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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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分局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区直属基层工委《2012年区直基层党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局党委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阳光党建”“发展型党组织”等为核心内容,今年的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开展“立足岗位奉献——创百佳效能科室,展现党员风采——争百优服务标兵”的增比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识,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全面加强我局各支部的组织建设。
二、目标要求
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具体目标要求是:
费。抓好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打牢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制度,搞好建章立制。在规范党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方面,必须与时俱进,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和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严格组织生活机制、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业务工作机制、党建带团建机制、激励引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要重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力求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制度体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设和谐基层有新气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新进展;加强党组织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在为这些组织依照各自单程独立开展工作上有新举措。
(四)抓载体、改进活动方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有具体的活动和有效的载体,把形式和内容有机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日俱进,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思维,创新工作内容、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立足于提高党员素质,发挥组织作用,增强活动效果来开展各类活动。减少集中、统一的大型活动,多搞分散、多样、小型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类活动更加贴近基层实际。
三、
今年党建工作将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和个别支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少数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个别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不熟悉的问题。四是个别支部、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四、各支部具体限时工作
一月份
制定《各支部2012年党建工作方案》,(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二月份
1、召开全局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动员部署会
2、制定《关于开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一学二提三为”活动实施意见》(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三月份
1、统计上报分局区直机关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单,配合开展培训工作(责任人:周飞)
2、积极组织和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组织部党务干部活动(责任人:周飞)
3、积极组织和配合“三八”节区直机关女干部提升素质礼仪知识讲座(责任人:周飞)
4、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区直机关工委“双百”增比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四月份
1、组织学习《区直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贯彻落实(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2、根据《区直机关工委深化“两项创新”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各支部配套文件((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3、组织人员参加《党员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管理员培训班(责任人:周飞)
五月份
1、召开各支部党建工作会议(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六月份
1、积极参与区纪委举办区直机关作风知识竞赛
2、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区直机关挂帮点扶贫村(居)挂职支部副书记培训班
七月份 配合机关工委开展新党员培训
八月份
1、各支部安排专人进行党建工作调研,至少上报1篇调研报告。(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2、开展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责任人:片区联系党委成员)
九月
1、积极参与区直机关“一学二提三为”活动座谈及经验交流会
2、积极参与机关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 十月
十一月
1、积极参与创建“三化”党支部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
2、积极准备各项资料,做好迎接上级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检查验收。(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十二月
1、各支部拟写党建工作总结,对照2012年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内容,查缺补漏,迎接各级检查。(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2、完成2012年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工作(责任人:各支部书记)
五、几点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要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年度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个方面。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支部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计划,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阳光党建”“发展型党组织”等开展活动,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提高。
(三)局党委成员将不定期的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委员会
二0一二年元月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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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六届一次人代会议精神,按照“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注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政务工作扎实。政务工作是办公室的基础工作,也是核心工作。为此,我们把政务工作摆到重要地位,切实抓紧抓实。办文、办会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共制发政府各类文件181件,制发办公室各类文件102件。及时完成了各类会议材料、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其它服务性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会议通知及时、文件收发快捷、文件传阅高效、档案管理科学,急件随到随办,政务工作获得了全市一等奖。
内部管理工作到位。事务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日常工作顺利运转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证。为此,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综治、考勤、信访、精神文明等日常事务管理,保障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办公室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继续坚持上班签到、请销假制度,并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奖优罚劣。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与政府办公楼内各部门、各科室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了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全年无一例行车事故,为政府领导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认真组织了政府领导外出考察工作,顺利完成了几次全区性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在职教育培训计划,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协调和组织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专项工作进步。政府督查、法制、信息、接待等专项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均有了明显的进展。
督查工作。对各类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的批示,均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督查,并及时以简报的形式反馈督查结果。今年,向自治区、市两级督查室上报《督查专报》16期,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发《督查情况反映》26期,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今年共督办市区两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31件,均拟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规定时间内办结率达到了100%。加强了区长专线专人值机制度和“区长电子信箱”的阅读工作,并做好接听、阅读、调查、解决工作。截止目前,共接听、阅读、记录群众来电来信267次(条),回复率达90%以上,办理率达80%。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43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9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满意。同时,围绕工业经济项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第三产业建设及社会事业等重点工作,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到有关地区、单位、项目实施地,进行联合督查,推进了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走在了全市旗区的前列,被评为全市督查工作先进集体。
法制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认真监督和参与拆迁听证会,全年共监督和参与拆迁听证会21次。积极指导了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工作,规范了备案、审核工作。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为全区执法部门和单位230人补办了自治区统一执法证。积极宣传贯彻了《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督促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开执法。成功举办了2次全区《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并组织了结业考试。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与收费项目,对43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积极开展了政府法制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共办理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2起上级交办监督案件。
