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头村旧村改造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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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头村旧村改造篇1
龙山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龙山镇政府—石头寨
(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龙山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龙山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13年5月开始至2013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
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龙山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2013年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
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x社区党支部”、“x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2013年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
置党建工作、科教文卫和民族宗教、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人民武装和综合治理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社区服务站根据居民需求设置多功能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卫生服务站、计生室、警务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办公室、减灾防灾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爱心超市、两栏(学习宣传栏及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服务窗口必须落实一名社区专职和若干名兼职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
三是搞好社区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党组织设置。除辖区单位的党员外,社区根据本社区党员人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设立党总支,根据党员分布或行业等情况下设几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5至9人组成。二是社区居委会设置。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同时成立社区服务中心议事会、成立社区工、青、妇组织及社区文体协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各组织负责人可由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兼任,成员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保留原有优秀村(居)干部的同时,采取选派镇干部到社区任职、新录用公务员选调大学生到社区挂职学习锻炼、将优秀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分到社区工作等形式,选拔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文化、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影响力的年轻干部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上,要做好村干部、社区干部人数、分工、年龄等方面的搭配,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
益事业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进行调整,稳步提供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从2014年1月起提高到每月2000元,在以后的5年内按15%的幅度增长,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指除了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其他成员,每个社区核定8人)的每月报酬,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报酬的60%比例确定。由县财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党发[2010]7号文件规定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超出部分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解决。(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任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社区干部报酬),村改社区后,社区干部在招考录用等政治待遇方面与现有的村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5、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村改社区”后的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及时建立学习、财务等内部管理、来访接待、首问负责、办事承诺、情况报告、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在居务监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方面,明确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力和义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4月)
镇改制办公室做好改制工作的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镇组成检查组对各村(社区)“村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和完善,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社区依法做好工作。
四、“村改社区”后有关政策
“村改社区”后先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和国家对农业农村惠农惠民政策不变的工作原则,继续执行农村村委会的各项政策,理顺“村改社区”后的各种利益关系,今后将根据社区发展需要和各种条件成熟后,再按照城市社区的政策规定逐步对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1、村(居民)日常管理。村改社区”后,部分村民、居民原来住所的社区管辖范围因社区规划将有所调整,社区村(居)民要严格按照所在社区管辖的区域、街道范围服从社区管理,村改社区”后,统一使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停止使用村委会公章,原有的村委会公章统一交镇政府保存,辖区村民除土地征收、合医报销等需要盖印村委会公章时,由所在社区审核签字后可以到镇政府盖印村委会公章,平时村(居民)日常办事需要盖章时,无特殊情况统一盖印社区居委会公章,社区居民以居住地认定,凡居住在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在社区进行登记接受社区管理,社区居民在日常事务中所办的有关证件手续和申办各种事项不再以户口和身份证登记的居住地而是按现有居住地管辖范围到所在社区办理,社区低保户、廉租房户、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按所在社区由社区调查审核后重新登记接受社区管理,原有村民涉及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收益处置分配,可以打破现有社区居住范围参加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的收益处置分配,不受居住地的限制。
2、农村集体和个人土地资产。“村改社区”后,原村级集体的经济、资产、土地归属不变,个人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原农村集体与村民等签订的有关经营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持不变。对国家经济建设和项目建设征用的土地,个人享有的土地补偿有关政策不
变,对集体林权、荒山荒坡、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等收益分配等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镇“三资”管理的要求,由社区召集原有村民讨论研究后,仍由各村界定确认的原有村内老户和人员享受,其它社区居民不参与分配享受。
