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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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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一篇】

上之人,辄思明,心中时时刻刻皆有明。

道尔顿是英杰之化学家、物理学家,出身极为贫——穷家舍中有一间破之卑之砖瓦制红。如是者居处而无以破,之信世上一切知为贵,故不言母佣赁之说,仍蹈之学之路。十年之阴,其为从其初之心“识,必变明运,真心一明,惜每一日之晨。”其奋迹,其上进,竟成了一个”大近化学之父“者生。

是也,则心中明日,每日都是新之始,每日皆是愿之也,每日皆是火之情,每日所递之青春!

而堕之人,恒耽之辉,不有明之。

其所不能,以沉湎过而失,更有甚者,终日唱《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旦,事成蹉跎。遂成矣耳旁风,目之视一又一美之明,从指缝中溜而大吉,而无成。

耳,似闻毛主席那一句烈之句,雄关漫道真铁,今步自愈!是也,惜每一明,在梦想之路头愈起,在人之道从头越起!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二篇】

记得林荫下的那张旧椅。

它曾经默默地支持着你。

记得教室角落的那张旧案。

它曾经分担了你的疲惫。

多少痴心迷醉的日夜。

多少卧薪尝胆的朝夕。

多少胜利失落的激动。

多少唯我独清的感慨。

阳光,照耀了我无尽的喜悦。

寒冬,磨砺了我坚强的意志。

不能忘记共苦的知己。

那是你永远的美丽。

不能忘记共同的努力。

那是我们恒久的珍贵记忆。

许许多多的昨天。

都在记忆之外日历之外行李包之外。

今天在夕阳里沉默着。

惟恐不小心弄出声响。

明天便顺着宿舍楼的梯级一层层的滚落。

最后一堂课,是和老师的告别。

最后一场考试,是和学业的告别。

最后的毕业论文答辩,是和学生生涯的告别。

四年四年其实就是这样。

像一本线装书。

在阳光很轻或者浮云很重的日子。

饱浸了山泉水蘸浓了霓虹的年纪。

被我们一页页翻过。

看秦皇汉武。

看关关雎鸠。

看层林尽染。

峥嵘岁月,四载风华。

多少风雨的锤炼,多少奋斗的艰辛。

即将暂别象牙塔的宁静。

去更广阔的天地挥洒、搏击。

在时间的隧道里构筑蓝色的梦想。

在岁月的长河里架设坚定的信念。

在那比海更远的地方,在那比天更高的地方。

放飞梦想,燃烧希望。

并不是所有的花。

都能够成为春天的.宠物。

并不是所有的梦。

都那么令人神往。

命运!可以是一尊神像。

青春是种子必须向上。

天接云涛连晓雾,星河欲转千帆舞。

在成长的道路上前进。

在布满荆棘的荒野中划过一道道蓝色的闪电。

让我们紧握住时间的长鞭,追赶着成功。

放飞梦想,燃烧希望。

四年四年其实并不遥远。

为相思的灼热睡不着觉的季节不遥远。

为神六一飞冲天而狂欢的夜晚不遥远。

诗不遥远梦不遥远故乡的风不遥远。

遥远的是昨天。

厚厚的纪念册洒满别离锁满相思。

长不大的是童年唱不尽的是明天。

有过无奈,有过欣喜。

有过迷茫,也有过畅想。

有过寂寞,有过充实。

有过厌烦,也有过亢奋。

毕业不是船儿归港,而是扬帆出航。

毕业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新生活的开始。

在离开母校之前。

留下灿烂的微笑,留下深情的怀念。

带上大学时代的最美好回忆。

奔向人生新的征程。

带上大学时代的最美好回忆。

奔向人生新的征程。

明天早已曝光。

在温暖的南方多雨的季节。

在偶然的回眸一笑之中。

在大西北海南岛招聘人才的广告里。

明天是一个季节。

在所有的季节之外在昨天和今天之外。

明天已盖上邮戳寄出校园。

希望得到哪怕没有座号的车票。

赶上正点运行的列车。

驶向朝阳或是暮雨平原或是山地。

驶出故乡遥远的地平线。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三篇】

说起明天,我想每个人心中都会充满了无数美好的憧憬和期待。是啊,明天,给予我们生活的希望,赋予我们奋斗的力量。

但您是否想到过,一个潜伏在我们身边很久的危机正在慢慢爆发—–我们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淡水危机!

