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精推条款【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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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一篇】
用工单位名称:
用工单位所有制性质:
劳动者姓名: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 江西鸿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签订、续订)如下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期续签从年 月 年 月日止。为期3 年(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到期终止合同。如甲方生产(工作)正常,双方能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天内应当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乙方新被录用的,在本合同期内试用期为6个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程部 (部门、科室、车间、工段)为 施工员(职务、工种)工作。主要生产(工作)任务是 ;劳动定额是: / ;质量要求是: 合格。甲方如因生产(工作)变化的需要,可以按规定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必须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的工作场地、生产工具、材料、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用品、卫生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
1、甲方按本单们(学徒工、熟练工、普工、技工、管理人员、 / )工资标准,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 / 工资的形式,用货币按月支付给乙方本人。每月现定为 3000 元,并每月按乙方 / 工资的 / %(国的企业)、 / %(行政、事业单位)增发工资性补贴。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 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享有与甲方其他职工同样晋级、调资的权利。
3、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西省的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乙方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分配;
3、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均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解聘或离岗。
1、在合同期内,甲方双方均应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时间长短
确定医疗期,具体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乙方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期内,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费,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遗属津贴,与甲方其他职工同等对待,享受甲方统一的待遇和标准,并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
4、乙方在职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休假、法定节假日、生育、探亲、婚丧假等待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经职代会通过的规章制度的;
3、严得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并经过法定程序,甲方可以裁减人员。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裁减或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七)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听取本单位工会的意见。
1、根据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一)条、第(三)条第2款,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12年的由甲方自主确定最高限额;
2、根据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第(三)条第1、3款、第四条、第(六)条第2、3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还应该发给不低于本人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因甲方所有制性质及行业特点和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约定以下事宜(如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等事项):
1、
2、
3、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按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违反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注:1、本合同应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录用(转移)后和原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30天内签订。
2、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合同有关印刷条款解释权属省劳动厅。
3、本合同一式二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存的应存入乙方本人档案。
4、本合同适用于江西省境内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二篇】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劳动合同成立,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
一份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如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属于劳动者本人的劳动合同归还劳动者,这种做法直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一般会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等条款,这也是劳动者履行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依据和证明。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这个有力的证明,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则处于举证不利的境地,其合法权益极易遭受侵害。因此,本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指出:“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本条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就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如果有一方没有写签字时间,那么另一方写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生效作出的其他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无效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这一点常常被忽视。由于普通人对于无效原因的理解会发生偏差,法律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从而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三篇】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因乙方(自愿申请辞职/违反甲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试用不合格/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过期/)(或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从次日起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义务。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办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结清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财物,并结清乙方承担的相关住宿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时代扣。
四、乙方移交工作需写出明细清单,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
五、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在原劳动合同期间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解决。
六、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之一有效通讯方式能与之联系:
甲方办公电话: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手机):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将停交乙方社保,同时甲方将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甲方同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四篇】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简单而言是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则仲裁员或法官可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比经济补偿多出一倍,实际上可以说是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
由上可知,在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金;而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赔偿金。
那么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否既主张经济补偿金又同时主张赔偿金呢?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条文来看,应该是不能同时并用的。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草案》也进行了明确。
此外,关于劳动合同法赔偿金用人单位还需注意:
1、用人单位并非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而未予支付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额外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