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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字]记忆的时光作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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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时光作文700字【第一篇】

过去的那段时光总是难以忘却。

那快乐时光总是难以忘却。

在我的母校,大门前就是升旗台,在升旗台的后面,是一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花园。即使它没有百花齐放的美丽,它没有香气扑鼻的芬芳,但它还是我们那时玩耍的乐园。我们曾经在里面抓过蝴蝶,捉过迷藏。尽管现在看起来十分的幼稚,但我们那时依旧是不亦乐乎。那欢乐时光的确是难以忘却。

那欢声笑语总是难以忘却。

在我们的教学楼前方,是我们的战斗区,说是战斗区,其实也不过就是我们用来打玻璃球的地方。一个战斗区很小很小,不过一平米而已,可是周围总是围着不少人。我们建造了许多营地,那是我们的玻璃球士兵呆的地方,将我们的士兵放入其中,一场硝烟四起的战争就开始了。每有一个一个士兵被打中,我们都会大笑几声,任凭那欢声笑语在校园飘荡。那欢声笑语似乎还在我耳边萦绕。

那悠闲自在总是难以忘却。

在战斗区的旁边,有一个游乐场,那时我们最喜欢的地方,这个游乐场不大,游乐设施不过一点,在这为数不多的游乐设施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大爬网。我们曾经在上面看书,睡觉,聊天。在这游乐场的最高处,放飞我们梦想的纸飞机。它陪我们度过了一段有一段悠闲自在的日子。

珍惜过去,把握现在,展望未来。我的记忆永不凋零,我的未来更加灿烂。

留在记忆中的,那段,难以忘却,的时光。

记忆的时光作文700字【第二篇】

10岁的童年是五彩的。

10的童年是粉红色的。它像一朵朵粉红的花朵,随着我的步伐一起走:它像一个粉红的橡皮,只要我有错,它都可以帮我;它像一个卫士,我像公主,它保护我。

10岁的童年是红色的。焕发出火红的青春的活力,我伴随着这春春的力量,变的更好、更强大、更聪明。这种力量牵引着我快快长大。

10岁的童年是蓝色的,像天空。有一个名人说世界上最广阔的是大海,比大海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天空和胸怀一样,只要你的胸怀很大就比天空大,你要学会宽容。

10岁的童年是黄色的,像鸡蛋一样,鸡蛋它有坚强的生命,有着破壳而出的坚持不懈,它又像一朵花,黄色的花,它很弱,可依然绽放出最灿烂的笑容。再弱的东西也存在优点,这就是它的优点。

10岁的童年是有希望的、有爱的、有想像力的。

记忆的时光作文700字【第三篇】

灰色水泥建筑、青碧绿地、无垠蓝空及走廊上孩童高亢兴奋的嬉笑声,静立在川堂的一角,孤独时分才惊觉时光流逝的快速,而我已自这温暖校园毕业了。

三年前我们的初遇,隔着几千个日升月落的距离早已显得模糊,但此后的时光却是愈发清晰,身影占据心灵一角,无法遗忘,亦不愿遗忘。

那是细心珍藏着、闪烁光辉的记忆,在小小的校园中我们四十八人一起欢笑、哭泣,一同成长茁壮。尚记得初一年级我们在校园中露营,月光伴随的夜游却因暗处鬼影幢幢而尖声哭泣;尚记得初二年级我们满怀期待前往农场,却在漏着水的帐篷中度过强风暴雨的夜;尚记得初三年级我们一同登上雪山,九公斤的重装没有想像中那般沉甸甸,许是因有你们分担;尚记得我们四十八双手一同打造那艘细长的船,细心打磨、上色,然后划着我们共同的骄傲戏水冬山河;尚记得教室后空白的墙壁被我们涂上一层层色彩,画上雪山、冬山河,那些我们共有的、色彩缤纷的曾经。

如今,早已在钟声彻响中替三年时光画下完美句点,那段共度的时光却依旧于脑海中徘徊不去,令我每每想抛下现在的生活,重回那快乐时光,与那形同家人的四十八人继续开创彼此共同的未来。

