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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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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一篇】

我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直接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佳市社区实际情况扎实地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致力消除安全隐患,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所以这一年来我社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伤亡安全生产事故。基本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晰安全生产办公室人员分工和责任,强调日常巡查制度,不断提高安全办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将人员下沉到基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总结近几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深深体会到两个问题关键:

1)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监管人员一定要十分清楚自己背负的责任。有责任才有压力和动力,干好干错一个样绝对调动不了积极性。因此我安全办年初调整奖惩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

2)年初就按上级文件相关精神,将办公室人员下放到基层巡查,平时多到企业走一走,聆听一下企管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当中的疑难杂症,协助解决问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并且多沟通有利于工作开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着手处理,无造成太大影响。根据《容桂街道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内容,紧记20xx年三水“”重大火宅事故,20xx年华丰市场“”重大火宅事故,认真汲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社区党委领导一班人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会,及时反醒自已社区有关消防安全不足之处,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大力度进行消防隐患整治工作,坚决进行全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大家各就各位,取消休息时间,立即行动,严防死守,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两个打掉一双,时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制订有效措施,确保上佳市长久社区安全无事故,由社区党委书记林富康同志亲自带队,全区分为三片,工作人员分为三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陈子峰,罗月参,杨志刚等党委领导为组长,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上佳市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共检查间数922间,查处隐患491处,完成整改数385宗,不怕艰苦,不惜代价,全力确保上佳市社区平安无事故。

针对上级要求的开展迎“国庆节”及“xx大”安全保障工作、全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我社区积极响应,特设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林富康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设在社区市场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吕志豪,副主任:吴志文,成员:杨汉源、刘健、黄永康、何俊玮、王峰、梁广华、周键杨、叶绮华。并设立义务巡逻队,对社区内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得到良好效果,整个“国庆节”、“xx大”期间,“百日行动”取得积极作用,促进了社区的安全。

二、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广大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民群众的安全认知水平,从而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日常生活安全有关规定。

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和社会群众由于出身不同,知识水平有高低,来自不同的地域,日常接触面不同等原因,造成绝大部分外来工和群众安全生产素质低下,有些连基本常识都不懂,因此我们认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刻不容缓。本年度,我上佳市安全办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在安全月及“119”活动期间,在社区的主干路段及市场周边悬挂了很多宣传横幅,近期还对广大居民派发了《致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围绕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社会的主题,通过举例子讲利弊,深入浅出向广大人员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教育他们改变日常当中不良习惯,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今年6月25日,我安全办组织了上佳市各法人企业,到上佳市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播放了消防安全录像和安全生产的录像教程,到场的企业安全负责人纷纷表示这是一场极有意义,是为在上佳市社区谋生人员自身安全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体现了上佳市社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尽职尽责。另外,在今年的11月7日,我安全办联同上佳市市场、义务消防队,到社区文体中心进行消防技能训练,熟练消防灭火技能,对紧急情况能及时应对,并参加了容桂街道举行的消防技能比赛,取得良好成绩。在上佳市小学,社区主要负责人对小学学生们举行消防安全演习及消防技术学习活动,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对家里用火用电的安全使用进行演示,手把手的教育在场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经过演习与消防知识演练,在场人员获益良多,达到了预期效果!

我安全办深知安全生产因素关键是人,特别是在生产一线的安全责任人、生产员工,所以为提高辖区企业人员的生产安全素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我上佳市安全办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重安全的目的,从而指导日常生产过程中怎样才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素质又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全力以赴清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对隐患绝不手软,促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对隐蔽在居民区内的无证无照工厂“三合一”工厂,我们做到发现一家清除一家,决不将隐患遗留下来。