世界上任何一种生物都离不开水,人们贴切地把水比喻为“生命的源泉。然而,随着地球上人口的激增,生产迅速发展,水已经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珍贵。不少大河如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中国的黄河都已雄风不再,昔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壮丽景象已成为历史的记忆了。

据联合国统计,全球目前有14亿人缺乏安全清洁的食用水,即平均每5人中便有1人缺水。估计到20xx年,全世界将有30亿人缺水。波及的国家和地区达40多个。

那些让我们习惯的一切,包括湖畔依依的杨柳、运动场如荫的绿草。也许有一天,没有了水,这些景物都将不再美丽。我们赖以生存的粮食和蔬菜,以及各种好吃的水果,也都会因为缺水而不复存在。

但您是否知道,这一切都是人类一手造成的。

地球表面的2/3虽然被水覆盖,但其中人类可利用的淡水只占全球水总量的0。26%,而这些淡水中大部分又是地下水。有人比喻说,在地球这个大水缸里可用的淡水只有一汤匙,而这一汤匙水又遭到严重污染。

受到污染的水,对人,对动物,对农作物都会造成严重影响,长期用污水灌溉,会使农作物带有一定残毒,有的甚至无法食用。一些污染严重的河段已经鱼虾绝迹。

有一天,我做了这样一个梦:

20xx年的某一天,全世界的可饮用水都已经用完,当我从家里的水龙头接完最后一杯水时,我呆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来到超市,看到所有的饮料都被抢购一空,连冷冻海产品用的冰都被买光了,我垂头丧气,只好干吃方便面了。正当我噎得难受时,被闹钟吵醒了,还好,只是一个梦啊!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浪费水了,不会去破坏环境了。要不然,正应了那句话:世界上最后一滴水,也许将是你我的眼泪。

天堂大门的钥匙和地狱大门的钥匙都捏在人类自己手中。“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顾炎武曾经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保护环境与维护生态平衡的历史重任要落到我们跨世纪一代的肩上。

为了明天,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心连心地铸起一道绿色环保的大堤,捍卫资源、捍卫环境、捍卫地球、捍卫我们美好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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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四篇】

心态的力量是巨大的。往往是一个人的心态改变了,他的习惯就会改变;而习惯改变了,他的性格就会改变;性格改变了,整个命运就会改变。为了形成良好的习惯,大学生应努力培养以下八种心态:

一、学习的心态:

学习是给自己补充能量,先有输入,才能输出。尤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过时的知识等于废料,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摄取能量,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能生存下来。要善于思考,善于分析,善于整合,只有这样才能创新。

二、归零的心态:

重新开始。第一次成功相对比较容易,但第二次却不容易,原因是不能归零。长安集团的总裁在《东方之子》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往往一个企业的失败是因为它曾经的成功。事物发展的规律是波浪前进,螺旋上升,周期性变化。用中国的古话讲,叫“风水轮流转”,经济学讲:资产重组。电视剧有句道白:生活就是不断的重新再来。不归零就不能进入新的财富分配,就不会持续性发展。

三、积极的心态:

事物永远是阴阳同存,积极的心态看到的永远是事物好的一面,而消极的心态只看到不好的一面。积极的心态能把坏的事情变好,消极的心态能把好的事情变坏。当今时代是悟性的赛跑!积极的心态象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心态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不是没有阳光,是因为你总低着头。

四、付出的心态:

舍就是付出,付出的心态是老板心态。是为自己做事的心态,要懂得舍得的关系。舍的本身就是得,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而打工的心态是应付的心态。不愿付出的人,总是省钱、省力、省事,最后把成功也省了。

90%以上的人不能成功,为什么?因为90%以上的人不能坚持。坚持的心态是在遇到坎坷的时候反映出来的,而不是顺利的时候。遇到瓶颈的时候还要坚持,直到突破瓶颈达到新的高峰。要坚持到底,不能输给自己。

六、合作的心态:

合作是一种境界。合作可以打天下。合力不只是加法之和。1+1=11再加1是111。这就是合力。但第一个1倒下了就变成了-11,中间那个1倒下了就变成了1-1。成功就是把积极的人组织在一起做事情。

七、谦虚的心态:

去掉缺点,吸取优点。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有句话是:谦虚是人类最大的成就。谦虚让你得到尊重。越饱满的麦穗越弯腰。

八、感恩的心态:

感恩周围的一切,包括坎坷、困难和我们的敌人。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没有周围的一切就没有你的存在。首先感恩我们的父母,是他们把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其次感恩教师给了我们这么好的教育,还要感恩我们的伙伴,是大家的努力才有我们的成功。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五篇】

六年过去了,我里茁壮成长。里得技能的知识,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更感受童年的快乐与。

母校啊母校,老师呀老师,你给予我们精神与财富,我们怎能忘记?