可我们已于分岔路口踏上各自选定的道路,如何重回那记忆中的时光?我应做的,只有坚定贯彻自己的选择,不懊悔地走完这条尚不知终点是艰涩苦痛或幸福快乐的道路,因为正是经历了那九年,也正是因为有你们存在,此时的我才会行于这条道路之上。不怕跌倒,因为心中有你们微笑,我将守着记忆中你们的身影,勇往直前。

远眺窗外的蓝天,也许你们之中也有谁正与我一同凝望,而我们正望进彼此眼中;感受微凉秋风,也许它正玩耍于你们之间,而我们正轻触彼此体温。无法回到那段时光,毕竟时钟并非向左走,但请让我们同声祈祷,将来彼此还会相逢于道路交会处。

记忆的时光作文700字【第四篇】

第一眼看到那个男生,我就被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吸引住。他穿着一件旧旧的,满是灰尘的白衬衫,站在我家门前,沉默的看着我的家人。

他的出生是一个谜。谁都不知道他的父母在天涯何处,是父亲看到他,并将他带回了家。

他长得很好看,尤其是那双毛茸茸的,犹如黑水晶的大眼睛,让我只想调皮的捉弄他。他没有名字,平常的大多时间里他都爱装酷似的不说话,无奈之下,我和弟弟只好叫他“恢恢”。

灰太狼的儿子一样,小灰灰,恢恢。

他对这个名字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和看法,于是我们理所当然的这么喊了下去。

恢恢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安静的像一条冬眠的蛇。我们在看电视,他在沙发一旁装清高耍酷;我们在打扫,他就站在不远的地方装作什么也看不见;我们全家人在吃饭——唯有吃饭,他才过来,然后看看我们大家,转身冲入厨房。

他吃饭很优雅,慢慢的,仿佛欧洲贵族的绅士,这点让我一向以速度快的我有点受不了,真是做作的可以。

一个多月的时间,他才跟我们熟悉起来,气氛才好了很多。终于有一天恢恢说他的名字不好听,像叫唤一个宠物一样,他这么帅这么酷的模样怎么可以起一个这么衰的名字。当时我和弟弟异口同声的告诉他,坚决不换!

那时他的脸不知是因为气还是什么,俊美的脸变得红了点,让我只想伸手捏两下。

他管我的母亲叫妈妈,管我的父亲叫爸爸,管我的弟弟叫小弟,叫我——直接喊:“喂”。

我对他的喊声置之不理,哪怕那是一个让许多80后与90后眼直的男生。

于是,他便对我不理不睬,他继续着他漫长而悠闲的时光。

他不太出门,因为只要他一出门,说不定他就又变回了一个孤儿,因为他是一个超级路痴。他总是在我面前自傲的炫耀他自己的资本——他长得帅,帅的掉渣,帅的无往而不胜。我仔细瞅他,也对哦,大大的眼睛,还是双眼皮,皮肤又好,人长得娇小玲珑,像是杂志封面上的袖珍型模特。

后来,我做了许多让他差点动手揍我的小事情。

一日,我们全家吃完饭,他才慢悠悠的从阳台结束了日光浴走向厨房。不一会,他回来,面无表情的说,我饿了,要吃饭。

弟弟说,饭已经没了,你干脆出去吃吧。

不等他答话,我抢先说,是你自己浪费了吃饭时间,既然饭没有了,就别吃了。你也不要出去吃,那多浪费钱啊。

然后在他的呆愣的几秒内,一把把他推进厨房反锁上厨房的门,得意的对他警告他,如果不清洗好碗筷就不放他出来。当然,随后门的另一边传出“啊”的大叫声,恍惚间像是走进了精神病院。

还有一次,我端着一盆水经过他的身旁,恶作剧般猛的把水洒向了他,在他呆掉的几秒内,我笑着逃之夭夭。他反应过来后举起拳头要揍人,这时的我走就跑远了。

时光如光的飞梭,整个快乐的暑假已经结束,开学了,我每天都埋在学习中,各种的习题,各种的方程式,让我快遗忘了他的存在。

有一天晚饭后,他突然对我微笑了一下,淡淡的,却仿若天际的整个太阳。

爸爸告诉我,他马上就要离开了,被亲戚接走。是哪个亲戚,我没有问。

我的日记本上留下了这个特殊的人物,每每想起,仿佛还是那些年的纯真岁月,恢恢和我们,在一起度过我们漫长而美丽的时光。

嘘,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恢恢啊,他属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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