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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范文样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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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一篇】

自20xx年4月5日开始,我校在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严格落实《^v^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v^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现将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东秀庄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寄宿制中心学校,坐落于五寨县城西北东秀庄村旁,占地13200㎡,建筑面积2550㎡。七、八十年代办有小学、初中、高中,鼎盛时学生逾千人,从这里走出了郭丕斌、林步森、杨永斌、张生明、刘步荣、杨建平等许多优秀人才,可以说她是西梁文化中心。自本世纪以来由于国家城镇化建设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农村教学资源滞后,以致大量学生涌入市、县,学校人数急剧下降。近几年,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国家整合教育资源,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大力扶持农村办学,先后采取了办乡镇中心校、实施农远工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校安工程、扩大内需工程、“校校通”工程、设置教师特设岗位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有力有效措施。乘此东风,东秀庄学校转换办学思想,积极改革,在历任校长的不懈努力下稳定成现有规模:小学教学班6个,学生67人,初中教学班4个,学生103人,共170人,其中寄宿生157人。学校有专任教师36人,有本科学历的11人,专科25人,学历达标率100%。有市教改能手2人,县模范教师15人。有特岗教师7人,20xx年新聘上岗教师9人,他们的加入让学校生机盎然,活力无限。

东秀庄学校在近四年的办学历程中取得了一点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受到过几次表彰,引起了社会关注,20xx年被评为“山区办学先进单位”,20xx年获综合评估“山区类第二名”,20xx年荣获“初中办学水平提升先进单位”,逐步呈现出自己的办学特色,一是文化引领学校发展,校园内文化氛围浓郁,教研氛围浓厚。二是管理上注重流程化系统化,教学上实行“三查四考一表彰”,德育上实行“日查周评月总结”,教研上严格规范“三块五步”教学流程操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五寨县第三小学引进的“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模式,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1、以制度为保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在实行计划之前即根据《五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东秀庄联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同时制定了《东秀庄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并结合学校的食堂管理完善了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计划的实施做了充分的制度准备。20xx年4月5日实施计划之后,在县督导室和教育局营养办的监督、领导下,将制度上墙,并成立监督小组接受家长、教师、学生的监督。今年又成立了营养膳食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科学营养地调配学生饮食。

2、严格管理,确保3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

每学期一开学,后勤主任与会计即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谱(附件一),食谱以十天为一个周期详细明确地计划出住宿生和走读生每天3元钱的营养调配方案,此后一周严格按本方案采购食品,十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控资金的分配。每次采购,采购员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票据,票据由校长审批后记入营养餐专帐;所采购食品由营养餐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两人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食品原料出库时由事务点清数量,查验质量后交给食品加工员,监督员在旁监督认为无误无质量问题在《学生膳食逐日登记表》上签字。食品加工员还必须把好最后一关,加工过程中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如鸡蛋开裂,牛奶破损等)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学生每天享受营养餐情况都记录在了《营养餐就餐签字表》上,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监督3元钱最终是否“吃”到学生嘴里。以上形成的档案由检验员专门负责管理。

3、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出健康。

在教育局营养办的统一领导下,我校营养餐以水果、肉、蛋、奶为主,牛奶由蒙牛集团五寨县代理商尹巧花配送,鸡蛋由杨可庄养鸡厂配送,猪肉由五寨县远东公司配送,水果由五寨县鑫海源副食水果门市配送,其中蒙牛代理商和远东公司是营养餐中标单位,杨可庄鸡厂、水果门市是我校的食品指定采购点,这些单位厂商都有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齐全,资质完备,诚信度高。

每年年初,学校食堂首先检审《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到县医院体检,办《健康证》,一切齐备后开灶。食品原料储存在专库中专人负责,食品加工人员不得带病作业,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餐具每星期由专人消一次毒,并做好记录。总之,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食用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4、不断改进,逐步改善学生营养。

20xx年上学期我校营养餐肉食以鲜猪肉为主,一段时间后发现学生不太爱吃有点肥油的猪肉,于是我们以上瘦肉为主,如今又改为排骨,学生偏爱排骨,且排骨的营养价值又高于鲜肉。水果也以加苹果为主,同时尽量结合时令,采购梨、菠萝、香蕉、桔子等,尽学校所能合理调配,让学生吃出营养。

