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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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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第一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对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无计划、超计划生产,收购和销售非法开采的稀土矿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维护正常的生产和流通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是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依据《省钨与稀土及其制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细则》的要求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稀土原矿进行抽样送检,并将检验结果与我县矿区开采稀土原矿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根据两者的品位、配分结构等检验数据判断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是否为我县稀土矿区生产。

二是要对在检验结果比对中,品位、配份结构存在较大差异的稀土原矿进行分类、并函告相关部门,调查原矿来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内,突出安全类指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13年五类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进行普查建档。在以往企业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我县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档案,有效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

2、全面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计划,围绕此次稀土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使用的原矿及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3、全面进行执法检查。要对合法稀土加工、分离企业进行全面的检查。一是要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产品违法行为;二是要查企业标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登记备案,是否按标准组织生产;三是要针对不同产品生产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检查一些关键项目和环节。对检查中发现企业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

专项整治范文【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认真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严厉打击网吧经营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维护未成年人的法权益,保障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文广新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解决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营业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问题,使全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传播文化内容健康向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27日—7月5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由全体网吧业主参加的整治动员大会,积极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2.专项整治阶段(7月5日—9月5日)。开展对全县网吧全面的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夜查、晨查、错事检查、节假日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整治活动,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对违规经营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总结验收阶段(9月6日—9月20日)。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执法队和各乡镇文广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的重点是网吧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等,并将我县网吧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文化市场综执法大队。

五、主要措施

(一)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各乡镇文广站要加强对辖区内的网吧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网吧有违规经营行为的要及时与执法队联系,执法队要及时赴现场给予查处。执法队要加大对网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打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暑期文化环境。要严格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巩固群防群治的局面。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举报电话、“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网吧协会的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即对违规经营予以公开曝光,也对优秀文明网吧进行正面宣传报道,达到威慑违规和宣传先进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网吧监控高科技平台的作用,完善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管理好、使用好网吧监控系统,实现对网吧的全程实时有效监管,切实提高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能。

(四)巩固网吧整治成果,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管理经验,敢于突破固有思维,勇于创新,要积极联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力,切实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文广站和执法队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感,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分解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政治工作到位,全力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我县网吧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第三篇】

为全面构建全省法院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法院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要求,省法院《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

我院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副院长任副组长,审管办、办公室、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活动的日常工作、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

二、自查摸底

接到省院和中院通知后,我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我院安全防护能力、安全监测措施、备份恢复机制、安全管理和运维监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进行梳理、排查

(一)安全建设方面

我院严格按照省法院冀高法发〔2018)64号《关于印发〈河北法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冀高法[119]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专网信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安全建设方面进行了重点梳理排查,目前存在问题如下:

1、 核心交换区。入侵检测和入侵防御系统亟待更新,目前的版本已不能满足我院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需对入侵检测和防御设备进行升级。未部署业务审计系统,终端用户对业务系统的重要操作、资源异常和异常操作缺乏审计。对WEB界面的操作缺乏记录。

2、 安全管理区。未部署终端管理服务器、网络审计、数据流分析系统,对准入控制商、终端数据泄漏、梳理正常业务流量、发现异常流量并告警缺乏安全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3、 网络接入区。防火墙系统未能更新,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4、 安全交换区。与检察院三方庭审、远程提讯采用网闸,未使用光闸。

5、 CA认证系统未全面部署。

6、 互联网出口未实现负载均衡,直播平台抗DDOS攻能力较差。上网行为管理软件至今未更新。

(二)备份恢复机制方面

未严格落实系统备份要求,对重要数字法庭、电子档案等业务数据、重要系统和关键配置信息备份不及时,未实现容灾备份。

(三)安全管理及运维监管方面

我院尚未完成安全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冀法明传《关于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实现法院内网安全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日志存储,未实现全院信息安全总体态势的检测、预警和可视化展示。

(四)运维人员配备方面

根据省院文件要求,对运维人员,特别是承担核心系统、核心数据和基础设施的网络运维单位未签订保密协议,对其运维人员进行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教育不够。

三、分步整改

1、安全建设方面

(1)按省院、中院要求在12月30日前完成CA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调试,完成我院应用工作。在CA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部署前要杜绝业务系统弱口令现象出现。

(2)按照河北法院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争取省高院、县委、县政府、县财政的资金支持,对我院互联网的互联网出口、门户网站、安全域边界,法院专网的核心交换区、安全管理区、专网应用区、网络接入区、终端区、用户区、移动网接入区进行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更新、采购,完成我院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工作。

2、网络整改方面

一是强化法院专网与检察院、看守所等其他网络数据交互管控。对以后接入法院专网的的第三方网络和系统严格按照省院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坚决采用符合规定的交换设备。对我院安全域边界,按要求设置防火墙、入侵防御等边界设备,坚决杜绝内外网直接连接,禁止边界端口映射,不使用通用网络协议穿透。

二是强化法院专网自身管控。完成安全设备策略配置工作,严格按照省院规定制定策略,在法院专网边界区必须串接防火墙,规划设计重要业务系统独立安全域,与他网络区域之间须串接防火墙或网关等安全设备。加强服务器账户密码管理,杜绝所有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使用一个密码等情况,加强密码安全强度,不使用简单密码、弱口令。

三是强化数据管理。对我院成电子档案、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数据完成数据备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完善的数据备份方案,并根据方案,积极协调县财政支持将涉及到的设备和软件系统列入预算中,积极完成采购安装,确保数据的安全。制订完善备份方案,做到备份充分有效,每月至少一次检验备份数据和恢复流程的有效性,确保业务系统或业务数据受损后能够迅速恢复或重建;要做到备份和检验工作形成记录备查。

四是专网接入终端管理。加快CA身份认证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工作,强化应用系统用户准入。冀高法发〔2018)64号和冀高法(2018)119号文件要求,采用终端桌面管理系统,强化终端管理,专网终端做到专网专用,禁止专网电脑上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制订专网入制度,通过专网管理设备、软件,对院机关、派出法庭专网接入的电脑、摄像头等设备进行管控。

四、即查即改,控制风险

切实强化风险管控,结合我院实际,科学制订应急预案,科学运用技术手段,避免因整改影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完善上报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完全按照预案积极应对,对不能整改的问题采取临时防范措施,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专项整治【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全市农牧业发展和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把毒鼠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做为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彻底杜绝毒鼠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市、县两级分别召开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8月10日前将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发至行政村,进行张贴宣传。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领导讲话、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各县区在开展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于11月1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

三、措施保障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也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做好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是一项搞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经营指导工作,城市由爱卫会负责,农村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要于9月1日前将核准的经营单位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杀鼠剂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经营台帐,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对未经核准擅自经营的,由工商和农业部门依法没收其非法物品,并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年9月1日起,所有杀鼠剂产品一律使用统一标签和标识,9月1日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贴新的标签后销售。

(三)搞好信息交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毒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及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制度,每月月底向市汇报一次本县区的活动情况。要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中毒、投毒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并要迅速查清原因、责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四)加强培训,开展统一灭鼠工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杀鼠剂等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识别违禁杀鼠剂的能力和科学灭鼠水平。*年秋季全市要开展一次统一灭鼠示范活动。从*年开始,按照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检查的原则,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市性的统一灭鼠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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