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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选大全(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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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一篇】

这个为了治疗癫痫远离国土,在瑞士停留数年,被称为“白痴”的梅诗金公爵可以说让我又爱又恨。他在瑞士给予那个可怜的女人玛丽以最深切的同情和关爱,并赢得了孩子们的尊敬与喜爱,这样一个充满爱心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白痴?他在见到纳斯塔霞的照片之后就预言“罗果仁会杀了他”,他在纳斯塔霞和阿格拉雅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样的神色,他那样的了解罗果仁、纳斯塔霞和阿格拉雅,他就像一个能够预言的先知,更像一个对世人不分贵贱都寄上爱与帮助的神只,他哪里能是白痴?他有能力让万分憎恨他的加尼亚诉说衷曲,放下戒备;他有能力让将他视为情敌的伊波利特不喜欢,却难以憎恨;他有能力让布尔多夫斯基和贪婪的伙伴翻脸,并向他致谢。()这样的形象如同耶稣基督一样闪耀,他似乎随时准备牺牲自己以拯救世人于苦难。可见作者是一个十分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将基督的美德赋予梅诗金,让他去做自己在现实中所做不到的事情。

造成梅诗金悲剧的,纳斯塔霞应该算是最大的力量贡献者。经历了富商托茨基数年的伤害与蹂躏,她可以说是处于一种癫狂的状态里,她要惩罚每一个心中有着罪恶念头的人。她让托茨基深陷在精神的炼狱里,她随意地将十万卢布扔进火炉使嗜钱如命的加尼亚昏厥重病,她在宴会上大胆的嘲笑叶班钦将军并将其珍珠拒收。她一会大哭,一会大笑,她活在自己给自己营造的牢狱里,不能更不愿意跳脱出来。当社会已经让她心灰意冷,上帝却给她送来了纯净如水的梅诗金,她为他所打动,却不敢接受这样一份美好却沉重的爱,她已经不单单厌恶别人和世界,她厌恶的,还有她自己!她放纵的过着放逐一般的生活,她对罗果仁、梅诗金承诺了婚姻,却每每在婚姻之前逃逸,她过不了被束缚的生活,却又容忍不了孤独。她一次次地逼迫,逐渐的闯入罗果仁最后的防线,正如梅诗金所预言的,她不可避免的被杀了。绝美的容貌、破产的家庭、骄傲的性格、高等的教育,这一切早就注定了她一生的悲剧!

小说中的人物或高尚或低贱,但是都被作者赋予了一种对信仰、人生的探索和思考能力。小公务员列别杰夫可以说出一番富含哲思的话语;虚无主义者伊波利特在想要自杀时念了长长的心灵独白;在叶班钦将军家的宴会上,梅诗金公爵和参加宴会的众人针对教会和人性表达自己的看法……每一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对于生命和自然进行了解读,而这些必然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某个安静的午后或夜晚所进行的最伟大的思考!

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布尔多夫斯基以梅诗金恩人——帕甫谢夫儿子的名义去索要钱财的场景,作者借此表达了自己对虚无主义的反对。他对于贫穷者因为更苦难而更有权杀人的逻辑表现了深深的焦虑,对于因为资本主义发展时期赤裸裸的拜金主义导致的罪恶,以及因为虚无主义者们主张贫穷有理、财富有罪而导致的杀人,都怀有极度的恐惧。他坚信如果我们不能在道德和理智两方面战胜这些东西,大规模的道德崩溃和制度性的屠杀就是明天的现实。

作者为我们讲述了当时的一宗刑事案件,一个谋财害命的罪犯因为贪财杀死了六个人,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为他辩解说:“我的委托人是由于贫穷才杀死了六个人。有谁处于他的地位不会这么想呢?”换句话说,他因为贫穷而杀人就是无可指责的,如果这个逻辑是正确的,那么所有的穷人都不用再奋斗了,他们都应该抱着对社会的极大愤怒,去街上进行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到时,整个社会将展现一个怎样清明平等的“治世”形象呀?!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二篇】

《鸟奴》是20xx年10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石溪。该书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同一棵上的一对老鹩哥和一对蛇雕以及他们的孩子的故事。下面是网友为你准备的关于《鸟奴》的。