5、积极宣传,让国家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家长对营养改善计划非常期待,因为之前他们已通过电视对这一惠民政策有所了解,为了让家长更深刻地了解计划,在计划实施之初,我校分别召开了初中、小学家长会,专门向学生家长宣传国家政策,宣读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使每一位家长都知道只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均可享受营养补助资金,国家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按照全年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600元,且此资金必须全部“吃”到学生嘴里,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从中核减运费、加工费等。今年教育局营养办又给每位学生免费下发了制作精美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资料,让每位学生、家长都深悉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营养餐的实施改善了学校伙食,学生伙食标准由原来的生均每天小学8元提高到了11元,初中10元提高到了13元,学校伙食高于农村普通家庭日常生活水平,因而学生乐于住校、上灶,去年5月份张卓玉厅长来我校调研营养餐时问一位三年级小学生“想不想家?学校吃得好还是家里好?”小家伙很高兴地回答:“不想,学校好。”之后东秀庄本村的十几个走读生也申请住校,农村的人很直白也很朴实地说为学校吃得好了。去年冬天我校组织了九年级、初中和小学三次家长会,所提意见没有一条涉及学校伙食的。今年中考体育测试,32名考生,5名49分,44—48分26名,1名35分,充分证明我校学生体质的强健,虽然这不能全归功于营养餐,但与营养餐的实施肯定有极大的关系。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范围是九年义务教育内学生,不包含学前教育学生,在我校有6位学前幼儿,当其他孩子喝奶、吃水果之时这些孩子眼巴巴地望着,班主任只好把高年级孩子的分给他们一些,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考虑给学前孩子也加营养餐。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农村学校学生的伙食标准,不断改善着学生营养,增强了学生的体质,而且无形中增强了农村学校的吸引力,稳定了薄弱学校的生源,确实是一项的惠及学校民生的好政策。

为了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一年来我校在管理和实施方面不断努力,克服种种困难,以优质的服务,饱满的热情大力服务好学生,让留守儿童有家的温馨,其他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不低于家庭生活的感觉,以师生的满意当作我们最大的追求。平时作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层层落实,管理到位。

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学校校长亲自抓,总务副校长分管,建立组织机构,完整午餐和课间餐安排专人具体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整到位,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组成的监督专班,监督和评估,各个环节监督,督察到位。有记录有举报电话公示。

二、严格实施好营养餐和课间餐。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制订了完整午餐和营养课间管理,管理机构,建立了进出货台账,实物验收保管制度,发放时间,一周菜普,公示等等,每日发放课间餐和每日供应的完整午餐都有学生签字记录,财务由学校专人管理,每月进行一次清算,不截留,不挪用专项资金,做到日清月结,零利润服务学生,同时建立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台账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明确了人员分工,各其职,各负其责,促使职工爱岗敬业,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乐于服务,乐于奉献,切实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到位。

三、严格把好管理关。

每年度我们申请办理了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各类食品蔬菜的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签订供货协议及食品安全责任状,邀请卫生监督局来校指导工作。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准上岗,确保饮食安全,师生身体健康,食堂餐饮许可证,食堂人员健康证挂在墙上公示,让领导师生监督,每年八月对食堂及食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签聘合同,聘期一年,工资按月发放,不存在给聘用职工购买何险及其他后顾之忧,工作不求进步,态度不好的第二年不予以聘用。分管领导每天下食堂不少于二次,主管领导每周下食堂不少于6次,并同师生用餐不少于5次,时刻关注食堂服务态度,饮食质量安全等等。

四、严格食品采购制度。

食堂安全是食堂的头等大事,食堂采购是安全的关键。我们每学期开学前由分管校长和总务主任对市场进行调查,选择正规商店,正直的商人进行交易,商谈价格服务项目。“米、面、油副食店”蔬菜配送店,“肉店”都选择专营的正规店,并向学校方提供,“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健康证”与学校总务处签订供货协议。采购时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价格、乙方提供送货单,总务处验收,食物保管员验收签字,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已订购的货物,食堂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供货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负一切后果责任。

五、严格食品加工流程管理。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二篇】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v^食品安全法》、《^v^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需求的学校应设立*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v^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贮存。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出处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章食品配送。

第三十八条供餐单位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九章食品留样。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十章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十一章应急处置。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十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三篇】

1.指标完成情况表:

产量表日期:废粉废环表

单位:kg。

5月份入mrb仓库重量:共计。

2.产品喷码掉码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目前部分产品依然采用烘烤的临时解决方法来保证产品交货。

3.针对客户投诉044产品耐压不过问题,车间各职能人员对原因认真细致的分析,并要求操作员工加强手动喷漆的操作一致性和技能的提高,确保同一批产品膜厚一致,从而达到客户质量要求。