以后,再一次漫步校园,当年我亲手栽下的小树苗,将已成了小树,等到小树成为参天大树时,等到成为栋梁时,大家再来母校相聚,再来看望老师,多美呀!那时,对您说:“老师,我没有辜负您的希望。”

评语。

再见了,老师。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六篇】

据了解,英国伍斯特大学曾发生这样一件事:老师批改论文时,发现一名中国学生和一名欧洲学生论文的部分内容雷同。学校叫来两名学生并召开听证会。欧洲学生最终承认自己抄袭了中国学生的作业,中国学生也证明了自己对此并不知情。最后该名欧洲学生不但成绩被取消,必须重修此课程,而且被严重警告。

这是有着国际教育经验的英国伍斯特大学国际部官员、驻华首席代表谢源晖日前所出版的新书《孩子怎么学,毕业才会赢》中所举的一个例子。他借此来阐述中国留学生海外学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目前,秋季入学的准留学生即将赴海外求学,如何让自己的海外学习充实而有价值?

“课业内容雷同是作弊行为”

学生间进行学术观点的沟通和交流是没问题的,西方大学也一直鼓励大家“各抒己见”。

但这种交流更应该在口头或网上进行,不能直接拿别人已经成文的课业来看。否则的话,即使是无意抄袭,文笔表达也有雷同的可能。结果最后误人误己。

课业内容的雷同,在西方大学被视为作弊行为。轻则取消成绩,重则取消学籍。有中国学生喜欢借阅高分学生的作业,而很多高分学生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不给,这其实是个不好的习惯,容易为课业雷同埋下隐患。

“觉得作业做得不错,为何分不高?”

中国学生应该做到两点:首先,有问题和老师沟通,尽量不要问中国同学。因为中国学生对西方学术要求不熟悉,互相误导的可能性大。

其次,讨论学习时,尽量让西方本土学生参与,因为他们比较了解西方的要求。不要轻易认为成绩优秀的中国学生给出的建议就一定好,他们成绩虽好,但往往因为学习习惯更好或学术能力更强,并不一定代表他们具有老师的评分能力。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直接请教老师是最好的`。

“不提前预习,课上如听天书”

有些学生喜欢拖拉,总是到最后两三天才开始着手,就会导致作业完成得匆匆忙忙,甚至连改正语法错误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学术含量了。

优秀学生和普通学生的区别不在于理论知识多少,也不在于学习成绩的高低,而是做事习惯不同。

此外,在海外学习,由于全是外语授课,教义和资料也全是外文的,即使是外语分数很高的中国学生,也会有部分授课内容未必能听懂。如果不提前预习,就会如听天书一般。

授课流程成熟的西方大学,会让老师提前将上课大纲公布于网上,或把讨论资料发给学生阅读。只要在课前进行预习,提前了解大概内容,查阅不懂的专业单词,上课时就容易听明白。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七篇】

内容提要本文主张全面修改《公司法》,新《公司法》应在坚持公司法人性、营利性与社会性的同时,抛弃社团性,承认一人公司。

建议扩张公司自治空间,废除公司经营范围制度,重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效力,对各类公司一律采行登记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设立原则,允许公司选择法定代表人的一元化或多元化。

主张引入授由于我国公司实践起步晚、公司法理论研究薄弱、起草时间仓促,颁布于1993年的现行《公司法》虽经细微修改,仍存在着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法律漏洞多的不足,全面修正《公司法》势在必行。

现行《公司法》缺乏公司的精确定义。建议将公司界定为:“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种形式。”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

废除社团性。

(一)明确公司所有权、股东权概念,坚持公司的法人性。

现行《公司法》对公司财产独立性表述不清,致使公司与股东间产权关系模糊。

建议立法者使用“公司所有权”或“法人所有权”的概念,确认公司对股东投资和经营利润形成的全部财产享有法人所有权;国家对公司享有股东权,而非财产所有权。

股东权是公司所有权的孪生姐妹。现行《公司法》第4条第1款将股东权界定为“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颇值推敲。建议将该款改为“公司股东依本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利分取请求权、股东大会出席权、表决权、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新股认购优先权、公司信息知情权等股东权”。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无责任原则)是公司制度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鉴于一些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滥用法人资格、欺诈坑害债权人的情形比比皆是,立法者应在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指引下,大胆导入公司资格否认制度,承认股东有限责任原则之例外:“当股东为回避其法定或约定义务而滥用其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其与公司在财产、人格方面混淆不分、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在该特定案件中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责令有过错的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强化股东权保护,坚持公司的营利性。

