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样本大全【5篇】
担保协议书样本【第一篇】
本担保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以下两方在深圳签订:
1、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住所:
2、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人”)。
住所:
鉴于以下理由: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
币元的保函(以下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协议书,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指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本担保协议书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年度、该季度、该月和该日。
二、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1、经担保人认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的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
数量:
所有权:
所在地:
其他: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
数量:
所有权:
所在地:
其他:
4、委托人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元,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以充抵上述款项。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署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质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
1、委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委托人签订本担保协议书的董事会决议;。
5、委托人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向担保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9、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项下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10、担保人不对贷款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支付时,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追债后的柒日内,无条件地向担保人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基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按年率%(百分之)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经担保人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税后利润为基数,按%(百分之整)比例计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对确认的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计提担保基金,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通过协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三个月。
(3)委托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就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提交担保基金,担保人对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税后利润同样拥有提取不低于%(百分之整)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与上年度同样的责任与费用。
3、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费用总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4、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到期日还清所有借款及相关费用,若逾期未还款,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委托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推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5、其它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担保人在对委托人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适用法律。
本担保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担保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每份共6页,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传真:
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传真:
声明:本公司(本人)接受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借款的偿付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对于本担保协议书的上述内容,本公司(本人)全部清楚并予以认可。
声明人(反担保人):
担保协议书样本【第二篇】
本担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在xxx签定:
1、 (以下简称“委托人”) 住所:
2、 (以下简称“担保人”) 住所:
签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签定编号为
(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期限为 年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以外经债务人、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担保方式:是指对债务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保证。
2、本担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时间上的规定均指公历下
的该年、该月、该日和该季度。
二、合同基础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担保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并签定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认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合同签定之同时与担保人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向担保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人民币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冲抵债务,该保证金所生孽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定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担保人负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7、 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8、 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偿后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担保人声明和保证如下:因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
六、违约事件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2、向担保人签发的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
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或者质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质物;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担保人被迫履行担保义务,而或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以及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有绝对的追索权,该追索权不受其他任何约束和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垫款费用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垫款后七日内,无条件的向担保人清偿全部垫款本金、利息及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的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定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时,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纳因增加或延长担保金额而必须对担保人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审费等),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合同时,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2)收取担保费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为委托人担保的总金额和总期限,以及担保费年率确定为担保人对委托人最终的担保费用。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本次担保所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计算,委托人应在担保人开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延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延迟交纳总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偿所有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担保费用。逾期担保费以委托人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等总金额为基数,按年率5%每月计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延迟交纳逾期担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违约,除承担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本合同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担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各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备制。
本合同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双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担保协议书样本【第三篇】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担保协议书样本【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质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出质,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财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财产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2.乙方未在上述质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质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2)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质押财产。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出质人,享有如下权利:
(2)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者在其上设立其它的担保权利;。
(3)乙方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后,有权请求甲方返还质押财产;。
(5)若质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上的过失而毁损或者灭失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2)乙方应当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质押财产等其他行使质权的行为。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质押财产之日起生效。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协议书样本【第五篇】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风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双方在互惠共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在_________市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均属于信贷担保业务的对象。
二、担保的业务种类。
1、甲乙双方担保合作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担保、个人消费性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等。所列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包括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汽车按揭贷款。
2、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由甲方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等相关规定自主审批。
3、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合同法》对符合乙方条件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从甲方获得的贷款融资及法人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信用担保,单笔或单户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乙方注册实收资本金的10%。
1、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信用等级好、符合国家贷款政策的客户,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权在甲方,担保决定权在乙方。
2、乙方可以根据被保证企业、人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个人情况,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要求被保证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担保保证金。
1、乙方在甲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一次性存入担保基金_________万元,用于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主的小额信贷担保,在双方合作期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同档次利率,由甲方按规定支付存款利息。甲方同意按照担保基金_________倍给予受保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授信支持,乙方在甲方的担保贷款余额达到_________万元后,乙方需另外增加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但乙方有权选择高收益的存款种类。如果乙方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其账户必须开在甲方,但乙方有权使用该账户上的资金,乙方最大一笔担保金额不能超过_________万元。
2、乙方为甲方认可的医院、学校及其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提供担保,可以免交保证金。
3、乙方在甲方及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乙方实收资本的十倍;乙方增加注册资本,则甲方相应增加可担保额度。
乙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责任的范围包括债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一切的费用。
六、利率费率。
甲方对乙方担保信贷业务的利率或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自主决定。乙方按照服务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向受保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费率由乙方和被担保贷款户商议决定。
七、担保业务展期及代偿。
1、担保业务到期,若借款人确因还款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办理展期手续,具体手续按甲方有关规定操作。
2、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足额按期还款,乙方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按第五条规定的担保责任范围承担代偿义务;甲方亦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任何账户扣划,扣划不足部分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3、乙方代偿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甲方对借款人的.权利和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行使对借款的追索。双方对追偿情况享有同等的知情权。
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同意借款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偿还期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以“借新还旧”方式发放的贷款。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情形。
九、乙方承诺。
1、每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帐号等财务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3、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三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对受保借款人提供快捷、便利的信贷和承保服务。在乙方自主决定承保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承保通知后的_______日内向受保借款人发放贷款。
2、合作期内,在所有担保贷款未还清之前,乙方不得抽去担保基金。
3、乙方对所担保的所有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日至贷款还清为止。
4、本协议的合作期为_______年,届时再另行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后终止。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协议纠纷,以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6、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7、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