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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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篇1
县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汇报 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县切实把推进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作为全县计生工作谋发展、上水平、登台阶的机遇和关健,把改革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县乡同心,周密安排,真抓实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计生工作整体已呈现出创先争优的良好态势。
一、选准切入点,切实把思想认识提高到“三个高度”上来 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计生工作特别是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问题,出台了《关于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的意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关于成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
队、计划生育法庭、计划生育派出所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有效指导了改革稳步推进。在全省计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进一步提出落实“四个在县”,实行征管用体制改革是全县计生工作压倒一切,统领一切的任务的工作要求。一是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放到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的高度来认识。通过改革彻底解决计生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的问题,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不公平、不到位问题,解决社会抚养费管理有漏洞,使用不合理的问题,重塑计生部门形象,打造高效能计生队伍,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放到统领全县计生工作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改革是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决定计生部门的发展,决定计生工作的质量,为此,我们倾全局之力,抽调精干力量,拿出主要精力,重点抓、抓重点,通过征管用体制改革这个热点、难点、重点的突破,带动全
局工作的开展。三是把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放到全县创先争优的高度来认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是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县的大局,不单纯是计生部门的业务,对此我们层层鉴定责任状,上下互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真正抓出力度,抓出成效。为切实统一思想,县乡多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拧劲加压。针对个别乡镇在改革初期等待观望、顾虑重重的现状,县委、县政府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多换思想少换人的要求,反复沟通,讲形势,讲道理,并对一个乡镇态度消极的执法分队队长进行了果断调整。通过努力,上上下下对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在思想认识上高度统一,为改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打牢支撑点,建立健全“三位一体”的执法队伍
为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在严肃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征费主体
地位的基础上,成立了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计生派出所、县法院计生法庭三位一体的联合执法队伍,驻人口计生局办公,共同深入一线开展工作。一是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四权合一。将全县划分为乡镇直、南线、北线三个区域,执法大队划分成三个相应的专业执法队,各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分别负责三个区域的人口计生执法工作。全县102个乡镇分别成立执法分队,做到人员、任务、待遇三落实,由县执法大队直接领导,密切配合工作。县执法大队做到行政执法、财务稽查、人口调查、宣传教育四权合一,以总协调、带头干、起钉子、堵漏洞为主要职责,乡镇负责兜清底数、说服教育、配合执法,县乡密切协调,分工合作,相互监督,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县公安局计生派出所全程护航。计生派出所由一名所长与一名指导员组成,与县执法大队一同下乡办案,帮助做好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公安部门立案快、处
理快、执法快、结案快的特点,对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现场办公,严厉打击,使执法大队能够放心放手,放胆地开展工作。改革初期,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在乡村政策外生育人员李某家做询问笔录时,李某拒不配合,并且当众辱骂计生执法人员,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计生派出所果断出击,按照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对李某给予了15天行政拘留处理。李某拘留期满后,向计生局执法人员当面道歉,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三是县法院计生法庭专职专抓。计生法庭由一名庭长和一名干警组成,专职抓好计生非诉案件。既监督执法队的执法程序和取证过程,协助做好司法调解工作,帮助完善执法档案,同时对个别确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钉子户”,坚决按照法律程序从快从严强制执行,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法律的震慑力。崔庙镇康庄村张某,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县乡计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该人仍然拒不缴纳社会
抚养费。县人口计生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计生法庭了解情况后,在立案之前最后向张某陈述了利害,动员其主动履行义务,经过计生法庭的劝说,张某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
三、把握关键点,积极探索“三个结合”的征收工作机制
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严格执法与人性化征收的矛盾,法院案件审理执行周期长,程序繁杂,与超生户流动性增强、逃避处罚能力增强的矛盾。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坚持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手段综合利用,不断探索出“三个结合”的征收工作机制。一是无情征收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对县人口计生部门已立案的政策外生育案件,落实“四个严格”的具体制度,即严格征收对象,凡政策外出生户坚决一视同仁,认真解决征新不征旧,征小不征大,征民不征官,征软不征硬的问题。严格执法程序,不搞“一步到位”,坚持步步到位。严格征收标准,做到不少收,不滥收。严格
内部纪律,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并要求乡镇、村在计生政务公开栏公示征费对象、政策外生育孩次、应征金额等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对超生对象详细了解情况,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县局审批后,首批缴纳必须达到应征金额的80%以上,剩余部分可分期分批缴纳。去年11月,阜城镇八里村柳某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经过县乡细致耐心的工作,柳某借遍了所有亲戚凑够了一万元社会抚养费。今年5月份,柳某在修缮房屋时,不慎从屋顶摔下,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医药费和住院费成了难题。县计生局了解这一情况后,动员县乡计生工作人员为周某捐款4800元,解了周某燃眉之急。二是严格程序与快速出击相结合。为落实“四个在县”,我们重点抓好规范立案、规范征收、规范管理,规范支付“四个规范”工作。在执行政策方面不变形,不走样。同时,坚持原则
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方面立足于早。坚持提前介入,早发现,早动手,对个别有政策外生育想法的户,执法人员提前见面,宣讲政策,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政策外怀孕的户,我们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实施补救手术。对个别政策外生育,又有转移财产倾向的户,及时申请计生法庭采取财产诉前保全,查封财产,查封银行帐户,确保征收效果。镇周村周某,系个体劳动者,政策外生育第二胎后,我们依法对其下达了5万的征收决定书。周某对征收决定置若罔闻,转移了所有银行存款,并有将汽车过户转移的迹向。针对这一实际,县计生局向计生法庭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计生法庭及时依法查封了周某的汽车。最后,经过进一步的做思想工作,周某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另一方面立足于实。实行“三访”制度,首先是结案回访。由县局领导成员对已办结案件集体评审,对个别案件回访调查,做到事实与档案
一致,档案与处罚一致。其次,是鼓励信访。制定奖励举报办法,变害怕上访为鼓励信访,对群众反映的超生问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处理到位,由于拓宽了信访渠道,及时解决了问题,今年以来全县计生实行了“零”越级访。最后是调查走访。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解剖调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止了乡镇瞞报漏报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制执行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强制执行和宣传教育是计生行政执法的两个重要手段,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尽量以宣传教育为主,发扬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山万水的精神,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做好思想工作。有时为一个超生户,我们要登门十几次才妥善解决问题。流出人口取证困难,有时详细地址都很难摸清,摸清了也很难找到本人,找到本人也很难组成材料,对此,我们克服困难,长途跋涉,跨省办案,想尽各种办法,确保逐人见面,抓好案件落实。群众举报龙村刘某在天
津打工,政策外生育第二胎。通过在大龙村走访查实后,县计生局行政执法大队、计生派出所赴天津办案,在当地计生部门的配合下,对刘某进行了足额征收。对确实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我们又具体进行分类、筛选,尽量把强制执行的数量降到最低限度,并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看到违法生育就要受处罚的实例,逐步形成自觉主动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确保达到执行一例,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四、扩大辐射点,全面推动计生整体工作实行“三个转变”