4.针对模具存在的塌角、剌模问题,车间明确责任,责令模具工程人员必须急生产之所急,确保模具的保障工作。

5.针对制粉效率偏低情况,车间对绝缘计划提出要求。每天两班必须完成2吨的绝缘计划。对于压制反映的粉批量偏小,频繁首件中式时间太长影响效率,车间已对60材绝缘粉末进行混料合批量加大来解决(1吨1批)。通过生产系统召开压制产量分析会,针对影响压制产量的因素,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现已逐渐成提升阶段。

6.设备班组对厂区内用电安全接地进行了整改,目前正在进行中。本月设备整体故障率呈下降趋势。

7.产量数据体现:本月产量处上升趋势。但后道各岗位产量都没有和压制产量持*。岗位存在积压产品现象。通过报废数据可以看出本月各岗位报废率比上月增高,特别是各岗位废环报废量。说明班组管理人员工作不扎实,对待成本问题认识不够,岗位人员成本意识淡薄,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报废较大。

8.部分岗位生产效率提高较慢。个别规格的小产品电感质量指标生产和品质控制处于不稳定状态。

9.班组管理人员没有紧迫感,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够,思想观念不统一,个别班组大班长及班长没有全局观念,工作中存在个人主观意识太强、得过且过、打马虎眼、推脱、扯皮、不敢承担责任的现象。

10.机修班组和喷涂班组配合新格尔喷涂线厂家安装人员进行设备试产调试及验收工作。1.要求厂家人员对员工进行操作及技能培训,保证能熟练掌握喷涂操作技能。2.本月对要求设备组对液压机进行程序优化,减少等待时间从而提高生产效率。设备对料盒漏粉问题一台一台进行彻底地改造,逐一解决。针对倒角岗位滞料问题,第一从人员上合理调配,第二设备、生产亲临现场对倒角机现存的问题彻底排查,逐一彻底解决。力争把倒角岗位效率提高30%。3.车间继续认真细致的抓好车间班组及各职能部门的基础工作,对设备、模具上月内审查出的不合格项督促进行彻底整改,对作业现场进行标准化要求,严查各岗位上存在的操作随意性、记录书写不规范性等问题,从而保证客户审厂的顺利通过。4.针对前期的车间连续性生产方式存在的弊端,车间本月围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便于生产组织管理”的目的,拟将原连续性生产方式变更为集中作息制度的方式(全体人员连续工作15日,集体休息2--3日,国定假日除外)本月推广实行。5.督促设备组对一号退火炉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粉末870度退火工作。6.针对5月份存在的不足加以纠正并将整改成效继续保持。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6年,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实现“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食堂管理。

1.进一步建好学校食堂,完善食堂设备配备,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学校食堂的发证工作,努力做到学校食堂都能持证经营。

2.进一步完善各项公示制度,督促各地妥善解决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确保每天4元的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水平。

3.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储存及留样等程序,确保各个环节安全。

4.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要求,继续督促学生食堂全部退出经营承包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现“零利润”经营,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确保资金安全。

1.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实名制信息档案,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

2.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规范财务核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3.健全学校内控机制、营养改善计划月报制度,强化学校财务公开,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三)抓实人员培训。

2016年,我省将进一步抓好抓实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营养食品配餐、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流程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专题培训,逐步提高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为学生提供营养可口的饭菜,并保障好食品卫生安全。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五篇】

为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省学生营养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5〕7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的通知》(闽学生营养办〔2016〕4号),对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及健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管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落实各市、县(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培训情况。进一步部署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检查及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等工作。

(二)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

2016年我省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目前已对1908所(不含厦门)农村寄宿制学校235440名义务教育学生实行营养餐补助,全省共投入营养改善资金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县万元。同时,按照每位寄宿生每年300元标准增加安排寄宿生公用经费,用于学生宿舍和食堂等水电费及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维护支出,有效缓解寄宿制学校食堂日常运营经费不足问题。

1.继续扩大补助范围。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寄宿生年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2000元、初中提高到2250元,营养餐补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2.积极推进实施营养午餐。2012年全省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以来,我省以实施免费营养早餐为主,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实施。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提高寄宿生营养餐补助标准并扩大补助范围后,省学生营养办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保障机制,组织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和非寄宿低保家庭学生的免费营养午餐提供工作,并让低保家庭寄宿生在校期间免费就餐。在2016年6月1日印发的《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非寄宿低保学生纳入到营养午餐实施对象中。

