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汇聚【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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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一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实施各种各样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这些方法的执行质量和效果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成功与否。通过执行不同的方法,我们能够收集经验和教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实施方法上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明确目标和规划。
实施方法的第一步是要明确目标,并制定清晰的规划。目标的明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方法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行动。在规划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可行性、执行时间、风险评估和人力资源等因素。在我的实践中,我经常会采用SMART原则来确保我的目标具体、衡量的、可实现的、相关的和时间限制的。这种方法帮助我在实施过程中保持专注和有效地管理我所拥有的资源。
第三段:灵活性与调整。
实施方法的过程中,灵活性和调整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前期准备,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保持灵活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灵活性并不意味着随意的变动计划,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在我的经验中,我发现沟通是灵活性和调整的关键。及时的沟通能够帮助我了解变化的情况,更好地协调资源和人力,并在调整中保持目标的实现。
第四段:持续学习与反思。
在实施方法的过程中,持续学习和反思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持续学习,我们能够拓展知识面、培养新的技能,从而更好地应对复杂的问题。与此同时,持续反思可以帮助我们从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在我的实践中,我经常会抽出时间进行反思,并记录下每次实施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通过这种方式,我不仅将问题记录在案,还能够更好地从中学习,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
第五段:团队合作与分享。
在实施方法的过程中,团队合作和分享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好的团队能够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共同面对挑战并实现目标。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我们可以互相学习和提高。我在团队中的经验告诉我,团队合作需要建立在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基础上。通过密切合作和分享,我们能够共同面对挑战并取得更好的成果。
结论:
实施方法是一项需要不断改进和提升的技能。通过明确目标和规划、灵活性与调整、持续学习与反思以及团队合作与分享,我们能够更好地实施方法,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我希望通过我的体会与心得,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在实施方法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希望大家可以不断学习和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实施方法的能力。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二篇】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x发〔20**〕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年6月开始,到20**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三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市审计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巩固和发展审计机关良好政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1.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3.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党组围绕本年度工作任务,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一把手”要每半年听取一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管领导每年要布置、检查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局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要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落实学习要求。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规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性修养锻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5.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以“守纪律、防风险、促廉洁”为主题,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局主要领导每年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二是开展一系列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活动;三是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件为主要素材,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四是结合党章党纪党规学习,给党员干部上一堂党内法规课;五是结合理想信念,组织党员干部到教育基地开展一次廉政教育。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
6.健全党内谈心谈话。要积极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组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股室股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内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的同志每年要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所有谈话要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有时间。
7.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要科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
8.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要对照工作岗位,逐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分股室、分岗位建立风险点台账;要对照台账实行廉政风险分级评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廉政风险定到岗,防范措施管到位,责任追究落到人,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
9.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有效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由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
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等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和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11.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批评,切实把党员干部身上暴露出的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
1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遵守执行。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要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节前和节后分别将安排部署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管控“三公经费”,防止“公车私用”“吃喝请”等邪风歪气。
13.持续推进干部作风整治工作。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每年以上级审计机关集中整训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审计大讲堂”,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形势政策学习、审计专业能力提升学习等,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推动廉洁从政、廉洁从审。
14.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局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管理本单位党员干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强化党性锻炼,带头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带头引领作风转变,自觉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当好标杆。
(五)党组书记责任。
15.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牢固确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观念,敢挑重担,勇于作为,做从严治党的表率。
16.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树牢“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理论学习坚持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履职用权坚持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服务人民坚持做到牢记宗旨、深入群众;对待亲属坚持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把严的要求贯穿到抓党建全过程,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
17.带好队伍。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塞责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8.搞好谋划。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研究部署审计机关党的建设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分析梳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制定推进措施,每半年听取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研究党建工作。
19.抓好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定期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履职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六)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20.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一岗双责”作为硬任务,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推动党建工作在分管领域有效落实。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推动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深度融合。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领导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
21.积极加强督查检查。加强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指导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每年至少一次与所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22.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带头加强学习、增强本领、担当作为,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难题,带头践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优良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23.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24.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党组书记每年向市党廉办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党支部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25.突出追究问责。局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执行。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现象,要敢于问责,盯住不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要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抓党风廉洁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xx乡、陈x镇、月x街道、弥x乡、司法局、发改委、国土局。
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为报告人。
报告单位应全面报告2016年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报告以下内容:
3、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细化措施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等情况;。
5、治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6、“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策执行情况;。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
8、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县四个班子相关领导,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委员,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三)县主要领导点评;。
(四)与会人员对报告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县委书记讲话。
测评满意率低于70%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诫勉谈话;满意率低于60%的,向县委提出组织调整建议,所在单位当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报告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三个月内,报告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下次的报告会上,报告单位向县纪委全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整改仍存在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当年单位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造成恶劣影响的,报县纪委立案调查。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五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委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委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按时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委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委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计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如下:
