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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混凝土买卖合同【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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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一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卖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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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二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xx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供货量验收方式:

1、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xx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三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

2、施工单位: 。

3、工程名称: 。

4、工程地点: 。

5、运距: 。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 。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 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 。

第九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卖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现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附件编号: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浇筑部位。

项目。

计划数量(立方米)。

浇筑方式。

供货时间。

技术。

质量要求混凝土坍落度。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

(含运费 )。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四篇】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市富____公司。

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__,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3时,以每月的____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____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5008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

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___________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3按元加收运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五篇】

范x订货单位(甲方):_____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根据《民法典》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内容如下: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预计)总数量:_________3(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_________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六篇】

甲方:

乙方:

主要交底内容: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七篇】

买方:重庆渝桥建筑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商品混凝土供应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

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含入模在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税金)、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若需要天泵进行泵送,则泵送费按20元/方计算,不足100方,按100方计算。

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可以调整。

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条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_年12月25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

3.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甲方于当月的26号前向乙方提供下月使用计划,每次提前2天预报使用混凝土标号、用量、地点及时间至乙方,浇注前提前2小时正式通知乙方开盘时间。

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三组。

交货方式: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甲方在商品混凝土入模前,一切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gb/t14902-20_。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5.计量方式。

按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

每批次浇筑完,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进行核算签认。6.结算与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每月的25日为当月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混凝土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货款按月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并在混凝土28天强度强度符合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如发生合同纠纷,则延后至合同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上级单位对金融资源管理的要求,同意接受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收到此银行承兑汇票后视同甲方已完成支付责任。乙方指定联系人周兵,联系方式。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账号:2609010120_0002442。

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商品混凝土运输便道以及电、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条件。泵送施工时,指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

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的需要,并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负全责。

乙方保证各种原材料的储备充足,并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原材料检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应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对原材料质量不定期的抽检。

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检验其相应的性能并在混凝土浇筑后28日内向甲方报告相关资料。

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的原始数据;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同一强度级别的混凝土应采取同一产地、同一颜色的集料,混凝土拌合用水必须纯净且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的法规,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业主的有关要求。9.违约责任。

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货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累计逾期时间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使用要求,未将原材料复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给甲方查验,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1.人员和组织。

甲方指定1名生产调度与乙方联系。甲方联系人为廖宇,联系方式:;乙方应有专人负责混凝土生产、前后台联系、试验和计量工作。乙方联系人为周兵,联系方式:。

12.其他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以下无合同正文附件:

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

买方全称:重庆渝桥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卖方全称: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三组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长远居委5、8社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_年11月28日签订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混凝土买卖合同【第八篇】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混凝土拌和站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条款:

双方买卖的混凝土搅拌站执行《混凝土搅拌站标准》gb/t10171-。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

买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输中货物的风险、

卖方组织汽车(火车)运输,并承担所有运费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至卸车前的风险。

五、交货卸货及验收。

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场地,由卖方组织卸车,并承担有关费用;

2、出卖人托运的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级运输后的完好程度,由买受人在收货时按随货清单清点验收,并在反馈单中签字,若有异议,在验收反馈单中填写清楚,与标的物的运输方双方签字,并协商处理,在十日内将结果反馈到卖方。

六、结算方式。

1、卖方产品生产完毕后,发货前买方支付元;

2、产品到场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后,买方支付元;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正常运转后九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发票。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2、买方承担卖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用;

3、买卖双方签订安全安装调试协议书,凡在安装过程中由于卖方工作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卖方承担所有责任。

八、产品保修期。

本设备自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之日起六个月。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卖方对产品终身服务,收费须合理。

九、双方责任。

(一)买方责任。

1、买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卖方;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若买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买方。

要求,则有权拒收货物,并视为卖方违约,由此买方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二)卖方责任。

1、签订本合同时,卖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买方确认,并将此材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卖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和损失的,所有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4、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损失,卖方负责无偿提供能够满足买方需要的设备。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单方废止或变更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其他违约的按法律规定。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产品保修期结束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卖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卖方:

签约人:签约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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