读后感。

欢迎阅读希望你喜欢。

最近,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书《鸟奴》。看完后,我思绪万千,受益匪浅。

《鸟奴》这本书介绍了沈石溪在研究观察一对蛇雕的生活时,出现了一雌一雄两只鹩哥。谁都知道蛇雕是鹩哥的天敌,蛇雕却鹩哥视而不见,转而攻击在观察的沈石溪,一对鹩哥也对”我“空投大粪。经过观察后,才发现鹩哥是蛇雕的”奴隶“。小蛇雕出生后,鹩哥负责清理粪便等粗活。森林中鹩哥的天敌数不胜数,他们向蛇雕寻求庇护,甘愿为奴,希望安然把儿女养大。可是最后他们的儿女”水晶球“由于与蛇雕生活在一起,忘记了自己是鹩哥而不是蛇雕的现实而命丧黄泉。在小鹩哥”水晶球“刚刚能飞上蓝天时,自不量力地挑衅了最多差半天就会飞的小蛇雕而激怒了它,小蛇雕猛地飞了起来把”水晶球“杀死了,小鹩哥的处女飞成了绝命飞。后来,”我“救下了这对鹩哥,它们又主动亲近”我“,用帮我”清理“烟蒂的行动向”我“示好,甘愿成为了”我“的奴隶。因为”我“曾经玩耍过无毒蛇,鹩哥把”我“当成了蛇的克星,希望得到”我“庇护。

这对鹩哥在其他地方也曾养育过几茬儿女,但由于毒蛇、鹰、雕等天敌的捕杀,为繁衍下去,只好与蛇雕同居寻求一点可怜的庇护。这不是类似于文鸟与野蜂的单惠共栖,不是类似于海葵和双锯鱼的共生共栖,而有点像人类社会的主奴关系,鹩哥为蛇雕提供服务而蛇雕向鹩哥提供保护,当然也不排除在极寒天气里蛇雕觅食困难转而以鹩哥果腹。虽然存在风险,但相较完全没有保护下的生活还是好多了。自然界中还有像狗獾与狼的共生关系,两者平时一起猎食,但是一旦狼老或獾病,另一个会毫不犹豫吃掉对方。

读完书,我感受很深。人与动物为了生存,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他们要逃避侵害,只能寻找靠山,但是靠山不是永久的,只有依靠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当一口气看完了沈石溪写长篇动物小说《鸟奴》后,我的心复杂极了的。窗外的梅雨在时断时续地下着,而我眼前总挥不去那对为孵育下一代忍辱负重甘心为奴的鹩哥夫妇,在天敌——蛇雕面前卑微屈膝,最终还是在劫难逃的一幕幕悲惨画面。心不时地抽紧着,为这对年事已高的鹩哥夫妇,更为那还未曾真正体验过乘风而上翱翔蓝天就惨死在蛇雕魔爪下的四只可爱的小鹩哥……生活的忍辱负重,失子的痛彻心扉,命途的多灾多难……我们人类所曾经历过的一切苦难景象都一一在这棵枝繁叶茂的大青树下淋漓尽致地上演着。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这是自然法则,可是我还是为那些小动物们感到伤心,对大动物的那些想法表示抗议,因为谁都有生活的权利,谁都有自己的一片蓝天。

生与死只在一线间,生活的好与坏,全凭自己内心的感受,旁人是无权干涉和断言的。

艰难的生活未曾让那对鹩哥夫妇放弃冒死继续孵育下一代,让我读懂了生的意义。只要我们内心有着对追求美好生活的坚定信念,那么即便是面对何种困难与变故,也将会冲破困苦,重获生的喜悦与快乐。但如若因生活的不尽人意,而放弃了活着,那么,我们生的意义将真正变得轻如鸿毛,整个世界也终将因此而逐渐消亡。

假期里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几本书,其中一本《鸟奴》,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十分不解,不明白作者为什么会起这个名字,我是带着许多疑问开始读这本书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沈石溪在观察蛇雕的生活习性中,发现了一件令人惊奇的事,一对蛇雕和一对鹩哥同住在一棵大青树上,按理说它们互为天敌,鹩哥作为一个弱者避之来不及,怎么还能做邻居呢?他们不怕被蛇雕吃掉吗?带着一串串的疑问我迫不及待、如饥似渴地往下读下去。最后沈石溪解开了它们互为邻居的真相,原来它们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共栖关系,也不是什么假性共栖,而是一种在自然界十分罕见的类似于奴仆和主子的关系。鹩哥宁愿冒着被蛇雕吃掉的危险,甘心做奴,为蛇雕一家打扫卫生、照顾小蛇雕,就为了能得益于蛇雕的庇护而使后代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可是结局是悲惨的,鹩哥的孩子好不容易出生了,没有被蛇吃掉,却一只只死在了蛇雕的手中,这就是弱者的命运。