例如在今年10月22日,我社区安全办在接到治安联防队队员的举报,成功揪出一家隐藏在出租屋内进行制假售假的无证“三合一”加工厂,该出租屋内不但是制假窝点,更存在生产、煮食、住人等严重消防隐患,我社区安全办立即要求其停止生产,并联合新地派出所、市安监局一同取缔。还有八月份中兴路29号五金加工厂“三合一”问题、九月份华容一路十巷5号的出租屋内无证照制衣厂问题等。针对我上佳市辖区“三合一”企业较多,面对一些顽固,屡犯不止的经营单位,我安全办将采取先劝说,再停电,最后取缔,取得良好的效果,今年共处理停电11宗,均对企业、“三合一”场所负责人进行教育,勒令其整改合格后才能复电,在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后,以上人员明白到社区工作人员的用心良苦,均积极配合,当中没有发生不良效果,为建造和谐稳定,安全繁荣的上佳社区尽了一分绵力!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存在不足的地方,例如:1)管理人员理论水平不高,专业知识不足,有时面对厂企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回答的不够说服力,这方面有待加强。2)对企业,在这竞争的市场中,许多企业倒闭,又有许多企业建立,对于企业的更新换代,我安全办缺乏跟进力度。3)对工业区能全面监管,但对居民旧区内的无证照工厂监控力度不足。在金融危机打击下,有不法老板为逃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控制采取极其隐蔽手段在居民区出租屋内开设小作坊,往往是人员密集的“三合一”,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很大压力,以后我要致力清除这方面隐患,因为稍有不慎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街道安全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们社区以创建“平安梅园,平安社区”为工作目标,围绕“安全发展,国泰平安”开展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深化创建工作,现将。

工作总结。

如下:

一、定期组织居民召开骨干会议,传达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布置并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工作能力。

二、通过。

黑板报。

橱窗和博客网络的方式进行了12期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安全和谐风尚。

三、对晒布厂、演武厅、保洁员住房住房进行走访,排查不稳定因素,宣传安全知识,要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组织举办一系列安全知识活动与讲座。如:在浮桥广场组织居民参加区安检局举办的“安全发展,国泰平安”的有奖知识问答。在社区举办安全防火知识讲座等活动。

五、把防火防盗放在了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来临之际,花红园社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都对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六小行业”、棋牌室等40多家进行隐患排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在检查中得到了大多数单位的安全工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如:雄师电子城、城市花园物业管理公司、宏图三包。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严重的是花红园街面四家小餐饮店,还有太平北路114号的六家餐饮店,在进行了安全知识教育并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后,在相关部门检查监督下,已经进行了整改。

六、做好居委会本身的安全保护工作,居委会成员以安全为中心,每天下班以后都能自觉地检查电源开关、门窗是否关好等,才放心回家,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

七、社区保洁员发生意外死亡,主任们及时到达现场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使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处理。

八、做好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完善台帐。

做好社区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作为我们社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任,更要加强责任心,多学习安全生产检查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检查水平,确保社区安全检查一个不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促进平安社区建设。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二篇】

设备技术更新,对技术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这段时间内,我队掘进施工的生产系统中要害机电设备掘进机乐成完成由x综掘机向x综掘机的过渡,乐成引进液压钻机,调整和改进支护工艺,这些新设备新工艺在生产中得到乐成应用并泼天地进步了掘进效率。我在新设备新技术应用的掘进作业中积极收集数值,并进行整理,为表现引进的新设备的优越性,提供宝贵的生产一线数值并提出公道化建议,为井区进行井下要害机电设备更新提供参考。根据井区的安排,我队在掘进作业中积极引进液压钻车,连运机,自动切换开关等新式设备,改进生产系统及透风系统,我积极消化吸收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努力为我队的掘进作业提供技术支持。

总之,在这一年时间内,我实现了由一位学生向一位煤矿专业技术工作职员的改变,但是由于到场工作的时间不长,缺乏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另有待进一步进步,我以后会经常性地对前面的技术工作作以总结,不停进步本身。在这段时间的专业技术工作中,我深刻地熟悉到开采挖掘技术员的工作岗位必须有肯吃苦,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敬业精神和谦虚审慎的工作作风及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基础常识。我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进到技术治理工作中往,争夺成为一位合格的专业技术治理职员。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三篇】

