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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论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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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药事管理学 教学方法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药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以药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一个知识领域。技工院校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药品生产、营销等专业工作,会不可避免地涉及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经营管理及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等一系列药事管理工作。只有掌握和了解相关药事活动的基本规律、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知识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学好并掌握药事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过程,以教学大纲规定为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基本教材,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自我观点,做出判断和决策。随着我国药事管理教育的发展,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药事管理学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

一、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1.能够实现教学相长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要求很高,教师要掌握相关学科研究的前沿和最新动态,具备较强的应变和判断能力,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新问题,并对学生的分析方法和结论加以客观科学地评判和引导。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同时也是学生。教学中通过与学生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可以从学生处了解到大量感性材料,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2.能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传统的药事管理学教学方式,把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作为主体,包括药品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药事法律法规以及药学道德与伦理学。这虽然有助于学生建立起完整系统的理论知识体系,但是忽略了学生的实践体验。再则,药事管理的法律条文繁多,内容枯燥,讲解时如局限于条条框框就会使课堂缺乏生机,降低学生积极性。适度采用案例教学可以激活教学环境,让学生主动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使教学过程变得越来越有趣味。

3.生动具体、直观易学

案例教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理实一体化”,通过实践操作,化纯理论教学为动手实践教学,能使理论概念更易于理解,使教学活动最大限度地贴近现实生活。借助案例既可以某个问题做切入,又可以设计系列项目来探讨,有助于贯穿各个知识点,使学生把零散的知识点以不同的线索串联起来,形成综合思维,避免片面性。

4.实现师生的角色转变

传统讲授法沿袭“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整个教学过程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一旦长时间教学,学生就难以集中精力,教学效果就会下降。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教”与“学”的双向过程,并且能让学生参与其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使课堂的主角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实现“师生互补,教学相辅”。

二、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实施

案例教学一般包括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案例选择或撰写、指导分析案例)、课堂讨论、点评总结和评定成绩四个步骤。

1.案例教学准备

主要包括教师准备和学生准备两个方面。

(1)教师的准备。一是选择或撰写案例,并对案例有充分的了解。要有效实施案例教学,完善的案例库是重要保障。教师应当结合授课内容及教学目的选择或制定案例,同时列出要点和问题,以便在课堂讨论时供学生探讨。二是教学者的自我准备。在案例教学中,教学者的角色与传统讲授法不同。案例教学是在师生不断问答、响应与引导过程中,探索问题解决的可能途径。因此,教师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充分把握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案例分析解读能力。三是指导学生初步分析案例。例如在讲解药品不良反应时,着重分析磺胺酏剂事件、沙利度胺事件等案例中药品不良反应危害的同时,指导学生分析齐二药亮菌甲素事件、安徽华源欣弗事件等案例中药品不良反应与假药、劣药之间的关系。如此,既让学生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并非说明就是假药、劣药,又理清了它们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强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让学生树立了科学、客观的辨别意识,

(2)学生的准备。学生应做好课前准备,了解案例涉及的问题和要素,查阅指定的学材,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为案例讨论做准备。

2.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是对学生理解案例、运用知识能力的检验,学生是否积极参与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在学生思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课堂讨论理清事实,找出争议点,从而寻求恰当的解决思路。例如:笔者在与学生讨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时候,就有学生提出“既然国家政策规定在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那为何现在药店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随处可见,是国家政策失误还是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此时就需要教师结合专业知识,引导学生针对实际生活进行深入思考,并使交流和讨论紧紧围绕核心主题。由此,学生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教师也能不断“引入活水”,实现教学相长。

3.案例点评与总结

由于生活阅历、知识储备、认识高度等方面的局限,许多学生在分析和解读案例问题时往往不够全面、不够客观,这时,就需要教师以“引导”的姿态,作出点评和总结。在案例教学法中,尤其是初始阶段,简单而完整的案例点评与总结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教学的深入,案例点评与总结,可以由教师分析转变为学生自行分析。因此,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也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4.评定成绩

