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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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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合格证明1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工程的消防工程。于年月日全部完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各方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参加消防竣工验收。经各方检查验收,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合格,同意消防验收。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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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验收合格证明2

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须知

建设工程基础验收办事须知

一、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1)基础施工到设计±处;(2)基础无回填土覆盖;(3)基础

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及标高;(4)钢筋砼柱或构造柱、剪力墙已标出轴线。

(二)、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满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质量资料归档要求;

(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及其委托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基础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

(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

(四)、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五)、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基础工程验收的组织

(一)、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设工程基础工程验收实施监督,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

(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基础工程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

四、基础工程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地基、基储主体验收按施工企业自评、设计认可、监理核定、业主验收、政府监督的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地基、基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申请地基、基储主体工程验收;

(三)、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

(四)、建设单位在地基、基储主体工程验收3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填写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通知书和基础工程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表1-2)送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五、基础工程验收的内容

(一)、由基础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审阅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检验工程实物质量;

(五)、验收组听取各参验单位意见,形成经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的验收意见,并填写基础质量验收证明书(建设表2-1~建设表2-2);

(六)、当在验收过程参与工程结构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验收。

验收合格证明3

验收合格证明

验收合格证明

1,竣工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2,竣工一式四份,一律用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各存一份。3,报告内容必须

真实可靠,如发现虚假情况不予备案。4,报告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签字,建设单位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竣工项目审查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层数

勘察单位

建筑面积

造价

设计单位

报建日期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竣工日期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图审查情况

审查项目及内容

审查结论

完成设计项目情况

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电扶梯安装工程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总包合同约定

分包合同约定

专业承包合同约定

(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

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

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进场试验报告

主要建筑材料

构配件

设备

(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

五,工程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

(填写有或无)

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0年月日

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

验收机构:

领导层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专业组

验收专业组

成员

建筑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室外工程

注: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均必须参加验收。验收组织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情况

3,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4,各验收专业组核查质保资料,并到现场检查

5,各验收专业组总结发言,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三,工程质量情况

分部工程名称

评定情况

质量保证资料情况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给排水,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情况:

存在问题:

竣工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签名

建设单位

20年月日

设计单位

20年月日

监理单位

20年月日

施工单位

20年月日

其他单位

20年月日

注:备案时,建设单位还需要提供一份竣工验收签到单,作为竣工的附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办事部门:津南区规划局

三、受理地点和窗口:行政许可中心

四、事项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五、申报条件:

1、《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

2、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制订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测量技术报告》;

3、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

六、申报所需材料:

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报表(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建筑工程)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件(包括DWG和SHp两种格式竣工总平面图);

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6、《标准地名证书》及附图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7、现场实景照片;

8、法人已更换的应重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9、更换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市政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报表(市政工程);

2、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市政工程)纸质文件3份和电子文件;

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原件;

5、法人已更换的应重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6、更换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同时核验原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表格下载见下方: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建筑工程).dos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市政工程).dos

八、办事流程:

1、窗口受理;

2、证后管理部门办理;

3、审定;

4、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通知书。

九、勘察天数:不需勘察。

十、审图天数:不需审图。

十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检查。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质量备案、准许使用手续和权属登记。

十二、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标准:无收费。

十四、办事联系方式:8891801

2十五、备注:无。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4

凭证或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视为消防合格证明;三、对无须消防审核验收与备案的,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出具已经加强新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不再提交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消防部队在验收贵单位后,不管你是否合格,消-防-队都会填发意见书;一如果你合格了,意见书上的意见大概就是:验收合格,同意什么什么;二如果你不合格,意见书上的意见大概就是:存在什么什么隐患或其他,不符合什么什么,不同意什么什么,建议或者要求什么什么。如果是前者你就合格了,如果是后者,你就按意见书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好了之后再向消-防-队申请复检。

消防验收合格书5

xxx市公安消防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x公消验[2011]第0171号

关于xxxxx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xxxxx建筑及内装修工程(工程位于xxxxxxxxxxx村),地上四层,高度米;装修部分:1层为大堂门厅、电梯厅、公告卫生间及开架书库,2-4层为电梯厅、公共卫生间、开架书库及办公室。装修面积为xxxx平方米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x公消审[2006]第0321号和x公消审装字[2009]第0006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一日

(建设单位留存)此1页,此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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