1、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党总支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同时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不断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督促纪检监察室与班子成员签订《郏县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定期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从源头上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微信平台、《中医与健康》内参报等,适时发送廉政信息,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传统节日期间进行廉政提醒,营造廉洁健康的节日氛围。
3、重视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作用。按照“分层负责、逐个面谈、全面覆盖”的原则,主要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分院长、书记、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四个层次,开展以案促改分层次谈心谈话活动。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等内容纳入日常管理轨道,形成规范性、长效性和制度化管理。开展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增强四个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坚定理想信念,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战略,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抢抓机遇,不断探索,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使我院得到健康发展,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请专家讲课、赴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章党规,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水平,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完成好中央国家机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承担的重要任务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三个自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用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分领域分专题学习,增强针对性,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和改进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把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责任制,重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学习研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品牌,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中央国家机关的党校教育要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20-—2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落实局处级干部5年内接受一次党校培训或轮训的要求,办好党员干部培训班、进修班、专题研讨班等重点班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正能量。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分析研判,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报告,部门机关党委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下称工委)报告,工委向党中央报告,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采取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新形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施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程,帮助干部职工在深化改革中提高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干校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并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宪法专项教育,进一步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理念,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加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社团章程等的学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专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学习和运用党内法规,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建设法治机关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四)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抓好《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加强中华传统文化和美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五)严格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条例》明确规定的要严格落实,对《条例》有原则规定但不具体的要制定配套落实措施,切实把《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六)探索深化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规定要求落实到位,把好的经验形成制度巩固下来,进一步明确规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党内制度性文件备案制度,部门机关党委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性文件,报工委备案;部门党组(党委)印发的涉及机关党建的文件,抄送工委。
(七)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工委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完善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行政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自觉做从严治党书记。党组(党委)书记作为部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机关党委书记根据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部署,负责谋划和统筹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支部书记负责落实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八)发挥党组(党委)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党组(党委)作为抓党建的责任主体,重点履行好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领导责任,就是总负责、总把关,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结合部门中心工作,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让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以及本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的要求,包括列席部署部门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讨论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等有关会议。用人责任,就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保障责任,就是党组(党委)积极支持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交流、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管理责任,就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要先管好自身,并督促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重点抓好对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工作。中央金融企业进行分层管理和考核时,应将机关党委与组织人事、行政部门同等对待。
(九)设立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驻部纪检组(纪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干部人事部门等为成员单位,设有宣传思想部门、巡视组的也应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可设在机关党委(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领导小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设置党委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督促检查。
(十)明确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的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协助责任,就是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完成中心工作,推进部门机关党的建设。推进责任,就是在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部门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进行规划和部署。教育责任,就是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引领责任,就是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真正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十一)明确党支部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就是在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统筹责任,就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教育责任,就是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监督责任,就是对党员实施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发挥基层书记、支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监督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理责任,就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十二)加强工委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和监督。根据党中央对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和分类指导,提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委机关分类联系各部门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和情况反映,完善派员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中央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建立与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制度,及时听取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和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十三)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向工委述职,述职报告须经部门党组(党委)审议,机关纪委向纪工委述职,工委、纪工委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考评;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支部进行考评;党员向支部述职,支部对党员进行考评。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机制,积极探索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述职的具体形式。工委定期向中央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有关情况。
(十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破除“潜规则”和陋习,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制定和实施《加强和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
(十五)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发扬党内民主,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内部讨论允许有不同意见,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装袋子,同时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规范和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做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完善上级党组织派员列席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反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情况。
(十七)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支部组织生活会,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党内生活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总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十八)严格党员发展与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
(十九)机关党组织要参与配合、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要提出意见,党支部要对所在支部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推动部门干部人事工作和机关党委的工作由同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推动有条件的部门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人事部门负责人交叉任职。党组(党委)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参与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主动听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
