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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社会调研报告格式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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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研报告格式【第一篇】

根据安排部署,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到镇村实地调研,通过与干部群众座谈,入户实地察看等途径,了解了村的新农村建设情况与及当前农民最迫切的需要和最关注的改革,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村455户共1887人,耕地3200亩。党员54人村“两委”班子9名,交叉任职2名,拥有大面积沙荒地,可以进行项目开发;土壤肥沃,适合优质品种种植。主导产业是小麦、玉米、马铃薯。有种植蔬菜的优良传统。

1、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组党员、干部严重老化。由于外出的人多,要求入党的人少,党员老化严重。目前我村的党员只有人,平均年龄达到57岁,只有从组织上加强村班子建设,不断增强村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才能真正做到支部所在、民心所向。二是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部分村党员、干部仍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思想僵化、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由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少,导致村级组织难以正发挥作用,正的办公费用都依靠转移支付来维持,因此村级组织作用无法发挥,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随之减弱。

2、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缓慢,该村基本没有集体收入,造成农村基层运转困难,公益事业长期投入不足,生产和生活条件难以得到改善;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依然脆弱。

3、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农民思想还比较保守,传统的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都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差距甚远。在思想素质方面,普遍存在“小富即安”心理,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在文化素质方面,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在这次调查的农民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0%,初中文化程度占4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由于农民科技知识低下,对新事物、新技术缺乏认识,从而阻碍了接受新事物、学习使用新科技的能力。

4、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增收缺乏保障。目前,我村农民致贫的因素仍然存在,而且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在外从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他们价值观念的变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受到了冲击。这些农民所面临的生活、医疗、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必然影响农民增收的稳定性。

1、紧抓政策机遇。近年来,中央加大了支持农村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我们应当利用好中央的政策,寻求各方支持,从财政支出、企业扶助、农业生产补贴等各方面给予农民帮助和实惠。

2、提升农民素质。一方面,要完善农村教育体系,加大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使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培育新型农民。另一方面,营造良好的农民创业环境,鼓励农民创业。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3、加大投入,争取资金支持。一是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引导农民根据本地自然资源、技术条件,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整治项目的补助。

4、建立完善的农村保障机制。健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人文环境,为农民整体增收提供制度保障。

5、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发展年轻党员工作,强化管理,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村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促进农村发展。

综上所述,我认为,虽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制约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

社会调研报告格式【第二篇】

政治、经济体制是通过一定机制的运转来实现的,而机制能否高速协调运转决定于其机构的组合形式。市场体制下的机制通常由国家、社会、市场三大部件组成,国家靠行政机关主导,社会靠中介组织协调,市场靠工商企业运作。在社会中介体系的建设中,民政部门的民间组织管理身兼重任,尤其社会团体是社会中介组织的主体,因此,为了着眼大局立足现实做好社会中介体系的培育发展工作,有必要对我市社组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简要的分析。

我市现有各类全市性社会团体198个,按其发挥的社会作用可分为三大类:

这是一类由同行业企业自愿组成的群体组织,可以组织协调企业,形成群体力量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也进行行业自律,规范内部行业的不良竞争行为,化解企业间各类矛盾行业协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极具权威,但在我国还属发育时期我市现有行业协会九个(集体建筑企业协会、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电力企业管理协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约占总数的5%由于“官办”色彩浓重,并非自发的组织,难以发挥应有作用一些本来可以建立的协会还没能建立起来,如木工机械协会、钓鱼竿协会等但随着形势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复杂、激烈,行业协会的蓬勃发展是必然结果荣成市渔业协会便是一个极好的范例和良好的开端行业协会的建立与运行,既可大力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也可为市直机关减员提供一个好去处。