为确保公司经营者谋求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新《公司法》除建立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外,应详细规定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建设利息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买取请求权、转换股份转换请求权、股份转让或质押权、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东名义更换请求权等自益权;还应确认其表决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提案权、质询权、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诉权、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确认诉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累积投票权、新股发行停止请求权、新股发行无效诉权、公司设立无效诉权、公司合并无效诉权、知情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董事监事和清算人解任请求权、董事会违法行为制止请求权、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重整请求权等共益权。为最大限度增进自身利益,股东有权在投资之时用钞票投票,在投资之后用手投票、用脚投票、用诉状投票。为保护小股东,《公司法》应就小股东股利分取权被无理剥夺的行为提供救济之道。还应早日建立股东协会制度,发挥投资指导与股东维权的职责。

承认一人公司。

在现代公司法纷纷确认一人公司的历史背景下,公司社团性已摇摇欲坠,新《公司法》只能与时俱进。将公司纳入财团法人的范畴,比纳入社团法人的范畴更科学。新《公司法》既应承认设立意义与存续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也应承认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公司登记机关无权强行干预股东的股权(出资比例)比例,更不得随意将夫妻公司、兄弟公司、父子公司断定为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进而否定该类公司的效力。

扩大公司自治。

公司的旺盛生命力源于公司与股东自治。新《公司法》应大幅减少国家行政权和国家意志对公司生活的不必要干预。从内容上看,亟待进行如下制度重新。

(一)放松对经营范围的管制。

从国际公司立法的演变趋势看,放松对经营范围的法律管制乃大势所趋。建议废除在我国行之多年的公司经营范围制度,结束公司营业执照中必须一一写明经营范围的历史。建议规定:“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另有规定外,公司有权开展各种商事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二)重视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效力。

为鼓励公司自治,应允许公司章程通过任意条款在不违反强行法、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公司本质的前提下,自由规范公司内部关系。

为尊重股东自由,还应允许股东之间就公司内部关系作出约定。如,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60%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40%股利。现行《公司法》第177条第4项硬性要求按股东出资比例(持股比例)分配股利,无变通余地。该强制规范宜转变为任意规范。

(三)对各类公司一律采行登记制为主、审批制为辅的设立原则。

为保护投资自由,建议对各类公司(包括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以登记制为原则,以审批制为例外,进一步取消不合理的登记前置审批程序,扩大登记制适用范围。对公司上市申请也应从核准制过渡到登记制。公司重组程序应予简化。对于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内的股权转让行为原则上不应以政府部门的审批为生效条件。鉴于现行立法未规定公司登记期限,《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将该期限规定为30天,建议进一步缩短。

(四)公司有权选择法定代表人的一元化或多元化。

受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企。

业立法思路的影响,现行《公司法》将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元化容易导致公司经营活动僵化和代表权限过分集中,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多元化利于公司把握商业机会,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元化弊端也可通过公司代理人多元化予以补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一元化或多元化的抉择应由公司自主决定,立法者不宜干预。

此外,还有必要承认一人公司等多种公司组织形式;允许公司发行无表决权股、优先股、无面额股等多种股份;允许有限公司与小型股份公司自由确定其内部公司治理关系;允许公司担任合伙人(含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废除现行《公司法》第12条对转投资的不当限制,鼓励各类公司尤其是风险投资公司和公司型投资基金拓展投资业务。

完善公司资本制度。

传统公司法创设了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我国《公司法》还确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原则,但资本四原则值得改革。

(一)大胆引入授权资本制。

建议立法者追随现代公司立法潮流,引进授权资本制,允许公司设立时不必募足全部股份,而是允许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事先授权、斟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和资本市场的具体情况而适时适度发行适量股份。

(二)资本维持原则有待具体化。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充实原则或资本拘束原则),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必须经常保持与抽象的公司资本额相当的公司现实资产,该原则有待从以下方面创新。