实行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体制改革以来,由于选准了突破口,抓住了关键环节,各项措施得到了切实落实,我县改革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全县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出现了风正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局面。其他各项工作受执法工作的辐射带动,也有了明显
起色。计生工作主要出现了三大转变。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由混乱向规范转变。以往工作中,委托乡镇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不一,低位徘徊,群众意见大,征收难度大。现在,征收到位率明显提高,由原来的40%左右一跃上升到85%,征收面达到100%,有力扼制了政策外生育行为。同时为乡镇减轻了工作负担,使乡镇计生干部能够抽出更多精力干好其他业务工作。二是社会抚养费管理由无序向有序转变。通过征管用体制改革,严格坚持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计生专用票据,由执法队统一开票,做到日清月结,有效堵塞了社会抚养费管理支付方面的漏洞,防止了社会抚养费资金流失现象,保护了基层计生干部,树立起计生部门干净干事的形象。三是计生整体工作由后进向争先转变。发挥了计生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全县育龄群众的底数进一步兜清,生育情况瞒报、漏报,流动人口脱管漏管现象进一步减少。发挥了计生行
政执法的激励作用。行政执法奖励制度的落实和社会抚养费的合理使用,调动起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搞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了计生行政执法的教育作1 2 下一页
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篇2
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其中明确,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并将在纳税服务等环节实施国税、地税深度合作。
我国现行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分税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方案中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明确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这份方案还从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很多与纳税人紧密相关。
例如,提出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在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方面,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将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
方案提出了2020年改革目标,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政策解读
改革大幕拉开 征税体制将“质变”
——解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今天,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这份方案于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
改革直指“痛点” 征税体制将“质变”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
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
刘剑文举例,改革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正是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改革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可以说,分税制对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
2012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第一税种,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虽然收入仍归属地方,但地税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加迫切。
“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逐项细化改革 有路线图有时间表
当然,改革方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纳税服务、征税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细化了很多具体改革举措。
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提出全国纳税服务将全国统一流程;将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阻止出境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方案中还提出多份“时间表”--2016年,实现所有增值税发票网络化运行;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化;2018年将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其他征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
一些新举措也十分引人注意,例如研究探索推进在我国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涉税争端解决,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涉税服务等。
“这份改革方案不仅考虑到当前的实际需要,而且着眼于未来,立足于国内,而且放眼于国际,不仅有每一项具体改革的路线图,也有时间表,是一份推进改革的细化指南。”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
附:方案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
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完善。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改革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基本原则
——依法治税。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便民办税。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科学效能。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科学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协同共治。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
——有序推进。以加强顶层设计为前提,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相匹配,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切,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理顺征管职责划分
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1.合理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按照有利于降低征收成本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国税、地税部门可互相委托代征有关税收。
2.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效率高等优势,按照便利征管、节约行政资源的原则,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二)创新纳税服务机制
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
3.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实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规范化管理,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
4.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财税库银联网缴税、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便民服务机制,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规范、简并纳税人报表资料,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能够从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
5.建立服务合作常态化机制。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完善全国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6年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制定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
一、流程统
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推进跨区域国税、地税信息共享、资质互认、征管互助,不断扩大区域税收合作范围,进一步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税收服务举措,让纳税人享有优质、便捷、统一的纳税服务。6.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在资料报送、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或给予一定时期内的免检待遇,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对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当事人,严格税收管理,与相关部门依法联合实施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和政府性资金支持、阻止出境等惩戒,让诚信守法者畅行无阻,让失信违法者寸步难行。
7.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转变征收管理方式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问题。
8.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大幅度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确保把该管的事项管住、管好,防范税收流失。
9.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企业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对自然人纳税人按收入和资产实行分类管理。2016年,以税务总局和省级税务局为主,集中开展行业风险分析和大企业、高收入高净值纳税人风险分析,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区分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税务稽查等方式进行差别化应对,有效防范和查处逃避税行为。10.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层级。对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在纳税申报等涉税基础事项实行属地管理、不改变税款入库级次的前提下,将其税收风险分析事项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
