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案例)实用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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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第一篇】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的权益问题开始走进我们的生活,网友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和推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
(一)举办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在淮河文化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分别设立分会场。市工商质监局、消保委、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委、交通局、农林委、商务外事局、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等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等宣传和咨询活动。
(二)市工商质监局、消保委、发改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等单位对大中型商场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三)配合和参与省消保委开展的3·15纪念活动。
(四)编辑出版3·15专刊,编发3·15宣传单。
(五)畅通市工商质监、消保委、发改(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盐务等单位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六)公布2016年度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和市工商质监、消保委系统受理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一)成立市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秦武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张晓静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委、交通局、农林委、商务外事局、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和市消保委秘书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保委,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钱扬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会业、杨宝鼎、姜在义、曹桂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二)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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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第二篇】
:**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区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xxxxx),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含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xxxxx)。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第三篇】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得到重视,以下是本站网友为大家分享的“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案例)实用精彩5篇”,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来自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xx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xx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
合同。
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
倡议书。
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依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含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平安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
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含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米×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第四篇】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下面,本站网友为大家整理了(*),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活动(包括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米×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
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以“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宣传为中心,以“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建设诚信牡丹江”为主题,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树立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和可持续消费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
2、编制一本画册。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走过的风雨历程为主要内容编制画册,题目是《牡丹江二十载回眸》,画册在3月10日之前印制完毕,献给为牡丹江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
3、主办一场晚会。3月10日,在传媒集团演播大厅,由消费者协会主办,传媒集团教育中心承办纪念消协成立周年文艺晚会。
4、表彰一批先进。为褒扬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采取基层推荐,市消协初审,消协常务理事会议审批,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分特殊贡献奖、贡献奖和荣誉奖三种。获奖名单记入《牡丹江二十载回眸》纪念册,并在纪念晚会上公布、颁奖。
5、推荐一批“诚信维权单位”。依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诚信维权单位”认定办法,在前夕,按照程序,向消费者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诚信维权单位”和质量服务双优产品。
6、对公用企业做一次网上评议。利用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的网上评议窗口,对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做网上调查,将消费者满意程度结果在媒体公布。
7、建立一批绿色商场。围绕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卫生城”的目标,两年内在全市建立10个绿色商场。旨在改善和提高消费环境质量及消费场所卫生状况。
8、开展一场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废旧电池虽小对环境危害极大,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电池使用范围日益广泛,涉及到生活各个方面。以mp3为例,一节7号电池仅可连续使用8个小时,随手抛弃这节电池能造成一平方米耕地失去耕种价值。一个纽扣电池可污染十万升水。回收废旧电池,减少环境污染,从现在做起,从每个消费者做起,变废为宝,树立忧患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让“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精神长期扎根在每个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当中。在大商场设立电池回收箱,鼓励电池经营单位采取以旧换新业务,形成浪费可耻,污染更可耻的社会氛围。
9、举办一期“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3月15日之前,通过媒体举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讲座,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
10、开展一次节约教育。以开办消费学校的方式,请专家做人口与粮食、土地与资源、能源与发展的形式报告会,引导消费者节约使用粮、水、电、油、气、纸等生活用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四、活动要求。
活动总结。
活动策划师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第五篇】
活动目的: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各个超市注重消费者权益的良好公众形象;同时塑造和提高超市的品牌形象,提升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活动内容:进行“面对面”商家、消费者恳谈会。
为了让超市做得更好,为了让超市更了解顾客的需求,为了让经营者和消费者更亲近,建议超市于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4:00—6:30在超市正门处开展“面对面”消费者恳谈会活动,同时可以邀请省市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领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省市电台、电视台、各主要报刊的新闻记者与本超市的店长.经理等将和顾客面对面接受消费者真诚的意见和建议!
活动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