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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风险工作报告汇报大全【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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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工作报告【第一篇】

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我院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抓住重点环节,扎实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针对少数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识模糊、热情不高的现象,我院先从党组班子成员做起,统一思想认识,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区纪检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明确此项工作开展的意义,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我院将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起来,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象、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等,依照方案和责任抓落实,稳步推进。

二、开展廉政教育,加强事前监督 创新廉政教育载体,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事前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务实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开办廉政课。结合“每月两主题”讲课活动,安排院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同时,各庭室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开办廉政课堂,加强了对党员的廉政教育;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到某某市警示教育基地——某某监狱进行集中警示教育。通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警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促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好转,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现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新提高、法院工作整体新发展、法院形象整体新转变三个目标,使法院队伍成为“让当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的好队伍;三是设置廉政电脑屏幕保护程序。将每位干警的电脑屏幕保护程序设置成廉政内容,警句格言跃然于上,犹如一面镜子照着每位干警,时刻提示自己爱岗尽职,自觉防微杜渐。四是发送廉政短信。借助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利用节假日向全体干警的手机发送一条通俗易懂、说服力强的廉政短信,提醒他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维护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五是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把每年的6月确定为廉政教育月,廉政教育月期间,组织干警到某某某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认真学习革命先辈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品格,从而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

三、认真查找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

运行到哪里,风险防范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监督制度就要落实到哪里。我院以“自己找、同事评、群众帮、领导点”的方式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查找,领导带头,反复斟酌,并按要求填写表格。各庭室负责人首先根据所在的岗位、所负职责积极查找思想道德风险点、岗位职责风险点、制度机制风险点,以便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量化动态考核,逐人逐条逐项的'分析后,采取自己找不准,就相互找;庭室找不准的,分管领导查;庭室找不准的,发动群众来补充等方式,而这一系列做法,都要被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小组随时核查。对风险点找的不够准确的同志又找到本人加以引导,继续深入的查找,经过两轮的自查后、又在党支部会上开展互查,经过三轮的反复查找,最终确定廉政风险点,为制定防范措施打牢基础。

四、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约束

将已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措施,分层次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和预警防范措施在院大厅的显示屏中进行公示;各庭室负责人的廉政风险点和预警防范措施在各自的办公场所公示。院领导班子成员的电话、手机号码、职务分工全部公开,畅通信息渠道,为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完善防范措施,加强干部管理

根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了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我院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覆盖。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我们研究制作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提示图,把领导班子、各庭室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指出来,引起他们的注意。建立了“三个谈话”机制,即:建立了党组书记同副职领导谈话,副职领导同庭室负责人谈话,庭室负责人同庭室干警谈话的机制,及时掌握了干部的思想动态,筑牢了干部廉政思想防线。修订完善了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措施预防和降低了廉政风险。 六、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一是将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对照已经形成的制度,强化措施,切实推进。二是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同审判业务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人民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在“三重一大”、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督查和防范。三是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一岗双责”,形成“风险明确、责任到人、监督有效、处罚有据”的廉政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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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工作报告【第二篇】

根据总公司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司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总公司统一安排部署,我司积极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重点围绕公司投资业务、资产经营、资产处置等业务领域,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着手,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银监会党委22条实施细则、总公司党委25条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在岗人员思想道德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地排查。经过认真排查和梳理归纳,现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共有11项。在风险排查的基础上,陆续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基础合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加强排查工作组织领导

接到通知后,我司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司工作实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排查工作由支部书记、总经理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组织排查分管部门员工廉政风险,各部门负责同志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工作,对本部门排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梳理部门及各个岗位的职、责、权,并就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汇报。

三、

排查出的主要风险点

本次排查以我司投资业务、资产经营和处置业务为重心,深入到各个部门和具体岗位,依照现有的职务安排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梳理岗位职权范围和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深入查找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一)公司核心业务开展方面。在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依照总公司有关项目投资体系文件要求规定的各业务岗位职责和职权范围,从制度层面控制和防范风险,但也存在以下风险点:

一是在岗位职责方面:

二是在业务流程方面:

(2)在项目投资业务开展中,应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选聘流程;