对原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在“村改社区”前,由各村成立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有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村委会会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各村民小组长组成。人员名单如有调整更换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并进行公示,彻底摸清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理顺资产所有权关系,核实资金、理清债权、债务,各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村理财小组负责监管,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收入支出和分配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和镇党委会审核方可。新建社区和镇财政分局要加强对原有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管好盘活集体资产。
3、农村合作医疗、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村改社区”后,原有村民享受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等其它有关国家惠农政策不变,原针对失地农民实行的补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对于其它针对农民的国家福利政策不变。
4、户籍管理。对纳入“村改社区”范围的村所在地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在核对户籍登记情况的同时,重点抓好空挂户、下落不明、正在服刑、服兵役、在外就学、漏报等人员情况的调查。然后依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注销、清理入户、复户等工作。“村改社区”后,现有村民户籍尊重个人选择,农转非不作硬性规定,社区
户籍变更不搞一刀切,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现有村民可自愿将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也可保留农业户口,但对原有农业户籍家庭新生人口一律按非农户籍性质进行登记,对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相对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本村(社区)常住人口,农婚配偶,父母子女投靠等按有关户籍政策予以办理居民户口。同时,对流动人口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5、计划生育。“村改社区”后,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原有的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照现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生育政策。
6、社会事务。“村改社区”后,社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和城市居民及时纳入低保,并分别申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城市居民,及时组织培训和申报公益性岗位,“村改社区”后,所有的改制村按城区规划统一编制路、街、巷门牌号,使其与城区自然融合。“村改社区”后,所有改制村的教育管理按学区划分,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社区以居民小组或楼群院落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网格,设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切实抓好社区综治、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村改社区”工作是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工作,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镇属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必须以大局为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村改社区”当作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要按照“实事求
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和“先改制,后逐步完善”的改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实施“村改社区”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镇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镇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村改社区涉及的政策对接问题,完善户籍管理、低保优抚、计划生育、就学、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配套政策措施,回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
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村改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事,在改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村级资产资金要严格进行审计审核。要严肃财经纪律,对借“村改社区”之机私分集体财产、突击发放现金或实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发扬民主,尊重民意。“村改社区”是我镇推进城市化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撤建方案的确定、资产处理、干部安置以及配套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尊重干部群众意愿。要充分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0日
注:龙里县龙山镇以“村改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加强和创新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列入全县“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目前已开展到制定实施方案阶段,因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可行和有操着性,符合我县社区建设的要求,现将初步制定的实施方案发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前,征求意见期间,我镇在龙山镇政府一楼设征求意见箱,请社会各界各单位部门对“村改社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5672288(镇社会事务办)
本文地址:http:///zuowen/
新桥头村旧村改造篇2
xx 镇xx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搞好本社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xxx市、京口区和 xx 镇林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林改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报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 xx 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xx ,负责协调林改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组织开展本村林改工作;成员: xx、xx、xx、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组织、落实本村林改工作。
二、基本情况
本村现有农户户、人口人。其中涉改林地村民小组个、农户户、人口人,有表决权人,另有村民代表人。
本村现有集体林地面积共计亩。其中,公益林亩、经济林亩。
三、改革范围
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本社区的集体林地、林木等。存在有争议的林地和林木权属,在争议未解决前暂不列入改革的范围。
四、改革内容
重点开展集体林地的林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五、改革形式
本村集体所有的集体林地、林木,除集体保留少量林地外,其余采取“均股均利”的形式进行改革。
六、改革方法
采用“均股、均利”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各村、组要依法组建林业股份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到本村林业股份合作社或组,股权证发放到户,农民享受均股均利。将合同约定给集体管理林地的可分配收益不低于70%按股权(或利权分配到人,其他剩余款项用于发展本集体林业事业。
七、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向群众宣讲林改的政策、目的、意义和做法,让广大群众知晓,取得支持和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林改工作。
