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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案例【精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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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一篇】

根据遂宁市人民的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二篇】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审改办发〔〕2号)要求,右江区认真组织开展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自查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着力在提质、提速、提效上下功夫,转变地方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区严格对照《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5〕5号)及《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27号)下达的行政审批事项项目目录,由区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对照清理上报,区审改办、政务办、法制办进行审核。经统计,目前右江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有40个单位,全区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共计4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1项;今年右江区承接自治区、百色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含部分权限)34项,取消(不再办理或减少)14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区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已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严控制新设和规范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督及服务工作进行监管。经清理,右江区无自行设立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情况。

二、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情况。我区无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审批事项。

三、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变相审批情况。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区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核准或认定,规范管理措施,不得在区政府公开的项目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及时废止或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以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继续实施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

四、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地方各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情况。我区认真做好国务院、自治区、市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国务院、自治区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及时做好取消我区级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实施行政许可的,地方政府应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由于我区是县(区)级无权新设行政许可程序。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自治区下放审批事项的有机衔接情况。近年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相继下发关于承接、调整行政审批目录的通知,为此,我区采取措施精心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区编办、区政务中心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分析所涉及的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对涉及到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整理汇总,避免错项、漏项,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区直各单位的沟通交流,对于国务院、自治区下发的审批事项,要求涉及部门对应做好衔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拟承接的事项,及时调整本单位行政审批目录,严格落实承接事项备案制度,对于各部门提出的落实意见及时进行审查研究,明确各部门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后及时报市编办审核,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5月上旬,为了做好我区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部署,区编办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到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检查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取消审批的事项、不审批的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审批之后少监管甚至不监管情况。经过此次督查,了解到我区涉及行政审批相关单位承接、取消和调整的各项行政审批项目都已落实到位。

七、存在问题。

(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在下放,但在百政发[2015]5号文再次下放,目前没有自治区、百色市对应主管部门下文明确职责职权及审批范围等是否有变动,给部门接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右江区国土局、住建局等单位。

(二)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只是下放到市、县级,而没有下放到市管辖内的区级(右江区),县区存在不同权利清单,如右江区安监局等单位。

(三)我区行政审批事项除少数有自治区物价厅或右江区物价局核发收费许可外大部分明确不收费,有时财政又负担不起,造成部门支付经费负担,在工作成本上加大负担,如:右江区环保局、财政局等单位。

(四)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行政审批部门将大量精力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和有关批文方面,但对于许可证发放之后,对取得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却监管不力,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施工、侵害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现象时有发生。

(五)行政审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行政审批从受理到作出审批决定,仍由“窗口”实施,行政监察部门难以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行政服务中心也只能根据部门提报的情况进行考评打分,对违法、违纪问题,当事人不举报难以发现,监督作用显得乏力。一些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还没有完全得到监督,法外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的问题依然存。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日常监管体系,不定期地对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抽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对承接、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明确监管的重点、关键点和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逐项制定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盲区。首先,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内部监督,确定行政审批单位上下级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明确各个岗位,让他们相互监督,保证监督的合理有效性。其次,健全行政审批外部监督机制,我国行政审批外部监督包括多个方面,人大、政协、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等主要部门,还包括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指定规范、标准和加强监管上来,逐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保证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形成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不出现反弹。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随意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增加审批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法律规定的审批行为。

(四)进一步简化规范。进一步简化和压缩,本着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能压缩时限的再压缩,能减少办事环节的再减少,建议明确在文件中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再压缩四分之一办事时限,有些再压缩到50%。

(五)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将相关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强化项目入驻管理,杜绝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现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六)进一步创新方式。一是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系统通过短信将窗口办件受理、办理状态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到服务对象的手机上,服务对象也可编辑短信评价窗口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二是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责任人等信息统一在网上和电子屏公示,并印发服务指南。三是在中心设立触屏查询机和自助服务电脑,为群众现场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审批事项公开、办件时限查询和网上政策资料查询、网上材料申报、表格下载等服务等,从源头上杜绝了“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三篇】

为优化卫生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卫生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通过近二年的努力打造,市直卫生审批事项实现了“统一受理、职能归口、批管分离、规范运作”的新机制,在规范卫生行政权力运行基础上做到了“五个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到位。

