劝阻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市和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各类文明建设。

第三十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困难帮扶制度。

获得市和区、县(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应当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本单位在文明行为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的企业,对本单位职工给予奖金奖励的,可以按照规定在企业经营成本中列支。

第三十一条被救助人主张其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或者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十二条在查处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时,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提供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号码等信息,并出示有关身份证明文件证实其身份。

违法行为人拒不提供姓名、地址、联络电话或者拒绝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证实其身份的,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查验。

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应当建立有关违法的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

第三十三条本市建立文明行为记录档案,对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个人文明行为予以记录,但是受表彰人员自愿放弃的除外。

本市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录入按照前款规定记录的文明行为信息和按照本条例规定记录的不文明行为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市和区、县(市)应当建立健全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有关责任部门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评估体系,定期开展文明行为情况调查,做好民意征集和测评工作,公布评估结果。

第三十六条个人和单位有权对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文明行为促进职责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投诉。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一)损毁交通设施、环境卫生设施、道路附属设施、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五)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

(六)随地吐痰、便溺,或者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

(八)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九)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十)在设有禁止标志的区域有攀折花木、踩踏草坪等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处罚的不文明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辱骂、威胁、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劝阻人,尚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法规对前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已有处罚规定的,前款处罚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前款处罚由公安机关实施。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按照本条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第三十九条有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行为,但是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应当将处罚决定作为当事人个人信用信息予以记录。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作为一名服务于农村基层的工作人员,更应当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我们以礼相待、谦恭和敬、不卑不亢。“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把公德装在心中,把法律记在脑海,把文明礼仪融入生活,把时刻行动担在肩上。从点滴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有礼有节的文明人,是自身修养的需要,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现在走上街头,发现大声喧哗、吵架的人少了,公共场合乱扔垃圾的人少了,随地吐痰的人也少了,我们的城市因此而变得更加美丽了,我也因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明的环境中感到幸福。让我们一起牵起“文明”之手,做文明宝鸡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汇聚起积极向上的文明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用文明素质擦亮城市最美底色!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五篇】

为了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引导与规范职工群众行为,不断提升职工群众文明素质,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福利中心组织开展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文明深入人心。

**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一方面利用闲暇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观看《公益广告宣传短片》,要求干部职工在了解条文的基础上,熟知《条例》内容,遵守《条例》,践行《条例》;另一方面通过领导带头自学《条例》,鼓励广大职工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人人学习、人人宣传。

充分发挥**“道德讲堂”活动阵地作用,特邀慈济环保教育基地的志工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开展环保专题知识分享,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现场教授“十指口诀”,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生态文明的意识。创新开展“快闪活动”,以“献礼祖国70周年”为主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带领中心休养员共同拍摄“快闪”视频,让休养员用实际行动为共筑中国梦贡献一份力量。

营造浓厚的网上互动氛围。同时做好阵地宣传**积极利用部门电子显示屏、廊道因地制宜播放《条例》公益广告让职工和休养员时时处处受到熏陶在耳濡目染中更加深刻地领会《条例》。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多平台、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持续开展文明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宣传教育,真正实现文明到心,文明在行,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六篇】

第一条为了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系统推进的原则,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和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定期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

市和区县(市)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第六条国家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应当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工作者、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七篇】

《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xx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和监督下,区司法局认真履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职能,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1.党组带头学习推进。区司法局利用每周一召开的党组会议开展学习《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学习,采取轮流领学、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浓厚氛围,带头遵守婚丧嫁娶文明行为规范,树立良好家风家教。

2.积极加强宣传引导。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和区社区矫正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二是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各支部集中每周学习时间,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认真学习,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鼓励干部职工践行文明规范,在无偿献血、保护环境、低碳出行、共建文明等方面均有一定成效。

3.建立健全文明制度。制定《xx郊区司法局文明单位创建规划》、《xx郊区司法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xx郊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文明股所、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的实施方案》及《xx郊区司法局文明单位创建奖惩办法》,发出《xx郊区司法局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倡议书》及《xx郊区司法局文明上网倡议书》等号召。