(二十)以机关“两委”书记、支部书记为重点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大胆使用。加强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两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担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参与部门机关“两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工委沟通之后再启动干部选拔和选举程序。工委审核认为拟任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向部门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新提出拟任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参照对有任期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要求,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换届时不再提名;开展机关“两委”书记交流试点工作,跨部门交流按照“进出平衡”的原则实施。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制定培训规划。加强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任职6个月内参加培训,有条件的部门自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开办支部书记培训常规班次。
(二十一)机关党委要落实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干部的要求。部门内设机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报机关党委审批、任免。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二十二)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配套实施办法,加强情况报送,各部门向工委报送情况,工委汇总向中央报送。工委牵头负责,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行为并予以通报。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行政考核。
(二十三)认真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鼓励机关党组织和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系,重点围绕建强组织、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帮扶工作。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提高服务能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引导基层党组织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效果。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二十四)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在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示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按照“三严三实”进行对照检查,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十五)建立日常谈话提醒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住出国出差、项目审批、干部选拔等节点,对党员干部定期加压、及时提醒。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抓小、抓早、抓苗头,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二十六)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监督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纪,首先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根本一条是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要求自己,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四个服从”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严明党的宣传纪律,有效管理所属研究机构和媒体,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引导新媒体,注重对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严明党的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其他纪律,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组织调整。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建立纪律考试题库和考核制度。
(二十七)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司局党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部门党组(党委)要履行好用人责任、纠正责任、监督责任、支持责任和管理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机关党委要履行好协助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检查和支持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落实责任、推进责任、教育责任、监督责任、管理责任。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落实“两个责任”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
(二十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案件通报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对发生的违纪案件和腐败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诬告干部、违法取证等行为严肃处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涉刑案件的党纪处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九)加强纪检巡视和约谈工作。对问题线索比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项巡视。巡视情况向中央纪委报告,向部门党组(党委)反馈。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信访举报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
(三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工委统一命名一批廉政教育基地。结合简政放权,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十一)强化机关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采取通报、公示栏、机关内网等多种方式公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督促按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并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推进党代表常任制,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提议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党代表意见制度,拓展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增强监督力度。发挥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正风肃纪。
(三十二)建立机关党建巡视工作制度。以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突出《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作风整治开展党建工作巡视。党建巡视要与纪检巡视相衔接,每年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选取部分部门,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确定不同专题分类开展巡视,争取3年把所有部门巡视一遍。
(三十三)拓宽接受人民监督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听证、咨询、征求意见制度,依法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改进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接受人民群众评议。用好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分析网络舆情,改进工作。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十四)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制约党建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和实践创新等重要问题,研究机关党建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实现途径和有效方式,着力从完善机关党建体制机制层面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三十五)适应新形势研究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增强问题意识,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研究成果形成制度、推动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工委发挥好紫光阁网站作用,各部门要建立机关党建网站或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建立子网站、网页,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工作,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管党从严、执纪从严、作风从严、治吏从严、思想从严、反腐从严的要求。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全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着力打造“一类一品”,开展好“两学一做”提效能争先锋“十个一”活动、“三有三送”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治庸提效”专项活动,深化“党旗领航强医德医风”党建示范带创建工作。结合卫计行业特点,抓好党建助健康扶贫,促脱贫攻坚。
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年内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具体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督促各职能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督促委属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改进检查考核方案,严格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加强对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突出抓好市委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要求。深入开展“治庸提效”活动,推动全市机关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好干部标准,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在“三个一线”选人用人。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用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
加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发生的案件,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推动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按要求完成派驻纪检组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北海市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搞好制度配套衔接,增强整体功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紧紧抓住用人、用权、卫生计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以及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总体安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提醒。严抓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好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挖掘和整合历史廉政文化资源,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我市及卫生计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使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安排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工信部党〔2016〕48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基础性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以从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全面从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个方面要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学校管党治党各个方面。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学校党委、党委常委、党委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职责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纪委要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对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学校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
——坚持统筹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综合改革、“双一流”建设、“十三五”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始终做到党的建设与学校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职能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学校党委的责任。学校党委承担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推进,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决议和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至少1次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报告学校全面工作情况;每年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报送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专题报告,同时抄报中央纪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组。
3.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及时传达学习中央、上级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1次听取基层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宣传、干部、统战、群团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党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每月召开1次党群工作例会,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5.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推动群团组织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学校党委常委的责任。学校党委常委要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按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领导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和重点工作。其他党委常委要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联系)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党委常委联系基层工作机制,每名常委要联系1个学生党支部和1个教职工党支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支部活动,帮助研究解决问题;每名常委要联系1-2名青年教师、1-3名党外人士,每学期与联系对象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交流思想、释疑解惑,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3.党委常委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党委常委每年至少1次听取分管(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报告,督促指导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党建工作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坚持每年给分管(联系)单位党员干部上党课。