自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黄卫文[]5号)和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行动起来,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直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基本工作目标:将原来分散、多头的卫生行政审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集中,通过对卫生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局长为主管领导、有关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的市卫生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考虑到卫生行政审批涉及科室多,协调难度大的特点,局还特别指定卫生监督科、规财科、监察室3个科室为牵头科室,协调解决卫生窗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卫生窗口建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方法措施到位。

为保障市级卫生行政制度改革落到实处,我局及时起草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卫发[2012]61号),明确了窗口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并以授权书的形式充分授予其首席代表负责本机关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考核规定;行使对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办理送达权、协调答复告知权。为此,我局启用了卫生行政审批专用章,与单位公章同等效力,专门用于本机关行政审批。为了有效监督卫生行政审批效能,我局还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全程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年年评为先进个人,窗口多次评为“流动红旗”窗口。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市直行政审批“五减五制三集中”工作要求,我局对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卫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原来的15项,通过精简、撤销、调整、合并,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审查核定,予以保留五类9项,其中:保留行政审批4项、调整为日常管理2项、调整为公共服务项目2项、暂缓执行4项、取消项目3项。申报材料由原来82项减为14项,办理流程由63项减为9项。

今年以来,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我局及时完成了市级行政权力相关信息采集,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流程图报送、审批工作。其中行政许可类11项,行政处罚类26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奖励1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行政备案1项,其他权力事项类1项。在报送的资料中质量较高,受到有关领导好评及推介。

截止目前为止,市直卫生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完成了“应进必进、授权充分、人员合格、流程优化、服务优质、办事高效”的预期目标任务。

四、大抓硬件建设,网络建设到位。

目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开通了局域网,成功搭建了黄冈行政审批工作平台,按照“受理、审批、决定、办结”四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程网上审批。按照中心安排,已组织专班就市纪检监察部门核定我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日常监管共7个相关项目的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目录等进行梳理、规范,并完成了电子版,适时将提供至中心完善黄冈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五、规范审批程序,文书使用到位。

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部门规章要求以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局最近印制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等9种规范性许可文书,并按中心要求印制统一格式的“一次性告知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同时,我们为窗口配备扫描仪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进一步完善受理材料上传功能;我们计划近期举办市直审批平台应用业务培训,以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工作顺利开展。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四篇】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遂府法函〔2013〕12号)要求,现将我局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理审批事项情况。

(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联审批);。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关闭拆除许可(并联审批);。

4.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

5.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6.水排污许可证;。

7.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8.危险废物转移许可;。

9.辐射安全许可(省环保厅委托)。

(二)“防治污染设施撤除或闲置许可”近三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的申请。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

一是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措施、行政审批流程图,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二是按照要求,进行了行政审批上网公示。三是行政审批后,由局纪检监察室和环境监察执法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制度完善情况。

一是通过惩防体系建设,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审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了《行政审批工作廉政规定》。二是制定并落实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等制度。

四、“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

我局将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许可科、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做到“一站式”审批,保障了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五篇】

27。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个主旋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大胆实践,加快创建集中审批、审监分离、放管结合、宽进严管的行政体制,着力解决政府干预过多、效率低下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大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新政,释放发展活力,方便人民群众,为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大幅减少审批前置要件,大幅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彻底实现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建立严格规范的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着眼于破除制约经济发展瓶颈、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打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实现行政审批方式的变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集中行政审批职权,简化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建立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建立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实行审监分离,做到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确保审批无障碍,监管有保证。精心谋划,科学设计,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推进行政审批环节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

清理压缩审批事项。

除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生态环境、宏观调控等行业和领域必须保留的事项以外,其他事项通过取消、暂停、暂缓和转变行政管理方式等措施应减尽减,清理压缩审批事项。。

2.

清理审批前置事项。

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全的事项,要继续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予以加强;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管理机关能够通过事后监管实现管理目标的事项,不再作为审批前置要件,由市场进行调节或调整为后置条件;对与行政审批事项关联性不强、取消后不影响行政管理效果的事项,一律予以取消。。

3.

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审批主体不得对任何审批事项指定或推荐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所有挂靠在政府机关的中介机构必须进行实质性脱钩,彻底取消“红顶中介”;开放中介服务市场,鼓励规范的中介机构来我市开展中介服务,打破中介服务垄断;通过信用评估等手段,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

“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公布责任清单,实现“行使权力有制约,法定职责必须为”。通过公布收费清单,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杜绝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1.