如资产评估协会、质量检验协会、建设监理协会、道路运输协会、体育总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律师协会等,共157个,约占社团总数的80%。此类社会团体门类多、范围广、专业性强,分布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财政、工商、税务、法律等各个部门和系统。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对本专业系统进行业务管理、资格认证和协调服务,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比赛、联谊、评奖及其他活动。通过这些方式,规范本系统专业性的社会活动,并丰富人们的社会和家庭生活,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时尚,对社会稳定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是一类以爱好和友谊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如海外交流协会、球迷协会、观赏石协会等等,共16个,约占社团总数的8%。主要是通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国内外交往与交流。这些社团的活跃,对我市招商引资等经济活动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推动了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行业协会是经济性的,是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联谊性协会是交际性的,通过调节人际关系影响社会。而专业性协会却另有特点,其门类设置与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相一致,有什么样的职能就往往设立什么样的协会,如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协会、司法部门的律师协会、城建部门的建设监理协会等。因而各大系统设立的专业性协会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机构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有着承担行政机关剥离出的职能和分流的人员的任务。因此,有三个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1、社团组织机构的独立问题。专业性社团与业务主管单位关系密切,往往直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控制,“官办”色彩浓重。从组织机构上看,往往是局长兼会长、副局长兼副会长、业务科长兼秘书长的“政社合一”的模式。98年初统计,我市103个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由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兼任着,占社团总数的52%,这样使这些社会团体难以构成独立的法人主体。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1994]59号文规定:“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的独立作用,国务院各部委、各办事机构、各直属机构的领导同志今后不再兼任社团领导职务。”[1998]17号文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市委、市政府两办也明确规定: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应于98年6月20日之前辞去所兼社团职务。社团属于民间组织,对负责人的素质要求高,因此部分年龄偏大和退休的行政、专业人员是社团负责人的首选对象。但由于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涉及到好多问题,并有一系列的法制程序,所以真正使社团从行政机关中退出来,还有许多细致工作要做。

2、社团的经济财务独立问题。设在系统内的专业性团体,经费来源一般较充足。99年财务检查中有独立帐户的33个社团,年收入高的可达100余万元,低的也有三、五万元,一般的在二、三十万元以上。经费来源有的靠业务单位拨款,有的直接向会员收取,个别也有收取服务费或兴办经济实体的,其中滥收费、高收费和不当开支情况较为严重,真正用于社团活动的占少部分。如果能从政策上提供条件,让他们开展有偿服务等,筹集资金的路子还会更宽些。目前在机构独立的基础上,切实把社团的帐目独立出来,按财经制度进行管理十分必要。这样在机构改革中,只要专业性社团的责、权、利到位,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构筑“小政府、大社会”、“社会事情社会办”的格局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3、社团和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重叠问题。过去各大系统设立了部分副处级的事业单位,承担着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从大的趋势看,这些事业单位可能被各类行业或专业协会所取代,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机构的性质,减轻财政负担,使他们由吃“财政饭”变为“自筹资金、自聘人员、自主地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总之,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建设和完善各行各业的市场中介体系,是推动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而规范、完善各大系统的专业性协会,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构筑新的社会结构框架,使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关键环节,对推动我市的政治、经济发展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社会调研报告格式【第三篇】

衡水市爱心联合会创办于20xx年,起源于网络,成员来自衡水各界,大家以自愿为原则再加以纪律凝聚成团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力量。联合会以“传递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爱·和谐·家园”为理念;以“扶危帮困,关爱他人”为组织活动原则。目标是以弘扬爱心为主线,以爱能温暖人世间,希望用我们的行动激起人们关爱的热情、让人们多一分关爱少一分冷漠,同时也培养、唤起衡水人的社会责任感与社会公德意识,展示出当代衡水人的精神风貌。

1、在调研过程中,首先对联合会成员的情况作了统计:当前联合会成员共有30人,所有成员均来自衡水各界,其中,专科以上学历有10人,专科以下学历有3人。联合会所有成员的平均年龄是31岁。他们都是企业的负责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2、同时,我们我们还对被资助对象做了调研:从2004年起至今,联合会已成立十年,通过联合会得到资助的有30人。被资助的多为成绩优异的贫困大学生,他们都来自衡水地区,都是考取国家重点高校的学生,平均年龄21岁。

组织运作资金来源于企业及个人资助,运作资金为3万元。

为了方便工作的开展和进行,爱心联合会在会长的领导下,设立副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副会长7人,分别负责财务、办公室、外联、宣传、策划等;秘书长一人,主管秘书处,并配合会长做好全面工作。