(4)在项目运作的关键环节上,需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在公司低效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资产处置过程中,依据上级相关规定和授权,严格按照业务流程操作。但也存在以下风险点:

一是在岗位职责方面:

(2)在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日常维修过程中,需防范维修维护项目审查及经费审批不严,造成不必要的支出而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3)在资产处置方案等涉及的文件制定过程中,各岗位人员需防范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二是在业务流程方面: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方面。我司严格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凡授权范围之外的重大决策均按规定上报审批,不存在越权决策现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总经理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三)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方面。自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公司党委25条实施意见,我司能够严格贯彻执行。本着接待从简、食宿从简、汇报从简,节约开支,压缩成本,把厉行勤俭节约落到实处。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公司工作和生活待遇相关规定,调整办公面积,规范公车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加强监督和自我约束,严防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司系统实施细则的行为出现。

三是积极组织学习辅导,通过上廉政教育课、集中学习辅导、组织观看讲座等各种学习形式,使员工理解思想道德教育的内涵,使其真正重视思想道德教育,进而努力提升思想道德水平,避免思想道德风险发生。通过排查,尚未发现在岗员工的思想道德风险。

(五)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方面。在我司日常各项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外部干预导致的廉政风险。

四、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一是针对有关人员变动,对原有岗位设置和职责进行修订增补;

二是参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司有关业务流程进行了修订调整;

三是为规范和加强参股股权的管理,及时制订了《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五是为规范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及时制定了《中介机构管理规程》等。

三是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上级例行风险合规检查和内部审计,加强监督制约。

(三)加强风险防控教育。把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渗透到每个部门和岗位,通过开展作风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全面提升员工队伍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增强全体员工廉政自律意识,恪守依法合规开展工作的底线,切切实实地防控廉政风险。

(四)加强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排查出的风险点和制定的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各项业务开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的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增强了风险意识。通过本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制定,逐步形成了制度约束与个人自律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员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改进了工作作风。通过本次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公司干部员工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了管理制度。本次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同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结合业务实际,对基础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使防控措施更加具体,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内外监督更加务实,促进了公司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风险排查工作报告

廉政风险排查 岗位职责

廉政风险排查会计岗位职责

办公室岗位职责廉政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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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工作报告【第三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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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发〔2013〕6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风险应对工作,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各级地税机关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风险应对的方法主要为风险提示、案头审核、询问约谈、实地核查、税务稽查等。

第四条 风险应对工作按照高等风险与中、低等风险和中等风险与低等风险一并应对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应对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纳税服务机构、税源管理机构、税务稽查机构是承担风险应对工作的主体。纳税服务机构负责低等风险的应对,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中等风险的应对,税务稽查机构负责涉嫌偷逃骗抗税等高等风险的应对。机关各有关部门按照深化征管改革的职能定位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参与风险应对。

第六条 税源管理机构和税务稽查机构在实施风险应对过程中,应将纳税人基础信息的核实确认作为必经程序和基本内容,并形成经纳税人签字确认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确认表》,对发生变化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鉴定信息),经过数据校验后,由系统按规则自动修改纳税人相应信息。对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的,通知纳税人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 风险应对机构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机构应对范围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应对的风险应对任务,应向风险监控机构申请退回并说明理由。风险监控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风险应对机构在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与应对对象有关联性涉税问题需要追加应对对象的,经风险应对机构负责人批准,一并列入应对。

第九条 风险应对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实行风险应对案件审议制度。风险应对人员应按照要求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税源管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级应对案件《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的审议工作。其中,对需要核定应纳税额或需要转入实地核查的,以及实地核查后的处理意见,应当进行集体审议。凡未按规定进行审议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第十一条 税源管理机构的审议人员对《税收风险应对报告》和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相应栏目出具审议意见。审议内容主要包括:

(一)税收风险点是否消除、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定性是否准确;

(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是否按规定核实纳税人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变化的,相应涉税问题有无一并处理。

第十二条 税源管理机构负责其应对结果的执行工作。对经确认应补缴税款有特殊困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的,按照欠税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风险应对机构工作人员与纳税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虽无利害关系但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 低等风险应对