25。

个市直部门(单位)依法行使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职责划转后,监管职责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择优同步划入行政审批局。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大部制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

2.

8

审批事项较少的垂直管理部门在市行政审批局设受理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将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平台集中,做到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审批授权到位,启用电子印章,实现“一个大厅集中办、大厅之外无审批”。

3.

组建北票市行政审批局后,对北票市行政审批局做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不服申请的行政复议,由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或北票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受理。

4.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重构审批工作流程,清理前置审批,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大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公章审批。

5.

推进网上审批,实现智慧政务。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提升行政审批效率。逐步建立集网上受理、在线审批、限时办结及网上查询于一体的网络平台,实现智慧政务。适时与省、朝阳市网络平台对接,使企业和群众能够通过网络就近办理相关事项。

1.

完善监管体制。

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单位监管职能,完善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时,完善配套制度,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重点加强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的监管事项,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确保市场监管的“全覆盖”。。

2.

实现审监互通。

审批事项办结后,县行政审批局要通过网络和书面两种方式及时送达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接到一种方式通知后即承担监管职责,实现审监联动,批管同步。。

3.

创新监管手段。

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建立对当事人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组建市行政审批局,搭建领导班子,划转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编制及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审批业务和岗位职责等方面培训,完成“三定”规定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推进难度大,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推进。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强力推动。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细化推进举措,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高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督查部门要围绕各部门和单位落实《北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总体方案》情况开展督查,保证改革工作按时顺利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改革工作的纪律监察,对推进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改革进度滞后的单位领导予以批评,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规范审批行为,严肃查处审批违规违法人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凝聚改革共识。建立与公众、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对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审批事项,通过论证、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营造广大干部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助推改革的社会环境。。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六篇】

多年前,上海企业要增添防暑设备,结果要通过11个部门的审批;兜兜转转把章盖齐后夏天却过去了。

审批权在地方的各个部门之间常常互有交叉,因此摩擦并不鲜见,“有利益抢着上,没利益躲着走”。

如今,包罗万象的行政审批项目就像一张大网,把整个经济社会活动一下框住了。

一条看起来冷冰冰的时政新闻,顷刻间点燃了舆论的热情。

10月10日中午,中央政府的门户网站上挂出消息:《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下附一份列有314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目录,根据《决定》,这里面的171项行政审批将被取消,其余143项也将会被调整。

半天时间,关于这一消息的新闻微博获得了超过2万次的转发。一家财经媒体的新闻总监,到半夜两点多还没有入睡,忙着推介自家网站写出的火线评论《这一次,盼理想照进现实》;拥有众多粉丝的潘石屹夫妇则不约而同地转发了这一消息,并各自给出评论。

真正击中人们的是《决定》中这样一段表述:“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国务院这次表态的力度前所未有,可以看出改革的决心,“这段话实际上为下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而经济学家叶檀则在评论文章《中国打响体制改革第二枪》中写道:改革绝非一蹴而就,只要在正确的方向上,我们可以等。

上个星期,与《决定》中铿锵有力的改革态度一起被广为传播的,还有那314项即将“被动刀”的审批项目。

比如,“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

比如,“外国人进入环境保护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

比如,“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城市树木的审批”。

在浏览过大部分列表项目后,一位年轻网友玩笑式的感慨获得了很多人的支持:“几乎就差放屁不用审批了。”

事实上,2019年至今,我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已经改到了第11个年头。算上这一次,国务院已先后分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近七成。但直到现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还有1000多项,而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则多达万项。

在今年9月举办的青年经济学家论坛上,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讲了这样一个趣闻:1956年,上海企业要增添防暑设备,结果要通过11个部门的审批;兜兜转转把章盖齐后夏天却过去了。

“审批经济效率低下,抑制创新,造成制度性腐朽,也影响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他曾经这样评价行政审批制度。但在改革开放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政府的“审批冲动”却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姿态。

一个极端案例是,1998年郑州市成立了“馒头管理办公室”,对所有加工经营馒头的集体和个人,一律采取许可审批制度。每个许可证要交纳1100元的办证费,否则可罚款3000元至2万元,而加工者每天还必须在馒头办指定的面粉经营部门购买不少于60袋面粉。

