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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的研究论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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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论文范文【第一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银行三法的修改以及证券法的修订对于金融业行业经营体制的影响、重点分析了合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在我国的现状与前景;法律的制定叮于金融业发展的超前性和前瞻性;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从而,使我国今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要服务于符合中国国情的特色社会王义建设,也要适应WTO规则的要求与国际接轨。

今年四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修订后的《证券法》,这不仅关系到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问题。也是我国作为的成员国为证券业接受的挑战所做出的新的“游戏规则”12月中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的当天中国证券便庄严的向承诺:中国证券业在逐步自由化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和市场平等准人原则的前提下,(1)确保在华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取得证券服务方面享有最惠国待遇:(2)允许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华设立机构并享有开业权;(3)确保外国证券服务提供者在我国境内提供我国暂缺的任何形式的新型金融服务。以上承诺经过五年过渡期后全面兑现。而我国证券业在我国金融领域发展相对幼稚,势力相对弱小,服务项日缺乏竞争力,这就要求我们对《证券法》的修订要具有思维上的超前性和体制上的前瞻性。

一、两种金融业体制及我国金融业体制的现状

《三国演义》开篇之语写道“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正是对我国金融体制发展的写照。所谓两种金融体制是指合业制(合业经营)与分业制(分业经营)这两种金融业的经营方式。

(一)合业制

所谓合业制就是允许金融机构提供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金融体系主要由全能金融机构所组成。其中德国、法国、瑞士、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一直拥护并实施这一金融体系。以合业制经营为典型的德国银行为例:德国银行业不仅可以从事各种法定的银行业务,还可以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从事证券交易;作为承销商参与证券发行;作为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的大量股票并从事股票经纪业务。德国银行通常在许多公司里拥有较大份额股票并为其客户提供综合,因而,德国银行业和证券业成为金融市场上密切合作、共同进退的好兄弟。

(二)分业制

所谓分业制是指法律规定或习惯形成的金融机构不能同时从事银行业和证券业。只能择一而为之的金融体制、其中以美国、日本和英国等国家为分业经营模式的代表。但从根本上讲这些国家已不是纯粹的分业制国家。以美国的分业制模式为例:它经过了合业一分业一再合业的更替过程。美国1864年制定的《国家银行法》及其修正案逐步确立了银行可以通过控制股权直接担任证券承销商的行为;同时银行成立附属于自己的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综合性业务。银行业与证券业是合二为一的市场经济主体。当时,美国作家马丁·迈耶在他的《银行家》一书中写到:银行“除了结婚、举行宗教仪式及举行礼拜仪式之外,能做一切事情。‑+〕可见,当时合业制经营的繁荣景象。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国会议员卡特·格拉斯的《银行法》(又称为(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及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5年的银行条例、1956年的《银行持股公司法》等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着重强调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从此,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体制被确立下来。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议院以90:8票和众议院以362:57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其主要目的就是彻底废除1933年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取消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三者的经营界线,在最大限度内开放三者之间的业务领域。美国前财政部长萨默斯对其评价为:“在20世纪即将结束时。我们终于可以用一项为21世纪的金融莫定基础的法律来取代一系列过时的法律”。从而,美国以立法的形式再次回到合业制经营的模式下来。

(三)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的现状

我国对于金融业的经营模式也逐步走过了一个由合业经营到分业经营的模式。并且正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指引下走向一个由分业经营逐步再转变向合业经营的模式。从而实现和世界金融主流体制接轨。1979年2月开始。政府恢复四大国有银行经营,1980年国务院下达《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下达了《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在以国有银行的投资为基础上,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从而使我国在合业制模式下创立自己的金融体系。在1993年,由于合业制经营风险控制机制的失调。最终导致沪深两市暴跌。

1993年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管理思想。1995年《商业银行法》第2条、第3条及第43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性质、业务范围及禁止领域即“三个不准”:(1)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股票业务”;(2)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3)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1998《证券法》第六条也明文规定了“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从而严格实施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思想。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以下称之为银行三法)。这三部金融法规的修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深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企业自身活力与动力的客观选择;更是中国加人WTO之后严格覆行人世承诺的诚信表现。在银行三法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合业制经营的指导思想,但在法律上却预留了一定的空间,如在《商业银行法》的43条加上了“但书”。这为以后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可以依据法律直接批准银行业与证券业在一些领域内进行合业经营埋下了伏笔。