2、组织培训。加强对本社区林改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林改政策及林改的方法和步骤,努力提高林改工作业务素质,确保林改工作小组成员能够胜任林改各项工作。
3、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责任,各项林改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林改小组成员,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强对村民的指导,把需由村民参加的林改工作事项明确到户,责任落实到人。
4、保证人力。按时按量组织人员,参与搞好林权勘查做好指界认证等工作,协助林业技术人员完成林权勘查工作任务。
5、严肃纪律。按照农村有关政策与法律、法规,组织村民自治,本村的所有农户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按时到林地现场配合林改技术人员搞好林权勘查工作,不得缺席。对召开会议讨论表决林改重大事项,更不得缺席,外出打工的要书面委托他人表决,以确保林改工作严格依法进行。林地界限根据不同的情况,要按照相应政策予以确定。
6、维护稳定。搞好林权纠纷排查,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把林权纠纷调处到点到位,确保本村纠纷不出村,维护本村安定团结。
7、保护资源。在林改过程中要明确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规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权权利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规定,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八、其它要求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凡涉及本集体林地经营的项目,必须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确定经营主体,或者取得经营效益。
2、本实施方案经社区居委会于年月日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并根据多数村民意愿依法制定。
3、本实施方案一式四份,村委会、镇司法所、镇林改办、区林改办各存一份。
新桥头村旧村改造篇3
2022年关于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适应__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x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x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__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__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x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__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x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
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社区党支部”、“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20xx年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
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置党建工作、科教文卫和民族宗教、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人民武装和综合治理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社区服务站根据居民需求设置多功能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卫生服务站、计生室、警务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办公室、减灾防灾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爱心超市、两栏(学习宣传栏及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服务窗口必须落实一名社区专职和若干名兼职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三是搞好社区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党组织设置。除辖区单位的党员外,社区根据本社区党员人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设立党总支,根据党员分布或行业等情况下设几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5至9人组成。二是社区居委会设置。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同时成立社区服务中心议事会、成立社区工、青、妇组织及社区文体协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各组织负责人可由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兼任,成员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保留原有优秀村(居)干部的同时,采取选派镇干部到社区任职、新录用公务员选调大学生到社区挂职学习锻炼、将优秀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分到社区工作等形式,选拔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文化、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影响力的年轻干部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上,要做好村干部、社区干部人数、分工、年龄等方面的搭配,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益事业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进行调整,稳步提供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从20xx年1月起提高到每月2000元,在以后的5年内按15%的幅度增长,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指除了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其他成员,每个社区核定8人)的每月报酬,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报酬的60%比例确定。由县财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党发[2010]7号文件规定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超出部分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解决。(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任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社区干部报酬),村改社区后,社区干部在招考录用等政治待遇方面与现有的村干部享受同等待遇。5、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村改社区”后的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及时建立学习、财务等内部管理、来访接待、首问负责、办事承诺、情况报告、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在居务监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方面,明确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力和义务。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xx年4月)
镇改制办公室做好改制工作的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镇组成检查组对各村(社区)“村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和完善,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社区依法做好工作。
四、“村改社区”后有关政策
