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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十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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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第一篇】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一).收出货安全管理:依「收出货程序」规定作业。

(二).领料、发料安全管理:依「领料、发料程序」规定作业。经审核签章确认后,仓管凭以发料。

(三).退料安全管理:依「退料程序」规定流程作业。

( 二)、储 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

(三)、人 员 出 入 库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 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 卸 过 程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 库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品带入仓库。

第三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第四条.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措施及标志。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栓。

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消防器材应当由库管员,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七条.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第八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第九条.灭火器保险销应每季度检查其灵活性,防止因锈蚀而卡死。

第十条.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道必须确保水源充足畅通,并备有消防水桶等;灭火器必须按时按规定进行更换,确保器材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第十八条.仓库消防设备、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库房内部必须按规定留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每半年要对仓库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大节日前一周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泡沫灭火器每年要换一次药。对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或清除隐患。

(六)仓 库 安 全 火 源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

(七)监 控 系 统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第一条.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每隔5分钟自动存档画面一次;

第二条.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如画面出现可疑人员,应马上记录时间及其相貌特征并上报。

第三条.如发现异常或盗窃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如实报告给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部门,不得拖延时间、隐瞒事实或不报。

(八) 仓 库 奖 罚 规 定

第二条.对违反以上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严格的处罚(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或解除公司劳动关系);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置。

第六条.对违反规定,、动火、打架、盗窃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法律责任,并处500元—1000元罚款外,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在仓库抽烟者,予以开除。

第七条.对违反以上仓库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处50元/次—100元/次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

第八条.仓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危及生命安全除外),若屡次不服从安排指挥,有权清理该操作人员退出仓库,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仓库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若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发现二次以上按50元/次进行处罚。安全通道不得随意放置物料,违者按10~30元/次处罚,并要立即清理。物料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九)仓 库 员 工 行 为 安 全 惩 罚

第三条.对于外协商到公司有业务来往的人员(指外厂商进出货车辆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外协驻厂人员、外厂返工人员等等)进入本公司仓 库一律穿相应的反光背心,违者视情节严重性每次处以50元/次—1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外来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和作业,不可随便在仓库内任意走动穿行。违者按《外厂商入本公司的行为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一)对仓库初等、中等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处罚规定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行走,罚5元/次;

3.未经允许工作时间外出私会亲友(包括库管人员),罚50元/次;

4.个人工作场所不整洁、5s很乱;要求整改不听者,50元/次。

5.未经允许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仓库内逗留,罚20元/次;

6.当值时间擅自换岗、调班、替班,未酿成事故,罚50元/次;

7.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影响工作,罚50元/次;

11.部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督导不力,未造成严重后果,罚50元/次

12.没经授权或负责人批准擅自带领他人进入仓库者,罚300元/次

13.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或弄虚作假等。罚300元/次;

15.对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报告、不制止,罚100元/次

17.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罚100元/次;

18.未经许可擅自移动仓库规定物品和设备,消防器材,罚50元/次

19.损坏公物,不爱护公司财产,罚100元/次,另外按物体的原价损失赔偿 ,行为恶劣的按物体的5倍或10倍赔赏。

20.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者 ,罚100元/次

21.不履行仓库及本身负责区域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罚50元/次

23.一个月内两次违反同一条轻微行为过失条例者,按轻微行为过失条款3倍处罚。严重行为者供应部开除。

(二)有重大行为过失责任者,按以下标准处罚规定

1.工作不负责任、搞情绪化,造成严重差错或恶劣影响罚300元/次;

3.不按规范操作或故意毁坏公司财物者,造成损失金额大的,按物料的原价赔赏,并处罚500元/次。

6.在仓库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立刻勒令退出仓库,并开除。在厂外殴打管理人员者,罚1500元----3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开除。

9.一年内员工若有三次轻微行为过失、二次行为中等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偷窃仓库财产,按以下标准处罚,并移交公安机关;

(1)、偷窃仓库普通财产:200元以下价值者,按200元处罚;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价值者,按500元处罚;

(3)、500元以上价值者冻结个人全部工资,交公安部门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解除公司劳动关系。

11.参加反动组织或利用黑社会组织,罚500元/次;

12.组织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罚500元/次;记过一次

14.恶意造谣滋事,严重损害仓库声誉,罚500元/次;

15.私带凶器或盗具等其他危险物品进入仓库,罚1000元/次

16.对多次违反仓库规定并且无悔改表现者,罚300元/次;

18.公司处罚被连带8次者记过一次,被连带15次者记大过一次,超过15次被连带者供应部给予开除。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第二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仓库贮存着公司的重要物资,是防火重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 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 仓库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 本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 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 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 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 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留有通道过人。

第十四条 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 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 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 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 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田阳光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xx年1月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第三篇】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开水房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第五篇】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要对师生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1、总务主任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监督和执行者,要确保学校的校产符合安全要求;各项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完好,操作安全;各项防火设备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师生进行消防教育,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教务主任要向学生加强常规教育,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学科教学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好学生的外出活动,每次活动要对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并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三、学校教职工是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1、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好课堂纪律,认真检查使用的设施、设备,指导安全操作,保证课堂安全,并处理课堂的偶发事故,如遇突发的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好学生,听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除完成作为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外,要重视对学生的常规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关心、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处理学生的偶发事故。

3、教学专用场所的负责教师,对各自专用室安全负责,要经常检查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损坏、损耗情况要及时汇报,学生使用时要确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师需使用时,清楚交接,谁使用谁负责。

4、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遵守纪律,在负责范围注视学生动态,劝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如发生事故及时感到现场进行处理。值日领导检查、督促教师的值日,处理偶发的各种情况,做好记录。

6、伙房、财务、门卫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岗位工作责任制)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四、处罚

由于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并视情节追究经济责任。若是特别严重的重大事故,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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