总而言之,合业制与分业制是各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所做出的金融体系管理上有各自特色的选择。这个选择必然会在经济发展的某一层次、某些领域上适合并促进该国经济的健康、繁荣的发展。其制度本身并没有先进性与落后性的本质区别。我国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对这两种模式的取舍问题,只要我们能坚持“三个代表”的要求,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衡量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功过问题,就一定能够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和思路,从而把我国的金融业改革进一步的深化下去和发展下去。

二、我国金融领域合业经营的前景

在我国的银行业和证券业本身的内部控制、资本规模和管理观念没有健全和壮大起来时;在外部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和监管水平没有足够的完善和提升起来时,我国在金融领域实行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是科学的、必要的,也是符合我国当前银行业和证券业发展现状的。但是,从长远的发展战略上来看,合业经营必将是我国金融业成长的必然趋势和人世后的最终选择。

(一)WTO规则推进合业制在中国的进程

80年代后期世界上主要分业制国家美、日、英等国逐渐放松了自己对于银行与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法律限制,使得在世界大环境下,实施合业制的国家越来越多。随着中国证券业人世承诺期限的临近,我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必然要配合以相应的制度改革以防止过度期满后国内金融服务业竞争力低下,金融市场受到巨大冲击的不良影响。2001年我国修订《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理》可以明显的证明WTO规则必将推进合业制在中国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调节力推动合业制在中国的前进

从1996年5月至1999年6月我国政府连续七次降低存贷款利率使银行利差大大减少,效益空间不断下降,再加之不良贷款率的增加,使银行进人微利时代。而由于我国人民的投资方式相对单一化,并多数投资集中在银行存款上,使得银行在收不回贷款的同时又要支付大量利息,从而迫使银行寻求新的经济利润增长点。

而与银行手中集中大量资金相反的是券商资金严重不足。限于中国法律规定,券商不能向银行贷款,也不能自己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从而禁锢了证券业的发展空间和规模。由此,银行具有大量无法生利的资金和券商大量资金的缺口必然会在市场经济的调节力的作用下流向边际效益最大的行业,从而推动了合业制经营在中国的步伐。

(三)改革实践必将推证合业制经营在中国的前景

从法律上看,1999年政府允许中信、光大、广发等七家券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短期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200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放宽了对于证券投资基金分业经营的管理。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商业银行法》,这些都从法律、法规上为合业制经营打开了政策上的缺口。

从实践上看,1996年10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广东发展银行收购濒临破产的中银信托投资公司是一个合业经营的开端;中国光大集团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并实现良好的资金运作是一个合业经营的实例;1999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原则上同意四大商业银行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做法可以看作是一个合业经营信号。

综上所述,合业经营和监管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最终方向。正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人所言“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银行的破产是由其附属证券机构承销低质量的证券造成的损失而引起的。”银行业与证券业的有序、健康、合法的合作必然会克服两者原先分业的不足,促进双方的稳步发展从而达到“双赢”的目标。

三、金融业合业经营的法律建设

(一)关于银行三法的立法取向和建设意见

银行三法在立法取向上应当严格遵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加快促进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市场化运作。如德国建立的综合银行制和美国建立的完善的防火墙机制,都是良好的合业经营的管理机制和方法。我国银行业也应当按照国际标准建立自己的存款准备金和风险机制,尽快实现商业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

从法制建设上看,银行三法的修订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为合业制经营的发展预留了法律上的空间,因此,我们建议国务院应当尽快对《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作出实施细则,如批准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新品种的、股票期货、衍生产品的经营和开发等。中国人民银行也应尽快对《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做出行政规章以扩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合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二)《证券法》修改的立法取向和建设意见

