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5篇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一篇】
xx作为全市的林业大县,在5〃12地震中林木资源又遭受了较大破坏,因此做好林业工作相当重要。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保护林区社会稳固的重要工作,也是发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重要渠道。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领导干部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群众信访中的意见与建议。信访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专人具体负责,年内无越级上访情况,信访结案率达100%,能够说整体情况较好。
在当前共建与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在全力重建xx的形势下,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林业系统的信访工作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随着社会形势变化,信访问题成因日趋复杂多样化,一些新问题出现。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要紧集中在征占用林地与林地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等方面,也从侧面说明了我们在这些工作方面有待加强完善。三是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群众关于信访工作的不熟悉,一定程度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反映的某些问题大多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有关,不易在短期内予以解决,处理难度相对较大。
步,群众信访的趋势不大可能在短时期内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为习惯新的形势与任务,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稳固与促进与谐林业进展中的作用,务必在确信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工作中的问题与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创新与务实的精神来做好信访工作。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拓宽信访工作新思路。
要深刻认识保护稳固与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性与。
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切实增强处置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信访工作政策贯彻落实。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把实现好、保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主动改进工作,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基层工作到位、信访工作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广信访政策。
认真剖析信访工作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一点是由。
访抬头趋势,规范信访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由于信访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信息反馈不及时,政治嗅觉不敏感等因素,给林业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被动。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真正建立起对信访工作整体重视,层层重视的稳固长效领导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宏观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坚持各项领导制度,严格实行工作通报与加强责任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灵敏、准确、快速的信访排查调处制度,强化信访预测、预警、预控能力。
另外,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素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务必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管理。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队伍建设,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增强工作实力,在群众首访中做好思想引导与情绪操纵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网络答复等形式,拓宽与畅通信访渠道,使人民信访成为群众献计献策、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在保护社会稳固中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强化事前防范。
信访工作的良好开展不只在于事后的妥善解决,还在于要提高分析、预测能力,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做到事前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从源头上减少林业信访问题的发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对林业各项工作中的不稳固因素、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可能遇到与发生的问题,各科室、单位要准确掌握,及早摸排、做到早估计、早准备、早预防,特别要注意与做好以退耕还林工程、公益林建设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出现的不稳固因素与矛盾纠纷的摸排、解释与答复工作,坚决把不稳固因素与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样又能够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者矛盾上交。
五、强化依法治访,开创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新的形势与任务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做好信访工作、保护社会稳固,仅靠单一的部门是不够的。要采取新形式、新举措,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合作,加强同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才能不断开创林业信访工作新局面。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二篇】
本文目录。
为探寻信访发生原因,掌握处访有效措施,稳控信访未来走势,近期,我们以某镇的信访情况为依据,进行调查研究。对全*镇1-4月份信访事项进行统计归类,整理内容,分析原因,总结处访方法,归纳处访经验,对当前农村信访情况进行总结和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现象的新特点。
1-4月份,全镇到县走访数量为16件,到镇走访16件,先后有两人去省申诉,发生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两次。
从统计上看,当前信访工作呈现鲜明的新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集访数量相对增加。1-4月份,全镇共发生6次集访,占信访总数的%。集访主要发生在农村土地、林木承包;基层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如新南村七组村民,为了争得一份机动地单独供本组收益,先后组织两次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确认一二审法院判决错误。机构改革中落聘人员、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因具有共同或相同诉求,都是集访的高发人群。
(二)越级访更加突出。全镇除到镇走访外,发生的去县访、进京去省访都是越级访,不经镇,不经县,甚至直接到北京,如新南村徐进等村民。信访的层级性被弱化,突发性增强,给预测和应对工作增加难度,给基层人民政府工作带来很多被动,也增加解决信访问题的社会成本。
(三)无理访日趋严重。全镇发生的进京去省访都属无理访。如刘湘君上访的“民师”待遇落实问题,经县市两级信访部门处理,形成结论,否定了他的错误认识,但他仍不死心,继续上访,以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曾伤害自己,不服市政府信访局复核意见为由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理睬,便以法院为对象去省走访。崇斌、姜仁之、新南村七组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经法院反复处理,形成定论,但他们就是不予认可,固执已见,突然地发起进京申诉,增加信访工作代价。
(四)民主访比较集中。在全部信访案件中,大多是村民对村组的作为不满意,怀疑他们的公正,认为他们侵权,反映出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主要表现在:没有按规定给予土地承包权或者说给予的不完整;承包他人的土地、林木不合理,损害村民利益;村干部以权谋私,损害集体利益;村政务财务不公开,剥夺村民知情权;在调处村内矛盾上不积极、不公平等。
(五)利益访现象十分典型。在上访中,都是为着利益,而且是个人利益,很多上访人希望通过信访获取更多的利益,甚至额外的利益。如主动要求政府办理城乡“低保”、要求提高土征收补偿村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帮助等。新南村七组村民在村统一分配土地时以虚报人口方法多获取59亩土地,对外发包收益,村集体纠正收回,在经法院审判败诉后,他们竞到最高院上访,企图夺回土地。
二、信访新特点的成因分析。
信访新特点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变化的结果,是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具体反映,折射出我县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城乡物质文化进步较大的喜人局面,反映出我县经济发展、文化活跃、思想解放、环境宽松、以民为本发展思路的明显成效。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伴随着发展,新矛盾、新问题一定会出现,这是利益变化引起的必须结果。比如我镇的国投土地平整项目建设,关系到土地的重新划分,涉及有关人的具体利益,难免有人通过信访表达请求。在机构改革中,一部分人必然被淘汰,为了挽回失去的利益,他们走上信访的道路。所以,信访是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只要充分认识并认真对待,就能明得失、知不足,更好地开展工作。