第十四条 低等风险主要采取风险提示和纳税辅导的方法实施应对,不采用约谈、核查等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风险提示是指通过地税机关网上和实体办税服务厅、短信平台、纳税人学校、信函等途径向纳税人制式化发送税收风险提醒,指引其自行采取措施消除风险。第十六条 纳税辅导是对有共性问题的纳税人通过纳税人学校等进行有针对性辅导,帮助其防范风险。

第十七条 纳税服务机构应根据风险应对任务具体情况组织应对。对提醒后纳税人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消除有关登记、申报等涉税风险的,由纳税服务机构通过大集中系统分别推送税源管理机构或风险监控机构进行处理。纳税服务机构应按季制作风险应对报告,针对风险应对过程中纳税人反馈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反馈给风险监控机构。

第四章 中等风险应对

第十八条 中等风险的应对方法包括案头审核、询问约谈和实地核查。

第一节 案头审核

第十九条 案头审核是指税源管理机构在风险监控机构推送的风险应对任务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开展的深入、个性化的风险分析审核,为询问约谈提供支持。案头审核应在税务机关办公场所进行。

第二十条 案头审核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进一步确定税收风险点的具体指向,判断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

(三)确定需要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及需要其提供的涉税证据材料;

(四)依法合理估算纳税人应纳税额。

案头审核人员根据以上情况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

第二十一条 税源管理机构应组织案头审核人员对《税收风险应对报告》进行会审,确定需要询问约谈对象、询问约谈方式、应对人员组成。据此制作《询问约谈任务清册》,报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案头审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应报经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二节 询问约谈 第二十三条 询问约谈是应对人员行使税务询问权,对经案头审核需要向纳税人核实的问题,采取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约请纳税人当面核实税收风险点的过程。税务约谈一般应在税务机关办公场所进行。

第二十四条 询问约谈的对象可由应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可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参加询问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询问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委托代理人参加约谈的,税务机关应在实施询问约谈前,告知税务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税源管理机构应在询问约谈前3天向纳税人发出《约谈通知书》,通知纳税人约谈的方式、被约谈人员、时间、地点、需要说明的问题及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

约谈内容应当形成《约谈笔录》,并经双方签章(字)确认。约谈时,需一并对纳税人基础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实施询问约谈的应对人员应当不少于两名,并具有税收执法资格。

第二十七条 对适合集体约谈的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进行。实施集体约谈的,可统一制作《约谈笔录》。

第二十八条 经案头审核和询问约谈,确认纳税人存在涉税问题的,应向其发出《税收自查通知书》,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并提交制式化的自查报告和与税收风险点有关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应由提供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对纳税人提交的自查报告应组织审议,对纳税人自查发现的涉税问题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实施自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告知其如不及时、如实自查自纠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经案头审核和询问约谈,确认纳税人不存在不缴或少缴税款问题,税收风险点已被排除的,应对人员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经审议后,风险应对终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集体审议和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转入实地核查:

(一)税收风险点情况复杂,通过纳税人自查不能消除税收风险点的;

(三)纳税人自查补税未能在税务机关限期内补缴税款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一条 询问约谈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报经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二条 除纳入风险管理的纳税人注销登记核查等特定事项外,其它风险应对事项未经约谈提请纳税人说明情况,不得进入实地核查程序。

第三节 实地核查

第三十三条 实地核查是指应对人员运用税务检查权,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点和举证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通过实地核查的事项进行核实处理的过程。对确定实行实地核查的,不得再交由纳税人自查。

第三十四条 实地核查应由两名以上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应对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五条 实地核查时,应全面核实纳税人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以推送的税收风险点为应对重点,对风险所属期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各税种综合联评,全面应对,避免重复下户。

发现溯及以往年度的风险,一并依法应对。

第三十六条 实地核查时,应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事实,同时要求纳税人提供与税收风险点有关和基础信息变更必需的证明资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三十七条 经实地核查,未发现纳税人有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应对人员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经审议后,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根据已掌握的涉税信息暂未发现少缴税款行为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 经实地核查,发现纳税人存在少缴税款的,应对人员应按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实、证据、程序、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经审议后,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载明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送达纳税人,责令其限期缴纳。