正在修改的《证券法》在立法取向上应当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的要求使三个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证券法》的修改的核心也是合业经营的问题,修改的目的是银行资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有明确要求和比例)进人市场,同时借鉴《商业银行法》为合业经营预留空间的经验,更好的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和期货市场。

从法制建没上看,《证券法》的第六条必将删除或淡化第七条应当明确监管机构的法定名称、法律性质及地位和法定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权衡证券违法处罚中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提升证监会的监督、管理水平;协调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理分配各自管理职能及领域。彻底贯彻《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立法建设

证券金融论文【第二篇】

关健词:证券投资实验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

金融专业学科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实验由于其所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已成为实践性教学的主要形式。通过模拟实验,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还能帮助学生增强感性认识,将跨课程的有关知识融会贯通。如组织学生参与某些金融期货经纪公司联合媒体举办的沪深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大赛和我校金融学院举办的炒股大赛,在教学过程中购买模拟交易软件,通过这些途径,学生不仅能够容易了解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一般原理,也能够掌握相应的具体的证券投资分析技禾手段,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接受新的知识,促进理论知识的吸收和深化。

一、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

证券投资实验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投资学等多方面的理论知识,是对各种理论知识的一种综合应用,学生如果能在证券投资实验环境下接受证券投资理论教育,不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关理论知识,认识和把握相关证券投资实践,而且也能在实现二者的结合过程中做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证券投资分析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分析技术,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术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术等。另一方面,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综合应用的艺术。证券投资分析的目的就是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即通过对各种影响证券价格因素的分析,来判断证券价格的变化。但由于影响证券价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证券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证券投资分析的不确定性增加。这种不确定性要求证券投资分析人员灵活地、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各种分析技术和手段,来判断和预测证券价格的走势。对证券分析技术的主观理解和运用这些技术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会导致证券投资分析的结果大相径庭。技术是是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础,而综合应用的艺术则更高一个层次。

二、证券投资实验在金融专业教学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券投资实验具有实习性、综合性、协同交互、时间集中、资源独享、实验过程与结果不确定、实验要求高等特点,合理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模式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特点予以确定。

(一)两种实验倾向的侧重点和考查标准不一样

目前证券投资实验有两种不同的实验倾向,一种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上,通过实验来完成书本知识向实际操作的转化,实验的重点在理解和掌握各种分析技术。另一种则是把实验的目的放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上,即实验就是通过做模拟操作,给学生一定的虚拟资金,让其模拟操作,重点在各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上。

1.实验的侧重点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掌握证券投资的分析技术,则在实验的设计过程中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理论、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则在实验设计中要注重对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熟练掌握上,而对证券投资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实验要求则相应降低。

2.考查的标准不一样。如果实验的目的在提高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技巧或者艺术水平上,则实验结果的考查将会是证券投资分析的最终结果,即模拟投资的结果是底是亏、盈利或者亏损的数额是多少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反,如果实验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则实验结果考察的目标则在于学生对各种分析技术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拟投资的结果并不是考查学生实验效果或者学生实验成绩好坏的重要标准。

(二)金融专业和非金融专业的学生通过实验解决的着重点不同

在非金融专业学生的实验过程中,我发现将证券投资实验目的放在提高学生证券投资技巧或者综合应用上,效果并不好。学生在进行证券投资实验以前,大多数同学对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知之甚少,对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书本知识上,所以,直接进人模拟投资分析过程,学生大多不能顺利地进行实验,甚至有同学连基本的交易信息都无法看懂,实验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达到。

对于初次接触到证券投资的学生来说,很显然首先需要解决的间题不是证券投资分析的综合应用的艺术问题,而应该是技术问题,即通过证券投资实验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在证券投资实验中,实验的目的主要应该在于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的原理、对基本的证券投资分析技术和方法进行训练,巩固和应用各种证券投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证券投资分析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间题的能力。

(三)分析软件花样众多,学生短时间内无法掌握其中蕴含的各种信息

能熟练运用各种证券分析软件和交易系统,对于对于学生能够进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在实验过程中往往会忽视该过程,因为在证券投资课程学习中一般不会对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过多的介绍,所以,如果没有该过程的准备阶段,将会使学生在后面的实验过程中无所适从。