2、全面着力抓好我矿改造采煤方法的新工艺、新技术的改进工作,争取在20xx年7月份完成设计,12月底前改造建设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且会议和全矿性的安全生产例会。

4、努力提高全员素质,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加强班组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全综合素质,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5、抓学习提素质,继续加强党性修养,创学习型和基层党组织,增强学习整创新活动,理论结合实际,加强实践,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处理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水平,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引向深入。

6、用健全的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加强信念理想和廉洁从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为20xx的目标任务,实现矿井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四篇】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目标的实施,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

环境,根据烧结球团厂特有的生产岗位多、生产工序多、特种设备多、潜在的安全隐患多的生产特点,本着“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关爱生命、安全至上”的方针,特制定本方案,对烧结球团厂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

2.安全目标:

1.无重大工伤事故发生。

2.有人岗位噪声、粉尘达标合格率为100%;

3.无人岗位噪声、粉尘达标合格率为90%以上;

4.高温、粉尘、噪音岗位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3.目标实施方案:

工亡事故为零;

各岗位、作业点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相关车间加。

强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在员工心中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

重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对各岗位员工进行不定期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安全员每天到车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同时还不定期进行夜间安全检查;劳防用品按有关规定及时发放,做好发放记录,员工应正确佩戴。

一般性工伤事故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认真开好每周六的班组安全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学习材。

料和事故案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设备事故下降为零;

加强设备、设施的点、巡检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设备、设施运行完好;做好对特种设备的周期性检测检验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周期性检测检验报告的管理和特种设备的台帐管理工作。

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员工总数的%;

对造成粉尘泄露、噪音增大的设备、设施加大改进力度,着力改。

善工作条件;做好对高温、粉尘、噪音作业区域作业人员职业病的防护教育工作,提高他们防止职业并发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高温、粉尘、噪音作业区域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并经常性进行检查。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五篇】

1、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3、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4、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5、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6、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7、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9、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10、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11、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12、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13、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16、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17、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

18、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19、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2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管辖。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采纳。

23、进行立案调查时,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5、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告知后。

(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26、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7、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

28、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9、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擅自改建、扩建,或者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两日)内,交至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两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1、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根据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销毁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处理物品,应当制作清单。

32、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七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33、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34、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5、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3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9、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臵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臵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4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47、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4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9、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50、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52、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5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5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5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56、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59、(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6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2、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在成本中列支。

1、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依法对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事项);发现未经批准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查封或者取缔)。

7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7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8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8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85、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8。

6、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87、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88、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9、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9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9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7、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9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9。

9、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6、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5、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6、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1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20、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2、工会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23、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25、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2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13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3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3、事故调查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3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41、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42、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4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4、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5、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46、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47、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48、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9、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51、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53、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4、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

55、新设立和改建、扩建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道路客运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

56、现有合法采石场在2005年底前达不到(5千)立方米以上规模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57、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和评价,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和方案。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58、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59、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160、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2、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8、(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17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察。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5、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向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9、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18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其(业务领导)。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强迫从业人员(超强度劳动)或者(冒险作业)。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8、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9、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19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向重特大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有关责任单位下达(治理通知书),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2、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6、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9、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200、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二、单选题。

1、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a)作用。

a.监督b.指导c.督促d.引导。

7、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接收。其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d)。

8、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d)。

a.当天当天b.立即当天c.当天立即d.立即立即。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c)。

a.登记记录b.监测报告c.应急救援预案d.管理档案。

12、违反规定,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的,由公安部门处()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

c.规程和行业技术安全d.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

15、每个矿井必须有()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c)。

a.四b.三c.二d.一。

16、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d)。

a.厂长b.班长c.组长d.矿长。

18、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d.相互协调。

21、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必须取得省以上安监部门许可。(a)。

a.国家和省b.本省c.省和地方d.各地市。

28、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a)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0。