正是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我们强调服务与诚信,弱化管理与监督,理解并宽容群众的不合理请求,对他们偏执甚至错误的行为只是加以说服教育而不是制裁与惩罚,导致信访方便快捷,成本较低,成为人们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重要选择,信访数量增加自然而然,而且在短期内不会减势。
环境的宽松加上信息时代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想法丰富,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利益观念强烈,耻于利而荣于义的思想进一步弱化,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非常典型。
为了减少恐惧心理带来的精神压力,许多群众在人多壮胆心理作用下积极利用集访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也有些群众为了制造声势,增加政府压力,人为地串访集访,导致集访的相对增多。
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认为官大好办事,权重办成事,在“告御状,众官怕”心理驱使下热衷于进京进省上访,造成越级上访的高发。
目前正在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为村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工具,但其规定得仍然不全面、不完整、不具体,在某些方面难以操作,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生活需要。比如对村组法律地位问题,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作为村内的村民小组能否有自己独立的土地等财产,现实生活中,很不统一。有的村以组为单位,土地分包村民。有的村全村一个标准,分包土地。有的村,组里有自己的实体,收益为本组所有,而有的村只有村属财产没有组属财产。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原则与笼统,引发歧义与争议,产生上访。一些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差,处理事务淡化程序、不公开透明,甚至有失公正,引起群众合理怀疑,引发信访。更有部分村组干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积极,服务不到位,群众有意见,只好上访。
极少数群众不能正确对待历史,不能摆正历史与与现实的关系,总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待过去,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任何政策法律只能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不可能调整过去。一些离任村干部、复员军人、代课老师,他们不感恩当初组织上的照顾,让他们成为先进分子,从普通群众中脱颖而出,从事非农业劳动,有一份体面的岗位和当时不错的收入,反而以组织欠债的心理要求补助安置、帮助支持,或者要退休工资,或者主张支付养老金,用现时的政策回去调整过去的事情。在这些根本不可能落实的主张不能实现时,就理直气壮地上访。
三、应对信访新情况措施探析。
信访是发展的伴生物、附属品,是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是保护并实现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要理性地看待上访,既不熟视无睹,束之高搁,也不大惊小怪,草木皆兵,要认真对待,积极应对,因势制宜,对症下药,努少消除信访,为发展扫清障碍。
(一)正确评价,理性判断。目前,党和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权利的渠道,必须全力建设好这项惠民工程。在评价信访问题上应坚持理性判断,正确评价,既不能将信访等同于工作责任,也不能将信访视同无理取闹,正当的信访是群众困难,应认真研究解决,无理的信访是市场经济利益化的表现,应从解访工作中册除。对照这个标准,当前在评价信访工作上仍然存在唯数主义的不足,没有区分和辨别正当访和无理访,科学性与公正性欠缺。在评价稳定质量上,不能单以信访发生数量为标准进行考核,而是要区分正当访与无理访,只能将正当访的数量作为考核指标,将不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无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无理访排除考核指标之外,如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在评价一个地区的信访工作业绩时,也不能单以信访总量作为考核标准,而是要结合人口、经济建设指标等各种因素综合评价,以合理的判断,公正的考核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积极性,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深入开展。
(二)因势制宜,灵活处理。对待上访要主动迎接,不可回避拒绝。要畅通信访渠道,让群众信访有路走,有门进。只有这样,才能将矛盾留在身边,否则造成矛盾升级,越级上访,不但造成工作被动,而且为处理增加成本和难度。对待信访,要耐心接待,掌握情况,分析原因,寻找策略,切不可闭目塞听,敷衍了事。对于各种信访事项,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加强教育疏导,分流无理信访;认真履行职责,解决正当信访。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不能认为平白无故地为他人办事是劳而无功的傻瓜,要以公仆心办服务事。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给予答复,把上访始终控制在手中。要提高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技术水平,因势制宜,灵活多变,以各种变通方法解决棘手难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曾为发展作出牺牲的群众,把他们从求偿的上访路上拉回来。
(三)依法办事,公开公正。治标更要治本,治水主在治源。随着民主法治的深入人心,依法办事,阳光行政已成为时代新潮,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办事公道,公开透明,否则群众就有理由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制造不必要的上访。从上访统计情况看,上访多发的村,大都存在办事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够的问题,对群众报告不足。我们处理事情,开展工作一定要树立群众眼睛最亮的理念,时时想着让群众知情和参与,不要怕烦,不要嫌累,该走的程序一定要走,不能自以为聪明,蒙混过关。村务,特别是村财务要定期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土地林木等集体重要财产的处分一定要征得群众或者其代表的同意,切实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对于村组相互法律地位、彼此权利义务问题,在法律政策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以《意见》形式要求各村以全村村民或其代表议定方法解决,用村规民约弥补法律的不足。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研究问题,依靠法律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教育和动员群众走依法解决矛盾道路,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文明规范地调整好各种利益关系。
(四)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息访工作事关全局,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方参与,齐抓共管,任何单兵作战都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各个部门,各个成员要充分利用自身各种优势,为解访献计出力,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责任谁负责原则的前提下,要突出部门间、人员间的互补共助。既在分工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又在配合的要求下相互补充地完成任务。信访综治部门要积极受理上访,主动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了解上访情况,掌握上访原因,提出解决建议,根据对口原则,将需处理事项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根据“谁家孩子谁家抱原则”积极主动地受领信访案件,迅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问题。在解决措施上,要综合利用各种方法,包括在宣传教育上求过关,在机制责任上增压力,在奖惩激励上生动力,着力完善息访止争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在乡风民俗上找途径,在亲情友谊上寻突破,不断丰富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治访,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处访程序,及时治理各种无理访、非正常访,切实发挥党纪法律在处访工作中特殊作用,努力消除以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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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县民政局信访工作呈现了较好态势,每年来信来访都在800件(人)次左右,上访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来信来访办结率达98%,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探索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相应对策,已成为民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党和政府亲民、惠民政策越来越多,民政信访也越来越复杂化。
随着国家亲民、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经济体制改革,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新时期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信访对象呈现出多元化。