无所不在的审批经济衍生出了诸多问题。1990年代中后期查处的腐朽案件,大部分与行使许可权、审批权有关。而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第一次提出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正是在2019年的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此前一年,中国刚刚加入wto,这被视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另一个契机。

据悉,本次行政审批改革由监察部牵头,早在去年7月份左右,各部委技术层面的一些工作人员便被召集到一起开会。一位当事人回忆,负责同志明确提出了清理指标甚至追责机制,态度“非常坚定”。

但在《决定》发布后,一个饶有意味的现象是,当年第一批专家组的成员们却并没有表现出过于激动的态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的评论文章是《行政审批改革,千万别出现反复》;另一位专家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则对记者表示,“工作很忙,现在不想谈这个问题”。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余晖,在接受采访时,他还没有去看第六批的目录。

他反问记者:“我问你,既然已经砍掉了7成,那么老百姓对于行政审批的厌恶有减少7成吗?”

如果追溯历史,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传统的集中计划体制下,政府的行政审批是一切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环节,几乎覆盖了全社会的方方面面。

事实上,即便在中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后,行政审批依旧无所不在,直到2019年,国务院成立了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担任,时任监察部部长何勇是副组长,兼任审改办主任。

“改革总是涉及到部门利益,所以牵头的并不是法制办,而是相对超脱的监察部。”余晖解释道,当年审改办聘请了28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余晖是其中之一。

在专家咨询小组中,有两位专家的身份令他印象深刻。一位是当时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的司长,另一位政策法规司司长则来自国家工商总局。

“拿出来撤销的阻力已经没有了”。

改革中,国家工商总局几乎是最配合的部门。因为经历过1998年的工商与市场管办分离体制改革,国家工商总局几乎“没有什么既得利益”。相比之下,其他的更多的部门,大多并不愿意主动“交权”。

余晖记得,在总共4000多个审批事项中,专家们建议松绑的项目大概占其中七成,而最后的结果则“倒了个个儿”,三成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或调整,2019年后,这一数字才达到7成。

而周汉华则在不同场合回忆过,部委最想保留的,往往是专家们最想取消的核心审批。他遇到过的应对策略包括:上报现实中已经失效的项目审批,或把要取消的项目审批从一项做成好几项。

“先改的都是皮毛,后改的才是硬骨头。”余晖说,尽管各个部委名义上都是被改革者,但谈判过程中“妥协”的味道还是很浓,“核心的部门利益都能保留下来。”

已经退休的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原司长王学政曾经对媒体回忆过这样一件事。2019年2月,工商总局一口气减了22项项目审批,成为部委中最积极的“改革者”,结果这一减,地方工商部门的“小兄弟”有了抱怨的声音:“人家都没改,就你们认真改!”

仅仅用削减审批项目的方式去释放改革的善意恐怕已经不够了。

不久前,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在谈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时无奈坦承:“我调查了6个项目,按程序来走,把所有的审批程序走完,需要310天。”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杨建顺也曾经进行过一次立法调研,发现企业办一个事情最多需要盖125个章,而实际情况往往“比这还严重”。

事实上,从中央政府层面一级观察,行政审批改革2019年间,并不乏“重拳”出现。2019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而其最大的用意在于“收权”——相比于过去的许可泛滥,如今能新设许可的只有全国人大、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鲜为人知的是,这种一刀切式的可以适用于所有政府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法》,在世界上并无先例。“我们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机制的形成,我们没有时间去等待一个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秩序。”周汉华曾经这样对媒体解释立法初衷。

现实却并不乐观。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撰文指出:有关行政审批的概念五花八门,变相设定行政审批的现象较为严重。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荒唐事也时有发生。2019年,河南漯河市裴城镇政府要求农户在办理“砍伐证”、“准运证”后才能收割玉米,且每亩玉米缴费500元,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不久前,甘肃省质监局则刚刚叫停“暂行”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加工油条、卖馒头都需要办行政许可证。

多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的副处长张道阳亲历了若干次行政审批改革。

他发现,行政审批与计划经济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在一些圈子里,他至今还能听到“炒指标这样的事情”。他还发现,由于审批权在地方的各个部门之间常常互有交叉,因此部门摩擦并不鲜见,“有利益抢着上,没利益躲着走”。

