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字]实用读《哈利·波特》有感 读哈利 波特有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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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 波特有感篇1
《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给了我们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魔法世界。从1997年到20xx年,十年七部《哈利·波特》一一问世,我是哈利迷,自然不能错过这七本中的某一本。我相信霍克沃斯魔法学校一定就是我们一直向往学校,对角巷一定就是我们神往的地方,魔法世界一定就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世界。在那里,一切都是神奇的。我不仅对这些东西充满无限的向往,而且还惊叹于罗琳的想象力。如果没有她,就没有哈利,就没有一本吸引读者关于魔法的故事。现在就开始听听哈利带给我的点点滴滴吧!
哈利一直陪伴着我,给我鼓励,给我自信,给我信心,我常常这样想:哈利曾遇到许多困难,但他都挺过来了,那为什么我就不行呢?为什么我就挺不过来?我相信我一定能行!
在哈利·波特七年的霍克沃斯中,我最喜欢第七年,也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这一年,他在与伏地魔殊死较量中取得了胜利,魔法世界终于和平了。
这一年,哈利逃亡在外,他懂得了许多,学会了许多,他知道他必须勇敢地面对死亡,不能退缩。但最后他躲过了死神的魔爪,拥有了死亡圣器,成为了死神的主人,战胜了伏地魔的魂器,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我们面对死亡的的时候应该向哈利那样,大无畏地去面对死亡,反正迟早都是一死,苟且偷生地活着还不如英雄地死去。罗琳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哈利·波特,同时赋予了他独特的性格特征,勇敢、谦虚、乐于奉献、珍惜友情、善解人意······
10年,哈利伴我成长,罗恩、赫敏、金妮、纳威、弗雷德、乔治、马尔福、邓布利多、麦格、斯内普、海格、小天狼星、卢平、唐克斯······这些人物一个个个性鲜明,他们还时不时从我眼前跳过,像活了一样。
谢谢你,哈利,10年我们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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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 波特有感篇2
这几天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我和妈妈便想到“避暑书庄”一一图书馆去避暑。
啊,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哈利·波特》大全集。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中的扉页已经泛了黄。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一个带着小圆眼镜的男生,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了姨妈家里。
读到这里时,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迷住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注定与众不同。怪不得这本书已经被翻旧了,就连我这个“麻瓜”也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呢。
偶然一个机会,哈利收到了猫头鹰传书,这封信是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哈利·波特也在学校认识了两个十分亲密的好朋友一一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助,一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
随着时光的流逝,哈利上了七年级,他即将毕业,但正是这年,哈利要接受终级的考验一一打败伏地魔,为父母报仇!
就在我还担心哈利能不能成功时,微风把书带到了下一页,也把我的思绪引到了这最精彩的片断中:哈利和伏地魔一同喊道:“除你武器!”“阿瓦达索命!”砰!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那便是咒语相撞的地方,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出黑色,像纳吉尼脑袋一样,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伏地魔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死去。伏地魔死了,被自已的咒语反弹回去杀死了。哈利站那里,手里攥着两根魔杖,低头看着对手的躯壳。
这本书被我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使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生活中的强者才能站到最后。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不然就会灭亡。
我佩服哈利,他坚强,勇敢,果断,富有正义感。这一点,我确实不如他一一遇到一点小事就打退堂鼓,从而放弃了目标……所以,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时时刻刻都饱含一个字“爱”。哈利·波特告诉我们,只有心中有爱,才能战胜一切。父爱、母爱、友爱……都是无声无形的,但可以用心灵去感受它的存在。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成长了……忽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图书馆要闭馆了。我这才念念不舍的把这本厚书放回了书架。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 波特有感篇3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几年前第一次阅读就被它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之后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一样的体会,真是一本引人深思的好书。
故事讲述的是十一岁的哈利波特在被姨妈一家人的不公平及不友好的对待后,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终于开始了他精彩的人生。他在学校里结识了好朋友,学习了魔法知识,参加魁地奇比赛,帮助校长夺回了魔法石,并和好朋友们一起为集体加分获得了年度学院杯的故事。
故事很精彩,除了引人入胜的魔法,最让我感触的是以下几点:
首先,集体荣誉高于一切。在入学的第一天老师就告诉这些未来的魔法师们,出色的表现会为所在学院加分,而违规则会扣分。这一点贯穿全书,而哈利波特更是为自己的一次违规扣了一百五十分而深深地羞耻。当最后因为他和朋友们的出色表现为学院加回一百六十分,并为学院赢得最高荣誉时,他觉得这是让他最开心的事情,比任何事情都要美好。对啊,没有集体就不会有个体,个体的一点一滴的优秀表现会让我们的集体更加出色和美好,而出色的集体又会给个体一个更好的平台。这不禁让我想到我们的班级,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习哈利波特他们时刻想着为集体争光,时刻提醒自己要以班级荣誉为首要条件呢?