成绩评定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刺激学生积极性。案例教学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标准或唯一的答案。因此教师在考核学生时不能按“标准答案”生搬硬套,而应将评判标准过程化,如从学生分析方法的准确性、论点的可行性、思考推断的逻辑性等方面来评定其成绩。笔者建议把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学生举一反三,真正掌握理论要点。

三、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区别于举例说明和课堂讨论

目前,国内真正运用案例教学的学科或课程并不多见,更多的应该属于举例说明(实例教学),即通过实例对所要传授知识进行讲解的一种方法,是介于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之间的教学方法。与案例教学法相比,它仍然是一种以教师讲授为主、课堂研讨为辅的教学方法,并未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把案例法教学当成举例说明,尤其是要强化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让学生自觉自发参与案例探讨。

同时,案例教学也要区别于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研究对象,以问题为导向,以探究为基础,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方法,所探讨的问题一般具有综合性,答案的开放度比较高。而课堂讨论往往是就某一特定问题或现象展开争论或辩论,最终统一于一致的结果。

2.案例的选择原则

案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应首先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特点确定明确的教学目的,然后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好案例。

(1)真实性。教学案例必须是药事管理实践活动中的真实事例,不能胡编乱造;否则,不仅对教学无益,反而会误导学生。

(2)新颖性。教学案例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教师必须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不断补充新鲜的案例,确保案例的新颖性。例如,在讲假药时,应把齐二药亮菌甲素事件作为讲解的重点案例。这一事件是近年来我国由于药事管理中的疏漏造成的严重药害事件,也是国家药监部门及时果断处理的典型事件。事件发生后,药监部门禁止齐二药的所有药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最大限度地减少假药事件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避免了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这个案例对于学生理解和判断新形势下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很有帮助。

(3)代表性。案例要根据课程目标有针对性地收集,应是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典型药事管理事例的浓缩,案例的内容要与知识点有机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如,讲药品不良反应时,“反应停”事件和PPA事件就很有典型性。20世纪60年代,“反应停”导致先天畸形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震惊事件。而美国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正是由于凯尔西博士坚持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反应停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4)关注学生道德目标的培养。例如发生在宁波市传染病医院药品“回扣”案,卫生部要求对此类事件处理要查实一起,严处一起,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单提成问题。通过该案例的讨论,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准确把握《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销购中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教育学生在药学社会实践中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结语

实践证明,在药事管理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课堂富有趣味性,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教师应优化教学方法,科学、合理地应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发挥案例教学优势、找准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探索其教学规律,为学生将来从事药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世民。药事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2]劳凯声。教育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药事管理论文【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 2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药事管理论文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突发事件;药学应对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作为在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责任重大的县级医院药品使用、管理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应急体系已经是当务之急。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药学应急指挥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1]明确指出:突发共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为了确保应急药学体系能够快速、高效应对突各种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成立了药学应急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对小组组长,药剂科主任任业务组长,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急预案制定、论证;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不同级别的药学应急预案;部署突发事件药品储备、调配及配制;掌控药学应急人员的合理调配;和医、护紧密配合及时沟通的工作,以确保大规模人群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信息联络和快速级体系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学应对人员(特别是有技术特长人员)联络方式(手机、住宅电话及家庭详细住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根据不同应急的技术要求,随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一旦有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快速接受应急召集。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的储备、调配、应急配制体系

建立“重点储备,网络调配”体系应急药品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质基础。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备好抢救药品,争分夺秒地进行救治,可以挽救许多生命,减少致残率。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偶然爆发的特征,药品的储备很难计划、不可预知,作为北京市的远郊区县我们采用“重点储备(有季节性、有预见性的储药,如:夏季集体食物中毒,冬季一氧化碳中毒等),市区县二级调配网络系统”,这样既能满足突发应急需求,又能极大地节约有限医药资源。