信息工作。全年共向自治区、市两级上报各类信息1298条,其中被采用的各类信息169条,获得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一等奖。编发《政府工作动态》22期,《信息选编》39期,《领导参阅》18期,并新创办《每日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了信息工作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对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考辅助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了《区政务信息考评办法》和《政务信息采编要求》等多种制度,对信息报送、审定、通报、评比等加强了管理。同时,加强了信息队伍建设。制定了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信息人员进行了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培训、信息采编培训等。定期下载《政讯》、自治区《政务信息》栏目中的精彩篇目,招集信息人员座谈、学习、讨论,经常组织信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
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区公务接待规则》和《区公务接待细则》的规定开展接待工作,充分发挥接待工作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圆满完成了全区各类大型会议的接待任务,为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参观、考察团提供了优质的接待服务,得到了领导和来宾的一致好评。年内共接待各地来宾643批、7199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15人次,正副地司级332人次,经贸团体2批、17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接待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办公室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并向区政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撰写了《关于加快农村人口转移的调查》、《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调研》、《失地农民安置的对策与措施》等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效的参考。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事务工作的学术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将其转化为工作成果。在秘书学会20__年年会论文评比中,办公室共提交论文16篇,有5篇获奖。
结对帮扶成绩显著。20__年,区政府办公室与布日都镇查干布拉格村结对帮扶。投入帮扶资金5万元建设村办养殖小区1处,引进蒙牛奶站1家。小区共建设20户示范化养殖户,现已有16户启动,4户正在建设。通过帮助帮扶村多方筹措资金、购买奶牛、建设养殖示范小区等多种措施,有效地增加了帮扶村农户的收入,据估算20户养殖示范户户均每年可增收万元。
班子建设取得实效。班子内部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班子内部成员之间坦诚相见,团结协作。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十分注重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的尺码,常常不计公休日和节假日,全身心投入工作。班子之间注重了思想交流,工作支持,生活关心,相互理解、相互信任,较好地了理顺了各种工作关系,圆满地完成了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总之,办公室工作在区委、政府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各单位的肯定。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政府领导的工作标准与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一是服务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以及对服务内涵的认识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二是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的作用还不够,主动参与意识还不很强;三是由于办公室工作较为紧张,职工全面系统地理论培训亟需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主要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三、
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区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区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息。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承接区政府便民电话,办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机要交换工作。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街道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街道工作办公室设在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街道工作办公室是主管街道行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政府有关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我区街道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
(二)督办区政府为街道制定的“折子工程”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协调街道在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承办街道系统的有关会议,催办和落实决定事项。
(五)收集和综合街道工作的信息,及时掌握街道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六)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与街道工作的关系及有关事宜。
(七)负责街道系统典型经验的
总结
推广工作。(八)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办理和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发展规划。
二、做好本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促进本区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参与研究本区财政政策;负责协调驻区金融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各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
四、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和资金平衡方案,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参与编制建设项目土地开发利用计划。
五、参与研究提出本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目标和政策;审批和上报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
六、负责本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制定本区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和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建议和措施;协调税源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领导服务经济中心的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区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本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年度计划。
2、审核本区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本区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并监督实施。
3、研究提出本区有关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的意见;负责组织本区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技术论证、评估验收工作。
4、负责本区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5、负责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执法监督;组织建立本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体系。
6、负责本区信息化领域软课题的立项和验收;指导东城区政府网站的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信息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区信息化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经济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结合东城区实际,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及工业结构调整方案。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工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监测分析和调整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工作;解决处理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本区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进步工作;指导全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产业发展。
五、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的改革与管理;组织贯彻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多元化投资及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工业系统企业减负增效工作;指导区工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对工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指导本区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工业产品出口;负责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初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受理全区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批并负责初审。
七、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监督职权;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规划和考核标准;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八、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职能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监督供用电双方行为;协调处理企业间的利益关系。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商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商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区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商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商业有关行业规定、规范。
二、根据北京市商业规划,研究拟定区域商业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并组织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东城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商业服务业的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区域商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商业街区的建设管理,引导和培育特色街区。
三、组织制定商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大力提升传统行业,引进新兴业态,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业态的创新、发展。研究提出市、区政府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指导区域内重点街区商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区域内商业服务业社团组织的管理,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商业联合会和各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性商业中介组织。