(1)放宽对股东出资形式的限制。现行《公司法》列举五种出资形式,限制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最高比例,不尊重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自由意志,缺乏合理性,应改采对货币出资设定下限(如25%)的立法思路,以确保公司资本的流动性,并为技术出资提供灵活的生存空间。

(2)现行《公司法》第28条规定公司成立后,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但未说明该责任是否适用于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时出资不足的情形。新《公司法》应持肯定态度。

(3)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待明确。现行《公司法》第97条规定了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三种民事责任,而未规定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现行《公司法》第97条应作为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共同适用的条款。当然,立法者可允许全体出资人自由约定公司设立不成时的设立债务和费用的分摊比例。

(4)明确股东违反《公司法》第34和第93条抽回出资或股本的民事侵权责任,公司有权向抽回出资或股本的股东提起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之诉;若公司机关怠于提起诉讼,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

(5)明确规定验资机构对债权人和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新《公司法》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验资机构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公司债权人、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在其证明金额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资本不变原则有待进一步弹性化。

在采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和地区,董事会有权决定新股发行,致使资本增加具有较大灵活性;加之公司增资惠及公司债权人,资本不变原则已演变为限制资本减少原则,即:当公司将其资本减至合理金额时,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现行《公司法》第30条第8项和第103条第8项规定,公司减资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第186条又规定了严格的减资本条件和程序。

资本减少限制原则应根据公司实践中的新情况作出必要调整。例如,开放式公司型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有权随时要求基金赎回其持有的基金股份,这就使基金资本经常处于变动状态。倘若苛求公司型投资基金在投资者每次赎回之前都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减资决议,既不现实,也不必要。又如,立法者应允许持有可赎回股份的股东按其发行条件请求公司赎回其股份,应允许公司为推行职工持股计划购回本公司股份,由此涉及的减资问题均应在新《公司法》中得到解决。

(四)废除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原则。

建议立法者借鉴《美国模范公司法》等先进立法例,大胆废止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原则,仅在立法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场合例外保留;改由投资者根据所设公司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规模投入公司所需资本,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公司股东是否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公司是否属于资本不足的公司。这不仅可消除立法者闭门造车的苦恼,也可赋予法院和仲裁机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自由裁量权,更可斩断股东滥用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门槛为其投资不足行为进行恶意抗辩的后路。

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普遍不高,国际公认的诚实性、透明性、负责性原则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难以得到落实。《公司法》有必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

(一)妥善处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相互关系,授权公司章程选择单层制或双层制。

我国新《公司法》更应授权公司章程自由选择。在“双层制”下,监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上位机关享有董事任免权、董事报酬决定权、监督权与重大决策权。在“单层制”下,应全面导入英美法系的独董制度。还应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并将其推向达到特定资本与雇工规模的全部公司。

(二)激活股东大会制度。

自立法者的授予;股东大会有权任免董事,并不意味着董事会权限由股东大会一一授予。故立法者应划清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权限边界。

股东大会的召集频率逊于董事会。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应顺乎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立法趋势,进一步扩张董事会经营权限,将部分经营权限(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由股东大会转给董事会。

鉴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限,股份转让受严格限制,立法应对有限公司股东会设计一些特殊规则。如,公司章程可对股东会职权作出灵活规定,或将股东会的某些职权授予董事会、监事会,或将董事会、监事会的某些职权授予股东会。

现行《公司法》将股东会视为公司权力机构,但不少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存在着形式化、“大股东会化”现象;由于《公司法》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不明,与股东会有关的纠纷也连绵不断。为确保股东大会运转的民主化、公开化、公平化和公正化,有必要完善相关游戏规则:

(1)强化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或召集权。建议降低行使股东召集请求权的持股比例;股东若遭董事会无理拒绝,股东有权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

(2)明确董事、监事、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出席股东大会的义务。

(3)确认股东为有效参加股东大会必需的知情权,使其高效行使表决权。每位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都有权在公司登记住所和股东大会举行所在地查阅年度财务报表、年度报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有权请求免费获得这些文件的复印件。

(4)确认股东提案权,允许符合法定持股条件的股东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送达提案。公司应将提案中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列入会议议程。

(5)明确股东质询权。任何股东均有权就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质询董监。除质询与会议议题和议案无关、质询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董监应现场予以答复或说明;董监需另作调查,延期答复的除外。