11.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12.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和案源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重点税源企业每5年轮查一遍。2016年普遍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依法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防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定期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加强税警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增强税务稽查的独立性,避免执法干扰。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13.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健全发票管理制度,2016年实现所有发票的网络化运行,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逃骗税和腐败行为。
14.加快税收信息系统建设。2016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0年使我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居于国际先进行列。15.发挥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作用。推进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健全减免税核算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加强数据增值应用,在提高征管效能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同时,使之更深刻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宏观决策,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度参与国际合作
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加强对国际税收事项的统筹管理,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16.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结合我国主办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协同落实好二十国集团税制改革成果,广泛参加全球税收征管论坛、联合国国际税收合作专家委员会等国际税收组织活动,做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引领者,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17.不断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围绕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推动完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机制,执行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加强税收信息交换,形成深度交融的互利合作网络。积极开展对外税收援助,提供税收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18.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全面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构建反避税国际协作体系。建立健全跨境交易信息共享机制和跨境税源风险监管机制。完善全国联动联查机制,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2017年建立健全跨国企业税收监控机制,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动情况,防范国际逃避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19.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重点,加快税收协定谈签和修订进程,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与重点国家税务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有关涉税争端。
(五)优化税务组织体系
与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相适应,进一步完善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不匹配等问题。
20.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税务总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协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加大对地税部门的指导和业务规范力度。
21.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税务总局重点加强税收制度和管理制度设计、工作标准制定、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集中处理应用、税收风险集中分析、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职责。省级税务局重点加强数据管理应用、大企业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管理及税收风险分析推送等方面职责。市级税务局要精简机关行政管理职责,强化直接面对纳税人的一线征管和服务职责。市级、县级税务局重点加强税源管理和风险应对工作,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22.完善税务稽查机构设置。强化税务系统稽查职责和工作力量,探索建立跨区域税务稽查机构,主要负责查处大案要案、指导系统稽查工作、协调国税局和地税局开展联合稽查。
23.完善督察内审机构设置。强化税务系统督察内审职责和工作力量,探索建立跨区域督察内审机构,增强独立性,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4.研究探索推进对外派驻税务官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现有模式,研究探索推进在我驻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走出去重点国家使领馆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涉税服务等任务。
25.合理配置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税务系统编制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调整完善与国税、地税征管职责相匹配、与提高税收治理能力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力量向征管一线倾斜。税源规模较小的地区,可按照便利纳税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适度整合征管力量。逐步理顺和规范中央财政对国税系统经费管理体制,健全地方财政对地税系统经费的保障机制。
26.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实行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加强对税务干部平时考核,完善日常化、累积化、可比化的数字管理制度体系。加大国税、地税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干部交流力度。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编制和工资经费限额内,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解决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27.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国税系统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履职要求,加大问责力度,完善纪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2016年将内控制度和要求嵌入到税收征管和财务管理软件中,最大限度防范廉政风险、减少执法风险,促进干部廉洁从税。
(六)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环境不够优、全社会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28.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加快税收征管法修订和实施进程,依法规范涉税信息的提供,落实相关各方法定义务。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国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保障各有关部门及时获取和使用税收信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29.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扩大与有关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0.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司法部门要依法支持税务部门工作,确保税法得到严格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涉税犯罪案件查处的力量,健全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指导各级公安部门开展涉税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涉税案件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由相对固定的审判人员、合议庭审理涉税案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31.加强税法普及教育。将税法作为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把税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税法宣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
三、
组织实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稳妥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领导机制,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税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具体方案的研究制定、贯彻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落实具体支持措施。
(三)稳步有序实施。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2017年年底前努力把各项改革举措做实。具体安排是: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在上海市、江苏省、河南省、重庆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北京市、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圳市进行专项改革试点;2016年下半年,
总结
经验,扩大试点,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改革;2017年,总结实施情况,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基本到位。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四)加强舆论引导。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