“各级政府机构已经习惯于将审批作为日常行政方式。”张道阳说,“这个时候,一刀刀地切豆腐,一点点退,仅仅用削减审批项目的方式去释放改革的善意恐怕已经不够了。”

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就是要真正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和模式,“靠审批是审批不出合格市场主体的”

事实上,在这个热翻天的时政新闻里,最令这个一线改革者感到眼前一亮的内容是:2019年8月22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不仅如此。对于中央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审批,如果觉得不合理,广东也有权突破甚至取消。

今年会议期间,广东省委领导曾特地拜会国家工商总局。之后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就出台了一个以支持地方经济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文件。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支持广东在特定区域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在今年2月,张道阳去广东出差,特意到佛山顺德走访。顺德正是广东省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试点,有媒体报道,这次改革里,顺德大约有548项需要取消和调整的审批报到省委政府,其中涉及到包括前置审批在内的商事登记审批多达155项,而改革带来的结果是“登记企业的数量增长了60%。”

张道阳还发现,改革过后,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力量分配在办公室搞审批的少了,去各个监管风险点巡查的多了。

他想起,在国务院进行第四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时,自己曾拿到一份地级市法制办梳理的市区两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张道阳觉得,这个目录像一张大网,把整个经济社会活动一下子给预先框住了,“怎么走都没办法快走”。

“经济社会活动当然需要规制。”他强调道,“问题在于,是侧重预先的、普遍性的审查,还是侧重事后的、有针对性的监管,或者说是要一个明网,还是应该织一张隐形的网。”

“如果我们更集中力量去做事后纠正,再把违法记录完整公示,令违法者担心自己的商业信誉,是不是就有可能找回市场经济的公序良俗?”张道阳觉得,一种以弥补市场失灵、保护市场机制为目的的现代政府治理理念必须匹配“重监管、轻审批”的行政模式。

与之相反,那种“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审批模式势必令政府有“伸手”的冲动,成为试图在微观经济领域配置资源的权力主体。

在他看来,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就是要真正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和模式,“靠审批是审批不出合格市场主体的”。

“我们不能头上没了辫子,但心里留着辫子。”他笑着说。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七篇】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回顾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3号)和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本次阶段性回头看,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一次专项督查,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要求,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突出问题导向,对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的',扎实整改纠正,重点解决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

三是全面总结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在落实已有政策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好的创新性做法,提出政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工作,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达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三、工作内容。

(一)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农机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1.取消下放的总体情况。是否存在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变相审批等情况,下放事项是否存在下级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有没有经过评估由上级政府(部门)收回的事项。

2.取消下放的哪些农机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

3.全面公布农机化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地方各级保留的农机审批事项是否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是否完整,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二)承接下放农机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1.承接的总体情况。承接过程中是否有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并对是否需由国务院部门或自治区部门收回提出建议。

2.自治区决定取消的农机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严控新设许可情况。

有无自行设立农机审批事项或自行指定地方政府实施的情况。

(四)优化和规范农机行政审批流程情况。

1.各地优化农机审批流程的举措和成效。

2.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的情况,有哪些“信息孤岛”需要上下联动,从上级(请注明国务院部门、自治区本级、市等层级)改起。

3.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的情况。

(五)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

统筹推进工商登记、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改革的情况,推进改革存在哪些困难。

(六)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及执行情况。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转型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七)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及对国务院部门或自治区级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四、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同志汇报,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一)自查自改。对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认真整改。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在做好本级自查自改工作的同时,负责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6〕4号)精神,国务院审改办和自治区将组成督查组,分赴部分市、县(市、区)和自治区本级有关单位进行实地专项督查,或结合其他有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各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做好迎接督察组实地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按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8月中旬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2.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自查、整改的总体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附件1、附件2,于8月31号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反馈自治区农机局审批办(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自治区农机局审批办邮箱:xxxx@)。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要将本系统自查、整改的总体情况形成报告,按上述要求上报。联系人:白xx,07xx—xxxxxxxx。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八篇】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关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回头看”,扎实推进审改工作。

一、“回头看”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落实。

市政府审改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为契机,以全市市、区(市)两级正在公布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台帐》,要求各区(市)对属于国家和省、市自以来取消下放事项录入台账动态管理,各区(市)对今后上级取消下放事项,要按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改办备案。

