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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保障房申请书(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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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申请书【第一篇】

第二条县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是指县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承租住房。

第四条租赁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部门预算。

第五条租赁补贴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县房产管理局按规定使用,县财政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名义提出申请;户主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申请租赁补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县县城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在850元以下;

(四)家庭主要成员之间须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五)县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租赁补贴:

(一)享受过房改购房、集资建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优惠的;

(二)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

(三)因离婚失去自有或共有住房(含租赁公有住房)的;

(四)租房或投亲空挂方式入户的;

(五)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廉租保障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按保障的面积标准与家庭现住房面积差发放: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自有面积)×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元。

2、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4元。

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50元的,补足50元;1人无房户每月补贴120元。

第九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提供以下资料,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3、房产证、公有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包括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养老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以及其它灵活就业等收入情况说明)。最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孤、老、病、残的,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6、书面诚信申报承诺书;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居委会应当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核查申请人的情况,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并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居委会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县民政部门。

(三)县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县房产管理局。

(四)县房产管理局应在收到民政部门送交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凡复审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予以登记,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

第十条租赁补贴拨付、发放程序:

(一)租赁补贴资金按季发放。县房产管理局每个季度根据实际发放需求填写《县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申请表》,同时附该季度享受租赁补贴的《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花名册》,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租赁补贴专项资金拨付到县房产管理局专用资金帐户。

(二)县房产管理局按要求将租赁补贴金额存入以申请人身份开设的个人银行帐户。

(三)低收入住房困难租赁补贴家庭,到市场寻求符合自身条件的住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各居委会应当每半年将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审核后再报县房产管理局,县房产管理局将会同财政、民政、公安等部门核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租赁补贴额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二条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被取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连续满一年的;

(三)因家庭收入、居住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

(四)其它违反相关规定,不符合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

第十三条取消保障资格决定的,县房产管理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县房产管理局应按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送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五条县房产管理局应对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发放户走访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便准确掌握领取租赁补贴家庭相关情况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县房产管理局按季统计汇总租赁补贴发放的人员与资金情况,报县财政局。并于每年向县财政局提交年度汇总报表,作为编制下一年度全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预算的依据。

第十七条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有关工作人员、、的,应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保障房申请书【第二篇】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满足人们的基本居住要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为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住建部、财政部和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如何运营管理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崭新课题,其中,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能否公平合理地分配,直接关系到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如何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一套科学、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机制,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公平性,成为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需要解决的首要任务。而香港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兴建公屋并不断加强公屋管理,为不能在住房市场获得住房的家庭提供居住合适且负担得起的居所,对香港经济的发展功不可没①。为了实现香港公屋的政策目标,真正筛选出那些有住房需求的困难家庭作为资助对象,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不断加强和完善公屋的准入管理,在公屋的申请、审核、轮候、配屋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内地借鉴。

一、香港公屋准入申请管理

二、香港公屋准入审核管理

香港公屋准入审核分为初步审核和配屋资格审查。房屋署在接到申请表后,按收到申请表的日期先后次序对申请表及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主要是资料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是否妥当填写申请表,是否提供了所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声明书;申请表或有关的证明文件是否曾使用涂改物料涂改;申请人递交曾被房屋署退回的申请表及有关文件,是否更新了日期和所有的相关资料;申请表及有关声明书的签名式样和填报日期是否一致;申请表上的入息和资产净值填写是否妥当;申请表或声明书的资料曾经删改而有关人士是否在删改处旁边加签等。初步审核不合格者,申请表及文件将被退回,并随退表夹附解释信件,通知申请人退表的原因;初步审核合格者,房屋署将其登记在案,并寄上印有申请编号的蓝卡。初步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则进入配屋资格审查与核实阶段。这一阶段也称调查阶段或实地审核阶段,房屋署按申请人的次序约见申请人,进行配屋资格审查。房屋署于集齐文件后大约2个月内通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编配资格。申请人在核实配屋资格面晤中必须提供齐全的资料,包括申请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根据其状况递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书;申请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所有扣税前的每月收入(含受雇薪金、自雇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申请人及所有家庭成员的资产净值(含土地、房产、的士或公共小型巴士牌照、投资经营业务、存款及手头现金等)等。其中,在配屋资格方面,香港房屋署重点审核公屋申请人的住房情况、收入情况和资产情况[3]。在住房标准方面,配屋资格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香港没有任何住宅物,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购买香港的住宅物业,没有参与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4-5],也无持有任何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拥有住宅楼宇的公司50%以上的股权。在收入标准和资产标准方面,配屋资格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总每月入息和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有关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见表1),该限额房委会每年进行调整修订,以确保限额符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居民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如2013年,香港5口之家申请公屋的月收入标准为2.54万港元,家庭总资产标准为48.5万港元,而2014年香港5口之家申请公屋的月收入标准则为2.749万港元,家庭总资产标准为50.6万港元②。房屋署在配屋资格审查时,可向有关的政府部门,公营/私营机构(如金融机构及银行)或任何拥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个人资料的第三者(如雇主)搜集个人资料进行核对,以核实申请资格。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亦须授权上述机构向房委会及房屋署提供其个人资料,以供核实其公屋申请。申请人如果在申请公屋时作出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房委会可取消其已登记的公屋申请,或可终止公屋租约,并可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检控[6]。根据《房屋条例》规定,任何人申请公屋时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监禁6个月及最高罚款50000港元。个人信用也彻底破产。因触犯《屋邨管理扣分制》或违反租约规定而被房委会终止公屋单位租约的前租户及其在终止租约生效时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由终止租约日期起计2年内,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且到日后配屋时,此类申请人将不会获编配至地理位置、楼龄和楼层比前公屋居所较佳的单位。