(三)加强管理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1.开展食品安全检查。2016年我省结合教育督导、开学检查和秋季开学初督查,对各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学校食品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指导,扎实推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开展。各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及食品药品监管、卫计、物价等成员单位,均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环节的食品卫生,确保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工作。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地将营养改善工程信息公开纳入当地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统一管理,主动在当地媒体上公开营养改善工程有关政策及实施情况、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电子邮箱)、大宗食品采购情况、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及检查监督情况等信息;要求学校重点公开食堂内部管理制度、食堂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受助学生信息、营养餐补助标准、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3.推进营养改善工程规范化管理。督促各设区市制定所属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化管理县创建时间表,加强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和监管,力争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均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

4.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国办发〔2011〕54号和省相关文件精神,大部分县(市、区)农村学校食堂均聘用合格的食堂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多数县已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例如,莆田市以市长专题会议纪要精神,预算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服务人员工资;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宁德市的多个县(市),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由当地财政按寄宿生人数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将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连江县除了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还对小学一至三年级寄宿生,按每15名寄宿生配1名保育员标准安排保育员经费,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四)食堂建设情况。

2012年以来,我省投入食堂建设资金总计亿元,其中省级及以上资金亿元、地方财政安排亿元资金,专项用于全省673所项目学校食堂等项目建设,规划新建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万平方米。截止2016年10月底,已全部完工。

在食堂规划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省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抓工程质量。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校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校安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注意事项》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食堂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严把质量关。二是抓资金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资金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入校安工程资金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抓进度月报。按照全国学生营养办文件要求,建立了食堂专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全面跟踪项目建设进度。

我省积极探索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营养改善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防止营养改善资金被套取和冒领。2014年起,采取以学籍管理系统中学生数为基础,经核实后,作为安排省级营养餐补助资金依据的方式进行资金核拨,同时,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提高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化管理水平。随着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我省将逐步运用实名系统进行全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核拨及监管。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六篇】

一、领导重视,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领导机构我校领导积极配合县局工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细。为此,学校成立了以安庆奎校长为组长,张雄为副组长,王笃伦、赵波、喻明、袁泽伟、肖林为组员的营养餐领导小组下设有膳食科由王笃伦老师为主任,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组,认真细致的做好营养餐采购、入库、出库、加工等工作,确保学生按时、足额就餐。我们采取实名制就餐方式,组织严密。

二、健全管理制度,采取责任追究制我校的营养餐管理采取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正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我校制定了《学生营养餐日常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学生营养餐发放与用餐管理制度》,例如:《学生营养餐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中规定如果食品的生产日期超过了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我们将拒绝签收。学校还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发放与用餐须知》,《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严格责任落实到人,在工作过程中,采取责任追究制,如果出了问题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努力把失误降到零。

改善计划宣传手册》,同时学校还特别制定了《营养餐食用须知》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及其家长手中,使学生吃的卫生、健康,也使家长放心。本学期我校共有学生1681人,他们每个人都能享受到营养餐。我们实行学生数动态管理,及时进行学生人数的更新,转出,转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对每天的营养餐的发放工作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做好留样,确保安全。每天统计,每周统计,每月统计,努力做到万无一失。

回顾营养餐的前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有不足,例如学生人数多,食堂过小,生均使用面积严重不足,给营养餐的发放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食堂容量小,实行分餐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食堂工勤人员未经过规范培训,工作中业务素质不高,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高效,快捷,努力把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好。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七篇】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隆德县杨河乡上岔小学2018年1月4日。

自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开展以来,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努力完成我校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本年度营养餐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详细讲解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文件精神,切实让社会知道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经常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三、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开展顺利,各班班主任亲自参与到工作中帮助分发早餐鸡蛋和营养午餐等,尽量让学生吃好吃饱。

四、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就餐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午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五、认真组织,及时发放。

1、操作间设备老化陈旧,有些设备已经无法使用。

2、因学生年龄小,清洁工作有难度。

3、来年从两方面着手整改:

第一、在营养午餐发放过程中强化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加强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坚决制止浪费现象再发生。

第二、筹措资金,改善营养餐设施设备,尽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营养餐需求。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教育工作者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第八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文件精神,自开展学生营养餐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现将前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校始终把营养餐放在学校工作的重点,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在校学生人数为57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学校课间餐,由各班主任教师组织分发营养餐,自2月16日起,我校营养餐工作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统一购置了冰柜,并在冬季对牛奶采取保温桶热水加热方式,加热后再发给学生。

3.学校新设置了营养餐储藏室,完全做到了“五防”;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接收、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4、结合营养餐实施计划,我校还开展了“合理膳食、营养膳食”知识教育。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营养餐的口味太单一,造成了部分学生不爱吃吃不完,有浪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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