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贫困户、优抚对象、老弱病残为主,现在则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企业转干部、危房户、社会救助者、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不满意的村民或落选者等,特别是一些新政策的出台也相继引起一些相关人员的上访。比如,农村低保户的几次扩面提标,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很强,而且受益者得实惠多,原来,低保特困户一个月只有15元,有的一户只保一个人,一年下来也就是100多块钱,现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一个月一家人口多的都是几百块,所以要求进入低保的人数多,但指标毕竟有限,保到的与未保到的这种“边缘户”又形成了较大的反差,也就是说原来比较穷的进入低保后,比未进入低保的“边缘户”经济条件又要好一些。这些“边缘户”心里不平衡,所以,上访的也就相应的增多了。xx年,国家出台了对1954年以后的部分参战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的政策,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上访问题。一是有单位的参战人员认为自己的退休工资很低,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二是部分参战的伤残军人也要求享受参战待遇,但民政部的规定是对同时具备享受两种或两种以上优抚待遇条件的,按最高的一项标准发放,可是,有的就不理解政策,多次上访。又如,在国家出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条例之前,很少有要求救助的,现在,要求救助的是络绎不绝,有的钻救助政策的空子周游全国;有的麻风病人、艾滋病人成群结队,一来就是10几人,漫天要价;有的是刑满释放人员,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耍耐、就威胁,给工作人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也给信访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
2、信访内容越来越复杂。
现在,除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危房改造、村委会换届、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等,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而且都要求解决,不达目的不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来信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又强,处理起来感到难度比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不引起重视,处理不当,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从xx年来,我们开展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于国家对“三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当村官再也不去收“三提五统”了,工作比以往要轻松很多,加之,工资通过国家转移支付有保障,而且又还比较高,所以村干部的竞争就比较激烈,相当一部分村出现了候选人到处拉选票,利用家族势力左右选举,有的甚至搞贿选,有的一人投多张选票等不法现象。这样部分村民和部分落选者对新当选的村干部不满意,甚至不认同,从而造成集体上访,多头上访,一直从民政局、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上访,在某种程度上说,村干部任期3年,也是少数村民上访的3年。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性。
在我们的社会转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完善,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一部分社会群体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部分上访人员还采用对比、自残、伤人等形式上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将建筑公司、搬运社等破产企业的职工及农林场圃的退休职工比照城市低保政策的最高额度发放生活费。这样一来,其他破产企业的职工和其他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心里不平衡,多次找到民政局要求比照他们享受低保待遇,有的说,他们中间有些是穿金带银、高楼大厦都享受低保的最高待遇,我们于情于理都应该享受,还有老复员军人说:“我们毕竟扛过枪,多多少少为国家做过贡献,但我们的优待金居然没有低保的多(因为低保是保全家的),我们想不通”,这些上访者是说得有道理的,作为民政局也无法拿出充分理由来说服他们,只能是天天和他们磨嘴巴皮子。
二、造成民政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
随着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造成信访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1、政策法规有些不够完善或在执行政策法规时存在着偏差。
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多次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灾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密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优抚、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救灾救济等方面,显得较为突出。近年来,城乡低保几次调标,但物价上涨的幅度更高,所以造成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引发上访。再就是农村的“半边户”,城镇户口一方享受了低保,就比农村低保户强得多,造成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还有地域方面的差距,同样一个困难户,如果户口在走马镇也许完全够低保标准,但如果他户口在中营乡却不一定能评得上低保,因为中营相对比较落后,比他困难的对象实在太多了。又如受灾户,农村的低保户和富裕户受灾的程度一样,在发放救灾款物时,应该侧重于低保户。燕子乡这次遭受冰雹袭击后,该乡在救助时侧重于困难户,结果造成大量村民群体上访。
2、体制改革和制度的不完善。
前些年,属于非农户口的子女当兵退伍后都安排工作,并且在入伍前签订安置。
协议书。
后来改革实行了贷币化安置有的企业改制或破产了原来签订的安置协议书不能兑现造成这些对象的四处上访要求安排工作。今年底**县“禁麻换的”使一部分残疾人失去了生活的依靠造成这部分残疾人上访原来他们依靠跑麻木为生每月可以挣700—800块钱。**县里为了保稳定要求民政局将这些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并享受最高额度。如果这部分人纳入了低保原来没有开麻木的那批残疾人比他们还困难又怎么办?这就形成了很大的矛盾现在民政局也很难办暂时采取的临时生活救助每月发250元生活补助费。但实际上这部分残疾人仍然在开麻木也仍然在上访。
3、部分人员的素质比较低。
一是少数基层民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了解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二是少数信访者也有素质不高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
认真研究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信访工作。
1、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政信访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广大民政工作者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2、提高信访工作者素质,做到以情暖人、以理服人。
民政信访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都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在先、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3、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俗话说:“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只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对一些信访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将矛盾上交或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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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人们的利益发生了调整,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上访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缠访”、“闹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信访形势给构建和谐社会增加了难度。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上访案件,就当前信访现状原因、作一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国有企业改制,金融系统推向市场,粮食系统走向社会,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这些变革,重新调整了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对人们的利益进行了再分配,同时也使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加强,部分群众的利己观念有所抬头,致使简单的问题易于复杂化,较小的事态易于扩大化,给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了新的难度。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社会变革原因引发的信访事件占到了信访总量的17%。
2、法律法规某些方面的滞后。一方面,表现在法律条文的滞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社会凸显了许多新事物和新情况,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项目建设增多,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多,涉及农民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越来越多。但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往往会滞后于新事物和新情况,没有法律法规的界定和约束成为导致上访的一大原因。另一方面,滞后还表现在执法不严上。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更不允许扰乱正常的办公秩序。但是,“越轨”的行为时有发生却少有有效制约。