爱心联合会的主要活动,是围绕我市的贫困人群,残障人士,以及那些需要社会帮助理解的人群展开,除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之外,更多的精力帮助一些有爱心的企业以及个人,建立一个良好的,不受其他外界所干扰的沟通的平台。活动主要以义演捐款的形式进行,活动周期不定。

当前,服务青少年群体是共青团工作的一大重点,各界人士在资金、精力上对此项工作均给予高度支持,青少年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是,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过程中,联合会确实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1、组织运行遇到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由于资助的人数和资金的限制,青年社会组织存在资金不足的状况。

2、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社会成员参与青年社会组织活动的'自发性较差,联合会在组织活动中很难抓到重点,受自身条件所限,许多实效性活动未能开展。

爱心联合会希望政府能够对青年社会组织已于关注,协助宣传,能够因地制宜的对爱心联合会给予所需支持,推动相关工作加速发展,提高社会关注度。

随着爱心联合会工作的日趋完善,我们将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参与。相信在衡水爱心联合会的共同努力之下,衡水人的社会责任感与社会公德意识能够得到加强和彰显,可以更好地展示出当代衡水人的精神风貌。

社会调研报告格式【第四篇】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已经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第一批城市低保aa级管理单位,农村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城乡低保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交流推广。

1、城乡低保制度。我市城市低保制度是1998年建立的,先后8次调整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360元,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6。04%。现有在册城市低保对象6179户12525人,占城镇人口的10。7%,月发低保金243。3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235。3元。我市农村低保制度是20xx年建立的,并先后3次修订、5次调整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年98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年276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3%。现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816户12975人,占农村人口的4。6%,月发低保金107。7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106。6元。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上学难问题,我市探索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中生低保生活费补助制度。今年,将全市在校704名低保户大学生和444名低保户高中生纳入补助对象,按照大学生每人每月200元,高中生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费152。1万元。

2、特困群体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674人,其中集中供养840人。供养标准为人年6240元,市财政按集中供养人年3500元、分散供养人年2300元拨付基本生活费。二是城镇三无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44人,其中集中供养87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640元,分散供养人月540元。三是孤儿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孤儿34人,其中集中供养20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1000元,分散供养人月700元。

3、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几年来,数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主要实施以下几方面的救助:一是为民政定救对象代缴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个人部分。二是对特困群体进行门诊定额救助和大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全额救助。三是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55%的比例予以救助;对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40%的比例予以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均为6000元。四是对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慢性疾病未住院治疗的,根据病种给予一年1000元至40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今年已对4872名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救助金额717。6万元。在医保定点医院建立了即时结算平台,民政定救对象实行即时结算。

4、临时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因病、因灾、子女上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全年救助标准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xx元。凡临时救助标准在600元及以下的,由乡(镇)处及时审批发放,600元以上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发放。今年已对3347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255。66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基本生活和返乡交通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动实施基本生活、医疗和护送返乡救助,对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我市每年救助在1000人次左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低保补助金额主要是依据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确定的,由于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很难准确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有少数居民收入申报不实,特别是临时收入和隐性收入未予申报,有的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导致申报材料失真。

2、社会救助资金不能满足需求。一是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农村低保规模不断加大,连续几年扩面、提标,资金支出增长快,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对于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来讲,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和额度非常有限,与需求相比缺口大。三是临时救助资金不足。从实践情况来看,对困难群众面临的一些突发性、暂时性困难,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解决,效果会更好一些,目前上级没有建立专项补助资金,仅规定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从地方财政预算低保资金中提取。资金来源有限,不能满足需要。

3、部分特殊群体生活仍然困难。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部分特殊困难人员(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即便是将现有的救助政策用完用足,仍不能解决其困难或者保障其基本生活。一些收入较高的家庭,因家庭成员中存在生病、致残、年老、上学等情形,其实际支出较大而造成贫困,他们因家庭收入超过救助标准又不能享受救助。

4、低保优惠政策过多。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救助群众方面发挥着兜底的功能。不同的部门或者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社会救助时,把享受低保作为必备条件,如低保对象享受学生入学廉租房、灾害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冬荒救济、春节慰问、房屋保险等一系列照顾措施,使低保救助的外延不断扩大,出现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出现新的社会不公,低保吸引力越来越大,导致“千军万马”齐争低保的现象。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成立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库。将辖区内居民的户籍、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有价证卷、农民政策性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基本信息录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现行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将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收支严重失衡的困难户、遭遇突发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级分类救助。最高救助额由原来20xx元提高到10000元,市级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至10000元,乡镇、街道救助金额的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下。

