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消费的心得感悟汇聚(优质5篇)
消费的心得感悟【第一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理念也在不断变化。消费者对于消费品牌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的重视也越来越明显。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购和线下消费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可以在家里就可以买到全球各地的商品,体验不同的消费方式和体验。
第二段:消费习惯的调整。
随着社会的变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在不断调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健康生活方式,购买健康食品和运动器材,降低吸烟和饮酒等有害习惯。同时,有些人开始更加注重环保意识,购买绿色环保产品,减少浪费和污染的行为。这些调整的消费习惯也反映了人们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行动。
第三段:消费中的思考和选择。
消费者在面对众多商品选择的时候,需要进行周密的思考和选择。消费者需要考虑所花费的钱对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影响。同时,消费者也需要考虑所选择的商品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例如,选择购买绿色环保产品,不仅能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还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和气候变暖的减缓。
第四段:消费带来的收获和成长。
消费不仅是一种需求满足,还能带来收获和成长。通过消费,我们可以了解新的产品和技术,提高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品质。同时,我们可以认识更多的人,拓宽自己的社交圈和经验。通过消费的体验和感受,我们也能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消费意识,更好地认识自己和生活。
第五段:未来消费的展望和建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的消费也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消费者需要更加注重个人的健康和环境的保护,选择更加绿色和环保的消费方式。同时,消费者也需要注重自己的消费能力和意识,理性消费,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通过个人和企业的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价值观念,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共同繁荣。
消费的心得感悟【第二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体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的消费维权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消费维权工作新理念(社会共治、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部门协作、现代智慧监管、事先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和手段。
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深化社会共治。
放心消费创建是贯彻社会共治理念的总抓手,是对过去消费维权部门协作、“一会两站”、12315“五进”、经营者自律制度等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升,也与将来的投诉公示、信用监管一脉相成。其本质上,就是要发挥市场化机制,让消费者、社会用脚投票,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促进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今年年初,总局发布了全国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结果,陕西省2017年度消费环境指数(cei)报告也于今年3月首次向社会发布。测评结果均反映出,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地区,消费者满意度较高。事实证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百姓欢迎、群众认可的民生工程,也是深化社会共治的基础性工程。今年创建工作的重点是推动和延伸,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示范行业、示范街区、示范景区等为载体,推动企业、行业、街区、景区等多主体、多层次的创建,实现创建活动从单一品牌向品牌集聚区延伸、单一企业向全行业延伸、从线上向线下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要加大宣传,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广大经营者发自内心地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主动升级自身产品服务质量,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为抓手,强化主体责任。
消费升级离不开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更新消费维权理念,引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检查督促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带头作用。要全面推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立赔偿先付制度,并以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以“抽检转案”“诉转案”为抓手,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也是从源头上解决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有效办法和解决消费投诉高发的有效手段。要大幅度增强“抽检转案”、“诉转案”工作力度,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要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对失信违法经营者形成强大威慑。多年来,消费维权工作主要精力是放在对商品质量的监管和消费诉求的处理上,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抓得不是很实。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成为当前的难点、痛点,也是热点和重点。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管作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服务领域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逐步破除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明规则、潜规则。
以智慧监管为抓手,提升维权效能。
目前陕西12315百事通指挥中心已由原有通过电话受理扩展到qq、微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的范围也从“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工商业务咨询、受理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工商人员违法行为举报”四项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受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职责,这是我们工作的又一项创新。依据12315受理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数据,坚持月统计、季分析和年报告制度,及时将消费信息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了参考;开辟“发布”三秦消费维权晴雨表专栏,每月向广大公众发布《消费维权月度监测》报告。通过12315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定期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为提升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服务。特别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线运行以来,通过平台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诉求,不仅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了消费者维权渠道,更为推动智慧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社会共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下一步总局还将继续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拓展投诉公示、抽检发布、消费预警、宣传引导、跨境消费维权、跨区域执法协作等功能,逐步将平台建设为消费维权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一体式监管网络和大数据中心,让全国消费者、经营者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都能从中受益。各地要主动适应,充分利用平台的各项功能,加强对消费纠纷的在线受理、处理、督办、统计分析力度,以智慧监管,提升维权工作的效能。
