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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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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第一篇】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第二篇】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第三篇】

清晨,我合上最后一页书,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天刚蒙蒙亮,此时睡意全无。书中主人公的朝圣之路结束了,我也要踏上自己的朝圣之路。换好衣服,踏出家门,初冬清冷的空气让人顿时头脑清醒。今天是一场长距离的练习,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每个周六或周日,都要选择一条路线长途跋涉两三个小时。和往日边跑边听音乐放松不同,我想安静地听着自己的脚步和呼吸回忆读过的这本书。

一个六十多岁刚退休的英国老人,在某个早晨收到一封信,二十多年前的老友病危中跟自己做最后的告别。他写好回信,在寄出的路上,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忽然出现在头脑中的一个信念,让他决心徒步走到老友面前,他坚信这样做老友就一定会活下去。一个遥远而美好的目标就这样毫无征兆地点燃了一位老人的信念之火。我调整好呼吸的节奏,踏上长距离的征途,正在苏醒中的城市,一栋栋高楼染上了金黄色,桥头上远远地望到了富士山,美丽的雪顶隐约可见。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平凡渺小的,有时候和成功者唯一不同的是有没有勇气去做心里想做的事。花甲老人哈罗德告诉我们,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无关年龄,无关身体条件,无关装备,只需勇于聆听内心的声音,迈出第一步。一年前的我,也正是为了心中的一个愿望,开始了漫长的长跑之路。

哈罗德遭遇了形形色色的人,面对人们异样的目光,他从胆怯地急于辩解,到自豪地讲述徒步的理由,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部分人理解的力量,逐渐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哈罗德经历了一条自我肯定,自我探索之路。想起自己刚开始跑步,朋友劝告我跑步会伤害膝盖,跑步会小腿变粗,参加马拉松比赛会有猝死危险云云,我想尽办法找理论反驳,遇到不理解的声音会沮丧半天。慢慢随着理论知识和实践都丰富起来,事实证明了那些声音无关紧要,自己走自己的路就好了。加油站的女孩,斯洛伐克女人,无数给他过帮助的人,他在接收的过程中,学到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我们需要同伴,可以让我们有归属感,同时也能够忍受孤独,毕竟亲自用脚去丈量的是那条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路。很感谢这一年以来陪我一起跑过的朋友,他们给予了我力量,我也给了他们力量。长距离练习行程过半,身体逐渐适应了加给它的强度,凭着惯性就可以继续向前。此时,约好晨练的队友从相反方向跑来,我们击掌错身而过,然后各自前行。

成功的路上不只有鲜花和掌声,那些磨难才是真正发亮的珍珠。哈罗德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考验。糟糕的伤痛,体力不支,意志力濒临崩溃,这些感受我在跑步中都经历过。每一次高强度的练习中,到了后半程,肌肉的酸痛开始加剧,双腿变得沉重,速度不由自主地慢下来,要维持目标速度,必须要加大迈步的力量。每次徘徊在放弃与坚持之间,最终战胜自己的软弱时,便会发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后来我知道,只要肯迈开脚步,就一定能坚持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面前”。跑步让人更加自律,更加克制和不放弃,汗水从身上渗出来,一滴一滴流下,你能感受到那水滴穿石的力量,日积月累,足以重塑一个人。

“夕阳滑落到达特穆尔高原的边缘,天空中布满了红褐色的云霞。山岭镀上了一层不透明的蓝色,山上吃草的牛群在渐弱的日光里微微闪现出一种柔软的粉色。”很多次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美丽景色都吸引了我,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跋涉,他很难用心去欣赏平时忽略的大自然的美。无数次从黎明跑到日出,从傍晚跑到日落,我见证了大自然神奇的变化,陶醉在跑步路上的风景中,白云像温柔的棉被,月亮像指路的明灯,还有不期而遇的野花,小猫小狗,这些美好事物都是路上的意外收获。

87天,627英里,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场盛大朝圣,细细品味它的过程,其中经历的磨难,坚持,还有放弃,再坚持,再放弃,是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我并没有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当一个年轻人问他,“你真的从心底里相信你可以走到贝里克?”哈罗德说:“我不焦虑,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一位平凡老人的朝圣之路,穿越了英格兰的对角线,穿越了二十年的时间,穿越了他和最亲的人之间被疏远的感情,一切在最后都得以重逢。他实现了对老友的承诺,完成了对自己的一场精神洗礼。

每个人都有一条朝圣之路,跳出自己限定的界限,努力尝试追求深藏心中的梦想,不要被别人的看法左右,决心去改变,生活就一定会赐予你一个全新的自己。

长距离最后的冲刺,体力几乎耗尽,靠的全是意志力在支撑着,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每一个细胞都在燃烧,加速,再加速,我又完成了一次跑步路上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第四篇】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字【第五篇】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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