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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两节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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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第一篇】

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干部形象

承 诺 书

按照县委、县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干部形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三个第一的目标: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着力构建干部体察民情的长效机制;以群众评判为第一标准,着力构建干部维护民利的长效机制;以群众满意为第一取向,着力构建干部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现本人承诺如下:

1、依托“进万家门、问万家计、知万家情、解万家难”的走访调研活动,切实安排好全体教职工下基层广泛听取群众诉求,化解我镇群众长期以来对卫生院的积怨,建设标准化信访接待机制,层层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人理、件件有着落”。

2、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惠民资金、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查处和纠正各类卫生、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损害干群关系行为。建立健全我镇卫生事业民主决策、惠民资金发放和“四风”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格问责的长效机制。

3、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院的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4、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5、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患者馈赠的 “红包”、购物卡、代金券、宴请及各种馈赠。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

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6、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坚持价格和收费公开,为病人提供规范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7、不在医药购销、医用设备、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收受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

8、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9、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以身作则,带头做好。

10、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参与违反规定的各种娱乐休闲活动;不违反规定操办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1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抓敢管,并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同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

以上郑重承诺,欢迎各级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人:院长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两节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第二篇】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积极响应“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干部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特做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教的若干规定,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人,主动接受监督。

二、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各种违法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自身形象。

三、严格按学校规定,不乱订资料、乱办班、乱收费;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关爱留守儿童、单亲儿童、残疾儿童。

四、加强师德师风学习,自觉做到“信仰纯洁不迷向,道德纯洁不迷失,精神纯洁不迷茫,作风纯洁不迷糊”。

五、廉洁自律,起好带头作用,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带动校风的转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以实际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六、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不收家长红包礼金,坚守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精神家园。

七、积极进行高效课堂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以德育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安全意识。尊重教育规律,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八、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争创人民满意教育。

承诺人:陈玉林

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两节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第三篇】

附件:

b超、妇产科工作人员打击“两非”责任状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工作人员):

为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精神,切实开展“两非”专项治理行动,根据《象山县卫生系统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乙方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对治理性别比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行业自律,提高职业操守,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和反对涉及“两非”的各类违法行为。

2、自觉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性别比失调给社会、家庭、后代带来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击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打击“两非”的重要性。

3、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凭证终止妊娠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医院规章制度。

4、涉及参与非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行为的,自愿接受降级、撤职、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两节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第四篇】

xx医院院禁止“两非”承诺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及市政府关于禁止“两非”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姜堰区卫生系统全面开展禁止“两非”工作,并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执证上岗,实行逐人逐项据实登记,严格执行孕检双人签字负责。

二、不非法开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我区施行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在市妇幼保健院施行,应严格查验孕妇身份证和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留存相关材料,并做好登记;对确因医学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指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或严重危及孕妇健的),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

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核对制度,实行专柜专账处方管理,定期清查账目,凭妇 1

产科医生处方发放,并在妇产科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严防药物外流。

四、不出具假《出生医学证明》、假结扎、假上环证明,未经区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做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未经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批准不施行取环手术。

六、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如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xx医院

年 月 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承诺书

(超声岗位人员)

一、严格遵守超声诊断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所有超声诊断操作人员依法实行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b超行为;

二、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

三、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诊断和其他定期孕期保健检查,由接诊医师开具b超超声检查单,方可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不得透漏或暗示胎儿性别。否则,一律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

四、对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 需索要提供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区卫生局出具的《因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证明》,并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检查时必须有两名及以上执业人员在场,并在医学检查报告上签字。

五、严格执行孕妇b超检查实名制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

六、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科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承诺人(签字):

xx医院

月 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承诺书

(妇产科岗位人员)

一、杜绝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行医、超范围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孕妇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审批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

三、全面规范运行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把孕情监测和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儿童免疫等个案信息实名实时准确登记录入系统。制度;

四、在为妊娠14周以上(含14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之前,查验孕妇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属医学需要的应出具合法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诊断结果)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准予终止政策内妊娠通知书》,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特殊情况下,涉及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需要紧急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术后24小时内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说明材料。

五、加强自律,禁止未经许可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引产手术;

六、严格实行终止妊娠类药物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终止妊娠类药物的使用。

七、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愿意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

承诺人(签字):

医院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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