其次,是朋友间的友谊。哈利波特为了朋友的记忆球,不顾危险,骑上了从未使用过的飞天扫帚。而赫敏和罗恩陪着哈利波特一起冒险,一起寻找未解决的秘密线索。当然,真正的友谊除了关心、陪伴,还有一种友谊就是阻止朋友做危险和不合规矩的事情,就像平时默默无闻的纳威,却在关键时刻坚持立场。这些都教会我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互相关心、爱护,更是明辨是非,大家一起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再者,看事情不要只看外表。就像目光凶狠的斯内普教授其实并不是哈利波特的敌人,而是那个暗地里默默保护他的人。而那个外表看起来很懦弱不停颤抖的奇洛教授,看起来是个绝对不会做坏事的人,却是那个实际上已经被伏地魔控制的坏人。生活中也是如此,不要总是以貌取人,不要只看到事物的外表,多点分析,总会有蛛丝马迹让你发现。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真是本好书。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 波特有感篇4
朋友是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取你的生命——题记
朋友,两个非常简单的字眼,却包含着无数的意思。
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好朋友就是罗恩.韦来斯。韦来斯一家很穷,住在巫师世界边境旁的“陋屋”中。虽然很贫穷,但他们家的孩子都很出息,有的是级长,有的是魁地奇球队队长。即使是这样贫穷的家庭中,他们也学到善良,学到了乐于助人。
小说《哈利波特与密室》中,罗恩.韦来斯和他的两个哥哥,排除万难,不顾一切帮助哈利波特逃脱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而自己因为帮助了他被关在了活板门下却毫无怨言。还有一次,为了帮助哈利波特和赫敏,逃出巨大的棋阵,去阻止奇洛拿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被白女王打晕了,即使如此,只要哈利波特一有危险,他还是会冒死前去营救和帮助,因为他们是朋友。
哈利波特这样的朋友不少,格兰小姐也是他的朋友,还有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是他的朋友,这些朋友在哈利波特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都不计较自己的生死和的事,都会挺身而出,全力以赴地帮助他。即使会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他们是朋友。
我也想起了我的好朋友,一个从幼儿园一直玩到现在的好朋友顾淳普。记得有一次我们去舟山旅游,看到大海兴奋的我,不顾一切地在海边跑来跑去。尽管爸爸妈妈在后面不停地提醒我要小心,但我就像脱缰的野马,在沙滩上到处乱跑,顾淳普也跟着我,追着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到后来,我发现海水慢慢涨潮了,我不小心摔倒坐在了沙滩上,刚想站起来,海水一个浪涌上来把我又推到了,还整个人还顺着浪的退去往海边前进了一些。我有点害怕,想赶紧起来,可有时一个浪扑打过来,不仅把我推到,还把我顺着海水往沙滩推一下后就跟着往海里去。这下我开始害怕了,我想起来,可浪涌上来的劲太大,根本起不来,这时的我不知所措,以为要完了。突然,一只手紧紧地拽住了我,我一看,是我的好朋友顾淳普。他一手把“铁锹”插在沙滩上,一手紧紧地拉着我,以防我被海水带走,一边还不停地大喊:“抓住我,别放手。你们快来救救我们。”听到呼声的大人们赶紧过来把我们抱起,让我们脱离了危险。
那一次的有惊无险的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朋友的伟大。想到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拉住了我,看到他当时那坚定的不顾自身危险的眼神,我能深深感受到那就是朋友间的友谊。“朋友”两字在我们之间淋漓精致地刻画出来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套书,不仅仅是它的内容好看,更重要的是它告诉我好朋友的重要性,要好好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读《哈利·波特》有感450字 读哈利 波特有感篇5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