4、降低低保的“含金量”。一是合理确定低保保障标准。物价、财政、统计、民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来合理确定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宜定得太高,确定一个合理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二是扩大享受困难群众优惠政策范围。将困难群众享受就业救助、就学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水电救助、春冬荒救济、重大节日生活救助、突发性灾害救助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社会调研报告格式【第五篇】

经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埋头苦干,创新实干,我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认真做好20**年的劳动保障工作,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了收到了良好的效应,其做法主要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劳务输出作为一个新产业来抓。

镇党委、政府认真领会市委、政府劳务输出工作会议精神,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本地经济、增加农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抓紧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把劳务输出纳入对各村委会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完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各部门,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形成推动劳动力转移的合力。镇政府为有效避免“人难找,事难办”现象的出现,召开了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求劳保所、派出所、计生、信用等部门要简化办事手续,认真做好各种服务工作。

三、按时上报劳动力资源和劳务输出情况报表。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阶段劳务输出情况,镇劳动保障所积极切实做好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建档、职业培训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认真做好劳动力储备情况的调查,及时准确地上报农村劳务输出情况统计报表以及各种业务报表,没有一次漏报、缺报。

四、落实就业与社会保险工作。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实施了一系列的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再就业。以免费送技能、有效地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我镇城镇新增就业60人,招工备案9户,录用备案5户,农劳转移3352人(其中:劳务输出2200人,新增输出500人),创建充分就业镇,求职登记建档150人,职介成75人,失业率控制在%以下。

(二)社会保险:综合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五、白鹿镇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的劳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与市委、政府的要求也还存在差距,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十分艰巨,这些都与主客观因素有关,主要表现在部份人员担心上当受骗,对陌生世界存在畏惧感和“家乡宝”观念较强,还存在着“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忧,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等观念意识,这样就给劳务输出工作带来了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不足,组织工作有待改进。

从目前白鹿镇劳务输出的状况来看,村与村之间仍然存在着对劳务输出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出现村与村之间劳动力输出的数量和质量存在很大差距,部分地区的劳务输出仍然是民间自发的、无序的,缺乏有效的组织领导,致使劳动力输出效率不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民工的积极性。

(二)现有的劳动力资源素质偏低,适应不了现代社会劳动的需求,严重影响劳务输出。

目前,全镇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劳动力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城市的就业压力,农民工明显不具备竞争优势,难以适应乡镇企业不断发展高科技的客观要求,这样就使部份务工人员在返乡后就乱造谣,给劳务输出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六、白鹿镇劳动保障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抓好典型,搞好示范。

为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将严格规范劳务输出秩序,合理引导劳动力流动,杜绝民工盲目外出、无证打工等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订单、劳务派遣、项目拉动等多种形式,千方百计扩大转移输出的渠道和规模。抓紧实施各村委会“劳务输出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加大外出务工人员致富典型的宣传力度,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来告诉那些持等待观望甚至怀疑态度的人,使他们尽快加入劳务输出的行列,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梦想。

(二)加快发展二、三产业,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创造空间。

一是加快中心集镇建设的力度,推动我镇二、三产业的发展。二是积极鼓励个体私营业主创业,提升现有乡镇企业的规模及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特别是蔬菜产业化发展。通过二、三产业的就业渠道及就业岗位的增加,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创造条件。

(三)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快劳动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党的17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文件精神,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民增收为出发点,与时俱进,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镇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一、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现状。

我省社会工作主要分布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障康复和群众工作等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具有一定的基础,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社会工作的领域范围。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逐渐形成了覆盖民政、教育、医疗卫生、公安、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工青妇、计划生育等的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的服务范围,包括进行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

社会工作队伍的规模。目前,我省从事社会工作的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其他机构共有万个,从业人员约万名,占就业总人数的%。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36~50岁、51岁以上的社会工作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和%。从性别结构看,男女比例接近42∶58。从学历结构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从职称结构看,现有社会工作人员拥有的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为政工师、心理咨询师、医师、教师等,社会工作师的评定工作正在启动。

