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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通银行借款合同【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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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一篇】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发生第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二篇】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xx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三篇】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四篇】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月利率:______,按月收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按应付款本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计算);所欠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标准加倍收取罚息(按欠付利息天数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期间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仍应计算至清偿所有债务之日为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2、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3、因乙方原因(如2次逾期利息、经营不正常、违法经营、赌博等不良现象)影响了出借的资金安全,甲方有终止借款的权利。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五篇】

借款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应借款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______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___________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

借款期限为____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对_____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提供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_____‰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除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借款方应在第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_____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借款方未按第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利息。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本借款由_____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3)、(4)、(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六篇】

贷款人:

借款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 (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略)

(五)贷款利率: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 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攘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珍、损益珍及所有开户行、账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金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凭、联营、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产权有偿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 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三)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四条 借款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2、 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贷款人对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3、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万分之 计收利息。

4、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二)至(七)项,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款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

1、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 的违约金;

2、违反第三条(二)项时借款人有权拒绝,违反第(三)项时,可向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第 贷款到期收回贷款或依照本合同条五条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

1、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促裁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贷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起生效。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七篇】

借款合同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地 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用于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甲方:乙方:

一、因为乙方资金重要,周转艰苦,致使本身临盆停泄,已签订合同项目不能按期落成,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实行。为包管履约,保护对外信誉,乙偏向甲方商议借钱国民币元以便购入材料进行临盆。甲方应乙方申请,赞成借给乙方资金国民币元。

二、上述借钱用于:

(1)、订购原材料:

(2)、订购辅料:

(3)、其他如:购买对象等。

三、上述借钱直接汇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行: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包管甲方的资金安然及时收回借钱,乙方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实行合同,包管借钱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明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钱额30%的违约金。

2、对于上述借钱,甲方有权从双方营业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营业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3、本借钱协议书一经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准时间了债借钱,否则按每日1‰比例收取滞纳金。

4、本借钱乙方最迟于借钱支付日起天内了债给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了债借钱,甲方可以随时向辖区国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催讨该款发生的误工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合同借款方:___(简称甲方)贷款方:银行(简称乙方)根据_____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外汇贷款自

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

第一次提款日到

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八篇】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项目指公路。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项目财产保险单;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已按第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

.

第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

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

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账户监管包括: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条规定的支出: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

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项目建设期:

.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其他支出

项目经营期: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其他支出。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

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

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发生第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

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九篇】

甲方(银主方)

乙方(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发项目,协助乙方筹措建设资金,特安排资金在乙方开户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存单用于乙方质押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担保贷款一事,达成个人向银行借款房屋合同,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存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亿元,分批操作,首批人民币万元。

二、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三年定期(到期收取本息)

三、存款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四、办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供定期大额存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程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的项目建设。

五、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安排的贷款银行须是一级支行以上单位(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六、财务回报: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20%的回报(中介费另行承诺)

七、存单质押风险规避:_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大额存单在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贷款后,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所贷款的银行须向大额存单受益人出具书面“银行承诺书”(见附件)

八、本息回收: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质押的存款单期满前30天,乙方应主动、积极自行平仓还贷,解除质押,保证存单受益人按时提取存款。不管乙方是否及时还贷,存款受益人(甲方)将持贷款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追索存单,提取存款本息。

九、操作程序: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申请的贷款银行确认签发书面“承诺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_____________1、已确认并签署的本协议书;2、“银行承诺书”由乙方银行签署;3、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建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立项文件等;5、贴息费用凭证。

(3)甲方受理后,(乙方贷款主体资格和贷款项目可行性认定由乙方贷款银行审查确认)即向乙方发出受理商务函,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及安排。

(4)乙方按甲方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安排甲方相关人员赴乙方所在地。

(5)甲方人员到达后:_________________1、查验乙方企业相关法律文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是否齐备;2、项目批文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3、重点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同意按本约定的方式办理存、贷款并按甲方提供的“银行承诺书”样本签发给存单受益人。

(六)核实无误后,甲方即在乙方指定的操作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乙方按首笔操作资金的百分之五的标准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待甲方首单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后,再进行剩余贴息的交接;然后甲方办理转定。

(七)在甲方办理转定的同时:_________________1、乙方应将一次性贴息(扣除已交保证金)全部交给甲方;2、甲方协同乙方与贷款银行按正常程序开具大额存单和质押贷款手续;3、乙方会同甲方在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接受由行长和有关责任人共同签发的存款单期满前返还存款单的“银行承诺书”正本,给存单受益人持有。以上环节均在贷款银行同时办理。

十、业务操作期间,甲方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预收乙方万元操作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贷款银行若不能按本条款约定方式办理存、贷款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2)甲方人员到达乙方所在地后,乙方条件具备均能按本协议条款办理,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款到帐。致使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3)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甲方收取了保证金后不按本协议第九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十二、末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若有末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了30万元操作费后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交通银行借款合同【第十篇】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称)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借款人名称)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贷款人”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担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项目”指_________;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_________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_________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x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x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x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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