五、加强区域内各类市场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区培育、发展、规范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预测辖区内商品流通、餐饮、生活服务等市场信息,加强信息发布,维护市场规范运行。
六、负责区域内拍卖、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有关专业市场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粮食、食盐、民用煤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八、组织辖区内商业之间、辖区内商业与外部商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商业企业协调服务;促进辖区商业开拓国内外商品市场。
九、指导商业文明服务,落实商业服务规范,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促进商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十、组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广应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加强商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负责辖区内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管理。
十
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旅游局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负责指导和监督;组织对本区旅游资源的调研,结合实际编制本区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协调促进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的生产销售、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促销活动等市场开发工作并组织实施,扩大我区旅游整体对外宣传形象和旅游企业的知名度,推动我区旅游产业的发展。
3、组织对区域内景区(点)开业审批工作、定点企业初评工作、景区(点)质量等级初评工作及审核推荐工作、涉外宾馆的星级评定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区域内旅游定点企业的年审工作,加强对旅游定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工作。
4、负责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旅游行业服务标准,组织对旅游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指导本区域内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工作,开展旅游业务交流与合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5、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6、依法对本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纠正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为旅游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7、按照市、区旅游发展规划,研究审核全区旅游娱乐服务设施、附属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提出旅游促销宣传、产品开发、设施建设等资金扶持安排意见。
8、负责本区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准确掌握旅游市场动态,及时发布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指导旅游企业经营与管理,促进旅游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9、制订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贯彻落实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0、加快推进旅游业信息化建设,促进旅游产业科技含量提升和政府办公效率的提高,带动全区旅游经济的良性发展。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建设委员会
主要职能: 北京市东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位于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3号,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方针、法令,代表区政府落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城市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担负着旧城改造、新区开发、重点工程实施、建筑行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和市政建设等各项任务,并对建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分别进行归口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在具体工作上体现服务、监督、协调、管理。
北京市东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担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管理、防汛供暖、节约用水等项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城管系统主要职能部门有:环保局、环卫局、园林局、房地局、人防办、城管监察大队、市政所。
北京市东城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职能:
区计生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市、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本区人口生育规划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督促各基层单位完成人口控制指标,建立健全人口资料,收集人口增长、出生、节育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督促基层做好计算机管理的基础工作。
三、负责本区计划生育部门和专职干部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检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分析计划生育形势,提出改进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
五、做好与有关部门、团体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六、负责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服务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做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校教务教学的组织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区计划生育队伍的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负责制定和编制全区避孕药具供应工作计划,做好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节育技术的指导,咨询服务工作,指导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
九、负责本区计划生育法制管理工作,监督执法情况,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对全区执法干部进行法制培训。
十、依照法规,严格审批二孩生育指导,组织有关申报、鉴定、审批工作。
十
一、负责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答复处理工作,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检查、监督;负责接待群众来访人员,处理人民来信工作。
十二、负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好预算编制和使用结算工作。
十三、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
四、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外事接待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本区对外经贸的近、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审批在辖区内兴办1000万美元以下非限制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所审批合同、章程的变更;对审批权限内批准设立的和批准变更的外商投资企业代发、代换《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审批权限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初审与申报。
三、申报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
四、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注册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申请外经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初审,并转报市有关主管部门。
五、根据市外经贸委的授权,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出具“加工贸易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六、对辖区内的市属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涉及技术引进合同进行初审后报市外经贸委审批。
七、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请到境外开展投资、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服务贸易和援外项目、政府间双边与多边合作项目的申请,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并转报市外经贸委批准。
八、负责指导辖区内外经贸行业的外事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对本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开展经贸活动的申请进行初审并负责上报;办理或申报本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邀请外商来华从事商务活动的申请。
九、负责本辖区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境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督促、检查外资入资情况并负责利用外资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开展对外经贸运输、仓储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初审与申报。
十一、负责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矛盾纠纷。
十二、监督检查区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贯彻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情况,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出口计划。
十三、协调指导中国国际商会东城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城支会和北京市东城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十
四、负责区同各省、市、地区、县建立友好关系的联络工作,组织有关来访和出访,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区同各省、市、地区、县建立经济技术、物资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跨区、跨市、跨省的经济联营合作工作。
十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主要职能: 本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侨务工作,保障民族、宗教、侨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进行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宣传。推动民族经济、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督促民族政策的检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发挥归侨、侨眷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特殊优势,为祖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北京市东城区外事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
二、研究制定全区外事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协调、处理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三、根据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需要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对外工作提出建议和措施。
