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应急预案 春节的应急预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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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应急预案【第一篇】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
加强春节期间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成立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与综合协调股。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1.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春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性报告和总结性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局应急与综合协调股;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处置的进程变化或者按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即时上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机构应将事件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至局应急与综合协调股。
(二)指挥和控制。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会)按职责分工密切合作。
1.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会)须服从统一指挥,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2.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执法分局、各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市场动态和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当天的带班局领导电话报告请示,并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会)办公电话须转接到主要负责人手机;副股级以上干部以及一线执法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畅通,遇紧急情况处置,必须服从安排。
(三)应急与综合协调股、执法分局要联合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如接到关于食品药品事件(故)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请示区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处置。
(四)要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会稳定等工作,将损害降低到最小。
(五)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春节应急预案【第二篇】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着力维护全镇“两节”市场繁荣稳定,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至20xx年2月20日。现将有关工作预案如下: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针对“元旦”“春节”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环节的特点,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做到领导有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元旦、春节前后是食品消费相对比较集中,食品安全问题相对较多,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时期,为此,城关镇成立以镇长何毅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曹波同志为副组长,镇食安委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一)突出重点场所,强化市场清查。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展销会、农村集市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山寨”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清查,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食品进货源头、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防止农村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卸货场”和集散地。以学校食堂、网络订餐、连锁餐饮企业、年夜饭供餐、旅游景区、农家乐场所,以及小餐饮等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严禁超范围经营、超负荷加工、超能力接待,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重大活动、大型集体聚餐的检查、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监管品种。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以保健食品、乳制品、肉类(冷冻肉)及其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食用油、蔬菜、冷冻食品、糕点、酒类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特别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合力。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以宾馆、酒店、影院等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营销活动。及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的保健食品消费预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误导。
(三)突出重点渠道,强化线索摸排。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结合的方法,深入排查各自辖区、监管行业食品问题线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根据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对风险发生频次较高、风险隐患较多的点相应提高监管频次,依法落实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加强监督检查,细化措施,有的放矢。
全面加强节日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周边群体聚餐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食品加工储存、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对承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实行大型聚餐活动和“年夜饭”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年夜饭”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舆论宣传,适时发布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温馨提示,教育引导全镇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确保饮食安全,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村(社区)、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报送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镇食安办。
各村(社区)、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悉各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流程、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组织机构,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准备。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推动“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镇纪委、镇食安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镇食安办。因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媒体曝光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春节应急预案【第三篇】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店长
副组长:安保组长
成员:收银组长生鲜组长 副食组长 百货组长 家纺组长 安保人员
领导小组对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总责,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第二责任人,各成员为具体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突发事件防治方案,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2、指挥处置突发事件。
3、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4、调查或协助调查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等。
1、禁止在仓库、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未经经理允许,不得将非超市人员带入办公室或仓库。
4、员工应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及经理。
5、员工应熟悉卖场和仓库灭火装置的位置,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6、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
7、禁止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8、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服从统一调度。
9、如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汇报。
1、应急预案发布后,经理应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培训、签字备查并填写培训记录,确保员工熟悉自身的应急职责和具备应急能力。
2、应急领导小组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施,并保证充足提供。要定期检查、测试这些设施以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应急设施包括:警报设施、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备、消防通道等。
3、应急领导小组应依据卖场布局合理绘制紧急疏散路线。
4、应急领导小组应分别针对可能出现的各项突发事件组织一次演练,以检验和评估通信指挥、处理步骤、应急救援步骤、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能力与职责等的安全可靠性。
5、演练结束应对应急演练的结果进行评审,特别是对紧急情况发生后应急计划实施的效果进行评审,必要时修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与评审结果应予归档。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经理,应急领导小组全部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警应急预案
1、如出现火警,要迅速判断火警的真假。
2、在场领导迅速组织人员灭火防止火势蔓延;如果火势较大无法扑灭,要迅速拨打“119”,告知火灾的具体位置。
3、及时通知电工,做好电源的断电和送电准备工作。
4、当班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把好各出入口,阻止顾客入内,防止坏人乘机打劫,并劝说附近的顾客迅速离场。
5、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内员工和顾客的疏散工作,会计、出纳和收银员要做好所有现金和帐目的转移,对在收银处等待结帐的顾客要劝说其离开。
6、卖场员工要注意卖场内的顾客,劝说其退场,并要引导顾客从安全通道离开,同时要细心检查每一个角落,以防还有顾客在卖场内。自身也要做好撤退的准备。
7、安保组要立即疏散卖场的顾客,积极参与现场灭火,客服要保证广播的畅通。
8、门口安保人员要引导消防车进场。义务消防员要协助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并有义务协助消防查清火灾原因。
9、疏散的'员工要在门前广场集合,以便清点。
(二)打架斗殴应急预案
1、发现打架事件,保安人员要快速、及时制止,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并及时通知值班领导。
2、如无法迅速控制事态,应拨打“110”,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对受伤人员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3、对有内部人员参加的打架事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上一级领导。安保人员及相关员工要保护好服务区财产及其他顾客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及时疏散顾客。
4、在员工中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善后工作,避免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三)人员受伤的应急预案
1、超市有人受伤要及时通知在场的部门领导。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2、如是超市原因造成顾客受伤,要及时向顾客赔礼道歉,接受顾客的批评,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如不是超市的原因,也要根据人道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3、如是超市员工受伤,部门要做好受伤人员休息期间的顶岗工作。在员工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防止负面影响扩大。
(四)漏水、防汛应急预案
1、发现漏水,在场领导要迅速安排员工做好物资的转移工作。
2、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除漏水,疏通下水道切断水源。
3、汛期来临之前,要做好下水道的检查工作,要加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防汛物资的准备。
(五)偷盗应急预案
发现偷盗者,员工应及时通知安保人员和部门主管,对情节较重或惯偷人员由安保人员将其扭送派出所。对夜间盗窃或者团伙盗窃要及时通知派出所或拨打“110”, 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六)停电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性停电,要及时通知部门主管。通知电工,排除停电故障,检查备用电源和应急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收银员要保管好现金。安保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意外事件。安保人员要劝说想进入超市购物的顾客,向其说明情况。员工要注意来往人员,防止商品被盗,必要时进行清场。
3、后台负责停电前后电脑的运行,保证来电后收银台的正常运转。
4、各部门停电时要关掉有关设施的电源开关。
5、如晚上停电,必要时,要做好提前清场的准备工作。
6、电工要做好来电前的准备工作,使来电后的各项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春节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从严从紧抓好社区(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现根据《湖北省社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鄂防指办发〔20xx〕13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社区精准防控,扩大检测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立即从常态化防控转到应急处置,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防控策略,坚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联动,及时调配人员力量,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做到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县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单位等实施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村)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充实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公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配合,共同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村)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式和防范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保障管理队伍的防疫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村)“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村)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村)有效管理。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和车辆。小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登记,并反馈给社区(村)第一时间录入人员信息排查登记系统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严控小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对小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组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重点地区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小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小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四)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在做好“五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对相应住宅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底数、人员组成、人员关系等,确保覆盖所有住户。每日对该楼栋或单元内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安排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生活必备物资,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每日至少对公共区域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区域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每2-3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村)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社区(村)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社区(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对社区(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严格对社区(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家庭、每个角落。在社区(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社区(村)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劝止,对拒不听劝或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备案。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包保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乡镇每日汇总社区(村)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县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村)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五)抓好舆论监控。疫情动态向外发布需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