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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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篇1
***广告业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邮政局商函广告局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中邮广告,共期。
二、发布位置、规格:
三、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广告费)付款方式:设计样稿交甲方确认签字后,甲方须将广告费一次性足额付清。如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制作、发布,由此造成的发行期延迟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包括照片)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并按照要求向乙方出具有关证明文件。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制作的印成品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负责审查甲方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对不符合法律及法规的,乙方应向甲方要求修正,甲方修正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七、乙方负责广告设计制作,设计样稿必须由甲方确认,并在设计稿或复印件上签字认可后,由乙方制作。
八、若双方发生经济纠纷或合同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曲阜市仲裁机构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篇2
xx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xxxxxxx传媒广告(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合作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的dm传媒广告上发布直投报纸广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发行范围、方式:本dm直投报在托克托县区域内发布;直投方式在xxxxxxx区域内(县区主干道临街、小区等场所)。
三、时间、板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广告收费:
广告费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五、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了保证广告效果借助亿商传媒广告信息平台为宣传销售本店的产品和开发潜在的市场。并且接受甲方给乙方下达的产品销售任务 同时甲方在广告费以外为乙方在总任务款中提 %提成。
2、乙方若没完成甲方的任务经双方协商继续完成。
xxxxxx传媒广告 tel:xxxxxxxxxxxxx qq:xxxxxxxxxxx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资料来源合法,如广告内容取自第三方作品,则其应取得权利人的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及资料虚假导致纠纷,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广告发布行为,在乙方发布时,可到现场对播放效果进行查看,对乙方的发布效果进行监控。
5、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续签合同之期限、费用及其他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支付乙方广告费。
7、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8、乙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发布、以及发布广告应向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一年内为甲方更换三次广告内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完成任务甲方还不付给乙方广告费,甲方则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额5%向乙方交付滞纳金;如在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后甲方还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广告发布,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因各自原因随意终止合同。如确有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则乙方应按广告未发布时间向甲方返还发布费用。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所有内容,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承担受损一切损失。
九、其他事项:
xxxxxx传媒广告 tel:xxxxxxxxxxxxx qq:xxxxxxxxxxx
1、双方公司资料如有变更,包括地址、电话、传真、银行资料、公司代表等,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加条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传媒广告 tel:xxxxxxxxxxxxx qq:xxxxxxxxxxx
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篇3
广告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鹰潭电视台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承包范围:鹰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包括图像、字幕、电视剧点播、栏目冠名、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但不包括“天气预报”(与气象局合办)及“电话互动视频点播”等。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2006420万元人民币,2007、2008,分别按上年基数5% 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定金50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28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2006年/月、2007年/月、2008年/月,直至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
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享有甲方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部广告时段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承包经营的广告时段的确定按鹰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节目时间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如遇市委、市政府及台里有重大活动,广告时段应随着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鹰潭注册成立广告公司,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为方便乙
方开展工作,允许乙方以注册公司和电视台广告部的名义对外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4、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对长期客户的广告,其合同必须具有广告主单位公章,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5、乙方同意甲方安排部分电视节目带随片广告播出,随片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如因乙方不同意随片广告,而使甲方电视节目不能播出,乙方应组织购置具有播映权的电视节目予以补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费用或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6、甲方允许乙方派代表参加“华东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全省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等每年召开的例会、年会,并履行相关义务,各协作体要求播出的联播广告,乙方可自行安排,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广告部外,台内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承接播出各类
形式的商业广告,否则应根据所播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鹰潭电视台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电视台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篇4
广告业务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方:xx电视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xx电视台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承包范围:xx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包括图像、字幕、电视剧点播、栏目冠名、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但不包括“天气预报”(与气象局合办)及“电话互动视频点播”等。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20xxxxx万元人民币,20xx、20xx,分别按上年基数xx% 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定金xxx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xx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20xx年 /月、20xx年 /月、20xx年 /月,直至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享有甲方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部广告时段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承包经营的广告时段的确定按xx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节目时间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如遇市委、市政府及台里有重大活动,广告时段应随着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xx注册成立广告公司,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允许乙方以注册公司和电视台广告部的名义对外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4、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对长期客户的广告,其合同必须具有广告主单位公章,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5、乙方同意甲方安排部分电视节目带随片广告播出,随片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如因乙方不同意随片广告,而使甲方电视节目不能播出,乙方应组织购置具有播映权的电视节目予以补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费用或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6、甲方允许乙方派代表参加“华东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全省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等每年召开的例会、年会,并履行相关义务,各协作体要求播出的联播广告,乙方可自行安排,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广告部外,台内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承接播出各类形式的商业广告,否则应根据所播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xx电视台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电视台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传媒广告业务合同书 传媒服务合同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绍丰广告设计制作中心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承包范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绍丰广告设计制作中心相关的广告业务。
三、承包方式:广告经营包干,上交利润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业务,乙方自主经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1、甲方向乙方承包项目在十万以下的,乙方按项目总额的20%支付给甲方。
2、甲方向乙方承包项目在十万以上的,乙方按项目总额的15%支付给甲方。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付款按项目结算。
2、甲方按项目从项目款中扣除交纳利润。
3、甲方按项目扣除交纳利润的费用和原材料费用,所剩项目费用由甲方按项目支付给乙方。
4、原材料费用由乙方出示相关的购买依据由甲方支付,所支付费用从项目款中扣除。
六、管理费用:
1、房产管理费用合计:,甲方将按比例从项目费用中扣除。
2、原材料现有折旧费用: 甲方将从项目费用中扣除。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经营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报批手续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广告管理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经营文件、帐户等作为备案。乙方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乙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甲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乙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乙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甲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由乙方及时安排制作安装。
4、乙方应保证甲方广告及时、准确的安装,对因故错、漏装的广告,乙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甲方承包范围内安排补装。
5、甲方保证除乙方外,在合同期内不得再外包相关的广告业务。
6、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九、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甲方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和全盘权。如乙方续承包经营,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