(四)重视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忽视证券基本面分析实验

在目前的证券投资实验中,技术分析往往被学生所推崇,但实验过程往往也会有问题出现,即对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种不同的技术分析方法应用规则繁多,在现实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学生在实验的时候往往无法进行鉴别和运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实验工作被忽视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该部分的分析过程比较复杂,收集历史数据相对比较困难,需要相应的其他统计分析技术才能完成这部分的实验。但这样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实验不能够促使学生掌握相应的基本分析技术,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处于无事可做的局面。往往会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动盯盘,时间长了就会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中第二,忽视该部分的实验,无助于学生应用各种理论知识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不可能学会运用多种不同的统计分析技术。

另外因为证券投资分析涉及宏观到微观经济的各个方面,因此,证券投资分析实验实际上是对学生对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一个综合应用和考察,这部分实验的缺失,将使实验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规范以及投资者素质的逐步提高,价值投资的理念正在被市场所广泛接受,而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求投资者必须进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过基本分析方法来判断大势,寻找有投资价值的行业和个股。如果不对基本面进行分析,仅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来进行投资,如同打牌时不看牌,风险可想而知。

三、提高证券投资实验教学效果的心得和建议

在金融专业课程的教授中,结合学生的接受能力,与教科书中的理论相呼应,及时进行证券投资实验。我认为其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技术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绍与掌握

针对上文提到的问题,在该阶段的实验过程中,我认为应该首先由实验教师对投资分析软件的使用和操作进行讲解,对分析软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标进行讲解,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分析软件的安装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进人系统、如何看大势、大势的信息组成部分、个股的交易信息的读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时间由学生自主的操作软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学生利用实验室的模拟交易软件,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了解证券交易行情显示各项指标,对证券交易产生感性认识。

(二)改进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实验

技术分析实验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一要讲解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的分析技术手段的原理,特别是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指标的计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种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会明白其变化的原因以及变化的趋势二是要让学生对各种不同的应用规则进行实际验证。该验证过程对于学生掌握技术分析方法极其重要,因为技术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应用,在证券投资课程中虽然有老师已经讲解过,但学生根本没办法在短暂的课程学习过程中掌握各种不同的规则,而且各种规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如何都必须由学生自己去验证。为了达到以上的目的,必须设计好各种技术分析手段的实验内容和步骤,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学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让学生掌握原理的步骤中,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学生更加牢固地掌握这些内容,在学生对应用规则进行验证的时候,每个技术分析方法需要验证哪些内容,怎么去验证,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作为一个重点

在实验中进行基本分析的思路应该是,在基本分析技术的实验过程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宏观经济、行业以及个股资料,然后对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即当前的形势如何,未来的经济政策的走势会怎么样,哪些行业值得投资,值得投资的行业里那些个股又具有投资价值。方法上主要运用归纳、演绎等逻辑分析方法,具体手段上主要运用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以及财务评价分析技术等。

参考文献

[1]王嘉,何海涛。对当前证券投资实验的几点思考[J]特区经济,2005.(5)

[2]胡嘉将。经济管理类实验特点分析[J]实脸室研究与探索,2006.(25)

[3]魏山城。任玉珍。韩书俭。改革实脸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对实脸的兴趣[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3)

[4]于玉林。21世纪会计实验教学的发展趋势[J]实脸室研究与探索,2004.(1)

证券金融论文【第三篇】

正确把握资产证券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第一,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进程。这就要求金融专业人员要大力建设成熟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并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传导机制,确保货币政策的传导能够顺利实施。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例,该银行率先提出推进资产证券化的举措,成为这一改革创新的支持者、推动者和组织者。中国人员银行作出如此决定是由于金融企业发展过程所需要的改革创新要求。通过转变货币政策的实施主体,实现由商业银行的控制到市场调控之间的有效转变,从而真正地实现资产证券化;其次,将货币政策的具体要求纳入资产证券化的考量范围内。由于货币政策对资产证券化的规模、范围都会产生一定影响,这就要求银行方面应当对具体时期的具体货币政策的方针和要求有一个较为客观和全面的认识把握,及时抓住发展的良好机遇。以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为例,此时银行资金总体上比较宽松,不宜迅速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但是针对一些资金比较紧张的银行仍然可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第三,尝试将某些信用等级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一种对象。由于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信用风险与预期收益都比较适中的证券,当这些证券出现在公开交易的市场平台上,不仅可以使货币政策操作的市场平台得到扩大,而且有利于提高这类证券的市场信誉,使资产证券化得到较快的推广。

