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政府公文函红头的 政府公文心得体会范文8篇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一篇】
国务院:
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是一种不能有效治疗,却可用疫苗彻底预防的急性传染病。为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的一九xx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国家决定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我国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提高,发病率显著下降,取得了可喜的战绩。
二、在冬季,脊髓灰质炎病毒传播能力最弱。为此,决定从现在起至一九xx年一月期间,每年的十二月五日和一月五日,对全国四岁以下儿童各加服一次疫苗。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卫生部。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日。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二篇】
xx市文化产业协会(筹):
你们《关于筹备成立xx市文化产业协会的申请》已收悉。
成立xx市文化产业协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和要求,有利于发挥行业性社会组织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搭建政府与文化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有利于规范文化企业的自身建设和自律意识,从而推动我市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们发起筹备的社会团体名称为xx市文化产业协会(具体名称以民政局核准注册为准)。
二、协会的行业管理单位为中共xx市委宣传部,登记管理单位为xx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单位为xx市工商联。
三、建议你们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发展会员,条件成熟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备齐相关申请筹备材料,向xx市民政局申请成立xx市文化产业协会。
此复!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20xx年4月20日。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三篇】
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域内祭扫时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在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时到指定地点焚烧、燃放。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各地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强化对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积极疏导交通和人流,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五、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畅通;要切实维护好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而引发的各类案件;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祭扫场所的消防安全。
六、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祭扫期间的客流特点,增开前往祭扫地区的公交专线车,对客流集中的线路调整班次密度,增设加班车辆,为群众祭扫提供出行便利。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用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温馨、周到服务,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九、今年清明节的祭扫高峰时段预计在3月26日至27日、4月2日至4日,请广大群众及时收听“云南交通之声”实时播报的清明祭扫路况信息,尽量避开祭扫高峰,乘坐公交车、少驾或不驾车祭扫,避免交通拥堵,影响出行安全。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四篇】
各部门、社属企业:
按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我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认真开展主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活动,经我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社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征求意见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时间:7月22日(周一)—29日(周一)择机自主召开。
(二)内容。
2.围绕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召开听取群众意见恳谈会。
(一)时间:7月23日(周二)上午8:30。
(二)地点:50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社工会委员、社团委委员,部分民主党派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名单详见附件一)。
(四)请参会人员认真准备,围绕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和建议,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三、召开征求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意见座谈会。
(一)时间:7月31日(周三)上午8:30。
(二)地点:503、1009、2111、230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各部门正副职、社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社本部各党支部、教材中心、电音社、数字公司和物业公司党组织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二)。
(四)准备工作要求。
2.请参会人员认真准备,全面反映党员和非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四、召开听取咨询委员、老干部党总支及其支部书记意见恳谈会(7月底)。
五、设置征求意见箱和启用电子邮件。
即日起于一楼大堂设置征求意见箱,欢迎全社广大党员、干部书面反映相关意见和建议,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进行反映。
六、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
(一)我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二十条实施办法和我社八条具体措施的情况;。
(三)我社在凝心聚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举措。
七、其他要求。
(二)我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座谈会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社领导小组。
附件一:群众意见恳谈会人员名单(略)。
附件二: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意见座谈会人员名单(略)。
附件三:《人民教育出版社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略)。
人教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7月17日。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五篇】
区编委:
根据广区编发〔20xx〕50号和广区编发〔20xx〕30号文件精神,区编委共核定我办内设职能股室4个,行政机构5个,共核定编制38人。20xx年以来,随着我办工作量的大大增加,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我办陆续在外单位借调4人,该4人现已成为我办的工作骨干,但由于无编制,至今无法调入,影响了借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影响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去年底区政府换届,增设副区长1人,加之区委、区政府要求建立区应急办公室和政府门户网站,并挂靠我办,我办的工作人员将更加紧张。在这种工作需要与编制限制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今年又将有2名老同志占编不在岗,人手紧缺的局面将更加严重。为更好履行审核把关、跟踪调研、督查督办的职能,圆满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请求区编委为我办增加编制7个,其中行政编制4个,事业编制2个,工勤编制1个。具体情况如下:
二、调研员占用行政编制2名,需增加行政编制2个;。
三、建立区政府门户网站,需增加事业编制2个;。
四、成立区应急办公室,需增加行政编制1个。
妥否,请批复。
二oxx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综合编制请示。
广元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3月21日印。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六篇】
^v^总支部委员会:
收到贵支部所发的“函调证明材料信”,很高兴我单位之子x同学能成为贵支部的^v^党员发展对象,现就x同学之父政治面貌、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证明如下:
x同学的父亲,现年xx岁,高中学历,x单位职务。
拥护中国^v^,坚持学习马列主义、^v^思想、^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
该同志现实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习气,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兢兢业业,勤奋努力,无违规违纪行为。
该同志在“^v^”期间,无政历问题;在“八九”政治风波期间,不参与动乱活动;对“”等反动组织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不参与。除此之外,也无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政治审查是合格的。
特此证明。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七篇】
清明前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农事用火等活动增多,森林火险隐患增大。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3月28日至4月10日为全县森林消防禁火期,全县林区及距林地边缘100米以内为禁火区。
二、在禁火期、禁火区内,严禁烧香、点烛、烧纸、燃放鞭炮、烧田坎草、烧焦泥灰、野炊、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倡导植树、献花等文明祭祀新风。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对山头、墓区等重点区域落实人员看守,防止纸钱、鞭炮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违法用火的,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通告规定违法用火的,除依法追究责任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都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0、64623791。
特此通告。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xx年3月24日。
政府公文函红头的【第八篇】
环翠区委组织部:。
20xx年3月,原山东中原燃气有限公司与北京燃气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10月8日,经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环翠区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经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现申请将“中国共产党山东中原燃气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国共产党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请示当否,请批示。
鲸园办事处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