看完了这本书,我心里多少有些失落,为鹩哥一家悲惨的命运,为大自然中时刻存在的血腥的屠杀。可是是怎样的动力能让鹩哥夫妇逃出蛇口又甘愿入雕口里呢?那就是伟大的母爱和父爱,仅仅是为了给后代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由此我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为了给我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付出了多少心血呀!爸爸工作繁忙,总有推不完的应酬,可只要有空他就会陪我和妹妹,想要什么他总能满足我们;而妈妈为了我们的学习,曾经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工作,就为了有时间照顾我们。鸟爸爸鸟妈妈为了孩子甘心为奴,我们的爸爸妈妈为了我们放弃了自己的最爱,我想我今后一定要学会感恩,好好的学习,长大好好的孝顺爸爸妈妈。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三篇】

读后感,是一种写文章常用的文学体裁。《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接下来本站网友为大家整理了(*),欢迎阅读!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20xx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20xx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

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四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高尔基的名着--童年。我明白了人世间的悲剧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

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故事是这样的,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却经常挨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他还是会尽力去保护阿廖沙。不久之后,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从此他便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个悲剧:外祖父和舅舅的吝啬、贪婪、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聪明能干、热爱生活、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慢慢地教他做一个正直、坚强、勇敢、善良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很多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自从我读过《童年》之后,真后悔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不应该再浪费,我应该学会珍惜。

就从现在做起,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正直、坚强、善良的人。

阴霾重重,雨季淋沥,想必也是绝美辰光,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题记。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从赏析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后,心中五味杂陈,油然而深出一股敬仰之情。

当我翻动书籍时,当我一次次‘目睹’外祖父对阿廖沙的残暴,专横。我便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旷世对比,我和阿廖沙比童年。

想想那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再看看那整天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仇恨的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就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天壤之别,芸芸众生,其是这般。

幸而,阿廖沙拥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乐观纯朴的小伙伴-小茨冈。让他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

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一位伟人也便冉冉上升。也许,也正是家庭的混乱,迫使他过早地走向社会,走向独立。

如海明威所说:“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就不是人生。以最幸福的人的生活为例,它是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麻线”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不用叹息,惊羡他人。因为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五篇】

公爵、娜斯塔霞、阿格拉雅三人是如此不同又如此相似,公爵憨直善良的透着傻气,而娜斯塔霞则是那么浓郁激烈,阿格拉雅又如此纯真美好,他们与身处的周遭世界似乎都格格不入,天真的如同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却又都无比深刻的洞悉着人心,所以他们才能发现彼此的美好可贵,惺惺相惜的错以为是爱情。

“昏头昏脑的蠢事做得够了,该清醒过来了。所有这一切,国外的全部生活,你们的整个欧洲——通通都是一片空幻。”

最后的最后,无论小说还是事实往往是天真的人们掩去怜悯,抹杀激情,隐没纯真,作为“白痴”活着,一个真正的白痴,麻木混沌的.活着,永远活在这世上。

最后,陀受难和忍受顺从的宗教思想,顽固而可怕的如同他的癫痫病症。

另,读荣如德先生的后记因他最后那段话深受感动,感谢他精彩的翻译,更感谢他为每一个读者保留无限的思想驰骋空间。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六篇】

《论语》这部书,教给我们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做人的规矩、道理,这些办法通过于丹的白语化,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

网友为大家提供了几篇论语读后感文章。

翻开《论语》,通篇的名言警句让人回味无穷。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使人懂得了一去不复返的时间的珍贵;“小不忍则乱大谋”,让人学会了欲图大业,必先忍耐;“生命至重,贵于千金”,令人明白了生命无价……一本《论语》包含了通俗却又深邃的哲理,是留给后人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宝库。

《论语》是孔子与其弟子的语录结集,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是儒家的“根”。

它包括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等部分,而着重论述强调了伦理和教育。

思想深刻,内容丰富,雅俗共赏。

谈起《论语》,我们自然会想到儒家的始祖——孔老夫子。

孔子是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生活的年代,虽然据今已有两千多年了,一捧起《论语》,他那慈祥而严肃的面孔,花白的鬓发,缕着长长的胡须沉思的神态就浮现在我们眼前。

他少年时代贫贱而好学的精神感动着我们,激励着我们;他孜孜不倦地引导人们走进浩瀚无垠的知识海洋。

他的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性近习远的教育理论,对中国的封建社会有着积极的影响。

