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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字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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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字【第一篇】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我喜欢的一本书字【第二篇】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字【第三篇】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我喜欢的一本书字【第四篇】

我从会识字开始,就非常喜欢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鸟腾飞的一翼》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快乐。

最初妈妈买来这本书,是为了教我早期识字。从识字开始,我就对文字产生了兴趣,而且为我早期阅读打下了基础。

我打开这本书,就好象打开了一扇通向未知世界的窗,让我看到很多新奇美妙的东西。

山坡下住着一个小娃娃,山坡上住着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和小娃娃是好朋友,他们天天在一起玩。

有一天,有个老妖婆走过山坡下,看见小娃娃又白又胖,真想一口吃了。当他看见小娃娃的妈妈出了门时,就骗小娃娃开了门,把小娃娃抓走了。小白兔来找小娃娃玩,从小娃娃妈妈那里知道小娃娃被抓走了,就决定帮忙把小娃娃找回来。

一只老鹰得知小白兔要找小娃娃的事,也决定来帮忙。他们一起到了老妖婆的家。老妖婆正往屋顶上爬,想把放在烟囱上的小娃娃拿下来煮了当饭吃。

小白兔说:“烧午饭还早呢,我先跳个舞给你看吧!”老妖婆看小白兔跳舞,老鹰趁机把娃娃从烟囱上背回了家。

老妖婆发现屋顶上的小娃娃不见了,就去找小白兔。小白兔说:你帮我编好竹篮,我带你去逮它。小白兔让老要破坐在篮子里编,自己在外面编,篮口越编越小,突然小白兔就封了篮口,把老妖婆关在了里面。然后把竹篮推下了石崖。,把老妖婆摔死了。

在我不识字的时候,我就喜欢听妈妈一遍遍的讲这个故事,后来我字认识得越来越多,能毫不费劲地把这个故事读下来了。每次读都非常地开心。

这个故事下面还有一句话,我也非常喜欢:

我很感谢妈妈从是刚满一岁的时候就让我识字,我读到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故事增添了我童年的乐趣,使我从小就对语文产生了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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