“村改社区”后先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和国家对农业农村惠农惠民政策不变的工作原则,继续执行农村村委会的各项政策,理顺“村改社区”后的各种利益关系,今后将根据社区发展需要和各种条件成熟后,再按照城市社区的政策规定逐步对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1、村(居民)日常管理。村改社区”后,部分村民、居民原来住所的社区管辖范围因社区规划将有所调整,社区村(居)民要严格按照所在社区管辖的区域、街道范围服从社区管理,村改社区”后,统一使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停止使用村委会公章,原有的村委会公章统一交镇政府保存,辖区村民除土地征收、合医报销等需要盖印村委会公章时,由所在社区审核签字后可以到镇政府盖印村委会公章,平时村(居民)日常办事需要盖章时,无特殊情况统一盖印社区居委会公章,社区居民以居住地认定,凡居住在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在社区进行登记接受社区管理,社区居民在日常事务中所办的有关证件手续和申办各种事项不再以户口和身份证登记的居住地而是按现有居住地管辖范围到所在社区办理,社区低保户、廉租房户、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按所在社区由社区调查审核后重新登记接受社区管理,原有村民涉及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收益处置分配,可以打破现有社区居住范围参加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的收益处置分配,不受居住地的限制。
2、农村集体和个人土地资产。“村改社区”后,原村级集体的经济、资产、土地归属不变,个人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原农村集体与村民等签订的有关经营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持不变。对国家经济建设和项目建设征用的土地,个人享有的土地补偿有关政策不变,对集体林权、荒山荒坡、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等收益分配等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镇“三资”管理的要求,由社区召集原有村民讨论研究后,仍由各村界定确认的原有村内老户和人员享受,其它社区居民不参与分配享受。对原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在“村改社区”前,由各村成立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有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村委会会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各村民小组长组成。人员名单如有调整更换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并进行公示,彻底摸清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理顺资产所有权关系,核实资金、理清债权、债务,各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村理财小组负责监管,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收入支出和分配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和镇党委会审核方可。新建社区和镇财政分局要加强对原有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管好盘活集体资产。
3、农村合作医疗、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村改社区”后,原有村民享受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等其它有关国家惠农政策不变,原针对失地农民实行的补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对于其它针对农民的国家福利政策不变。
4、户籍管理。对纳入“村改社区”范围的村所在地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在核对户籍登记情况的同时,重点抓好空挂户、下落不明、正在服刑、服兵役、在外就学、漏报等人员情况的调查。然后依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注销、清理入户、复户等工作。“村改社区”后,现有村民户籍尊重个人选择,农转非不作硬性规定,社区户籍变更不搞一刀切,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现有村民可自愿将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也可保留农业户口,但对原有农业户籍家庭新生人口一律按非农户籍性质进行登记,对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相对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本村(社区)常住人口,农婚配偶,父母子女投靠等按有关户籍政策予以办理居民户口。同时,对流动人口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5、计划生育。“村改社区”后,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原有的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照现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生育政策。
6、社会事务。“村改社区”后,社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和城市居民及时纳入低保,并分别申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城市居民,及时组织培训和申报公益性岗位,“村改社区”后,所有的改制村按城区规划统一编制路、街、巷门牌号,使其与城区自然融合。“村改社区”后,所有改制村的教育管理按学区划分,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社区以居民小组或楼群院落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网格,设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切实抓好社区综治、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村改社区”工作是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工作,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镇属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必须以大局为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村改社区”当作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要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和“先改制,后逐步完善”的改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实施“村改社区”工作。(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镇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镇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村改社区涉及的政策对接问题,完善户籍管理、低保优抚、计划生育、就学、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配套政策措施,回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
“村改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事,在改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村级资产资金要严格进行审计审核。要严肃财经纪律,对借“村改社区”之机私分集体财产、突击发放现金或实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四)发扬民主,尊重民意。
“村改社区”是我镇推进城市化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撤建方案的确定、资产处理、干部安置以及配套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尊重干部群众意愿。要充分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新桥头村旧村改造篇4
“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发展思路
[摘要]推行“村改居”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有效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问题的有效途径。当前,应着重解决“村改居”社区建设管理体制、组织领导模式、集体资产改制、公共财政投入、社区服务体系和干部综合素质等问题。
[关键词]“城中村”;“村改居”;社区建设;发展对策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加快“村改居”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的接轨,是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城市和乡村之间在土地、人口、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诸多差异,尤其是在农村用地、公共投入、社会治安、生活环境等方面尚未纳入城市建设区的管理范围内,容易形成介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城中村”现象。从表面看,撤村建居是村(居)民自治管理在名称和管理区域上的转换,但“村改居”的影响不仅仅是村委会名称的改变、农民的户口改变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村土地权益的变化、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继承、连接以及农民的可持续发展问题。[1]
