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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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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篇1

第一条

为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客人、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准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火灾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

酒店成立消防领导小组。会员如下:

组长:酒店经理

副组长:酒店副总裁

会员:安全主管等部门经理

第三条

消防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防控为主,消防结合》方针和上级相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伍,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测,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善。

第四条

根据公司规定,酒店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副总担任队长,球员从岗位员工中选择。

第五条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酒店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推进消防知识。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测,消除火灾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置分布情况。

4.火灾开始时,应积极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方案,火灾严重时立即打电话报警119.

6.实现三知、三会和四能(三知是了解职场火灾的危险性,了解火灾的预防措施,了解火灾的救治方法;三会报警火灾,使用灭火器材,救治火灾;四能是宣传能是宣传,检发现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

酒店消防安全落实分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

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总部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有关防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将防火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议事日程安排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顿隐患。

3.执行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责任。

4.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客人带到指定位置,做好工作。

第八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递、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培训,配备和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运用明火请示审批程序,针对酒店消防违规重大问题,当场停工,认真追究责任人。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监督隐患整治。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护,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常对职工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查验职工是不是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培训,组织救援起火,引导客人和员工投靠,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向直接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

龙头主要责任:

1.根据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区内防火重点和消防警报系统、设备、器材配置情况,达到三知、三会、四能。

3.每天定期进行防火检测、巡视,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4.定期检查巡视辖区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功能正常。

5.发现火灾必须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灭火。

第十条

总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责任: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可查看火位,手动复位,查看打印信息。

2.能够迅速判断机器设备的各种各样显示。

3.每天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时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做好交接记录。

5.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1.酒店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培训、火灾应急培训。

2.熟悉自己单位的工作环境、操作设备和物品的情况,了解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设备的配置位置,了解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记住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火灾时应无条件服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发现异色、异音、异味时,应及时向老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及时查明情况后报告。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篇2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当物瑕疵报告制度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篇3

目的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管理职责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 要求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前厅部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篇4

3、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数量特多,价值特大,且来源不明的;

5、发现下列典当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9、其他未尽事项皆应按照公司的《处置突发事件方案》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形临机果断处置。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保护好员工的安全,确保公司的运营及公司的人员财产不受任何侵害与损失。

协查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内容篇5

(一)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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