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看守所的心得体会范文 三能心得体会范文看守所实用【参考5篇】
看守所的心得体会【第一篇】
第一段:引言(150字)。
看守所心灵教育是对被服刑人员进行精神疏导和心理辅导的过程,目的是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寻找内心的平静。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作为一名大学志愿者参与了看守所的心灵教育工作,这个经历给了我很深的触动。通过与服刑人员的接触与互动,我深刻理解到心灵教育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很多人生的触动。
第二段:与服刑人员的接触(250字)。
在看守所里,我有机会与不同背景和犯罪经历的服刑人员进行交流。一开始,他们对我们这些年轻人的到来持怀疑态度,甚至有些抵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开始慢慢地敞开心扉,与我们分享他们的故事和内心的痛苦。我感到震惊的是,每个人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深埋的伤口,他们的家庭问题、心理问题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都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通过倾听他们的诉说,我深切感受到了他们内心的软弱与渴望得到关怀。
第三段:心灵教育的重要性(300字)。
心灵教育在看守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面对服刑人员的时候,我们不仅仅是在给他们传授知识,更是在引导他们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思考方式。通过组织各类心理活动,如读书分享、心理辅导等,我们帮助他们从内心寻找反思和改变的动力。心态的改变是最关键的一环,因为只有当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才能找到成长和重获自由的机会。而这正是心灵教育的价值所在。
第四段:心灵教育的挑战与收获(300字)。
尽管心灵教育的意义重大,但也面临着很多挑战。首先,服刑人员的思想观念往往难以改变,有些人在误区中久居不愿自洗。与此同时,我们作为心灵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增加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以更好地帮助他们。然而,尽管困难重重,但当看到他们逐渐对生活充满希望,愿意接受心灵教育并为自己的未来努力时,这种努力和付出变得有意义起来。看到一名服刑人员走出看守所,重回社会并寻求工作、家庭和友情,感受到他心灵的教育帮助了他获得新生,这使我深感欣慰。
第五段:结语(200字)。
参与看守所心灵教育的经历让我深刻体会到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它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和改变整个社会。作为大学志愿者,我非常荣幸能够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服刑人员带去希望,并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通过这个经验,我也学到了很多以前未曾意识到的知识和智慧。我希望看守所心灵教育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以便更好地帮助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救赎。
看守所的心得体会【第二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率的增加,看守所作为刑事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押和管教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罪犯。然而,由于囚犯数量庞大,监狱管理不善等原因,监狱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最近,我作为一名大学生志愿者进入了某看守所体验冲监暴狱,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进入看守所冲监暴狱给我带来了巨大的触动和震撼。当我置身于庞大的看守所大门前,我对即将面对的环境充满了好奇心和紧张感。在进入看守所后,警方给我们详细讲解了看守所的布置和管理规则。我看到拘留室内人满为患,囚犯们被密密麻麻地关进其中,这让我深感看守所管理压力巨大的现实。此时,我发自内心地向警察敬佩,他们为了维持秩序和安全在这个环境中工作着。
其次,冲监暴狱让我更加理解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罪犯的内心世界。很多人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抱有偏见和误解,认为他们都是坏人。然而,在冲监暴狱中,我才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由于生活困境和心理压力,导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与他们交流后,我发现他们渴望改过自新,希望获得改造的机会。这让我重新审视了对待罪犯的态度,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得到教育和改造的机会。
此外,看守所冲监暴狱也让我深刻感受到监狱暴力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看守所内部的暴力事件不仅会对囚犯造成伤害,也会对监狱管理秩序产生严重干扰。我在冲监暴狱中亲眼目睹了一起囚犯因内部矛盾发生争斗的悲惨情景。这个事件让我认识到,监狱管理机构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预防和处理暴力事件,保护囚犯的生命和安全。
最后,看守所冲监暴狱给我带来了对社会的深刻思考。看守所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我们应该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社会应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和援助,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就业机会,减少犯罪率的发生。另外,法律制度也需要更加完善,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分子,也要给予改过自新的人机会,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而言之,看守所冲监暴狱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发。我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也需要得到理解和关爱,监狱管理机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和处理暴力事件。同时,社会也需要加强对底层弱势群体的帮助,减少犯罪率的发生。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和公正的社会。
看守所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20xx年4月16日下午,我参加了由局党委组织前往县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受到了强烈的震憾,走进看守所大门,面对高墙电网,心情感到压抑了许多,在看守所参观了公职人员犯罪案例剖析展,这些贪腐的犯罪人员,他们许多都曾经身居领导岗位,曾经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然而却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高墙电网拦住的是一颗颗已经失去自由的心,是被禁锢的身体;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一幕幕、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受益非浅,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警示教育,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做到:
一、时刻警醒自己。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二、要以案件为鉴。
通过亲身参加警示学习,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
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
三、做到以身作则。
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路线。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看守所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下面是本站带来的看守所工作。
希望大家喜欢。
脱下心爱的军装,向军旗告别,我义无返顾地又选择了警营。