3、认识上出现的误区。误区一:法不责众。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受“法不责众”错误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淡薄,遇到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纠集众人上访闹事,凭借“法不责众”这个护身符逃避惩罚。“法不责众”是“腐朽、落后”的中国传统意识,它已成为依法治国的一大障碍。误区二:政府“管”法院。群众中一直存在本站着一种错误的认识:政府权力大,政府可以“管”法院,同时,各级党政部门对上访问题的重视程度也远远超过其他问题,这也导致不少人信“访”不信法。误区三:以信访量来考评信访工作。目前上级对下级政府信访工作的考评,都是以上访量来衡量的,超过了规定的指标,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受到一定的处理。这种考评方式本意旨在加强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分级承担社会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但客观上讲,这种考评方式并不很科学,它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如:有些人因对现任领导有意见,就组织煽动一些人上访,让现任领导难堪,最后往往能达到“撵走”的目的。
4、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对信访问题解决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牵涉面广,时间跨度大,调查取证非常困难,解决难度相当大,导致问题无法处理或处理不到位。二是督查不到位。有些信访问题没能得到妥善处理,客观上也有干部的原因。对信访问题干部中还存有畏难情绪,怕麻烦,同时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针对这些情况,缺乏有效的本站干部督查跟踪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对缠访闹访等严重信访事件当事人处理不到位。首先,缠访闹访的概念界定不清,对缠访闹访户定性困难,缺乏可操作性。其次,有些部门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为平息事态,免于激化矛盾,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能放即放,缺乏强有力的执法配合,无法产生震慑力。
信访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能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行责任追究上动真的,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破解信访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上来实的,有效遏制了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缓解了严峻的信访形势,总结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循序渐进推进改革。一是要把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与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统一起来,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重大决策要符合社会现实,符合实际,要考虑群众的心理想法,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努力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尽量把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农转非的“农民”纳入低保的范围。提高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让下岗职工生活有基本保障,力争把改革的阵痛降到最低的限度。
2、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是继续搞好普法工作。让公民学法、懂法、遵法、守法,遇到问题,发生纠纷,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保护本站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法律法规要与时代发展同步。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科学、有针对性地出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条文,让各级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有法可依。三是要弱化政府或信访部门的职能,纠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群众上访总量多年居高不下,与政府及其信访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准、转换不力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应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变化而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严格执法。在处理信访问题时,不以信访的人多人少定对错,严格以法律为准绳,改变部分人“法不责众”的错误观念。
3、树立信访教育与信访执法相结合的观念,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有些人明知拦路抢劫是犯罪,但还是拦路抢劫;明知杀人是要偿命的,但还是有杀人犯。思想教育仅对讲理的人有效,仅对遵纪守法的人有效。对无理取闹的人、对别有用心的人、对图谋不轨的人无效,因此,解决上访问题时要做到区别对待。对确实有冤屈的,要尽快给予解决;对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而产生误会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消除误会;对于别有用心、无理取闹、聚众围堵政府大门、拦阻交通要道等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4、树立防范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观念,加快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进程。一是建立民意沟通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强民意沟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群众所想、所需、所求,从而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架起干群“连心桥”。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超前排查人民内部矛盾,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掌握,早化解,使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为了克服责任弱化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凡是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对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应及时受理,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的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范围的,要及时向上汇报,向其他部门或系统进行交办、转送,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追究制。完善信访工作现行的考评办法,变以信访量考评为以信访过错来考评,实行严格的信访过错追究制,使各级干部心里服气,工作有积极性;使个别违法乱纪、该作为而不作为的干部得到改正;同时不会再出现因上面的压力太大,领导干部向无理取闹的人妥协、让步,使别有用心、聚众闹事的人有机可趁,形成“爱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恶性循环局面。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三篇】
民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给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民政信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如何正确认识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探讨相应对,已成为各级民政部门的同志,特别是民政信访工作者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现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当前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与对策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的改革,利益关系的调整,民政信访的对象、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民政信访工作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1、信访对象趋于多元化。民政信访工作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婚姻服务对象、社会法人等。民政信访对象区域性特点越来越明显。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外地人员来信来访的现象也逐年增多。
2、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目前,除了“三老”对象的“三难”、退伍士兵的安置、贫困户的救济等老主题外,信访内容已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如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生活保障、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灾民建房、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等。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有些问题,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处理不当,极易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