(6)确保议题的确定性。股东大会不得就会议议程中没有载明的议题作出决议。但是,所有股东均出席股东大会,且无股东提出异议要求股东大会不得讨论某一问题、并记录于股东大会会议纪要的除外。

(7)规范授权委托书的公开征集程序,方便股东寻求代理人以及代理人寻求被代理人股东。自然人、法人、股东所在公司均可依法公开邀请股东向其发送授权委托书、并担任代理人。

(8)建立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立法者应禁止股东及其代理人就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利害冲突事项行使表决权:该股东责任的解除;公司可以对该股东行使的权利;免除该股东对公司所负的义务;批准公司与该股东或其关系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利害关系股东不应参与投票表决,其所持或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也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9)明确表决权拘束合同的效力,原则允许股东间约定表决权行使方式。但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表决权拘束合同无效:股东永远按照公司或其机关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股东永远批准公司或其机关提出的议案;股东永远以特别方式行使表决权,或以取得特别利益为对价而放弃表决权行使。

(10)建立董监选举累积投票制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和监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董监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把全部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决定当选董监。

(11)建立种类股东大会制度,保护种类股东权益。股东大会通过的章程修改决议害及优先股等种类股东利益时,该决议要生效不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件,且应由该种类股东组成的种类股东大会通过。

(12)允许股东就瑕疵较轻的股东大会决议,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程序性规定,侵犯股东在参与股东大会方面的'程序性权利的决议提起撤销之诉;就瑕疵较重的股东大会决议,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实体性规定,侵犯股东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的实体性权利的决议提起无效确认之诉。

(13)赋予新闻媒体旁听采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上市公司是开放型公司、社会化公司、全国性公司。散居全国各地、持股比例较低的中小股东很难亲临股东大会现场。新闻媒体旁听采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有利于激活股东大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14)确认股东在不同意股东大会所作的决议(特别是营业转业,公司合并,修改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等内容)时,享有股份买取请求权。

(15)允许与鼓励公司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推动股东大会的电子化,鼓励公司在召开现场股东大会时启动虚拟股东大会,允许无法或很难亲临现场的股东网上投票,或行使其他相关权利。

(三)完善董事会和独董制度。

董事长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实施法律行为。借鉴《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表见代表制度,新《公司法》可规定,董事长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与善意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董事长的代表行为对公司具有拘束力。董事长作为业务执行机构的职权之一是,依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新《公司法》应将“部分职权”界定为董事会明确授予董事长的、就一般业务事项所作的决策权,但不包括重要财产的处理、转让、受让、巨额借款、经理的聘任和解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权,以免董事长权力过份膨胀。董事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非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董事会表决时,每位董事都平等地行使一票表决权。但董事会表决出现僵局时,应允许董事长破例行使第二次表决权。

;为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大股东,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限于直系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合伙人),均应被排斥于独董范围之外。

(四)完善监事会制度。

新《公司法》应重新设计监事会制度。就其功能而言,监事会作为股东大会的下位机关、董事会的上位机关,享有董事任免权、董事报酬决定权、监督权与重大决策权。就其构成而言,除了股东监事,应鼓励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参加监督。应转变目前由公司章程确定职工监事比例的立法态度,由立法直接规定该比例。监事会应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诉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监事会监督既含会计监督,又含业务监督;既含合法性监督,又含妥当性监督;既含事先监督,又含事后监督。要使监事会监督收到实效,必须扩充监督职权,强化监督手段。

监事会与独董都对公司利益负责。只要独董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运作,不侵入监事会的权限范围,就不存在相互撞车问题。

(五)改革经理制度。

我国《公司法》直接规定经理的法律地位并赋予其法定经营权限,无疑限制了董事会中心主义,似乎在推动董事会中心主义向经理中心主义的转变;但又直接规定了董事会对经理的诸多法律制约,似乎排斥了经理中心主义的可能。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建议《公司法》不再列举经理的法定职权,将经理职权的界定转由董事会授予。

(六)确认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除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股份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的义务外,控制股东在行使股东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否则,应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并轨。

鉴于现行外资企业法的某些特别规定,不合乎国际通行的立法惯例,也落后于我国现行公司立法,立法者应尽快废止三套外资企业法,实现外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轨。凡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组织机构、股东权、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清算和财务、会计等事项的,都应与内商投资的公司一体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轨道,立法者不应、也不必就这些内容作出与《公司法》相重叠、相抵触的规定。