第三十九条 经实地核查,需要核定应纳税额的,应对人员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经审议后,向纳税人送达《应纳税额核定通知书》。

第四十条 实地核查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应报经税源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将延期情况报风险监控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的(其中涉嫌偷税达到或超过50万元),税源管理机构应中止应对程序,移送稽查机构立案查处。

第四十二条 中等风险应对过程中,如因检举、交办、转办等原因由稽查局立案检查的,税源管理机构中止应对程序,移送稽查机构立案查处。

第四十三条 对应移送稽查机构的风险应对案件,税源管理机构应制作《税收风险应对报告》,同时将相关资料、证据等移交给风险监控机构。风险监控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或其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推送税务稽查机构处理。

第五章 高等风险应对

第四十四条 高等风险应对方法为税务稽查,应对时不得交由纳税人自查。

第四十五条 经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的高等风险应对任务,推送至税务稽查机构案源管理部门,税务稽查机构应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进入检查程序。

第四十六条 高等风险应对时,应对人员对案件实施各税统查,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以往年度的,应追溯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当收集与税收风险点有关的证据资料,并在检查底稿中反映与税收风险点有关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高等风险应对时,检查、审理、执行的时间和规范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反馈及评价 第四十八条 中、高等风险应对机构应在每个季度终了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风险应对情况对风险指标的适用性进行评价,提出增加或修改风险指标的具体建议,反馈给风险监控机构。

第四十九条 风险应对机构应根据应对结果,不定期撰写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或行业分析报告,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十条 风险监控机构对风险应对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监控分析,重点分析风险应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风险应对质量管理,按期对中、高等风险应对任务的完成质量进行抽样复审,并作出复审结论,对存在执法过错的,要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执法责任。具体复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流程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风险应对复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税收风险应对资料的归档按业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十三条 税收风险应对中使用的《约谈笔录》、《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税收风险应对报告》属于内部流转的文书,不得作为对外执法文书适用。风险应对工作中使用的各类指标、参数和方法为内部资料,不得向税务机关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泄露和提供。

第五十四条 税收风险应对中向纳税人送达的文书,使用全国统一的税收执法文书。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风险工作报告【第四篇】

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以来,我部门与具体岗位职责相结合、与日常工作和重点专项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廉政教育.组织财务部门人员,针对本岗位的特点,对存在的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主要是采取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听讲座、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通过教育,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

二 坚持资金使用规范,严格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程序。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工作的中心环节,它担负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重要职能,如果运作不好,将很容易出现腐败和违法违纪现象,严重的还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我部门重点组织出纳人员学习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规定,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细化报账流程,要求每月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随时掌握资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认真核对存款账户余额,及时盘点库存现金余额,保证账实相符合资金安全.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规定办理有关的现金和银行支付业务,不符合现金支付范围俄款项,一律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杜绝超范围支付现金和借用银行账户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三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一年来的实践表明,我部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方面的漏洞,优化了财务工作格局,同时通过查找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达到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措施,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廉政建设成效初显。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部门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职工警惕性不高,认为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事,自己无职无权与我关系不大。

2、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还没有一套科学、合理,适合不同岗位的考核标准。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 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廉政建设。

风险工作报告【第五篇】

学校认真开展廉政系列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以找准廉政风险点为基础,以监控权力运行为核心,以规范工作流程为手段,以完善制度措施为重点。通过各种会议、自学自查、民主评议、健全制度等多种形式,使廉政思想深入人心,学校师德师风健康发展,极大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学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控小组,从学习宣传、民主监督、健全制度等方面分工合作,各施其责,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廉政准则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一是注重廉政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二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反腐倡廉的意识。三是组织参观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到永春县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学习,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

三、

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积极梳理各项工作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明确排查重点。如:绩效考核,大宗购物,职称评聘等等。

四、公开承诺,民主监督

根椐每位教师的工作特点和职责,找准问题,公开承诺。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大力实施校务公开。

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极大地提高教师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2020年12月

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

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建设单位岗位职责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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