3、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在社会转型中,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民政对象相对其他社会成员而言,他们对民政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强,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单纯局限于个人的来信来访,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也明显增多。有的信访对象尤其是来访人员的言行超常,情绪激烈。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群众的各种想法和要求主要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探求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成因,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落差”:
1、政策法规的落差。民政对象的救济、补助等标准虽然几经调整,有所提高,但由于区域间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情况下,许多政策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民政对象的生活水平难以实现同步提高的要求,这就造成了优抚、救济对象信访问题的增多。极少数基层干部在执行一些政策法规上不到位,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敏感,反映比较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建房、基层政权建设、“三老”的“三难”等,反映的问题也显得较为突出。
2、体制制度的落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大集体企业,尤其是民政福利企业由于资金、技术、规模等因素的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致使企业亏损,职工收入降低,人员下岗,这就造成下岗职工特别是残疾职工的上访增多。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企业用人自主权增大,使退伍军人安置的难度不断加大,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接收安置的退伍士兵。另外,许多企业效益下滑,客观上也给退伍士兵的安置带来困难。这就导致许多退伍士兵因安置问题而来信来访。
3、人员素质的落差。少数民政信访对象自身人为因素,造成不应有的来信来访增多,主要表现在:不懂政策;不满足对问题的解决,要求过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识淡薄,无理取闹等。个别民政信访接待人员素质不高,对新政策、新标准及有关知识缺乏了解,业务不熟,工作被动应付,处理问题质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简单,带来负面效应,促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另外,还存在着其它方面的成因:如改革开放,区域间人员流动性增大,非辖区内各种对象,不同要求人员的上访时有发生;因其他一些问题或矛盾,群众不知道找哪一个部门解决,就盲目地往民政部门跑等等。
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宗旨在于坚持为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因此,改变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传统工作方法,依据新时期民政信访工作的特点和成因,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1、提高信访接待人员素质,情暖信访者。
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信访工作,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廉洁奉公,务实高效,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非常重要。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了解改革开放的发展形势,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真正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要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否合理,都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能解决的当场联系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来访者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这样,我们就能求得来访者的谅解,避免重复来访和越级上访。反之,如果信访接待人员态度粗暴,推诿扯皮,必然会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
2、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主动权。
民政信访现象同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酝酿、形成、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就能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向立体开放型转变,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民政信息网络,加强基层信访力量,形成多元化的信访格局,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广大民政工作者必须善于利用各种渠道倾听民政对象的呼声,正确把握民政对象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防止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去年,我市一家福利企业由于效益不好,职工半年多没有领到工资,厂里的残疾职工酝酿着集体去市政府上访。镇民政助理得知这个消息后,迅速与市民政局电话联系,汇报了情况,并及时赶到厂里,与厂领导一起做残疾职工的思想工作,终于将这起集体上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3、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提高满意度。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民政对象来信来访主要源于一些实际问题难以解决。如果我们在信访工作中,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民政对象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地方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如“三老”对象的“三难”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如退伍军人安置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我市北兴桥镇一位革命伤残军人,在镇农贸市场租了一个铺位搞屠宰,镇工商、税务部门要他交纳一定的费用,他以自己是革命伤残军人为由不肯交纳,并为此事多次上访。我们针对他的情况,严肃批评了他的不对之处,然后会同工商、税务、信访等部门的同志一起会商,根据他的实际情况,给了他许多照顾。这样的处理使他非常满意。总之,切实解决好民政信访对象的实际问题,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4、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减少信访源。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许多规章制度现在已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然引起相关民政对象的不满意而使来信来访增多,要减少此类信访事件,必须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控制和减少“信访源”。前两年,许多残疾人来上访,反映基层残疾人有关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我们就及时会同市委农工部的同志到几个乡镇进行调研,发现残疾人反映的情况在许多地方存在。原因有两点:一是已出台的残疾人优惠政策太原则,基层难以操作;二是残疾人类别不同,残情有别,按同一标准实施有失公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后来在市委出台的新一轮农村农业承包合同中给出了具体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并向广大残疾人作了宣传。政策出台后,此类上访明显减少。再如一段时间,我市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反映“三难”问题比较突出。局机关会同乡镇民政助理对全市“三老”人员的“三难”问题进行挨家挨户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摸清真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出台实施了《*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新举措,并在各乡镇建立了优抚门诊室,既解决了面广量大、多层次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消除了他们的思想疑虑,同时也大大减少了因政策不完善或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信访事件。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第四篇】
近几年来,各地农村群众信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增多,信访数量逐年上升,信访内容日益复杂,信访形式凸显多样,信访难度逐年增加,从表面现象看,农村的信访问题有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村组级财务问题、涉农“三乱”问题、政令不通、违法乱纪、医疗纠纷和拆迁补偿问题,等等,牵涉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信访矛盾尖锐对立,情绪异常激化,非法闹访、缠访等等的件数大幅度上升,突发性信访问题和过激行为增多。处理信访问题的紧迫性增强,信访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系统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要求和年度安排,我结合自己在安阳挂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群众和信访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条分缕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推进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两年来,安阳信访工作紧紧抓住被国家信访局确定为“百千万工程联系点”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试点县这一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狠抓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坚持“一升一降一规范”即:“领导规格大升级、工作重心下降、规范信访秩序”。