29、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c)的原则。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十五万。

c.予以经济处罚d.予以取缔。

c.降级或者撤职d.警告。

3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c)。

a.予以关闭b.给予经济处罚c.责令停产停业d.予以取缔。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三万元。

b、批评、扣发当月奖金;

c、记过、降级直至扣发当月奖金;d、通报批评。

37、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a),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a)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a、60日b、50日c、40日d、10日。

3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d)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a、40日b、10日c、20日d、30日。

40、(c)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a、事故当事人b、单位领导c、任何单位和个人d、执法者。

4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c)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撤职b.记过c.警告直至记大过d.开除公职。

4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年。。

44、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以上5万以下万元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二十万。

4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__d___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a.所有行政人员。

b.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c.在生产过程中有责任的所有工作人员。

d.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

46、当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时,对有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与_____处分。(d)。

a.警告b.记过c.记大过d.开除。

4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a)。

a、32;12b、24;12c、32;24d、32;20。

三、多选题。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e)。

a.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b.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c.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d.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

a.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b.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c.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abcd)。

a.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d.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臵,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7、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规定,有()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六篇】

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将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下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2、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3、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4、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5、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六月底,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通过安全宣传、教育、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本煤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xx煤矿各部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七篇】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在安全生产方面,随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山西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山西省煤炭法实施办法》、《山西省劳动安全纠察条例》等。

四是国务院主管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墓本条件规定》等。

煤矿安全生产年终总结报告【第八篇】

围绕劳动竞赛,做到了竞赛活动的多元化。坚持根据每月的生产状况,开展不同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做到了月初动员,月末考核,及时表彰奖励,今年的奖励项目有采掘区创水平奖、采煤队破记录奖等等十多种,对创出水平的区队,矿工会把水果、庆功酒、茶送到班前,把水果送到井下工作面,把奖金送到了区、队长手中。为鼓励采掘工多出煤出好煤,矿工会还为出满勤的采掘工发放了大米和白面6万多斤,豆油万斤,各种水果4万多斤,并在辅助区科间开展了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组织辅助单位慰问采区,开展支煤创高产活动,帮助采掘区清巷、运料、出煤。今年1—10月份共发放竞赛奖金480万元,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开展了以“聚宝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多项创新工程。

为实现安全生产,矿工会每月都组织矿群监会成员对采掘场子进行静态监督检查和安全视察,今年以来开展夜查活动40次,发现隐患500余条,480余条当班处理,现已整改;迎接局职工代表视察3次;组织安全生产高潮日8次。职工家属服务站常年坚持在井口门服务,为矿工送水、送药、缝补作业服、钉钮扣,经常组织协管员到采区拆洗被褥、打扫卫生,为矿工包粽子。

春节前夕组织全矿各级工会干部对全矿职工

生活

状况进行走访调查,对全矿3000多名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下岗职工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走访调查,摸清了困难职工底数,建立健全了困难职工档案。并由矿副总以上领导和基层单位组成的12个慰问组对1600名特困职工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救济款万元,并送去了米面油等物品;今年1—10月份新兴煤矿副总以上领导累计捐款万元,集团公司工会下拨救济款万元,共救济因病、着火、公伤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2300多人次,其中大病救助28人,发放金额84000元,今年累计发放救济款54万元。高考结束后,我们马上组织各单位对困难职工进行家访调查,摸清职工子女参考人数,高考分数下来后按困难程度及高考分数排队。

今年我矿共有75名困难职工的子女考入了各类大中专院校,为使他们都能如期进入高等学府深造启动了金秋助学救助仪式,会上有20xx名困难职工及子女参加,对优秀学子当场发放了奖学金和救学金。会后对重点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退管科私亡学子仇晓琳以537分的

成绩

考入了哈师大,接到通知书后母女俩人不但没有高兴,反而被每年5000多元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压得喘不过气来。