二、我省社会工作的实践基础。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拓宽延伸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累了经验。随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衔接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不断得到拓宽和延伸,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务实的社会工作队伍。xx市社会福利院、xx市精神病院等机构纷纷引进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实际从业人员学习社会工作专业,运用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等专业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并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

推进新型城镇社区建设,切实打牢社会工作的基础平台,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挥作用搭建舞台。我省8月开始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改革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起基层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工作“三位一体”的平台,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工作开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首先,社区建设逐步完善,提升了承载社会工作的功能。截止12月,全省已建立新型社区3465个,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万人,他们大部分属于实际社会工作者。其次,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的内容不断丰富,社区管理和组织功能明显提升。社区承担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流动人口管理以及社区安全等公共服务,吸纳了大量的社会工作者就业,开展了社区矫正、残障康复、妇女家庭、儿童和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工作,形成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招标和社区无偿、低偿服务以及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种社会工作运作方式。

发展民办公益社会组织,丰富创新社会工作的活动方式,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条件。在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等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培育各类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岗位和机构,利用各种民间社会资源推进社会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截至底,湖北省民办社会服务组织总数已经达到26805个。其中:社会团体237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120个、基金会15个、社区民间组织18300个,占全省民间组织总数的73%,从业人员61600多名。这些机构和组织为社会工作人才应用专业知识、实践专业理念,提供了广阔舞台和就业岗位,成为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施展才能的重要载体。

三、我省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趋势预测。

(一)社会工作发展趋势。

在工作目标上,由单一型向复合型发展。传统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妇女儿童工作、老龄等工作,目标和手段比较单一,侧重于对困难弱势群体外在、物质的帮助,只能解决表面性、临时性问题,而受助对象自助、自决、自立意识并未得到唤醒,受助对象深层次功能和信心并未得到恢复,导致帮扶对象很难从根本上走出困境。社会工作“助人自助”、“平等”、“接纳”、“自决”等理念的推广,将使现有工作领域在指导思想和目标上得到升华和拓展,既注重外部问题的解决,也注重内部信心的树立;既注重物质帮助,也注重精神、心理方面的帮助,从而使相关工作具备复合性功能,能够产生更加全面的社会效益。

在工作方法上,由经验型向专业化发展。现有大多数社会工作岗位沿袭传统工作方法,积累了一些作群众工作的经验,但在利益格局调整和价值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面前,这些方法显得苍白无力。社会工作方法体系以亲和、平等、接纳为核心,将个案、小组、社区三种工作方法相结合,辅之以心理介入等专业手段,具有亲和力强、效率高、对象受益明显等特点。这些专业方法经过实践检验后逐步形成体系,将在我国社会工作中逐步引进和推广,社会工作职业的专业性将不断增强。

在工作定位上,由从属性向职业化发展。目前社会工作分散在各个工作系统和领域,尚未形成一个专门、统一的职业。相对于民政、司法、卫生、教育等单位的主体工作而言,社会工作还处于从属地位,缺乏明确的目标和统一的规范,大多工作都属于各单位的“自选动作”而不是“规定动作”。随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深入、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从分散走向统一,职业内涵和外延逐步明确,职业理念和方法逐步统一,职业目标和作用逐步清晰。社会工作将成为一个有统一规范、用专门方法、由专门队伍从事的专门职业。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将在职业化过程中成长壮大。

(二)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定位及人才需求趋势。

据统计预测,我省到“十一五”末社会服务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需求数达到26万人,其中初级人才9万人,中级人才12万人,高级人才5万人。到总需求数达到33万人,其中初级人才10万人,中级人才15万人,高级人才8万人。其中,重点领域社会工作定位和人才需求预测如下:

1、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及人才需求预测。

福利机构是社会工作需求和社会工作人才相对集中的领域。从广义上看,我国福利机构包含老年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流浪人员救助站、部分残疾人康复机构在内,为老年人、孤儿、流浪人员、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提供养、护、教、康复等服务的机构。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要通过与服务对象及其亲属联络与沟通、日常生活能力的训练与辅导、文化娱乐服务、心理咨询与辅导、健身辅导与服务、社会交往能力的训练与辅导等手段,帮助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疾病观、生命观和身体观,帮助所有福利机构供养对象克服社会隔离感、社会交往障碍和社会认同危机,克服自卑、被遗弃感及社会适应障碍等。