四、根据市政府和区政府授权,负责归口审核全区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事宜;负责为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签证事宜;审核、办理本区县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用汇申请。
五、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大型国际多边活动的对外联络、协调工作;组织接待来全区访问的党和国家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对外交往事宜。
六、负责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区(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有关工作;审核管理区属单位建立对外友好交流关系,授予外国人、香港、澳门人员荣誉称号;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聘请、管理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有关事宜;负责受理来全区采访的外国记者和外国驻京新闻机构的申请;协调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受理外国人来信、来访;区内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
八、做好涉外管理工作;负责向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提供对外表态口径;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单位的审批、设立、调整和建设;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制作对外宣传品;负责对全区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和业务培训。
九、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
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人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区政府综合管理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行政措施等规范性文件;为区政府的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政策依据和意见;依法对区政府所属各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行政措施,及时提出废止和修改的意见。
二、规划和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队的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区的贯彻实施;协调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和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指导本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
三、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投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参加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负责由区政府审批案件的审核工作;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培训复议应诉人员;组织或参与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重大或疑难行政案件的研究和处理。
四、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专题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府法制工作信息、资料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
五、为区委区政府及各委、办、局、区属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参加依法治区规划的制定、落实;组织制定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组织开展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包括对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监督等。
八、承担全区文明执法科队所站的创建组织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九、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逐步提高全区行政执法水平。
北京市东城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总体规划。
二、研究制定年度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与措施。
三、贯彻中央和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结合东城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有关改革实施意见。
四、围绕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制改革的情况、问题和提出建议。
六、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企业及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制定改革方案。
七、依法审批企业改革的有关事项。
八、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宣传、组织经济体制改革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综合汇集国外经济体制的现状、国内外经济发展动态,国内外企业发展、企业管理动态。综合汇集全国、全市、周边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信息,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背景资料和建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本区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数字东城”网站中的群众邮件。
三、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
四、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五、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目标考核工作。
六、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七、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科技发展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编制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本区的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初审、年审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区科技三项经费和科普经费的预算、决算和资金管理。
五、负责协调全区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区科普工作的进展。
六、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和登记、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科技外事、科技引智及科技保密工作。
八、科委是区科技民办非企单位、科技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理部门,负责以上单位及科技开发机构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九、指导、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实施。
二、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三、依法审批本区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组织年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执法;对办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指导本系统及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组织制定教学基本文件;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规划和物资设备配制。
五、实施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制定本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负责本区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初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工作。
六、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健康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等,指导和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本区的教育科研工作。
八、负责指导本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
九、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十、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
十一、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校内外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指导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管理并协调本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报送;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现代化信息技术发展工作。
十四、代管东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十
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财政局是负责东城区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东城区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订本区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及其他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二、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财政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区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三、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性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银行帐户;制订并落实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管理本区公共支出;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支出政策并制订本区开支标准;制定本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六、负责办理、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财政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支出。
七、负责管理政府债务,制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订本区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九、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订本区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指导本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区党政机关汽车定编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社会保障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十
一、根据《会计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
十
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建议;负责财政登记工作。
十
三、贯彻国家、北京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
四、承担东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主要职能:
一、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本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社区建设中履行职责。拟订本区社区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开展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