三、香港公屋轮候管理

香港公屋轮候过程是指公屋申请人从初审合格获登记到配房的过程。到2014年,香港公屋的轮候期限为3年。房委会设有公屋轮候册,并将所有初审符合资格的公屋申请人都根据登记的先后次序排列在公屋轮候册内,房委会严格按照公屋轮候册上的申请书编号及申请人所选择的地区,依次办理审查及配房手续[7]。就非长者一人申请者而言,轮候时间则按其在「配额及计分制下所获得的分数及配额而定,累积分数愈高,愈早获配屋。然而,对于「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和「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的申请人,房委会则会酌情缩短其轮候时间。如凡参加「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共享颐年优先配屋计划符合资格的高龄人士(年满五十八岁)申请人,房委会将会使其获得较一般家庭申请更短的轮候时间;凡参加「天伦乐优先配屋计划而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会比一般家庭申请缩短六个月的轮候时间。另外,对于申请受欢迎程度较低的公屋单位的申请人,参加「特快公屋编配计划,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将可获得缩短公屋轮候时间,提早入住公屋单位的机会。在轮候期间,如申请人一家或个别的家庭成员已经有其他安置类别获成功编配公屋(包括房委会各项调迁计划)或加入现有公屋户籍(包括由房协营运的租住房屋),或者通过房委会/房协辖下各项资助置业计划成功购买住房,其公屋申请或个别家庭成员的申请资格将会被取消。

四、香港公屋配屋管理

房屋署为保证公屋资源公平分配,采用电脑随机方式,根据申请人的家庭人数以及单位编配标准,并配合轮候到达编配阶段时的公屋资源编配情况为轮候申请人提供配屋机会。凡是符合资格的公屋申请人均有三次配屋机会,除非申请人有正当理由如医院管理局文件内容清楚说明申请人不能接受所编配公屋单位的健康理由,或由社会福利署等机构文件内容清楚说明申请人基于社会因素不能接受所编配的公屋单位,或有文件足以证明因离港或住院治疗而不能如期签署租约等之外,如果申请人无故拒绝房屋署的三个配屋机会,将被视作自动弃权,其申请将被取消。申请人在其申请被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轮候公屋。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如因需要在居所洗肾,或患有过度活跃症,或四肢瘫痪,或非短暂性室内倚靠轮椅活动等理由,且能提供有关的医疗证明文件,则可在编配公屋时多作一名家庭成员计算(即三口之家可获编配四口之家的公屋单位)而获编配额外居住空间的公屋单位。已获核实为符合入住公屋资格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绿表资格证明书购买房委会或房协辖下的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公屋单位,以代替编配公屋。「绿表资格证明书有效期为一年,而公屋编配在证明书有效期内将被暂缓处理。

五、香港公屋准入管理模式对内地的启示

香港公屋准入管理模式给内地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许多重要启示。

保障房申请书【第三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90年至2000年在xxx厂做工,2000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 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08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

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

2003年8月和2004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xxx

2010年*月*日

保障房申请书【第四篇】

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这大概是很多人的疑惑和问题.现在为大家整理一些相关的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的范文和格式,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例如:我和我妈准备申请二人户的经适房,需要提供我无业的申请书,请问大家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

必须要提供者两个

1、无业证明书:

一般为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如果以前有单位,请原单位办公室开证明,证明你已不在该单位上班,注明下岗或待岗时间.

没有单位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你没有工作.

2、申请书:

这个一般自己写,写自己目前家庭人口状况,住房面积等情况,从而说明自己住房困难,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例如:已经拿到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核定表了,内容也都填好了,但是还需要写申请书和承诺书,该怎么写呢?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提纲 第10条 第11条相关规定和诚信制度来承诺

十、中号后如何选房?

购房人要按住房保障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时限参加选房.选房时要严格按照中号名单和中号顺序,定时定点分批组织选房.

未中号或中号后放弃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保管的准购资格证明退还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申请人仍可继续持证报名购房.但是,一次只能向一个项目报名.

十一、申请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许可证》后选购住房的规定

1、申请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许可证》后,可以在市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主选择购买具有合法手续的普通商品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平房).

2、购买的住房其主房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内.

3、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采取先购后补的原则.

十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从2011年开始标准为每户万元.

十三、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拥有什么样的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交易的,购房人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向政府全额交纳收益等相关价款.超过5年、不满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收益价款总额的80%交纳,每增加一年递减20个百分点;10年(含)以后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交纳收益价款.

居民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具有重新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资格.

除购买时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任何抵押和担保.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用于出租、出借或经营,不得私下转让.

以上就是为大准备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展示和两种写法,在自己操作时,尽量了解自己当地的政策以及是否有偏向的写法,尽量做到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则,如实描述,才可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申请书【第五篇】

大连公租房申请条件(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的困难家庭。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中至少1人具有市内四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家庭资产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申请之日前5年内交易、赠予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本数)的困难家庭。申请保障家庭为1人的,须年满35周岁;申请人为孤儿的(由民政部门确认,以下类同),须年满18周岁。

(三)新就业职工家庭。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家庭中至少有1人持有本市居住证3年以上,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之日前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大连市中低收入水平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保障家庭为1人的,须年满35周岁。

大连公租房申请材料基本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残疾证

2、居住证

3、就学迁出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军官证、士兵证

6、抚恤定补优抚证

7、学历或职称证明

8、独生子女死亡证

9、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派出所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公租房申请书尊敬的___区领导:

本人_____年生,系____镇居民,____年至20__年在___厂做工,20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___,___年生,_镇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__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__年8月和20__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__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敬礼!

申请人:hao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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