目前,已在全局形成了自觉遵守条例、自觉践行条例的良好风尚,全局干部职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出行、文明就餐、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在推进《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的工作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宣传引导不到位,内容知晓度低,践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激励表彰机制尚未建立等。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学习《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深度和力度,并把《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当中,扩大普法宣传范围,创新工作形式,多举办一些喜闻乐见、容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活动。同时,拓宽宣传渠道,做到辖区宣传不留“盲点”,着力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八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文明行为的表现。文明行为是社会的基石,它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心境。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我逐渐认识到文明行为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于文明行为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文明行为能够给人带来愉悦的心境。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感到失望或者不快,但是如果我们以一种文明的态度来对待这些事情,就能够减轻心理的负担。比如,在公共场合排队时,如果我们能够有秩序地等待,尊重他人的权益,那么即使等待的时间变长,我们也能够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这种文明的行为习惯能够使我们的心情变得愉悦,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

其次,文明行为能够改善人际关系。社会是由人们构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建立和谐、高效的人际关系,社会才能够更好地运转。文明行为能够使我们在与他人交流时保持礼貌、尊重,从而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比如,在与同事、朋友的交往中,我们要遵循一些基本的规范,如不说脏话、不批评别人等,这样才能够加强彼此之间的友好关系,让人际关系更加和谐。

再次,文明行为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明行为是一种社会规范,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使其遵循一定的规则。当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遵循文明行为的规范,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有序。比如,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随意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都是文明行为的表现。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自觉地去做文明的行为,才能够共同营造起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优雅、安宁的生活。

最后,文明行为能够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文明行为是一个人修养和素质的表现,它不仅是一种外在的举止,更是一种内在的修养。只有通过不断地锤炼和培养自己的文明行为,才能够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如,当我们遇到了别人的错误或者缺点时,我们可以采用一种善意的表达方式,而不是以指责、攻击的态度去指责他人。通过这样的修行,我们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素质,还能够影响他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总之,文明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促进作用是巨大的。它能够给人带来愉悦的心境,改善人际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自己的修养和素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言行举止,通过文明行为的表现来提升自己的修养和素质,让文明成为我们的共同追求。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九篇】

《条例》不仅对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界定,还对文明创建及文明行为予以鼓励和支持、保障和监督,明确了不文明行为的法律责任。通过学习《条例》,一方面感受到当前政府对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践行文明行为的底气与自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不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对标文明条例,更要积极投身文明实践活动,用文明素质擦亮城市最美底色!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心得体会【第十篇】

营造文明氛围。

“五一”小长假期间,一场“文明条例我先行,争做佳荣文明人”的宣传活动在佳荣里街龙武道、景田公寓、燕宇艺术家园、佳安里等社区悄然展开,街道办副主任张国兴、武装部长付永成、以及全体执法队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共发放《条例》宣传单页80余张、折页100余张,印发宣传海报10余张,发放《条例》单行本50余本。

二、创新培训形式。

引导文明行为。

5月10日,佳荣里街执法队来到佳荣里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区志愿者以及辖区居民共同学习《条例》,并观看由执法队员根据《条例》相关内容自编自演的情景剧。执法队员创新培训形式用情景剧再现生活中多处不文明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从而帮助工作人员、志愿者明确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形式并及时固定有关证据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同时也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文明意识。

三、打响“楼道革命”

保障条例落实。

按照《条例》第65条、69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全体干部率先垂范,共分为8个大组16个小组,由处级领导带队,科级干部任组长,一般干部为成员,深入燕宇艺术家园社区53栋楼208个楼门,对楼道内杂物、废旧家具、墙体小广告、非机动车等展开地毯式清理。大家手拿笤帚、抹布、小铲等工具,从顶楼到一楼,自上而下清理各种“旧疾”,不放过一个卫生死角。经过大家一上午的努力,共清理各种垃圾堆物12车,小广告1000余处,废旧自行车200余辆。

四、存在问题。

一是证据固定不及时。

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等行为,无法及时固定当事人不文明行为的证据。二是缺乏进一步解释说明。例如;《条例》第70条规定的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鸽子,并没有明确说明“规定”具体所指。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适用解释,以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执行《条例》。

五、下一步打算。

推进“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下一步,我街将推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强化执行模式”,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加大对街域内主干道路、社区的巡查,及时上报不文明行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中有关处罚的规定,从而加大对《条例》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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