因为她的父亲仇金7年前得了白血病,家人为了给他看病便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最后还是撒手而去。母亲多病,不能劳动,这些年只靠每月180多元遗属费和亲属的周济生活供她念书,可想这些年娘俩生活得多么不容易。矿工会得知这些情况,给她家送去了3000元的助学金;党委得知后组织矿副总以上干部为她捐款5700元,并嘱咐晓琳安心

学习

,以后生活上有困难党委是会帮助她家渡难关的。

象仇晓琳这样的孩子,这样的家庭,这些年新兴煤矿党委、工会帮助了很多很多……仅今年助学活动结束后统计,救助困难学生75名,发放救济款10万元。爱心扶贫超市共收到全矿职工的捐助的棉单衣裤1400余件,电饭煲、录音机、电熨斗等日用品300多件,捐出的物品经登记、分类、清洗、熨烫、量尺寸、贴标签后上架,供特困职工们挑选。3月、6月份矿区工会扶贫超市又援助我们衣物件,解决了我矿部份困难职工的穿衣问题。今年爱心超市成立以来,共发放衣物3616年,日用品20xx件,节日特供品500件,2540名特困职工受益,受到广大特困职工的一致好评。

今年召开了工会建家工作表彰会议,为获得模范职工之家的车间工会和优秀工会工作者,颁发了奖金和奖牌;根据矿区工会的建设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的精神,下发了新兴矿工会创建“个、十、百”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竞赛文件,组织全矿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竞赛活动,矿党政领导大力支持工会建家工作,提供场所、人员和资金,为矿工会和车间工会重新装修了职工电脑图书室和健身室及学习活动室,各车间段队的班前学习室及活动室的装备也得到了更新,购置了图书柜、桌椅,粉刷了房屋,矿工会利用工会经费购置了乒乓球台、电脑、健身器械、图书等受职工欢迎的物资,健身器材有豪华型全方位综合性训练器、跑步机、自行车、哑铃组合、按摩椅、拉力器、腕力器等十多种,各车间利用现有的条件摆放了运动设备,如矿机关在走廊里摆设了乒乓球案子,各采区在小家活动室摆设乒乓球案子,既可以煅炼又可以当学习会议桌,一举两得。

在单位工作中的职工每到中午休息时间可以进行体育锻炼,有打羽毛球和乒乓球的,有进行各种综合训练的,年青的职工在户外篮球场地进行竞技比赛,还有喜爱羽毛球比赛的职工在机电科工厂的羽毛球训练场进行正规训练,职工之家成为了职工真正喜爱的家。矿区工会为支持建家工作,又投入资金为新兴煤矿工会的职工电子图书室购置了20xx液晶电脑,职工在午休及周六周日公休时来学习,设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并举办了电脑知识培训班,对职工进行了电脑知识的普及培训,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的自身素质。

矿工会还为各车间的职工书屋购入了10000多册新书,各单位的学习室兼有职工游艺室的功能,配备了扑克、象棋、跳棋、围棋等游艺用品,在退管科和老干部科还配备了麻将、乒乓球等活动用品,很受广大会员的喜欢。现矿工会各车间的职工小家建设基本做到了“五个结合”,即车间级职工小家建设同职工书屋建设相结合;

同学

习室建设相结合;段队(班组)级职工小家同班前活动相结合,同班组建设相结合,同班组达标相结合。

矿工会还给每个车间征订了报刊;配备了饮水机、水杯、电视、电脑、打印机等用品,配备了符合车间职工需要的拉力器、哑铃、腕力器、臂力器、像棋、军棋、跳棋等多种文体活动用品,使每个职工在班前及休息时间能健身,能娱乐,能读书、看报、看电视,了解国家大事,学习各种科学知识,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作业。为使职工小家建设有据可依,我们把小家分为了安全之家、民主之家、温暖之家、学习之家、富裕之家、规范之家,由矿工会每季进行一次检查验收。现各车间工会已经把制度和活动计划上墙,并按照计划在班前和班中经常开展了活动。