建立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配制体系对于特殊的应急药品(没有应急储备),为挽救生命,报应级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中国药典》、《中国医院制剂规范》或其他地方标准由具备配制制剂资质的药剂师进行配制。例如:发生在我县某工地集体误服氯化钡中毒事件,针对钡离子中毒药物治疗是需要大量口服硫酸钠溶液,但在我院没有储备,致电本市各兄弟医院也没有储备,针对这一状况,我们及时报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组织制剂人员配制硫酸钠口服溶液,解救了38位工人的宝贵生命。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学技术预案体系

对突发公共事件了解确切,能够及时确诊的病症,药学应急人员要参与临床救护,参与疑难病症会诊,向医护人员提供药物信息咨询,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制定正确的药物治疗方案,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以获得预定的治疗结果。例如:确证发生煤气中毒时,在采取必要医学抢救同时,可采用细胞色素C15mg(用前须做过敏试验),辅酶A50U,ATP20mg改善组织代谢,用20%甘露醇快速静滴防止脑水肿等。

对突发不明原因罕见疫情,确诊致病原进行药敏试验,针对病症进药物治疗同时,加强临床药学监护。监测病人血药浓度、尿药浓度,为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提供有力依据,同时用于判断病人现实的或潜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解决病人现实存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预防病人潜在的与用药有关的问题[4]。把多个个体化给药方案综合起来分析、论证,从而摸索出较为成熟的药物治疗方案。例如:2003年春季爆发的一种呼吸系统传染病SARS,2003年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公布SARS的致病原是一种未知的冠状病毒,并将这种种导致SARS的新型的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冠状病毒(后命名为SARS-Cov)[2,3]。作为县级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学人员,我们遵循“非典”药物治疗原则,明确目标,参与设计药物治疗方案(即个体化给药),监测病人用药全过程,对药物治疗做出综合性评价,发现和报告药物过敏反应及副作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在用药过程中,我们为病人建立了用药档案,评价不同个体人群不同用药方案,摸索出了适合本院的一套治疗“非典”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药学应对体系的建设,将大大提高县级医院药剂科综合应对能力及管理水平,有利于药剂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虽然整个体系是基于“突发”的前提,但对平时药品储备、调配、配制、临床药学监测体系的完善也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是促进医院现代化药学建设的一个难得的契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4/1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S].

,,2003,May15;[epubaheadofprint].

药事管理论文【第四篇】

关键词:医院药事管理;临床药学服务;价值分析

当前,随着我国医疗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临床药事管理体制逐渐完善,且临床药事管理在整个临床医学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1],所以应及时对药品保障制度进行优化改革,以此强化药学技术。在本文研究中,将对医学药事管理体制进行分析,从而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更为完善的参考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基本资料

从2012年3月~2013年3月期间选取我院接收患者40例,在此期间我院未进行药事管理;从2014年3月期间~2015年3月期间选取我院接收患者40例,在此期间我院开展药事管理。将其分别设为参照组和研究组,在参照组患者中,有25例为男性,15例为女性,中位年龄(45.2±2.1)岁;在研究组患者中,有30例为男性,10例为女性,中位年龄(40.2±1.9)岁。对两组患者的中位年龄以及性别等比较,不具有显著差异性。

1.2方法

在进行药事管理期间,主要对以下几点进行完善和创新:(1)首先,可以对每个科室的药物应用情况以及药物种类进行统计收集,从而对每一个科室的用药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临床合理用药进行细化的讨论,以此强化临床用药问题的合理性[2],在药事管理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每一个患者提出的疑问细心解答,并定期不定时开展关于药事管理的相关讲座,从而以健康科学的理念强化各个科室人员的专业知识;(2)对药物的配制管理部门来说,首先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并且需要专业技能强且技能丰富的药物配制人员一同工作。以静脉药物配制部门为例,工作人员要对点滴注射药物的配制工作合理完成,对于急重症患者,或者需要进行化疗的患者来说,必须做好静脉注射的配制工作。根据配制准则进行用药处理,以此提高用药安全率[3];(3)临床药学服务网络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深化,可以将计算机网络应用于药学服务的管理中,如应用电子处方执行,医生可以通过医院网络和药房直接连线,从而节省中间多个繁琐的步骤,和谐医患关系。