二、“回头看”完善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会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根据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截至4月底,已完成对全市两级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下一步,将按照“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工作原则,统一标准,确保申请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一致。

三、“回头看”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审改办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会同市工商局、市电政信息办等部门,开展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工作,作为政府部门传送市场主体有关信用信息的共享载体,归集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并实时传输给各政府部门。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九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践行以人为本理念、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的关键所在,是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凝聚转型跨越发展的根本举措。按照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滕州市在前期探索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坚持“接、放、用、管”四管齐下,推进政府“瘦身”,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推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滕州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编办、法制、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题组、4个功能组,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收费管理制度改革等政府职能转变各项工作任务,形成改革合力。2014年5月,设立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强化“瘦身”,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塑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质,是政府权力的调整、转移和下放,涉及深层次利益的调整。滕州市健全完善了“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办结”的“四个一”部门审批运行管理机制,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14年7月,市政府审改办与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和上级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联合审核、清理规范,重点对各项审批事项的审批对象、设定依据、前置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是否收费等进行审核确认,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2014年底编制完成了《滕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共确认行政审批事项14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3项),并在滕州市政府网、滕州机构编制网、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之后,两次对《滕州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完善,使“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三)亮出“家底”,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责任管理。权力清单方面,滕州市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的要求,对全市52个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通过“三上三下”、审核清理、合法性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等阶段,共审减行政权力事项1208项,精简比例达%,保留行政权力4562项,并于2015年3月底前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有效为权力行使划好“跑道”,消除权力“暗门”,亮出政府权力“家底”。责任清单方面,为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切实解决政府部门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科学确定我市44个政府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主要职责407项,具体责任事项1838项,追责情形858项,界定部门职责边界139项(涉及26个部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69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79项,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明晰职责边界,做到与行政权力清单互为补充,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职责体系,切实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同时,印发《滕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了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四)健全制度,切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针对部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管理混乱、耗时长等问题,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关、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逐一规范,7月底编制完成《滕州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启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清理工作,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式管理,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逐步建立起“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和以信用体系、自律建设为重点的监管体制。三是注重强化制度建设。2015年以来,相继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出台了《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滕州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滕州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范围、调整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时限等均进行明确规定,对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窗口首席代表和办事人员主要职责、人员派驻调整程序、考核激励办法、监督检查等作相应明确,着力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加快了服务政府建设。

(一)行政许可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于行政许可事项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市县之间行政许可数量差距较大。对于系统内部逐级上报的许可事项、下级部门的初审和审核转等事项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例如,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15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其中涉及县级审批事项17项,但是只有4项与《山东省市县行政许可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相对应,其余的13项在《通用目录》都找不到相对应的审批事项。

(二)行政审批改革的一些认识偏差。一是近年来,各级对审改工作实质的理解出现了偏差,为了政绩观和“面子工程”,使得审改工作进入了“唯数字论”的怪圈,“打造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数量最少的市、最少的县”“行政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40%以内”等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存在着不顾工作实际情况,通过人为的“合并同类项”来减少数量、压缩审批时限,作为审改工作取得好成绩的硬性指标,将审改工作做成了数字游戏、表面文章。二是各行政审批机关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认识不一致,有些部门改革意识不强,缺乏积极主动性,改革的主体地位发挥不明显,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牵头单位的事,自己只是改革的对象,改与不改都一样,报与不报都一样,工作中被动应付、流于形式。 (三)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不够。一是下放至县级的审批权限少。2013年7月省政府令第264号发布以来,省级取消下放了8批行政审批事项,共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4项,其中下放至设区市级185项,下放至县级仅有39项,仅占省级全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17%。二是存在重复下放的现象。省级文件明确下放至县级的行政审批权,市级作为市级权限再重新下放至县级;还有一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是县级的权限,省、市级通过“下放”的方式再下放至县级行使。市级下放权限,通过子项数量统计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实际很多子项都属于一个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含金量”不够。在涉及投资、创业、就业等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上,取消下放的力度不够,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不够高,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干货还不多”;有些部门取消下放的大多都是业务量较少甚至常年不发生的审批事项;有些部门取消下放一些受硬件设施、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影响,县级不具备办理资质的事项;有些部门没有摆脱传统观念和惯性思维的方式,对应该放而且能够放的审批权借故不放,或者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等。