二、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

1.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性任务中,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是重中之重。只有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金融市场,才能为资产证券化进程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可以说,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市场发展之间的关系主要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金融市场较高程度的发展是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条件。具体来说,首先,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与金融产品的接受度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即金融产品越为复杂,其所凭借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也就越高。当金融市场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金融活动参与人员只能得到一些较为简单的金融产品,对于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市场暂时还不具有与之对应的必要的接受能力;其次,金融市场的的发展程度与投资者群体群体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越高,相关机构的投资者群体也就越高。由于机构投资者是债券市场的主体,对于那些对投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机构投资者而言,对金融产品的投资成为他们进行金融活动的首要选择。当前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是机构投资者,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占80%以上,这就为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创造了很好的市场条件;最后,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越高,市场金融制度月完善。由于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需要相关人员为之持续工作和奋斗。而针对资产证券化之类的负责金融行为,金融市场必须着力建立起与之相对应的制度环境。从而为金融市场缺提供一个安全有效进行发行、交易、结算等活动的平台和环境。第二,资产证券化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资产证券化为金融市场提供了一类新的重要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基于某一资产池所产生的收益。它是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决定收益的现金流比较稳定,风险较小。对于金融市场而言,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够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目前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产品;其次,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的相互连通。资产证券化的开展有利于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连通,同时还有利于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连通。

2.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着力发展金融市场。推动资产证券化进程,着力发展金融市场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当前具体的市场环境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进行,对金融市场环境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影响。近年来,国内的市场环境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所必需的条件,但实际上仍然无法满足资产证券化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因此,金融工作者一方面要解决好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培养问题,另一方面还要解决好相关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第二,从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着力开发多样化资产证券化产品。目前,在国际上已经有了将非信贷资产如应收账款、基础设施、信用卡等实现证券化的有益尝试。这就给国内的金融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启示。在金融产品开发方面,可以积极探索出多档次证券化产品与新型债券想结合的发行方式,通过还可以不断将新元素添加进来,创造出更多的新产品,进而丰富金融市场的产品、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投资和交易热情。

金融证券论文【第四篇】

通过对山东省金融行业企业的调研,笔者发现,目前金融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金字塔”式结构,对一线客户服务或业务操作型人才的需求要远远大于管理决策型的高级金融人才的需求。管理决策型岗位(如金融分析师、基金经理、证券经纪人、保险精算师、投资管理人)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学历层次和较高的个人素质,一般要求本科生以上学历层次,或具有行业或岗位较长时间的从业经历的人才,由于履行管理研发职责,相应岗位设置较少。

而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银行大堂经理、证券客户经理、理财顾问保险经纪人等)由于直接面向客户,需求量巨大,这些岗位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和较高的实践操作能力,对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高职学生即可胜任。在调查中发现,针对基层业务操作类以及客户服务类岗位,许多单位普遍认为高职毕业生由于经过院校专业培养,实践能力强,毕业可以直接上岗且相对于本科生择业流动性强,高职学生更加踏实肯干,因此金融企业在招聘此类岗位时更倾向于获得从业资格的高职毕业生。

二、“课岗对接、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构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在进行课程体系构建时,通过对金融行业企业调研分析,确定培养能够在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各类投资公司以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证券经纪人、客户服务岗、理财顾问岗等岗位(群)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通过分析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提炼出所需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根据专业目标岗位的实际需要,综合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内容、职责等要求并结合考证需要,进而形成基于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应岗位典型业务工作流程的“课岗对接、课证融通”课程体系。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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