三、负责本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和街道行政区划、变更及社区居委会的设立、调整和变更。
四、负责本区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和人员的奖励保护工作。
五、负责核准、承办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办理革命烈士子女申请入学照顾;负责非现役军人因战牺牲追认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人员评定的审核工作;负责在乡老红军、伤残军人、复员老兵、烈士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待工作,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六、负责核准本区社会福利企业设立及变更。
七、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工作;核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粮油帮困;负责本区接收捐赠工作和指导区、街接收捐赠站工作;负责本区征地超转人员有关待遇政策的落实。
八、负责本区设置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与管理。
九、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对殡葬服务进行执法监督。
十、负责为本区民政部门接收的地方退休人员落实各项政策和规定。
十
一、负责核准外地入伍义务兵按政策进京的工作;办理义务兵优待补助;负责本区退伍义务兵、复员干部、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补助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途经北京站新老兵的接待转运工作。
十二、负责接收、安置、管理移交东城区的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民政科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本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十
五、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负责核准、承办本区公民收养子女工作。
十
六、指导本区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本区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
主要职能: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街道司法和司法助理员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管理;负责对公证处、律师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证申诉和应诉工作;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人事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制定全区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本区的人事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北京市下达的人员、工资总额计划,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的分解、下达和管理,并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三、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各项法规,对全区实施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培训、考核、奖励惩戒、职务任免、辞职辞退、申诉、科级职数、处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处级行政职务任免呈报及行文。
四、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区属各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惩戒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余缺调剂和人事调配工作;研究实施外埠人才引进和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政策。
六、负责本区人事人才智力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
七、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的接收和安置。
八、负责全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农转非”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审批和管理。
九、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工资福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退休退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考等级的审查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外省市调入我区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区属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升级奖励的审批工作。
十二、承办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境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的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实施管理。
十四、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人才流动的有关法规,依法对本辖区人才市场进行管理、规划、培育和指导工作,促进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十五、负责本区人事争议仲裁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综合管理工作;受理本区人事争议案件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
十六、负责区政府各委办的人事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各委办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 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编办)是东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简称区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的区委、区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与区人事局合署办公。
1、负责研究起草本区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统一管理本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负责研究拟订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负责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4、负责审核报批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核定上述机关的内设机构。
5、统一管理本区行政编制总额;核定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的行政编制。
6、负责核定本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职数的配置标准;审核报批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核定本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
7、负责审核报批本区相当正副处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管理相当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8、负责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和区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区域内各类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
9、统一管理区属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变更等事项。
10、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机构编制的落实情况。
11、负责承办机构编制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东城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和总体改革方案。根据国家劳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区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基本标准,并负责监督检查。
四、统筹规划本区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贯彻执行本市劳动力管理、劳动力流动和外省市进京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建设和发展全区劳动力市场,贯彻执行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监督其运行。规划、指导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协调指导全区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管理本区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
五、贯彻执行协调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关系基本规则,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对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劳动监察工作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六、对全区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及劳动报酬制度和管理体制总体、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指导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劳动报酬分配关系。贯彻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负责核定新建扩建项目及特殊行业企业的工资总额。
七、综合管理本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在职培训,企业富余人员和社会失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审批管理职业技术训练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
八、综合管理本区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事业机构。贯彻执行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对全区享受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规划。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管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九、负责驻区中央、市、区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和医疗制度改革工作。依据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
十、管理劳动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分类发布统计信息和劳动社会保险工作发展情况报告。
十
一、组织推动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
二、指导协调辖区内企业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街道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工作,制定劳动社会保障干部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本局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十三、承办区政府、市劳动社会保障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东城分局
主要职能: 做好《城市规划法》的宣传;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不断充实和更新现状人、地、房资料;参与北京市规划局对划拨东城区用地和审核东城区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规划方案的讨论;做好东城区范围内单位、居民院内违法建设的检查以及处理工作;审核、办理各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运用《东城区城市规划管理与设计网络信息系统》,使规划、设计、审批、监督、检查等项内业工作全部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以实现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地名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主要职能:
二、负责办理建设用地的相关手续;
三、负责本区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管理;
四、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六、负责本区的房屋拆迁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区的房屋和土地的发证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土地和房屋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信息、档案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
二、负责本区的供暖管理;
十三、承办市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委员会
主要职能:
一、繁荣发展全区群众文化事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承担区社会文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文化馆(图书馆)、街道文化站,居委会文化室三级群众文化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培训全区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发挥文化馆、图书馆阵地功能和示范作用。
二、依法管理全区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娱乐市场、电影音像市场、书报刊市场、美术品市场、文艺演出市场的规划、登记、审批发证、法规宣传教育、日常管理、年检换证、执法检查、查处违纪违章案件,负责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依法保护本区域内的所有文物古迹,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执法检查、查处违纪违章案件;负责审批文物拆改建项目和拍摄文物活动;负责文物考古和流散文物的保护征集工作;负责对全区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打击走私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负责博物馆建设和文物的开发利用工作。
主要职能:
一、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行国家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和卫生行业管理。
二、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卫生、医政管理、药政管理、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公民无偿献血及动物卫生检疫等卫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发放卫生许可证。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实行注册登记和资格管理。受理辖区内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
四、负责本辖区卫生防病、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工作以及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和公民无偿献血工作。
五、负责辖区民内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医药卫生临床科研;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医学科学技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 审计局
主要职能:
(一)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宏观决策建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本区及各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
2、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本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区政府指定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4、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和危旧房改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及项目涉及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5、区政府各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辖区内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7、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三)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东城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东城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四)组织实施对东城区贯彻执行财政政策和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组织实施对本区处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七)根据市审计局授权,依法审计中央、市属在区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八)承办区政府、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主要职能:
东城区环境保护局是东城区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实施。
二、依法对本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三、监督管理东城区的废水、废气、噪声、振动、电磁波、固体废物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四、依法开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注册,发放排污许可证,对超标单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依法对施工工地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五、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
六、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
七、组织环境宣传教育。
八、办理人大、政协建议、议案和提案;接待和处理群众关于环境保护的来信、来访。
九、保证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北京市东城区统计局
主要职能: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情国力、市情市力和区情区力的普查及各类专项调查,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并审查统计调查的计划和方案。
二、负责搜集、整理、提供本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起草有关统计方面的行政措施,制定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依法行使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权;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监督检查本区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的情况,并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和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报告。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立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各类统计标准和全国、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并综合协调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研究制定本区统计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贯彻实施。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制定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规划协调本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有偿承接区内外客户对统计信息的委托调查。
六、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街道和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和传输网络。
七、协助北京市统计局管理和领导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协助组织完成国家、本市和本区城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任务。
八、负责指导本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区内外统计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管理本区统计专业职务评审及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基层统计机构建设和业务培训。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实用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聚【5篇】”,在xx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全镇境内x条市管河流,x条乡管河流、x座小一型水库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持续加大境内河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河委会),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镇长为副总河长的工作领导体系,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委会下设xx桥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河长办)。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镇人大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办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河流(水库)分别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库长),各河流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河段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河道警长。各村(社区)分别成立了村级河长制办公室,对各小微水体实施分片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制定工作方案。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了《xx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计划》,明确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为河长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印发了《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等十项制度,严格落实镇级河长一月一巡查,村级河长每周一巡查,促进河长制工作开展规范,落地生根。
(三)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明确乡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压力传达,推动乡村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全街道制作设立河塘长公示牌xx块,水深危险警示牌xxx块,公示牌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按市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并增设了河长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管、投诉渠道的畅通。
(四)推进重点工作。一是整治河道乱象。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合执法,研究制定了河道“清四乱”行动方案,清理四乱现象xxx余处。二是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渔政执法、严厉打击河道采砂等违法行为,刑拘违规电鱼x人,没收违法采砂工具xx余套,处罚河道采砂xx余人。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厕工作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2021年度,拆除旱厕xx座;要求村级保洁员每天巡查河堤排口,确保河道卫生整洁。四是开展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水面整洁。