(四)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一是有些行政审批机关工作重心还未真正转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重审批、轻监管”的理念不断得到认同,但是在具体问题上部门仍不习惯将工作的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更多的还是单纯依靠审批这一种方式来实现对市场的`管控,忽略事中事后检查、行业管理等方式的运用,难以形成有效监管。二是监管流于形式。虽然在制定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过程中,具体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都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但是大部分在目前看来都是纸上谈兵,并没有达到实际的监管效果。县级普遍存在着技术力量不足、行业水平不齐、监管手段落后等现实情况,部门事中事后监管难形成合力,尤其是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行政处罚权由相关职能部门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后,相关职能部门在批后监管上,如协调机制不完善,很容易就会出现监管“真空”。

(一)坚持法治思维,编制行政许可通用清单。中央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法律、法规,编制适合全国各级各部门适用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避免各级目录五花八门、数量不一。根据中央通用目录进行取消下放调整,尽量做到统一规范,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二)加大取消下放的“含金量”。省市在向县级下放审批权限时,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由省级层面组织专门队伍,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候脉”,征求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看哪些下放到基层更能符合简政放权的精神,然后统一下放,避免省、市行政审批部门愿放就放、不愿放就不放的随意性,真正下放一批或几批“含金量”高、受益面广、实用性强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

(三)加强对市县审改部门的指导。当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头绪繁多,创新性工作多,无经验可循,建议省、市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对区县的指导和督导,能规范统一的尽量规范统一,能复制推广的尽量复制推广,使区县部门少走一些弯路、节约一些精力。

(四)继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市要建立对行政审批部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行政审批部门监管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其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实行“宽进严管”,避免监管缺失,防止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通过督查、通报、约谈等方式,让一些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的部门感受到来自政府领导的压力、其他部门和社会群众的压力,进而提高部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业行政审批改革方案【第十篇】

根据xx市人民的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巴府[20xx]53号)、xx市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关于开展依法治区半年工作督查的通知》(巴州法治办[20xx]11号)等文件要求,区人社局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紧抓实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全面自查,紧密结合市、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行业行政实施程序,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认真落实改革的配套措施,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坚持严格依法改革,规范行政行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如期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对接。

区人社局加大对承办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力度,并协同政务中心将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成功对接,结合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便民服务要求,进行逐项清理,建立行业行政审批目录,能在服务窗口审批办理的事项,全部移交窗口服务提供“一站式”办结。结合行政审评事项清理,区人社局安排专人将相关信息录入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同期将行政许可每项内容的详细资料公布到门户网站和电子运行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

二、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操作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实现以制度管人办事的要求,区人社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依据备案审查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行政许可制度以及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

区人社局按照“廉洁、高效、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由人社局向窗口负责人授权并开具授权书,同时增强了审批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充分认识到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重要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诚信窗口,切实把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存在执行与制度脱节的“两张皮”现象。

在具体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区人社局政务服务工作尽管遇到各种矛盾和困难,但在局机关分管领导的亲自把关问效、各主办科室的通力协调配合、政务中心的全程监督指导下,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已有成果,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时效。

一是领导重视,抓紧实施。区人社局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好此项工作把改革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二是加强监督,优化程序。区人社局政务服务窗口认真对照《xx市xx区关于开展第十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通知》要求,将原来的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民办职业学校审批、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定、集体合同审查、企业职工(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证审核6项,保留了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民办职业学校审批、职业介绍机构审批这4项,暂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资格审定、集体合同审查这2项,改变方式企业职工(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证审核这1项,增加1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同时提升审批时限均为20%以上。

三是加强调研,积极创新。区人社局围绕“务真求实”的精神,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窗口接到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之后,第一时间和局主办科室前往申请单位核查,确保无虚假信息,无不符合规定办理事项的现象,并按照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速办事。同时,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调查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

自20xx年以来,区人社局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学习十余次,接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一件,正在办理的民办职业学校审批两件,均都按时完成审批,保证了服务质量。

20xx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人社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区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不规范行为的清理与整治,切实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全面打造法治人社,努力为群众提供合法规范、和谐人性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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