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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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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一篇】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______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______________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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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___,男,汉族,1978年__月__日出生,户籍住址:安徽_________一室,身份证号码:341_______2001_。

乙方:____,女,汉族,1979年__月__日出生,户籍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34_________827。

2、甲方名下农业银行存款_万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所享债权(某某_万元、莫某_万元、甲方父母_万元),均归甲方所有;。

4、乙方和他人合伙投资______房的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归乙方所有;。

8、甲乙各自因继承和受赠所获得财产,除被继承人、赠与人明确指定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外,均为甲乙各自个人财产。

8、甲乙自本协议签订后各自获得的其他财产,除法律强制规定外,均为甲乙各自个人财产。

10、除法定甲乙双方所负相互扶养、帮助义务外,甲乙双方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发生债权债务关系;若本协议所约定甲乙各自个人财产在甲乙之间流转,视为债权债务的发生,除另有协议约定外,一律不视为赠与。

11、对本协议所约定甲乙各自个人财产,甲乙均无相互家事代理权。

12、本协议所约定的甲乙各自个人财产,无论财产的物质形态及债权债务形态发生任何变化,均不改变甲乙各自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

13、因甲乙中一方所负个人债务而造成另一方个人财产被用于清偿,非负债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13、因本协议所发生纠纷,甲乙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男方):,男,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女方):,女,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便于管理夫妻共同财产和防止以后发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现双方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财产事宜约定如下:

一、位于房屋归乙方所有。

二、若甲乙双方离婚,此后的银行按揭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四篇】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为兑现承诺,互相督促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1、双方婚后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为女方个人所有,在满足过户条件之日起30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办理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男方承担。

3、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名下的汽车,以产权登记信息为准,归双方各自所有。

4、登记在名下的位于的公司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公司固定资产、经营所得均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5、男方名下公司股票股,经双方协商一致,该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债务。

男方在婚内欠债务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因男方的借款都是用于男方个人挥霍和出轨,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该债务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对该债务没有任何偿还义务,男方承诺男方自行清偿该债务。

三、因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有过出轨行为,该行为给女方带来了巨大伤害,故男方做出如下保证:

1、不得与异性发生偶然的性行为;。

2、非经双方同意男方不得单独一人长期出远门;。

3、不得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5、不得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6、男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不得对女方实施暴力、虐待等有损对方身体健康、精神健康的行为。

四、若男方有下列行为,可推定为对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违反:

1、与异性在非合理场合存在明显超出正常交际的亲密行为,例如接吻、拥抱等。

2、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单独相处在封闭、隐秘场所,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3、与异性在非正常时段,长期、频繁的存在有通讯联系,同时明显无法给予合理解释的情形。

4、有异性出现,主动承认自己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直接证明的。

5、与异性长期存在赤裸淫秽言语、图片、视频信息往来,经另一方劝阻过一次不予悔改的。

五、签订本协议目的是为了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让夫妻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给子女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六、若男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同时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1、本协议第一条所涉及财产中男方的份额,全部归女儿________所有,男方自愿协助女儿办理相关的手续,以确保女儿能取得依据本协议约定男方的财产份额。

2、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婚生女,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男方按照月收入的20%-30%向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孩子完成学业为止,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大额支出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3、本协议签订之后新增财产仍按照本协议处分原则,新增财产中______%的财产份额归女方所有。

七、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冷静而理性,并一致确认上述约定是公平、有效的。

八、如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效力。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捺印):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五篇】

乙方: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某市某某。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____年__月__日产权登记的[房地产权证编号:_房地_字(____)第____号]、位于_市_区__路__弄__号__室房屋的权属约定如下:_市_区__路___弄__号__室房屋归甲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夫妻一方给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月__日。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六篇】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乙方xx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甲方xx之妻。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登记在谁的名下则有谁承担。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条、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约定夫妻财产制――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详情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财产收益财产收益的范围详见第二条第3款的特别约定条款(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等归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注:无法证明出资方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则归谁所有);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经双方确定数额后各自承担一半。