(五)抓好督查考核。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由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由各村(居)干部、村民代表、老党员等组成检查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定期督查考核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数,确保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把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倒逼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向河沟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同时上游流入我镇境内漂浮垃圾及水生藻类较多,拦截清理难度大。
(二)监管难度大。我镇境内河流分布多、流域广,工作任务和治理措施不够细化,加之人力物力投入不足,部分地段、时段巡查监督不够。
(三)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村级河长一般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今后打算
(一)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定期会办、定期巡河工作机制,及时交办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大力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强对镇村河长的绩效考核,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新媒体,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全镇上下广泛了解河长制,增强群众保护河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营造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河道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县人民政府工作总结报告【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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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0-25 花溪公安分局党委下设1个党总支部、10个基层党支部,共有党员316名(其中在职党员247人,离退休党员69人)。2010年在上级党委的领下,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以创建“五个好”(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党支部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民警经常性教育,党员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素质,狠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的管理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民警学习新党章、十七届五中会议精神及省市区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地领会精神实质,开展了“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2010年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0年党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切实打牢党的建设根基
首先围绕党建核心,有效落实党内民主和党内和谐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党委班子的政治理论素质。局党委科学制定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讨论交流,增强了学习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局党委书记、局长班小国同志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党委班子成员下基层联系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开展落实情况,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和公安工作、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带头在以“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带头宣讲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会工作报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有关文件,激发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热情。按照各级党委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和强化党内民主、和谐作风的总体要求,制定党建工作安排意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措施,班子成员自觉运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增强了学习活动的实效性。
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局党委不断调整和完善了各级党组织班子,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为载体,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当讲政治的模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当讲团结的模范;坚持廉洁自律,当讲正气的模范;坚持务实苦干,当讲奉献的模范。局党委始终把抓好班子建设作为抓自身、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党委成员按责任分工,分抓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联系点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
1、全面推行党务、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首先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开。
(一)是例行各种会议上通报近期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是年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通报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以及整改情况等。
(三)是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对拟提任领导行政职务的民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各支部对党员评议、评先、评优,并将评议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发展党员、推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等都进行公示。
(五)是将年度党建工作考评情况,党员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立功受奖、评先选优等全部进行公示、公开。
2、注重党员思想教育,依法从严管理党员。按照局党委2010年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强化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工部门具体抓,明确政委、教导员抓党建的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各级党组织定期都进行党员民警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及时解决思想问题,认真落实党员民警谈话制度。为全面掌握党员民警的思想动态,局党委不但加强了对党员民警八小时以内的管理,而且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安厅“八条措施”的要求,注重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建设廉洁、高效的党委班子。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局党委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班子建设的首要位置,经常用“廉洁没有底线,自律不能封顶”来告诫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章》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问题》等规定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始终保持以俭养德。完善了财务包干制、重大财务支出报告制、财务定期审计制等规定制度,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局党委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三的讲话精神及全会工作报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倡导“干干净净干事”良好风气,建立了每月局长、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从社会各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警纪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实行“开门评警”,畅通了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在工作的安排上,做到部署在前,督查在后,使阶段性督查、专项督查和经常性督查相结合,不仅有效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而且最大限度地有效预防了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注重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局党委坚持定期召开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对各科所队室领导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求队伍思想状况分析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民警个人,切实掌握民警的思想状况,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网格化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民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各项措施。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检查、督导、帮建、调研等时机,对党建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在全局各支部中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的扎实有效开展,党员民警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干事的风气逐步形成,严格、公正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清规戒律。2010年,局党委在巩固提高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上继续狠下功夫,以“创建促党建”,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对基层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将基层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列入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安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不断巩固提高。在强化党建工作组织建设,确保党建工作的连续性上,局党委在二月份人事调整后,迅速改选了第一至第四警区、看守所支部、机关支部、内设机构资本、刑侦党支部班子成员。在研究人事问题时,局党委始终首先考虑支部班子成员,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调整到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支部班子开展工作,确保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有效促使了以党建促工作,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促创新的党建工作新局面。虽然我局在党建工作上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支部建设发展还存在不平衡现象,“五个好”支部的创建活动差距明显;二是个别支部因警力少、工作任务重等因素影响,仍有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发生;三是个别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经常,党建工作的质量还不高;下一步,我局党的建设将按照“党员教育经常化,党内生活民主化,党员管理制度化,党建工作规范化,作用发挥具体化,服务群众长期化”的目标要求,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在质量提高上作文章、在活动创建上谋创新、在业务工作上求发展,全面提高基层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为打造“平安花溪、魅力花溪”、全面服务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