(三)党委职能部门的责任。党委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具体负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各项任务的落实,除了认真履行部门规定的职责外,要重点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1.学校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为:(1)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2)制定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主动、实事求是地向上级组织报告学校职责范围内和学校领导班子履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每年至少报送1次。(3)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运行机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4)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事关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办力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部署安排落到实处,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委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情况。(5)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信息发布与反馈机制,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状态,健全稳定安全工作预案,及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制定有效措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2.党委组织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以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导向,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为抓手,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2)健全完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深化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改革,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提供组织保障。(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构建研究型、分类指导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4)贯彻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提拔干部“四凡四必”,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等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5)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工作,及时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和理论经验。
3.党委宣传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党建专项工作。加强对内宣传,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建立“大宣传”工作格局,完善机制、加强指导,调动校内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主动宣传、及时宣传的积极性,营造人人重视宣传、支持宣传、参与宣传的良好工作氛围。(3)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负责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学院等单位中心组按照规定组织学习。(4)抓好阵地建设,加强对官方微信平台、校报、校电视台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舆论阵地管理,积极传播和谐发展正能量。(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校园舆情分析,注重对师生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和教育引导,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把好方向,敢抓敢管,落实到位。(6)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大学文化育人功能。
4.党委统战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学校党委领导、党委统战部牵头,基层党委(党总支)各负其责的统战格局。(2)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为深化彼此互动和实现共谋发展创造良好条件。(3)扎实推进党外知识分子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4)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研判,协助各民主党派做好自身建设。(5)加强思想引领,不断深化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的认同和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拥护与支持。
5.机关党委重点工作任务为:(1)以机关作风考核评议为抓手,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体系,深入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来推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2)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为中心,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学校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稳步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6.学工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重点工作任务为:(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以爱国主义教育和时代精神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培育和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学生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3)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支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注重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4)健全和完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理响应机制,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稳定形势,对安全稳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7.离退休党委重点工作任务为:(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牢牢把握为学校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引导他们主动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2)按照离退休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要求,探索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校离退休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3)加强离退休党组织建设、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和谐稳定校园建设作贡献。(4)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重视发挥老同志的重要作用,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了解老同志的想法和需求,努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基层党组织的责任。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1.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六项职责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是所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2)按照规定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党委书记支持单位行政负责人独立开展工作,监督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3)坚持每学期至少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4)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内制度和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标准》。(5)注重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思想素质。(6)加强对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7)结合单位实际,探索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8)及时总结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践经验,以制度的形式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探索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2.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标准》有关要求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党支部书记要具体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工作,对单位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基层党组织活动方案立项建设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4)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年至少1次向基层党委(党总支)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3.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外,重点工作任务为:(1)按照“四讲四有”要求,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争做优秀共产党员。(2)践行群众路线,立足岗位实际主动为身边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优异成绩。(3)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主动征求、积极回应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在年度和任期考核时要认真总结部门和个人作风建设情况。党员专家教授要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定期对青年教师和学生成长成才进行指导,同时联系1-2名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成长进步。
学校纪委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重点任务为:
(一)要把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重要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执行纪律检查的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权威。
(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要岗位、重要问题、重要节点,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对有关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要求,对落实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建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常委和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党建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工作任务的督导,同时研究学校党建工作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学校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和党建工作小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对党委职能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二)细化工作方案。党委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方案,报党建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指导,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共产党员。
(三)健全考评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初分别与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委职能部门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11月,启动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12月,启动党委职能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述职工作。把述职考评情况作为党委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七篇】
为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现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教育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实现学院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从严抓管党。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每年组织对全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规范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规则议事,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明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和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和鼓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夯实基层基础。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抓好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抓手,突出政治功能,把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每年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不少于2次。