孔子的思想境界高入云端,明如皓月,净如白雪。

我由于尚未成人,生活阅历和知识浅薄,对《论语》的一些内涵似懂非懂,但我仍对《论语》爱不释手,在夜晚,在月光下,在书桌前,我常常聚精会神地翻阅着书中的精彩语录,如饥似渴地吮吸着著作中的精髓。

子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耻下问”,“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智也”,“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些字里行间中表达的好学不倦,亲爱友人,修身善养的意义,这些看似浅显,实则深刻的至理名言,余音绕粱,代代相传。

宋代学者赵普曾经说过:“半部《论语》治天下”。

《论语》不仅对华夏这个泱泱大国的文化和传统有着巨大的贡献和影响,也对整个中华民族文明的推进起着重大的作用。

从汉代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一直到清末,上至皇帝大臣,下至黎民百姓,深达治国安邦,浅涉为人处世,《论语》无处不在,《论语》惠及四海。

《论语》不愧为“圣人之言,行身之则”。

自然,由于历史的局限,《论语》中也不可避免地有其糟粕和消极的一面。

人终究是人,谁能要求人(即使是圣人)成为超凡脱俗、至善至美的神呢?更何况是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人呢!

环顾当今社会,经济科技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日新月异。

而在这同时,人们也越来越向“钱”看了。

“圣人之言”抛掷脑后,“有钱能使鬼推磨”日趋盛行;“行身之则”少人顾及,“及时行乐”被津津乐道。

一部分人浮躁,迷茫,自私,冷漠,懒于读书,得过且过,生活无目的,无追求。

闲来无事,掐指一算,自余去年习《论语》,至今已有一载有余。

除过背了“乡党”,“先进”等几篇以外,竟无甚感触。

正暗暗哀叹时,周礼不禁触动了我,遂意欲小议周礼。

在此不敢高谈阔论以充学者,实只乃表我之浅见也。

礼,乃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礼,即周朝时期发展起来的,建立在维护统治者利益的基础上,并束缚人的思想和社会活动,调整人们行为规范的总和。

周礼,和礼法、祭祀于一体。

所谓礼法者,即法纪与礼仪。

法纪即法律。

礼仪,即礼节与仪式。

何谓祭祀?即备供品向祖先致祭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

于是乎,周礼既为维护统治者利益的道德标准,又是法律规范,形成了礼律相通的礼教。

即礼允许,法律亦允许;礼不允许,法律亦不允许。

所以,周礼巩固了统治者的权威,这大概也是周公制礼的真实目的吧:巩固年幼的成王政权。

为什么说周礼是统治者巩固和加强政权的工具呢?因为它强调阶级性与等级性的差别并且设计了一套繁琐的程序来维持这种差别。

正如荀子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

周礼要求必须亲爱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使亲者贵,疏者贱。

此谓“亲亲”。

周礼还要求下级必须遵从上级,特别是周王。

严格规定上下级秩序,不得犯上作乱。

又有“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讲的是一个卿大夫冒用皇帝规格的舞蹈,孔子认为不可原谅。

此为“尊尊”。

周礼维护父权中心的社会,特别歧视妇女。

“幼从父兄,嫁而随夫,夫死随子。”

看罢礼法,再来看看祭祀吧!“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

’,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就是说一个大夫级的人物,却祭皇帝才能祭的山,所有人反对。

这说明不同等级者的祭祀也不同,绝不允许僭越。

撇开礼的等级性和差别性束缚不谈,其实践过程更是莫名其妙,程序繁琐,如诸侯每月初一杀一头羊举行祭祀,表示‘听政’开始;国君祭祀赐的肉不能过夜……。

从这些话中,我们不难发现统治者是如何利用礼来压迫人民:周礼强调等级性、差别性和程序繁琐性,并且极其严格地维持这种等级差别,决不允许任何人僭越,如果违反,轻则受众人谴责,重则受刑罚制裁。

周礼因身份等级不同而不同,所以,周礼不是一种公平的社会规范。

它不仅表现对被统治者的束缚,更是表现了统治者们不同的等级关系!只可惜,当时的人们没有一点觉悟,对礼的束缚毫无察觉,并认为能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连圣人孔子都说:“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周礼全盘否定,在当时的社会,周礼还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毕竟“礼崩乐坏”不是好事。

同时周礼还形成了古代华夏文明的精神渊源。

总之,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剔其糟粕,汲其精华。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一个不敢梦想,害怕失败的人。

面对心向往之的`事物我退却了,渐渐的学会用“无所谓”三个字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失落与难过。

