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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人民调解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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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第一篇】

"好干部"倪永祥扎根基层三十几年,被称为田间地头走出的“金牌调解员”。这样的金牌,跟奥运会上的金牌一样,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干部在干,群众在看。是不是蜻蜓点水式的走秀,群众一眼就能洞穿。"好干部"倪永祥的金牌是经得起群众检验的。

"好干部"倪永祥总结的“热心、真心、耐心、细心、诚心”的调解“五心”工作法,对基层工作指导性很强。学习了“五心”工作法,体会颇深,感同身受。他的“五心”,无论哪颗心,装的都是咱老百姓。简言之,“心中有民”是"好干部"倪永祥获得金牌的法宝。

"好干部"倪永祥急群众之所急。"好干部"倪永祥手机号码17年没有变过,用他的话说:“万一有人打电话,打不通很着急。”他不怕群众找麻烦,不怕群众打扰他休息。这种不怕群众找麻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好干部"倪永祥不厌其烦地入户搞调解工作(时间长的要见面十几次),终于热心化解了冷疙瘩。这是他长期实战而积累出的调解经验。

"好干部"倪永祥是“心中有民”的忠实实践者。人民调解工作缓见其功,易见其过。处理的结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和好,则双方共赢;决裂,则两败俱伤,甚者人命关天。但是倪永祥知难而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用心,就没有调解不了的案子。”"好干部"倪永祥的自信力来自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好干部"倪永祥是个有心人。调解不仅能节省成本、不伤感情,而且还能解决问题。这是"好干部"倪永祥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因。这也是"好干部"倪永祥为民谋福祉的具体体现。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加强人民调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角度来看,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关键在于干部,基础在于发扬团队智慧和力量。人民调解工作,不仅要有"好干部"倪永祥这样“心中有民”的领头羊,还要发挥人民调解团体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金牌工程”和民心工程。

“心中有民”不仅是"人民调解赢金牌、解民忧、获民心的法宝,也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制胜法宝。干部要时刻像"好干部"倪永祥“这样心里装着老百姓,做到心心相印,那么老百姓心中也装着你!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第二篇】

近年来,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学习人民调解法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性和实践价值,收获颇多,形成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人民调解法是一门以法律为准绳的知识体系。虽然人民调解属于非诉讼程序,但作为调解人,我们要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来处理纠纷。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调解,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合理,并且为纠纷双方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其次,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人民调解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人民调解法作为调解的法律依据,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在对等的谈判桌上,平等、自愿地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缔造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应该要时刻关注社会的矛盾问题,不断加强自身的调解能力,积极参与到社会调解工作中去,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再次,人民调解法强调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人民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要以公正、公平、谦逊的态度去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调解中,调解人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量使当事人达成自己满意的调解结果。同时,调解人要保证调解程序的公正,不能偏袒一方,要着重平衡双方的权益。这就要求调解人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辨别力,能够准确把握纠纷的实质,公正地分析问题,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公正意识,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做一个真正以公正为准则的调解人。

最后,人民调解法要求调解人具备卓越的沟通能力。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对当事人的引导,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调解人能否成功发挥作用的关键。通过充分的沟通,调解人可以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背后的原因,有助于双方建立信任感,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学会倾听,理解当事人,善于引导,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人。

总而言之,人民调解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调解在社会矛盾解决中的重要性,加深了对法治的理解和认识。我会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民调解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第三篇】

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必备的法律工具,是解决社会矛盾、化解纠纷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调解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心得。下面,我将从“法律意识的提升”、“互相理解与沟通”、“公正公平”、“和谐社会的营造”以及“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五个方面,谈谈我对人民调解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参与人民调解法让我提升了法律意识。在调解工作中,我们要学会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这不仅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还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我们会更加理性和客观,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会轻易走向街头闹事。同时,由于调解工作需要了解不同案例的法律要点和适用规则,我们的法律知识也得到了不断扩展和提高。

其次,人民调解法让我学会了互相理解与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诉求和意见,尊重他人的观点,并通过充分的沟通和表达,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通过调解,我们培养了耐心、沟通和协商的能力,使纠纷的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实现和解。这种理解与沟通的方式,不仅适用于调解工作,也能够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提升了我们的社交能力。

再者,人民调解法的一大特点是公正公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做到公正、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以维护纠纷双方的合法权益,追求公平和正义。这让我深感人民调解法的尊重人权、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并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更深入的理解。只有在公正公平的调解环境下,才能真正落实调解的效果。

另外,人民调解法促进了和谐社会的营造。通过调解工作,我们能够直接参与纠纷解决,解决了许多争执纠纷,从而为社会减少了矛盾和冲突。当纠纷被及时解决、和谐的状态得以恢复,我们的社会也就更加稳定有序。调解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统一与进步。

最后,人民调解法也增强了我们对法制教育的重视。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法制的重要性。我们认识到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维护和平与秩序。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爱护法律、学习法律的习惯,并将其转化为自觉的行动,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通过参与其中,我们不仅提升了法律意识,学会了互相理解与沟通,也感受到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了和谐社会的营造。同时,我们也更加重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努力将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内化于心,并营造一个文明法治的社会。相信未来,在人民调解法的引领下,我们的社会将变得越来越和谐、稳定和进步。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第四篇】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力量,他们处在和平解决矛盾纷争的第一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深刻感悟到了许多纠纷背后的社会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笔者在担任人民调解员期间的一些心得体会。

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

调解案件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许多纠纷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有的纠纷是由于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下造成的,而另一些纠纷则是由于人际关系紧张、文化差异等因素引发的。这些社会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通过调解案件,我深入了解了社会矛盾纷争背后的原因,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全面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平等、公正、中立。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作为人民调解员,我始终坚持平等、公正、中立的原则。在解决纠纷时,我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客观公正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引导他们理性交流,寻求共同解决办法。我始终认为,只有在平等、公正、中立的环境下,双方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并积极参与到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我要时刻践行这些原则,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和谐。

沟通与引导。

调解案件中,沟通与引导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式。当双方因为争执而无法沟通时,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会采取积极引导的方式,通过倾听和耐心解释,帮助双方理解对方的观点,以期达成和解。在沟通过程中,我要善于发现并结合双方共同关心的利益点,寻求共同的最佳解决方案。通过沟通与引导,我帮助双方摆脱僵持不下的困境,促使他们主动寻求解决办法,达成了一定的调解效果。

调解案例的借鉴意义。

调解案例尽管是个体的,但却有着普遍的借鉴意义。通过对调解案例的研究与总结,我发现在许多矛盾纷争中,双方实际上都是希望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对待,希望通过调解得到问题的解决,以便实现双方共同利益。因此,在解决纠纷时,我意识到平稳和解是解决矛盾纷争的关键。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引导,才能实现矛盾纷争的平稳解决,从而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我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纠纷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平等、公正、中立的调解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并防止矛盾纷争的发生。我会一直坚守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矛盾的解决贡献力量。(1192字)。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第五篇】

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三是提炼制作“ppt音乐调解法”短片,在化解家庭、邻里和经济纠纷中发挥了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调解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因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致使阵地建设标准不高;二是“利益追逐型”矛盾纠纷当事人“闹而优则利”、“得陇望蜀”思想盛行,加大了调解难度。

下步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二是丰富调解文化内涵,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两个“调解文化示范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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