2019年,安阳开展了集中整治信访积案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训诫教育中心,创新推行了“三位一体”训诫警告教育机制,大力推行信访评估,开展信访救助活动,这一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在全国推广。全省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现场会在安阳召开。安阳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县、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先进县,被省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信访工作显著进步县”,被省委zd委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县。今年以来,安阳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县着力实施了信访“六大工程”,即:“领导抓、抓领导,真正把信访工作提升为“一把手”工程;优先抓、高定位,真正把信访工作确立为社会稳定核心工程;建网络、促联动,真正把信访工作打造为系统工程;降重心、强根本,真正把信访工作强化为基础工程;建规划、促规范,真正把信访工作创建为法制工程;重探索、求突破,真正把信访工作拓展为创新工程”。安阳“六大工程”的扎实开展和信访群众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全县信访形势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转变和提升。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全县未发生一起赴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赴省集体上访,,,。
近两年来,尽管全县坚持信访高压态势,使信访形势保持基本平稳,但是,在认真梳理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以上做法经验的同时,在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工作中存在的很多问题,这些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信访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了基层群众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一是厌战懈怠情绪蔓延。部分乡镇和单位的领导对当前信访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分析判断当前信访工作的严峻性,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思想滑坡、力度减弱、标准降低、投入减少。二是大局意识淡薄缺失。个别单位和领导在处理信访问题上避重就轻、拈轻怕重,将矛盾上推下卸、左推右扯,甚至有个别单位对信访老户放任自流,不闻不问;乡镇与乡镇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解决问题的责任及稳控责任划分不清,相互推诿扯皮、激化矛盾。三是制度落实流于形式。领导接访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不能按规定接访,仍然存在脱岗、漏岗现象,有的根本不接访。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好,个别领导对自己分包乡镇、分管部门的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信访工作没有部署、没有安排、没有参与,没有真正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齐抓共管局面。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信访信息报送不及时。四是矛盾纠纷排查不深。排查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深入、不细致,全县每月的排消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平均在40起之内。其中,有一个十多万人口的乡镇,一个月召开两次排消会,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竟然是0,但是该镇每月到县以上的上访都在10多次以上。这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全县绝大多数乡、村排查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或者说基本上根本没有开展。五是信访评估开展不细。大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该事前评估却没开展。六是解决问题措施不力。化解信访老户的办法仍然不多,个别信访案件久拖不决,上级信访部门多次交办,但群众长期得不到稳定。七是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有个别地方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不是全力解决,而是推诿应付,导致小事拖大;甚至有少数部门轻问题解决,重拦访、劝访和消化数字。
当前,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大量上访案件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农村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引发农村信访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农村自身发展的原因;既有历史沉积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纵观目前农村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一些不安定因素,其成因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在干部观念方面。信访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考核机制上片面强调“数字型”责任制考核,只管有无进京上访案例,不管信访人上访事由是否合情合法,甚至对无理上访、缠访等在考核时也不能区别对待。在信访问题“一票否决”的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采取“围追堵截”、“花钱买平安”的做法,“重堵疏防”和“急功求稳”的办法,表面解决了暂时的问题,实际上对进京访、越级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还直接增加了各地接防和防控的成本,催生了“信访资财”这个特殊的行业。
(二)在群众观念方面。长期以来,人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靠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对法治的信仰还比较淡薄,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当一些群众存在“信访迷信”心态,认为不管是法律问题还是非法律问题,找到领导上访就有可能解决问题。还有一些群众采用“无理缠访”的方法,甚至采用集体上访以及其他过激方式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试图以此迫使政府解决其问题或者改变司法裁决。许多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或者是因为个别人由于个人恩怨,煽动、利用群众上访达到个人目的。这种处于敏感状态的精神心理,只要有人煽动,很快就能聚成一股力量,直接会导致一些本来看似简单的信访案件极易演变为信访事件。有的人别有用心,故意挑起事端。比如署假名举报问题,经户口核查相应地址无此人可以不受理,杜绝出于个人的目的或为了搞垮对手、栽赃嫁祸、打击报复、隐匿证据问题,从而为自己胡作非为、非法谋利提供条件。只要出现一定规模的上访,一般都存在着组织者、领导者。有的人因为怕影响到自己的身份和既得利益,从而由上访者转为幕后操纵者,驱使一些不明真相、不晓法律、不顾后果的人为其服务。
(三)在体制机制方面。近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上,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也有的因处理不及时拖来的上访、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调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等等,对违法信访行为制裁不力,致使一些群众产生法不责众心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制造事端。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有的村级由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长时间不向村民公开村务,即使公开也只是象征性地公开收支总额,不公开明细帐,透明度低;有的在农村低保评定、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与发放、项目落实等方面因宣传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程序不到位、公开透明度不高,尤其在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上,因不断扩大了保障面,有的不该领取的对象享受了,当群众提出质疑时,一些村干部不予说明和解释,甚至压制、打击群众,造成干群情绪对立,群众就采取集体访、甚至越级访的办法,希望上级组织来查明真相。
(五)在方式途径方面。很多群众反映若采取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争议纠纷,既要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还要向律师缴上代理费,况且能否胜诉都不是定数,即便胜了官司,执行也是个巨大难题。客观的说,现实生活中,特别是《信访条例》出台后“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施,信访较之诉讼的确是一种更便捷、更直接、更有效的方式。因此,在“胜了官司、赔了钱财、只能讨个说法”的现实面前,很多群众自然会选择信访的方式。而且群众习惯于找领导个人,尤其是能拍板的“一把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诱导了群众择“访”弃“诉”。使不少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涉法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许多上访人员只要政府解决,不愿到法院依法裁决,增加了处理难度。
(六)在遗留问题方面。矛盾日益突出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历史遗留问题、老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等涉地上访和涉法上访仍然是信访案件主流,原因复杂,大部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造成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相对较多。