今年年初,我从警校培训结束,首先在收押室,四月份到四警区,主要负责巡视监控工作。这对于我来说,的确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刚到监区,看到这些在押人员,自己心里一片茫然。在领导和警区的各位同志的热心帮助下,使我突破了心里障碍,树立了信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在工作中,努力学习与看守所民警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虚心求教,向身边的同志学,向书本学。做到“勤思考,勤动手,勤做笔记”。而且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刑法学》、《治安处罚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知法守法,提高了自己的执法水平。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到看守所工作,说实在话,心里有一定落差。但在周围的同志高昂的工作热情影响下,我很快端正了思想,觉得自己做的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军人,更应该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脚踏实地,带头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能够服从各级领导的安排,本着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尊重同事,乐于助人,遵守纪律,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高度的责任感高标准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从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的方法上,要进一步学习和总结,特别是要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其次,要加强普通话和英语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以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需要。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同时,看守所这种“热情服务”更有可能使公安人员过度依赖看守所,而放松对案件本身的侦查。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xx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打掉了一个又一个的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今天我去参观了看守所,在那里,我看到了真实的四面高墙,坚实的不见天日的牢房,犯人穿着统一的衣服,剪着统一的发型,一些人在操步,一些人在做着手工活,一些人坐在那像在念书,极个别的是坐在无法动弹的重刑椅子里.参观者走在二楼,高墙下的犯人在一楼牢房里,从上往下望,甚觉里面犯人的可怜,有尚带稚气的脸,有白发苍苍的人,从他们眼中我看到了一些无奈、悲哀、羡慕甚至是悔恨。警官告诉我们,这里的人不一定都是重刑犯,有些是关15天的,有些是一年以内的,有些也只是嫌疑人,或等待法庭下判决的,可是,在里面,所有人都一样,每天呆在仅有的10多平方米里,二三十个人,晚上还要轮流睡觉,每天白天要么操步,要么做手工活,能走到草地上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看一下蓝天白云成了他们每天的一个梦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奢望啊,进去之前在社会上多么有身份,多么有钱,多么潇洒,进去之后想也没想到最大的愿望只是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啊!
有两个因经济问题而关在里面的犯人给我们讲了他们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和现在的忏悔心理。一个贪污了五万元,判了五年,一个挪用公款赌博1400万元,判了死刑。从他们的字字句句,我都听到了后悔,只可惜,上天不会给重来的机会,他们只有为自已的所作所为付上沉重的代价,只有在高墙里感叹自由的珍贵。
今天,我第一次近距离地感受这种恐惧,这种对自由的无限盼望的恐惧,那么多个声音在告诉我,要好好珍惜今天,要珍惜现在的自由,要珍惜自己的一切,远离犯罪,远离一切与罪恶有关的事情甚至想法!
不知在社会摸爬滚打过的人们是怎么看待今天的参观的,但是对于我,却是一个警钟。在那些人面前,我真正地感受到,我今天还是年轻人,我还有这么漫长的人生要走,如果像他们一样,不知哪天就会了决的人,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我真正地感受到,我今天是国家的公务员,身上比平民还多了不少的责任,至少还要代表着国家,代表着手中的权利。犯人告诉我们:权利是把双刃剑,可以给你带到名誉财富,也可以置你于死地!只有稳稳地把好权利,才能平安地做好工作,过好人生。我真正地感受到,能有一份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有不错的收入,能在节假日爬爬山,逛逛街,已经是非常有意义、非常幸福的人生了,要求太高会让人好高骛远,会让人心浮气燥,不能无目的地追求享受,贪图富贵荣华。
恩!为了幸福的今天,努力工作吧!
看守所的心得体会【第五篇】
20xx年9月11日,我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到监狱参观犯人生活区、劳动区、禁闭室等场所,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听取服刑人员的以身说法,内心得到极大的震撼,进一步增强了对抓好岗位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人一旦迈入犯罪的深渊,将会对自身及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世上没有后悔药,只有我们时时刻刻慎独慎微,以德修身,廉洁自律,才能警钟长鸣、洁身自好,清清白白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自由的前提是“外在的约束条件下”,当一个人没有了外在的约束条件,或者说无视外在条件的约束时,势必会对人身自由造成影响。当一名国家机关的公职人员无视了法律法规的约束,肆意妄为时,法律必将剥夺他的自由。当沉重的铁门将他们与外面世界隔绝的时候,让他们失去自由的时候,再高的地位、再多的财富都化为乌有,同时给家庭及亲友带来了诸多的影响。因此,必须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一、强化学习意识,树立正确“三观”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当前有人把一些违法犯罪,贪污腐化的现象错误地归结为社会环境,而不是从主观上查找原因和吸取教训,事实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切犯罪都是从自我放松开始的。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能够控制非正常欲望,防止私欲膨胀。今天的贪欲,打造的必定是明天的镣铐。一个私欲膨胀的人,必定走向毁灭。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应当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坚持以身作则,争做拒腐防变的表率。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形势就越严峻、任务就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迷失方向;要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警省能力,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三、自觉接受监督,将权力放在阳光下。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要把此次警示教育的所思所悟所获入脑入心入行,以腐败案例为“鉴”,以国家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自律,在灵魂深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把组织上的重托、同志们的信任,化为勤奋工作、务实进取的精神动力,切不可以以一念之差、一步之错使后人复哀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要将权力真正的置于阳光下,不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始终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把自己始终置于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之中,自觉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慎初,把握自己、管住自己,不管在什么环境、何种条件下,都要守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欲的诱惑,顶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做到不以权谋私、不索拿卡要、不贪赃枉法、不弄虚作假,堂堂正正为人、干干净净做事,走好自己的一生。
作为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前提下,在实际工作当中更应当以身作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在工作中严抓质量关,对行业中的违法行为不姑息、不包庇,为整个行业提供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