新兴矿现有职工班前学习室125个,基本上达到每个段队都有学习室,书桌书柜上书和笔记摆放整齐,学习室内桌椅无灰尘,地面环境很卫生,窗明几净,职工在班前和班后进行学习交流。为了使职工小家建设不流于形式,矿工会在全矿共分三个组开展建家竞赛活动,并每个季度都下车间班组进行检查指导,上半年已经评选出五个车间级标准化职工之家,五十个段队级的职工小家,现各车间的职工小家建设受到了职工的欢迎;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真正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使工会干部学有所得,在对全矿工会组织机构进行重新摸底的基础上,矿工会加强了工会干部的工运理论素质提高工作,首先在每周都举办一次工会干部培训活动,并形成了规律,定时培训学习当前新的工会业务知识,每月都进行一次业务考核,其次又举办了工运理论研讨活动,对优秀论文和优秀学员进行了奖励。在春节期间为全矿 4896名会员发放了不锈钢保温杯、扑克、对联等礼品,深受广大会员的欢迎。对工会的财务工作,矿工会认真按着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和困难救助款,没有违纪现象的发生,认真总结的会费收缴工作,制定下发了会费收缴指标,并进行督促,促使任务的完成;对工会财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进行了归档;为每个来支取困难补助的职工热情服务,扩大了工会的影响力。

举办了贺新春联欢酒会,副总以上领导及各区科领导也参加了联欢演出,各单位自编自导的节目,受到了观众的欢迎。举办的以安全为题的春联展,得到了广大书法爱好者的支持,共展出职工自编自书的春联作品 70幅,与矿院内的新春彩灯展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新兴人迎新春,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气景象;年后电视剧“解放区的.天”在新兴矿开机,矿工会全力支持电视剧的拍摄,抽出三人参加“解放区的天”剧组的全部拍摄工作,并担任该剧的美术整体设计制作工作,另外矿工会还为剧组抽调演员300余人次,矿工会主席刘衍太同志担任了剧中的工会主席角色,实际的工作经历在演出中得以发挥,得到了导演的好评。“五一”前夕举办了职工乒乓球赛、板报展等活动,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欢迎;“七一”举办了歌咏比赛,“十一”举办了书画摄影作品展;在春节期间参加了集团公司新春彩灯展并获奖,在职工浴池门前举办了职工安全书画展;举办了安全高潮日系列活动,为入井职工送水果、鸡蛋、香皂、毛巾、线手套等物品,并展出安全漫画展65件,使职工受到了教育;为配合我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聚宝工程”活动的开展,在工业广场增设了宣传牌板86块,制做“百宝箱”三十三个、设置节约回收大院九个,并在职工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局矿的工作要求,在群众中树立了安全第一,节约光荣的意识,宣传工作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对全矿的127名职工代表进行了《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培训,把企务公开纳入了企业经营目标考核机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内容;每月与纪委联合对采区工资二次工资分配情况及“442”牌板上进行监督检查。矿加大企务公开力度,建立工资自动查询系统,使职工随时自助查询工资,增强工资奖金分配透明度。组织职工代表110人对矿区工会下发的《改制后的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工作调研职工问卷情况统计表》、《厂务公开民主工作调研职工问卷情况统计表》进行问卷调查。签订了女职工的专项集体合同,对全矿177名女职工在矿务局妇婴医院进行了健康体检,调整了女职工特殊保护卫生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元,1---10月份共发放特殊保护金额8850元。加大职代会提案的落实力度,使提案落实率达到61条,提案落实率达到93%,还有4条管理方面的提案属于长远项目正在论证落实中。组织了三次职工代表视察活动,对职工保健食堂、职工浴池进行了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及时得到了解决。

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二期工会干部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学习班,并出黑板报2期46块板,发放《劳动合同法》20xx,有人直接间接在进行了学习。

九月份开展了“迎国庆”法律知识有奖答卷活动,参与人员多人。参与了矿对今年以来长期不上班的旷职人员计418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核与操作,按《劳动合同法》和《鹤矿集团劳动规章制度》规定解除了劳动合同,无一人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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