基于福利机构已有的综合性功能和示范效应,福利机构应按照供养对象1%的比例配备社会工作人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福利需求多元化,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人员需求数量将逐年递增,在20达到13万人左右,其中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将达到8万人左右。

2、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工作及人才需求预测。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社会工作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整体应急处置,制定工作方案,预防和减轻受公共事件影响人群的物质和精神损害,帮助受影响人群正常开展工作和恢复正常生活。从自然灾害领域看,湖北省自然灾害频率高,灾害损失大,受灾人口多,属我国多灾、重灾地区之一。社会工作介入到救灾领域是当前一项非常必要的任务,以便在灾前、灾中和灾后为灾民或潜在灾民提供一系列服务和帮助。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工作人员专业性强、责任重大,应提前培训和储备。应根据总人口的万分之三配备应急社会工作人员,区分公共事件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大培养力度,并进入相关应急管理部门工作,以便处置突发事件时集中调配使用。根据湖北省人口状况,需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工作人员2万人左右。

3、社区社会工作及人才需求预测。

城乡社区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平台,社区管理组织集党的基层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基层行政管理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四种身份为一体,功能多,任务重,是社会工作的主战场。社区层面社会工作领域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行政方面的工作,主要是社区管理机构,承担社会政策的落实、社会福利资源的筹集分配、社会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等;二是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主要包括社区服务中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有社区老年服务,社区未成年人服务,社区残疾人服务,社区特困家庭服务,社区优抚对象服务以及社区矫正、社区卫生、社区劳动保障等工作。

我省共有277个街道、943个乡镇、3145个社区、29534个农村村委会、531个社区服务中心、2720个社区服务站,按一个街道(乡镇)配备一名专业社工,一个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社工,一个社区服务中心至少配备3名专业社工的标准,湖北省共需配备5万名左右社区专业社工。

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开发、科学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置必须以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等方式和途径,实现社会工作岗位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必须着眼于维护人的基本权利,帮助老年人、残疾人、城乡困难群体、妇女儿童等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要着眼于恢复人的社会功能,帮助精神心理疾患人群、司法矫正对象、问题青少年完善人格,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要着眼于基层,缓解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村落社会管理的压力,弥补基层社会公共服务的不足。当前,应尽快在城乡社区、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聋儿康复中心、救助管理站、收养中心、荣军军休机构、减灾备灾中心、司法矫正机构、学校、医院以及工会、妇女儿童机构中明确和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

(二)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

要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规范体系、登记注册管理制度、职级职称管理制度、行业自律评价制度为框架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评价制度,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执业资格国际间互通互认。一是抓紧制定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规范。从社会工作者的品行、专业行为、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与所属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与社会等多个角度明确社会工作者的权利义务。二是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制度。明确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关,通过注册把好社会工作者准入关。三是完善社会工作者职称职级管理。开展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评定和聘用指导工作。四是完善社会工作者行业自律制度。

(三)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坚持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留人,建立合理的社会工作职业薪酬制度,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有成就感的职业。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投入体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开办运行和工作岗位的设置,购买社会工作项目服务,改善社会工作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进出”机制。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来源和培养渠道,吸纳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流动、职业生涯发展机制,以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切实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打通社会工作人才进入党政领导队伍的通道,积极选拔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进入社会管理和党政领导工作岗位。

(四)积极培育发展社会公益组织。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在吸纳人才、使用人才、自我服务、行业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改善社会公益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完善有关税收、人事、就业、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体系。提高社会公益组织的公信力和创造力。建立阳光财务制度和公众问责制度,帮助社会公益组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公益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不断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构,不断克服行政化、官僚化倾向。

(五)加快社会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要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地位,维护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尊严,保障社工的合法权益,降低社会工作者的职业成本及风险,明确社会工作者与政府、社会公益组织、受助对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抓紧起草制定社会工作者注册办法、社会工作职业规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基础性、框架性政策文件,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体系,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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