明天我们该怎样学习大全【第八篇】

在工业社会是精益求精的学习,而现代社会需要一种快速的,粗糙的,蜻蜓点水式的学习。在信息社会不掌握这样一种学习方法真的很难。并不是否认精读,精读的同时要学会快读。什么时候用精读,什么时候用快读?要看阅读的对象,有的对像需要我们精读,下功夫,一年读透一本书;有的时候很多书用不着那么读,一年读十本、二十本、甚致一百本。不一样要看学习的对像,也要看学习的目的,究竟为什么读。在信息社会大量的阅读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信息太多了。

2.学会享受学习。

我们以前“学海无涯苦做舟”,苦做舟怎么是享受学习呢?苦做舟是工业社会的逻辑,今天我们要换一种心态来学习,学习没有那悲观,没有那么消极,没有那么可怕!谁不爱享受?谁都爱享受,一想到享受这两个字的时候,我们就很轻松,所以用享受的心态来对待学习。

3.学习既可以是循序渐进的、也可以是跳跃的、超前的。

学校教育搞出一个体系,我们必须循序渐进,这个体系就为工业化服务来说很有道理,不够!所以说要两条腿走路,两种学习方法并行。

4.学会“减法”学习法。

过去我们接受了一个理念:学习就是不断往脑子里加东西。我们很乐于接受加法的学习,甚至是乘法的学习,今天我要告诉大家在信息社会知识的更新速度很快,所以不要太留恋已经得到的东西。不断的清除垃圾,要学会减法的学习,甚至是除法的学习,整个一块你都可以换掉。家里藏书三五年不看的,除了工具书和很权威的书外就得放弃。

5.充分利用互联网学习。

说极端一点儿,互联网上应有尽有,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好的路径。互联网是人类知识、智慧的汪洋大海,你不上网、不冲浪,那你是落后于时代了!那么现在有很多学生和家长担心孩子在网上学了一些不好的东西,陶醉于游戏等,这当然也是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但总体来讲互联网利大于弊,大得多,所以还是要鼓励孩子上网。

6.做自己学习的主人。

我们新课改也是提倡自主的学习,就是要培养中小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从小就开始培养。我给家长提的建议就是:你把你希望孩子看的东西买下来摆在那儿,不说话让孩子自己去挑,挑上什么是什么,因为孩子的选择肯定是跟他自己的接爱能力,跟他的个性特点有关联,那么他挑了就说明这里面有挑的道理,这里他哪天挑过去看了,就是最好的选择。这是自然进行的而不是你强加给他的,强加给他的很难有最佳的效果。孩子做得事情我告诉大家都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在孩子自己的生命、智慧里头,他说不出来,但在他的生命智慧起作用。我们经常是用大人的小道理去束缚孩子生命里的大道理。鼓励孩子做自己学习的主人,从小培养自主的意识。

对孩子是这样,对所有的学习者——我们的家长、我们的校长、我们的老师也都是这样!这里我说过我们信息社会没有现成的老师了,我们自己要做我们学习的老师。那当全中国13亿人公民都成为自己学习的老师的时候,学习化的社会就建立起来了;学习型家庭就建立起来了;终身学习就建立起来了,这时候这个世界发展的动力就无比的强大。

附录:在希腊神话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塞浦路斯一位王子皮格马利翁用象牙雕刻了一位美女,雕刻时他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感情,雕成后又每天捧在手中,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她,时间久了,忽然有一天这个美女竟然有了生命。

受这个故事的启发,1968年,美国心理学家罗伯·罗森塔尔和雷诺尔·贾可布森进行了一项著名的实验,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效应。他们把这种效应称为“皮克马利翁效应”,人们也称之为“罗森塔尔效应”。罗森塔尔的实验表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智慧成就的预言,会决定另一个人的智慧成就。在实验中,他们随意抽取一组一年级学生,尔后告诉这些学生的老师,这些学生经过特别的测验被鉴定为“新近开的花朵”,具有在不久的将来产生“学业冲刺”的无穷潜力。以后,师生们在各方面对他们另眼相看,老师们积极、恰当地引导。

他们不知不觉受到感染,自尊心、自信心倍增,各方面分外努力。结果发现,当教师期待这些学生表现出较高水平的智慧进步时,他们果然在一段时间后取得比对照组学生高得多的智商分数。研究者解释说:这些学生的进步,主要是教师期待的结果,即这一效应就是由对教育对象的尊重、信任、热爱和对其更高的人际期待而产生的“罗森塔尔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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