1.3统计学分析

本次进行研究的80例患者数据均应用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其中对两组患者满意度的比较用率(%)的形式表示,行χ2检验,当数据呈现为P<0.05,表明统计学意义存在。

2结果

经过统计显示,进行药事管理后的患者满意度显著优于未进行药事管理前的效果,医院各个科室的用药水平以及效率也得到显著提高,见表1。

3讨论

3.1医院临床药学服务中专业药师起到的价值和作用

药物在分配到各个科室使用的过程中,首要保证的就是药物的科学化应用,只有药物合理化应用,才能真正发挥药物的疗效,并且保证患者在日后的恢复以及治疗过程中,不会产生不良反应,从而提高用药的安全性,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当前,对于药物合理性的应用概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且临床对于药物服务以及应用管理的研究越来越深化,所以要保证用药合理性,主要从下面几点进行完善[4]:(1)强化药物科学使用的概念,了解药物应用的科学化概念,才能发挥药物的最大价值,以此最大程度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副作用;(2)了解药物合理性的运用概念,强化医疗人员的用药技能[5];(3)药物人员以及临床医学人员要能够通过患者的既往病史以及现有诊断,准确的提出制定用药方案,避免对患者身体以及心理的双重打击。

3.2抗生素的应用

临床药物使用的过程中,抗生素药物的应用可谓十分广泛,但是所引发的不良反应率也较高,因此,临床在使用抗生素时,必须遵照相关规定,由专业的医师和药师共同协商进行开药。对于想要使用抗生素的患者,必须出示完整的使用证明以及开具标准,而对于证明不全的患者来说,药师不可予以开药。另外,药师所开的抗生素药物剂量必须合理,不可过多;如患者既往应用抗生素时,出现了明显的不良反应,则必须再次进行皮试,以此防治抗生素随意使用的情况发生,以此提高患者的用药安全概率。

3.3对静脉用药管理管制

对患者进行点滴治疗可以提高用药的起效时间,但是在此过程中,点滴治疗也同样会产生一系列副作用。当前,随着医学技术的创新深化,医学人员水平的不断深化,提高了用药安全率,而有些地域受到发展水平的限制,在进行静脉用药过程中,出现静脉用药事故的概率依旧让人担忧,针对这种情况,医院的医师和药师必须合理沟通,医师要确保病例准确,进行静脉药物的开具[6]。另外,对药事管理的相关要求必须合理执行。

3.4药学服务的智能化

合理大量的应用计算机网络化技术,从而将药学服务智能化最大程度开展,缩短患者前来治疗以及开药的时间,并为医师治疗更多的患者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将医院药事管理应用于临床药学服务中,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增强用药安全率,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从根本上防止滥用药物情况出现。本文的相关论点与赵艳、卢熠和刘桂萍、欧微[6~8]的依据相符,可以为临床提供相应的价值和参考。

作者:张冰 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参考文献

1张艳平.医院药事管理在临床药学服务中的价值与作用.中国中医药科技,2014,Z2:355~355.

2刘雅兰.医院药事管理在临床药学服务中的价值与作用研究.心血管病防治知识(下半月),2015,10:159~160.

3李馨,付秀娟.科学培育规范管理,建立稳步发展的临床药学服务团队-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临床药学实践.中国药物应用与监测,2014,4:214.

4王莉,宋绪彬,魏光明,等.运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社区医学杂志,2012,10(12):71~73.

5陈艳,宗强,陈爱民,等.PDCA循环管理法在医院药事与药物使用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安徽医药,2014,18(2):365~368.

6王少华,赵艳.医院药学发展热点与药学服务关键环节浅议.药学服务与研究,2012,12(3):2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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