针对调研中发现梳理出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在下一步工作中,以信访群众工作“六大工程”为主要载体,强化措施,狠下功夫,以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群众信访反映合理诉求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信访群众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取新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全面快速发展。
(一)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开展大接访活动。各级各部门领导应做到有访必接,一把手要坚持每周定期公开接访,坚决杜绝领导不接访脱岗现象的发生。信访局要不定期地暗访督导“领导接待日”接访情况,暗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二是创新接待工作方式。应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下访不少于一次。要通过开展干部下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实行阳光接访。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传真等信访渠道,为群众提出诉求提供便利。
(二)抓好源头防控。一是狠抓乡村两级排消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消会制度,做到乡镇每月排查两次、村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和村支书、村主任、民调委员的工资、使用、评先挂钩。同时,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排消会。对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三类村,乡镇党政领导要亲自参加该村的排消会。要严格落实排消台帐备案制,县信访局每月集中交办一次不安定因素,并实行台帐管理,挂牌督办,确保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及时化解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信访评估机制。要把落实信访评估作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抓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项目,包括修路、建房、打井等事项,必须进行信访评估,听取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不同意、或者绝大多数群众不同意的项目要暂停实施,重新进行考虑,决不能一边解决问题、一边制造矛盾。凡是因事前未进行信访评估而引发信访问题或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将信访评估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三)抓好问题解决。一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重视初信、初访处理关口,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严把初信、初访办理质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信访事项的首问处理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二是下大力气抓好信访事项三级终结。规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告知书制度,对结而不服、群众不稳定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复核。做好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因查处事实不清、把握政策不准、处理意见敷衍塞责被退回初始受理单位的,年终考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对由此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查完毕的信访案件,及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三是下大力气抓实信访三级例会。乡镇、村级以及县直部门、乡直部门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信访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每月一通报,对不按时召开例会、程序不规范、走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个月未召开例会的乡镇、或村级例会召开率低于80%的,年终考核该项分值为零。四是下大力气管好、用好信访救助资金。各级各部门应抢抓中央、省、市拨付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补助资金的机遇,认真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案件的筛选、报送工作,真正化解一批合情合理、但法律和政策无明确依据的矛盾纠纷,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但要坚决杜绝将信访救助演变为“花钱买稳定”,导致信访人以访谋利、因访得利、“越救越旺”,甚至产生连锁反应。
(四)依法规范秩序。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树立非正常上访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还要受到依法追究的正确宣传舆论导向,形成无理缠访、闹访“大闹大打击、小闹小打击”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各级各部门既要明确职责,分清任务,又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坚决把一些重点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特别是民师、三线人员、联合诊所等重点稳控对象必须时刻关注动态,密切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对一些组织者、策划者,以及一些长期不稳定的信访老户,公安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相互串联,如果发现串联迹象,要及时采取措施。三是抓好信息报送。长期以来,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及时是信访工作的一个短板。只要信息准确、信息及时,大部分都能够有效劝阻或劝返。因此,要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抓好训诫打击。要完善“三位一体”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机制,加大对缠访、闹访人员的训诫教育力度,对一些问题处理、救助已经到位的信访人,如果仍然缠访、闹访,要坚决予以依法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工作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应做到“两侧重两挂钩”。通过强化考核推动制度的落实、责任的落实。“两侧重”即侧重对信访工作薄弱环节和日常工作的考核。要加大对制度落实的考核力度,细化考核办法。比如,信访评估制度所占的分值比重要加大,对制度落实不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一票否决,信访工作目标分为零。可通过乡镇信访例会、排消会、专题会、信访事项评估会影像资料,在年终考核时查用。“两挂钩”即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要与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改变过去只奖不罚的状况,对年底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名列前茅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排名靠后的,要给予经济处罚。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对发生有影响信访事件,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许多地方信访总量下降、信访问题减少,很大程度上是重视群众工作、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的结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仅可以解决大量信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且可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总之,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和信访工作,要坚持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上下功夫,要坚持在提高水平、增强实效、更好服务群众上下功夫,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坚持做到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处理问题,多做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最终推进群众和信访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确保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社会和谐进步。
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第五篇】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器”。x省x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规范办信程序,认真开展信访排查、化解、稳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续九年被县委、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为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地贡献。
1、加强领导,认识到位。
一是调整和充实了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科室、下属单位也指定业务骨干负责信访接待。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信访值班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做到了有办公场地、有办公桌椅、有办公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公制度;四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三个列入":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研究;把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严考核;把信访政策法规列入宣传内容,常宣传。
2、健全制度,责任到位.