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为抓手,创新信用监管。
《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里重点强调给消费者赋权,帮助消费者预防风险、解决纠纷。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广大消费者的两项重要权利。去年年底,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其目的就是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利用信用信息调节资源配置,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力量,促进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目前,此项工作已组织汉中、渭南、榆林市局进行试点,各地也要从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着手,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同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多维度的投诉公示,提高公示的综合效应。
以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为抓手,解决消费热点。
当前网络市场爆发式发展,但假冒伪劣、误导宣传、信息泄露问题相对突出;共享经济、数字经济的兴起,共享单车押金退款难、平台公司大数据“杀熟”问题成为热点;老年人消费、婴幼儿消费的高涨,引发保健用品、婴幼儿用品的问题频发;跨境消费的发展,假海淘等新的问题开始出现。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仅仅依靠事中介入、事后执法是远远满足不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维权工作要掌握主动权,必须要注重关口前移,防控全链条风险。要通过构建信用体系、加强事先预防、加大违法行为查处,保障各方主体建立起诚信守法的稳定预期,从源头上改善消费环境。要利用好大数据资源,尤其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热线数据,监测消费诉求异常波动情况和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对苗头性问题要提前介入防范风险。对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或快速增长的企业,要用好行政约谈和消费预警的利器。要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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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的心得感悟【第三篇】
11月11日,“双十一”又如约而至,近年来随着“双十一”被人们热捧,越来越多的商家也把握商机,网络销售和消费越来越热。据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刚刚开始的两分钟里,天猫平台的销售额超过10亿,其中无线客户端交易额超过半数。而在去年,一分钟内有1370万人涌入天猫,其中34万“剁手党”抢到了宝贝,成交亿元。
可谓如此疯狂的网购,让很多人晚上期待开抢,期待低价,期待这一天的到来。身边也有很多朋友,相约等待“双十一”,在几天前就在网上选购自己喜欢的商品。其实我想说:网络消费,还是带有一定的超前性和盲目性,利用价格的优势吸引消费者,在我们都作为生活中的消费者,应该要学会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适当消费。
首先,消费要趋向理性。我们都知道,网购虽然快捷方便,所选商品种类齐全多样,供消费者选择的空间和自由都很大,但是由于不是实际选购,不能亲自感受商品的质地和材料,在选择上会有一定的差距,很可能看着好看,但实际却不是自己需要的或者心仪的商品。人们在网购的时候,会因为视觉冲击而盲目选择,导致消费的不理性。无论网购有多少优越性,我们还是呼吁消费要理性,避免盲目消费。
其次,消费要合乎需要。如今社会,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品都已很好。手里剩余的钱多了,就会提升自身消费,那么也就会买自己实际不需要却又喜欢的东西,其实这些并不是实际生活中需要的,甚至买回来都不会再喜欢,所以人们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买很多并不是用的东西,到头来花了钱还没有任何用处。因此,消费要以自己的需要为前提,如果是生活中必须要用的东西,在“双十一”这样的促销日期里,建议消费者去买物美价廉的东西。
最后,消费要遵循适当原则。网上购物因为并不能看到实物,所以很多人买这件商品的主要信心来源于购买相同物品人们的评价。看着评价多而且都是好评的时候,就会增加购买的信心。尤其在这样的时候,很多人,尤其是女性就会疯狂的购买,每年的“双十一”过后新闻总会报道一些因为过度网购而出现的社会现象,比如引起家庭矛盾,夫妻矛盾甚至更多,都是因为人们并没有适当消费而导致的。
在生活越来越好的今天,我们并不反对人们去消费,去网购,但是我们在消费的同时,一定要遵循必要的原则,不要失去理性,不要过度消费。让这样的日子成为人们能够买到物美价廉商品的好日子,让网络商家更加诚信,也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周到的服务。卖家高兴,买家开心,才是“双十一”应该有的景象。
消费的心得感悟【第四篇】
消费是我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在发生变化,体现享受与发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闲、交通、通信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们已经不再仅仅限于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满足,而是更加注重通过消费提升生活品质,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学会理财,是我们必备的生活技能。面对各种各样的消费品,我们要学会合理消费。
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
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非理性消费,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购买物有所值,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盲目攀比,不浪费金钱。
理性消费、勤俭节约是一种生活态度,不同的生活态度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如果每人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态度,注重理性消费、勤俭节约,节约的不仅是个人的财产,更是国家的资源。
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我们应该理性消费不追风赶浪,少买不必要的物品,反对奢华攀比,彰显低碳生活的节能减排主旨,只买对的,不买费的,尽最大努力减少资源的浪费,让理性消费成为一种文明生活符号,成为时代不变的主题。
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用环保的眼光选购商品。这样做既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又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生活水平提高,应该有适度的消费,但并不意味着不要节俭。在满足基本的物质消费需求后,我们更应该注重自己精神上的需求,在消费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一本有益的书,一部精彩的电影,一次愉快的旅游……都会给我们带来更多快乐,使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
消费的心得感悟【第五篇】
最后自己还是去超市买了一点东西,但是消费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吧,因为之前还是有人可以说看一下哪条河就一开始第一目的就是种植二两去了,但是最后就是第一刀拿的东西就是他的邋遢方式,后来好像就放弃了,跟我逛了一圈之后去拿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拿完之后第1次想继续尝试,应该去记一下他的不能成功了。毕竟自己身上对自己的这些皮肤什么的身体状况,有什么事呢?自我感觉比较满意的,但是最后自己就去践踏自己,然后我以后后悔就真的没急了,就像我跟他说的时候,其实信号就是他一直在三叮嘱叮嘱自己说一定要按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的皮肤并不是说你下去下去,然后对自己的身体没有造成影响,根本就不会造成影响的,就是他们觉得是一种潜移默化然后自己越来的吧。
后来就是买了泡芙是相对来说比较令自己开心了,现在就是去宿舍里面我和大家一起吃,因为前几天的话他们也是买了那个蛋糕,他当时买的就更贵了一些,他买的是12块钱一盒的东西,10多块钱余姚一共有4个,然后他就和我们宿舍里面的人一起分了嘛,但是这刚才买的那个泡芙好像就只需要7块钱赚着。虽然说这种觉得里面的多少好像不一定是上今晚上给我但是进来的那一刻就其实也不多不少,好像是5个人来找,其实是刚刚好和宿舍的人分完之后自己就会吃两个,这样子也得到了自己的特殊对待,自己就会觉得很开心。
这个也是,买了一个胖胖面包,就觉得因为一开始拿的是其他相对来说比较贵一些的面包,那时候就会觉得可能自己不应该这样子吧,就因为自己,但是这种会慢慢成为一个社会无所畏惧的,这个是一吃的话就会一整天就一直在吃,然后那种面包又是比较贵的,就12块钱一盒的话就只有6个,然后6个的话可能就足够这一半天血,然后这一周一种消费可能是一种压根就没有办法承受得起来吧,所以最后就去买了另一种面包,做一个胖胖面包,是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的,12块钱一开始自己以为是14块钱的'时候才看到它里面上辈子是12块钱而已,就又是有一种切性吧,就觉得好像又省钱了的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