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院党建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明显的制度缺失,抓紧建章立制弥补漏洞。同时,要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从严抓思想。
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扎实组织开展日常学习、轮训培训、专题研讨、宣传阐释。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全覆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学院党校、思政部等培训主渠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挖掘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引导全院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利用专题网络平台学习不少于50学时。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站等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好学院媒体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格新闻宣传、校园文化活动、报告会等审核审查报批制度。
(四)从严抓执纪。
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好党组织纪律处分权限,强化对党员的管理监督。
(五)从严抓治吏。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议事决策水平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功能。
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凡提四必”用人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健全纪委廉政审查、组织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核查机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自觉防范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
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围绕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建立部门一把手履职表现动态监测机制。围绕干部履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通过巡察自查、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六)从严抓作风。
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加强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的检查和提醒。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巡察自查、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激励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加大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加大对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方面典型的发现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浓厚氛围。
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七)从严抓反腐。
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定不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各位纪委委员的作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支持纪委持续“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市委和市纪委的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意见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自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巡察自查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八)党委书记责任。
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抓谋划,聚合力。主持研究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1次党建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听取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
抓责任,促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九)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负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每年与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其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统筹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统筹协调分管部门工作力量,配合支持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应付的责任。
(十)强化组织协调。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及学院党委决定执行情况,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
(十二)严格执纪审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
(十三)依纪追责问责。
协助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浓厚氛围。
(十四)办公室责任。
根据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协助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配合起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协助组织安排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落实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有关事项,加强对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委会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生根见效。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五)组织部门责任。
抓班子,强素质。着眼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抓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各党总支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六)宣传部门责任。
加强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研究宣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组织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正反典型,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指导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网络文化建设、舆情信息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七)其他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统战部、党校、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要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搞好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
(十八)各党总支责任。
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人事、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细化实化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切实压实压紧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延伸到基层,落地落细、取得实效。加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各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关心群众的疾苦,经常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十九)严格报告述职制度。
建立党总支向党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各党总支每年向学院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总支书记年末向学院党委会或纪委会现场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询问制度。逐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二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由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座谈等方式,调度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促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十一)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定期交流情况、总结借鉴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xx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清政、务实、高效机关,结合x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为x系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要全面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了、同检查、同考核。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x党组每半年对各处室开展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推动任务落实了。
2.健全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规定事项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组每季度末向派驻纪检组提交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各处室每季度向党组报送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报告。
(二)加强队伍教育。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党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让廉政教育入心入脑。巩固“。
不忘初心。
四中全会。
精神和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把手”讲党课以及讲落实了主体责任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三)强化权力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了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把民主集中制落实了到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并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报备;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继续完善副科级以上干部权力清单,同时对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修订,重新汇编成册;规范化开展廉政谈话;每季度分层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提升谈话质量,明确提出勤政廉政的要求,做到谈深谈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各处室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问题。
2.加强群众监督。加强网站建设,认真落实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或调查核实,迅速回复处理意见,树好x为民惠民形象。
(四)从严管理干部。
1.强化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报告。
全覆盖,如实登记其个人收入、家庭房产等信息,年底开展正科职及以上领导干部述廉活动;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展示党员风采,培养党员干部的高尚情趣,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积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鼓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爱岗敬业,遏制“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热情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落实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加强干部工作实绩、品德、朋友圈、社会诚信等综合方面的考核。落实了干部任前征求派驻纪检组等有关部门意见、任前公示、任职谈话等制度,坚决防止用人失察、“带病提拔”。
(五)加强作风建设。
1.坚决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了xx八项规定和。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明察暗访,每季度对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查处的问题一律在全x范围内通报曝光,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公务消费等具体制度,并汇编成册,组织学习。每月5日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公务接待(含学习班、培训班、业务活动)情况。
2.密切联系群众。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三进三帮”、挂村帮扶、“两访两帮”等活动,实现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良好政治生态。
(七)抓好基层基础。
坚持“固本强基”,从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深入实施“五有六好”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和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创新党建载体、展示党员风采”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表率、当先锋、比贡献。
(八)坚决惩治腐败。
全力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挺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巡查反馈的问题,着眼常态长效抓整改落实了,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递压力。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工作,建立与教就处、组维处、工会等处室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强化履职尽责,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对落实了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资料及时归档、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全面反映出本单位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办公室将实施跟踪问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追责问责。注重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考核与综合目标考核同步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相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人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