有时候,当我无法不面对污浊的空气,拥挤的空间,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回当年那个呼着“小时不识日”的我了。

而这种心态,在遇到孔子的时候发生了转变。

我开始相信有那么一种人,境遇比我差得多,却还在用自己的心为这个日渐不堪的社会做着奉献,还在为类似“挟泰山以超北海”的梦想坚持着。

我突然想起了我自己,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荷蓧丈人那样用犀利的语言抨击我的梦想,因为我没有梦想,准确地说,是没有拥有灵魂的梦想。

曾几何时,我也“傻傻”地去给老人让座,在地上捡了钱去交给警察叔叔,看见同学抄作业会严厉制止。

而今呢,我看到老人上车会装睡觉,看到同学抄作业会走过去笑着对他说:“要不要抄我的?”看到插队的我也不会管,对着不喜欢的事我会笑,对着不公平的事我能忍。

当我以一个“完美无缺”的姿态重新站起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再受伤了。

可是,我错了,我躲不了。

我终归不能像孔子一样喊出:“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在一个战乱不断,百姓流离失所,公平难觅的年代,说出这样的话的孔子,真的不能不让我敬佩。

因为我做不到。

孔子曰:“仁”即“爱人”。

我轻抚着这冷漠的纸张,读着那些渐渐消逝在时空中的文字,我彻底折服了。

高中作文我的痛苦真的不算什么,因为真正的君子是绝不会为残酷的现实所击败,绝不会怀疑自己所选择的路,也绝不会因为身处困境而喋喋不休地抱怨环境的恶劣。

他们会自己动手,用自己的行为去改变环境。

孔先生教会我的,让我终生受用。

他在梦里告诉我:“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先生,我会努力做到的,因为梦想已经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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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七篇】

《童年》是俄国杰出的文学作家高尔基所作。

这是一个下层社会的家庭。高尔基的父亲在他四岁那年死去,高尔基就和母亲到了外祖母卡希林的家。在这里,高尔基十分想念他的父亲。若父亲还活着,自己一定会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他的外祖母家是一个纯粹的小市民家庭。外祖父是一个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人,常常用柳条抽打孩子们,这里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很害怕他。而外祖母却是一个善解人意、和蔼可亲的人,她是高尔基的知心朋友,她会讲很多民间故事和歌谣,她的善良和慈祥,使高尔基不幸的童年变得温馨和有乐趣。

还值得一提的人物是“好事儿”。因为他总是回答:“好事儿”。“好事儿”长得瘦瘦的,有点驼背,面皮白皙,留两撇黑黑的胡子,那双和善的眼睛上架着一副眼镜。他不爱说话,但他却给高尔基带来了人生的启蒙。

一天傍晚,高尔基和“好事儿”默默地对坐着,欣赏着令人忧郁的安静而又温和的黄昏。空气纯净透明,四周寂静无声,静悄悄的,每一个声响,无论是鸟翅的扑打声,还是落叶的沙沙声,都显得格外响亮,这也许就是高尔基和“好事儿”的沟通方式吧。

高尔基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经常吵得不可开交,使一个原本和睦的家变得混乱起来,高尔基对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讨厌,他不愿意过这种杂乱无章的生活。但这种沉重的丰富多彩而又极端古怪的生活一旦开始,便以惊人的速度流动起来。高尔基的母亲哭了好几次,曾经离家出走,后来外公又给母亲找了一个继父,他叫叶夫根尼。自从换了丈夫,高尔基的母亲经常哭,而且脸色惨白铁青。直到有一天,高尔基的母亲死了,高尔基的外婆跌跌撞撞地走到墓前,放声大哭。已经没有人再来维持这个败坏的家了。

高尔基是一个聪明善良、爱观察的敏感孩子,同样他也是一个非常调皮捣蛋的孩子,他把西瓜皮扣在老师脑袋上,还往老师抽屉里撒烟末。为此,学校要开除他。然而就在这时,高尔基的救星来了,赫利桑主教突然来到学校巡视,把高尔基从深渊里一把拽上来了。那些讨厌高尔基的老师们也都鼓励他。从此,高尔基心中涌起一种特殊的感情,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11岁的高尔基就出外谋生了。这就是高尔基辛酸、悲惨而又充满童真的童年。

比起高尔基的童年,我的童年好象和高尔基的童年有天上地下之隔。《童年》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我要珍惜我的童年。

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荐【第八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收集分享的“作家的观书有感读后感作文推选大全(优推8篇)”,这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去看一看哦!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唯一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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