一、“村改居”社区建设的现状及难点分析
1、“村改居”社区运行体制尚未完成相应转换。“村改居”所带来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基层自治组织工作重心的改变。[2]“村改居”之前,村委会的工作是以发展集体经济为主要目标,社会管理工作大多停留在调解邻里纠纷、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村改居”之后,新建的社区居委会的主要管理职能是:协助政府或其派出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优化社区环境,做好计划生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涵盖了除发展经济之外的社会事务全方面管理。目前多数“村改居”社区仍按照原来村委会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只是牌子从“村委会”换成了“居委会”,社区管理运行体制和组织架构没有完成相应的转换。如,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经济业务往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合同,使用的还是原村委会的名义和公章。一些在城市社区中由居民自行缴纳的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费用,在“村改居”社区中基本上还是由村财务支出。“村改居”后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股份制企业(包括经营性公司和民办非企业机构)普遍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即使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社区,集体资产的管理运营仍然与居委会合为一体,尚未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市场运作的现代企业经营主体。
2、村集体资产改制过程中利益复杂矛盾突出。由于“村改居”实行“集体资产权属关系不变”的原则,居民(村民)仍然与居委会存在财产关系。[3]在清产核资方面,由于集体资产年代久远,历史旧账结算不及时,村小组账目管理不规范,造成原村集体的债权、债务比较混乱。在集体土地、原村民自留地的征用中,有的土地面积的界线因赔偿款的因素而纠缠不清,有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性质没有及时变更登记,造成现有集体土地存量数据不够真实,有的社区土地还没有完全被征用,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清产核资工作的开展。在股份界定和量化方面,在户籍迁移、人户分离、生老病死、新添人口、离异返迁妇女、“出嫁女”权限等涉及身份界定的关键问题上以及如何对集体资产分配权限进行量化和核算等方面,关系比较复杂、矛盾比较突出。在改制资产的经营管理方面,集体资产改制后,非经营性资产的改制实行“民办非企业”模式,由“村改居”后的社区居委会以民办非企业机构形式向区民政局登记,业务主管隶属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对经营性资产应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运作管理,但在实际运作中对应管理原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法人实体地位不明确,经营模式难以确立。
3、社区自治职能和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复杂的情况。撤村建居后村民虽然在户籍上转变为城市居民,但是长期农村生活形成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4]由于长期农村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性的熏陶,家族、宗族、乡里乡亲等传统关系还在起着主导作用,社区内的居民仍保留有较为浓厚的农民情结,心理上长期形成的对村委会等村社组织的认同与依赖远远大于社区居委会,“村改居”之后的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以及周围群众的认识基本上仍停留在原来的行政村。如不少村民仍习惯性地称呼居委会主任为“村长”,称社区为“我们村”。另外,“村改居”之后的辖区内部存有数量庞大、自发性、无序性流动人口,使得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难度大大增加,社区建设和管理相关经费的筹集使用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目前社区组织对社区的管理仅仅局限于原来的村民,对大量的流动人员基本处于维持现状和保持稳定,对照成熟的城市社区,“村改居”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处于相当严重的缺位状态。
4.“村改居”社区工作者素质有待提升。由原先农村干部过渡而来的社区干部普遍缺乏城市社区的管理经验,社区重大事情的决策依然照原来的“两委”讨论的方式进行,社区的两委成员往往是原农村致富带头人,大部分社区干部拥有自己的事业,其精力主要放在自己事业的发展和经营上,无暇顾及服务群众和推动社区发展。从历史上看,村两委班子的换届选举,受村落宗族势力影响较大。“村改居”后,大部分社区的居住群落并没有打破原有的亲缘关系,宗族势力对社区两委选举的影响并没有因为“村改居”而减弱,[5]尤其“村改居”社区大多集中于城市开发建设的热点地区,村集体财产多,征地拆迁量大,补偿形式多样,在集体资产改制尚未完成以前,社区“两委”掌握征地拆迁、住房安置、货币补偿等大量公共资源的裁量权,更加剧了两委选举的竞争程度,没有宗族势力的支持,即便是高素质人才也难以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两委班子的优化调整。
二、“村改居”社区建设的发展思路
1、完善“村改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村改居”之后,居委会存在着党(居民区党组织)、政(居委会)、经济(股份公司董事会)三套班子,分别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章程选举产生,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必须健全和理顺“领导层”、“议事层”、“决策层”、“执行层”制度体系,注重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尤其是要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人选,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先选后聘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社区干部,明确规定社区干部作为社区工作者,参照事业单位落实各项待遇,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等福利待遇。大力推进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构筑社情民意的收集、反映和解决通道,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化网络系统,实行社区重大事务实行民主听证,推行居务公开、服务承诺、民主议事、民主评议等项制度,凡是与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由社区居民实行民主决策。
2、做好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量化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全面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界定权属,明确产权关系,确保集体资产的存量记录真实可靠。对于一些陈年旧账、无法追踪实现的债权债务,应向全体居民公布,在征得居民会议同意的前提下,按照“依据法律、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6],以村民大会表决认定方式为主(村民自治权的体现),以司法审判方式修正村民大会决定为辅(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两个程序的设置,以原村规民约中有关村民待遇的规定为主,并充分考虑社会变迁所出现的新情况,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类型、范围和方式,严格规范界定户籍迁移、人户分离、新添人口、离异返迁妇女、“出嫁女”等群体资格确认和分配份额。在程序上可以引入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机构,由律师起草资产股份改革方案,经社区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小组、居民小组长、社区两委讨论,最后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3、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社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把“村改居”社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范畴,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揽,也不能把应尽的职责推掉。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应该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根据“村改居”社区建设的长期规划、财政能力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确立一定时期内公共财政投入和村财支出的比例变化趋势,分逐步解决“村改居”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社区卫生保洁、社会治安等由村集体负担的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社区服务市场化,盘活原有的公共设施资源,对于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解决,通过民间资本运作,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扶持,本着便民、利民的宗旨,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一部分资金困难,推动实现管理中体现自治、自治中实施服务、服务中获取效益的良性循环。