一是健全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协同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包案制,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四是全面推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做好信访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相关科室做好了来访登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归档等工作。五是完善了信访排查与调处机制,强化预测、预警、预控能力,做到分管领导每周一次例行大排查,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问题提前化解,重要信访问题及时报告并落实防范措施,做到信访问题随时研究,随时解决,千方百计防止和避免个访问题群众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社会化;六是建立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访责任"五包"的要求,把信访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3、强化督查,解决到位。
一是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认真做到:(一)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二)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三)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二是重点督查督办好影响惠民行动正常开展的信访案件,大力解决涉及五保、医疗救助、优抚安置、城乡低保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三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对已经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重点访的问题,各科室坚持说服疏导、解释清楚、争取理解的原则,同相关镇和部门合力协调解决,使上访群众明显减少。五是加大了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民政网站、电视、广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政知识、民政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方式,印发了《民政工作工作手册》3000多册,发放到全县各镇、社区,大力宣传民政知识和法律法规,扩大了民政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及对民政政策的了解。
4、按时办理,落实到位。
2019年以来,该局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86件,答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做到了三个百分之百;上级转办件34件,办理率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群众满意率高;收到来访的信件790余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58件。接待来访群众9630人次,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建立机制、督查到位。
以深入贯彻落实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形成信访工作新格局,深入贯彻以《信访条例》为指导,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信访秩序,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缩短了信访办结时限,积极创新信访和群众工作理念,变治理为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变上访为下访,便堵防为疏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解决问题,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来开展工作,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减少了不和谐因素,为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发挥出了积极作用。
1、当前民政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信访源头多极化。
(1)涉军群体:涉军群体的矛盾是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其政策性强、牵涉面广、人数多、影响范围大,我们目前主要措施是:一是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二是对此类对象说明政策,主动积极把他们的诉求,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三是与县信访局、维稳办、国安大队等单位加强联系,做好稳控工作,杜绝出现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现象。2、人员多且来自各个系统、各个单位、各个企业、情况极为复杂,现行的管理模式一时难以适应,易引发无规律的信访事件。信访主体多元化。过去信访对象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孤寡老人等生活困难群体为主,现在城镇信访对象呈逐年上升之势,特别是低保对象以及企业改制、要求政策救助,来访人员主要是要求解决医疗费、生活困难救济等类型的困难群众,还有要求解决优抚,因灾生活救济等。来信来访的数量也有所增多。信访客体复杂化。表现为信访的内容复杂、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3、从内容上看,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领域。从成因上看,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经济的又有法制的,既有政策体制的,又有上访群众不理解政策和思想观念落后造成的。信访形式多样化。由个体访向集体访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有的上访老户,常选择敏感时期开展上访活动,借机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有的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直接赴省进京或者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写信。
2、造成各类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客观原因。
由于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历史积淀的、体制陈旧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日渐显露。同时民主进程力度加大,激发矛盾也增多。如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民主管理中,由于受到思想、政治、宗族、姓氏、历史、地理等的制约,容易引起信访问题。三是利益关系调整大,失利者意见多。主观原因。一是个别镇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个别镇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矛盾。三是群众思想观念存在误区。有的人信“多”不信“少”;有的人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一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时代要求相适应。必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深刻政策,深化政策,加快发展的重要性,正确认识政策发展给民政工作所带来的一些社会矛盾的必然性及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紧迫性,从而更加自觉地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观念、全局观念、责任观念,主动改进工作,克服畏难消极情绪,将维护和实现民政对象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二是必须牢记为民宗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困难,才能及时协调解决好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办事诉求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与群众期盼相统一。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博,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民政服务对象的真实心态,掌握民政对象的所想、所虑、所盼,解决群众困难,是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核心,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是做好新时期群众的关键,只有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才能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温度表”“寒暑表”,要通过上访对象反映问题,反思自身不足,对症下药,不断推进工作。只有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切切实实方便群众,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必须强化依法接访。认真做好集体上访的化解工作,处理时沉着冷静,耐心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事情办好,让上访群众抱怨气而来,怀信心而归。要畅通流渠道,拓展联系群众的新途径,说有专人听,事有科室办,反馈有结果,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和宣传媒介,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二是在畅通信访渠道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接待机制,建立领导预约、接待制度,增强群众对解决问题的信任度,全面推行接访、处访、回访一条龙管理模式,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对情况特殊的信访,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三是在优质服务上下功夫。民政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信访工作者必须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熟悉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和理论政策研究的能力。要优化接待工作,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一片诚心办事”,为顺利解决信访工作打基础。四是在信息收集中获主动。把握重点时期,集中力量做好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期或重要时刻的信访工作,尤其要掌握情况、畅通信息、逐级上报。要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不断完善基层信访信息反馈制度。五是在调处报结中出成效。加强查处群众初信初访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做到提早发现、及时处理。发生群体上访时,局领导要亲临现场做工作。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没有要求上报的,也要妥善处理,防止重复上访。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及时落实到位;暂时没有条件解决的,要耐心向群众讲清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即使个别群众要求过高或者要求不合理,也要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政策、讲道理,尽量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