3、特别约定条款。

(1)本协议签字之日前,双方共同使用的装修、家电包括、家具包括、其他生活用品包括系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3)甲、乙双方财产收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的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e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f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g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七篇】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共有两种,即法定夫妻财产关系和约定夫妻财产关系。夫妻约定财产制正是基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产生的,是夫妻以契约、协议的方式决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1.财产约定的内容。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的内容十分广泛,双方既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已经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还可以对可能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财产的形式种类也相当多样,包括房产、车辆、贵重金属、货币、股票、债券、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甚至包括债权,等等。

2.财产关系的约定。夫妻可以对部分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全部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为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一是自由原则。夫妻在约定财产内容时,任何人不得强迫其订立契约,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提出的约定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自己真实的意愿。二是公平原则。禁止一方借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之机,侵占另一方权益,剥夺对方权利,免除自己义务,违背公平原则。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夫妻财产约定内容公平原则的适用,应注重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得签订歧视妇女、侵害妇女财产权益的财产约定。三是合法原则。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的公序良俗。

夫妻或准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婚姻法对双方年龄的要求规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约定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要求当事人一方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指当事人在意志自由并能确认自己意思表示法律效果的前提下,内心意志与外部表现相一致的状态。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形下订立的夫妻财产约定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严重破坏了意思自治原则,不能产生法律上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3.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不得规避养老育幼等法律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只能成为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1.对内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当事人的拘束力,即约定一旦生效,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如变更或撤销,必须经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同意,一方不得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作变更或撤销。

2.对外效力。

夫妻财产契约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约财产的约定是否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关键在于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

1.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的观点存在分歧。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的夫妻财产制。多数专家都认为夫妻法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的根本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只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补充,二者关系并不平等。但也有部分专家认为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有着平等的法律地位,都是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制度。笔者比较倾向于后者的观点。因为,首先在立法上,新《婚姻法》第十九条将夫妻约定财产制明确确立为与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法定财产制相并列的夫妻财产制度。其次在法律适用上,约定财产制有着排斥法定财产制的效力,只要夫妻财产的约定一旦成立并生效,就不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仅从这两点就可以看出两种夫妻财产制应该具有平等的地位。

2.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类型存在分歧及对策。

不少学者认为新《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的立法陈述是一种限制选择式立法模式,法条中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度即一般共同制、分别财产制、限定共同制供婚姻当事人选择约定,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夫妻财产约定才有效,否则,财产约定无效,当事人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由杨大文主编的《亲属法》就持这种观点。

还有很多学者认为,对夫妻财产内容的约定是一种自由式立法模式,当事人可因婚姻的个别性和特殊性而对其财产约定内容进行自由选择,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公共利益、公序良俗,该约定就应认定为有效。王洪在其所著的'《婚姻家庭法》持这种观点。

笔者较为认同后者观点。既然允许当事人在法定财产制之外可以约定他们的财产关系,但又限制几种财产制类型,这违背约定财产制的价值取向。而且这三种典型的财产制类型并不能穷尽婚姻当事人财产约定的方式与类型,所以,在夫妻财产约定上,在不违反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选择合理自利的形式,才能满足婚姻当事人对财产约定的需求。

对于约定财产制理解上的分歧,如果立法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在实践操作中势必将带来很大的麻烦。

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仅采用书面形式,缺乏必要的公证、公示程序。

如果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约定的,则该财产约定对其发生效力;而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曾经对其财产所作过约定,而与其中一人签订合同导致纠纷,则该第三人就是善意第三人,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对他不发生效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是否“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由此可见,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但这对于处在弱者地位的未负债却要承担偿还责任的那一方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这方面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是有弊端的。如何解决?笔者认为应设立专门的夫妻财产约定登记部门及法规,夫妻约定财产时需双方到登记部门进行财产约定登记并公示。当夫妻一方和第三人进行交易时,第三人可到登记部门查阅是否有财产约定登记,这样既可以保护第三人交易的安全性,也能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此外,进行财产约定登记还可以解决约定生效的时间问题。

更好地完善夫妻财产约定制,将符合广大婚姻当事人的需要,保障约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民事交易安全,最终让婚姻更加美好,让家庭更加稳定,让社会更加丰富多彩。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第八篇】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____________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______________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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