4.推动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针对目前将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把社区居委会当作政府的延伸的现象(居委会承担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疲于应付完成政府交办的各种行政管理事务,在事实上成为了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一条腿),需要探索理顺社区管理工作中条条之间与条块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按照体现“责任主体唯一”的管理原则,需要社区协助的各项工作应该实行准入制度,对于委托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并按“权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政府职能部门转移给社区的社会事务的经费划拨给社区,减轻“村改居”社区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负担。
5.提升“村改居”社区工作者素质和完善服务体系。按照职业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各类社区业务培训,让“两委”成员了解居委会和村委会在职能上的差别,拓展“村改居”社区服务的渠道和方式。采用“掺沙子”和社会招聘的方式,将本社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熟悉社区情况的年青人,作为接班梯队选入社区的“两委”班子,逐步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的结构。整合和利用“村改居”社区现有资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服务投入机制,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等形式开办社区服务项目,重点发展面向广大居民的各项便民、利民、护民、爱民服务,面向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参考文献:
[1]张丽琴.从“村改居”看村委会的改革走向[j].理论月刊,2008,(9).[2]孙璐,毛满长.“村改居”中的社区管理转变[j].社区,2007,(2).[3]陈孜.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推动“村改居”进程[j].人民政坛,2004,(2).[4]福建农村社区建设课题组.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实施“村改居”的调研报告[j].东南学术,2003.[5]关于厦门市“村改居”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r].致公党厦门市委,2006.[6]集美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r].厦门市集美人民政府,2007.
新桥头村旧村改造篇5
“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市街道办事处召开的“村改社区”会议精神及要求,现就做好坎河村“村改社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以加快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围绕深化城乡户籍管理一元化配套改革,严格按程序搞好“村改社区”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具体工作中,要认真把握以下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从服务居民的宗旨出发,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民意民愿,实现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升。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既要大胆实践推进,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村情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工作推进的力度、速度,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成立坎河村“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村改社区”的日常工作。
2、宣传引导。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和“两委”扩大会议,并利用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改社区”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村改社区”工作的意义、有关法规、政策等,提高群众对“村改社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信心,为全面铺开“村改社区”工作营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氛围。
3、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提交村民会议表决通过。
(二)实施阶段
1.召开“村改社区”工作动员大会。按照上级的总体安排,结合本村的实际和工作计划,开好“村改社区”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
2.向中市街道办事处提出“村改社区”申请,并上报《实施方案》,待审批。
3.成立居委会领导班子和相应组织。“村改社区”后,具体名称待上级核准后再定,原村两委成员自然过渡为居委会两委成员,待任期届满后依法按程序换届。
4.建章立制。“村改社区”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并公布上墙;居委会亦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群众的意愿制定居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同时,建立相应的组织和服务体系,规范提升居委会管理服务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
“村改社区”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及时开展对“村改社区”工作的自查自纠,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
对“村改社区”后的各项工作搞好规范完善。
四、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程序操作。“村改社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程序,认真操作。从准备工作到全面铺开,都要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既要掌握政策,严格程序,又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上下结合,稳步推进。
(二)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村改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村改社区”过程中,要注意稳定干部队伍,村“两委”班子成员暂不调整变动,确需调整的可在以后换届时依法按程序进行。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村改社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汇报,发现问题认真加以解决,确保“村改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关于集体资产处置、土地管理、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问题,要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采取灵活的改革方式,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