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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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第一篇】
今天上午,第*次全国民政会议胜利闭幕了。下午,我们召开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我着重讲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二是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如果说是立足现实,对当前民政工作的部署,那么对民政工作面临形势的认识,则是面向未来对民政工作的思考。今天,讲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基于安排部署民政工作,既要注重*年民政工作,又要考虑“*”民政事业发展。
一、关于对*年民政工作的安排
党的*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多年来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决定,几乎所有民政业务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有的是详细阐述,有的是高度概括,有的是蕴涵其中。许多民政工作已经成为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党的工作安排。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责任重大,充分表明了民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重要。刚刚闭幕的第*次全国民政会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民政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动员部署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年规划纲要》,涵盖了民政事业的各个领域,尤其是确定了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民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年规划》,确定了“*”时期民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蓝图。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第*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方位上达到新的水平,在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民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民政工作在前几年的基础上又有新的进展。社会救助由单项制度探索实践、点上突破向着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全面推进的方向发展;优抚安置由制定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朝着适度“普惠型”拓展;社区建设由城市向广大农村延伸;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方向推进。整体上讲,民政工作的作用正在由社会稳定机制向为社会和谐提供重要基础保证的转变,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是党和国家具有非常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要深入贯彻*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实施国家“*”发展规划,要召开党的*。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对于贯彻党的六中全会和第*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民政工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权益
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三类群体: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扎实有效地实施了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加快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全国普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水平有新的提高,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改善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使五保供养有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发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11月20日,共发行福利425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61%。在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办法,制订了解决复退军人有关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向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上报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案,在争取中央财政列支安置补助金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交接任务。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了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任务。明确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讲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方向。*了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创新管理方式和增强财力支撑为推进手段,切实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明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使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国家灾害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减灾机构建设和科技研究应用,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研究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问题。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抓紧把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尤其是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的效能,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要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老年人社会福利要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着力点,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启动实施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牵引,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儿童社会福利要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继续实施、按时完成“明天计划”,并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明年完成四分之一地级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改造任务;认真做好涉外收养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推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认真做好福利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发行量增长10%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益金全部用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上。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力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早日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在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提高军休服务水平,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台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探索,积极推进,以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重点,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城市社区建设要从大中城市向小城镇全面推进,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功能,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启动国家社区服务重点工程,切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谐社区建设的文件,明确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活力。
(三)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民间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认真做好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年,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了分类指导。继续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认真研究和落实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启动了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关信息公布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民间组织评估体系研究和试点工作。总体上看,民间组织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六中全会《决定》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任务,*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核心要求是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贯彻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分类规范、正确引导、发挥作用,加快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要继续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有效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四)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继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深化了对涉台婚姻、边民通婚等新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殡葬改革有新的进展,殡仪服务有新的提高。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了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文明服务为目标,继续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加强中长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县界联检工作,积极促进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妥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四是按照创建“和谐家庭”的要求,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五是深化殡葬改革,改进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民政工作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政府主导是推动民政工作的主体力量,这种主导包括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监督管理、财政投入、体制保障等,没有政府主导,民政工作寸步难行。社会参与是推动民政工作的又一支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社会互助、社会慈善等,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就没有生机活力。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是开展民政工作的方向。*年,在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慈善理念日益普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加强,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社会资源利用不够,影响和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六中全会《决定》*了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要求,明确了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的任务。这对我们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了新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以发展慈善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开展社会互助等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的互联、互动和互补。必须看到,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社会服务惠及到社会公众,覆盖到困难群体、特殊、优抚群体,特别是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仅仅依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还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觉醒,我国具有和潜在着巨大的社会资源。民政工作发展的优势在于社会服务,民政工作发展的动力在于社会动员。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就能够有效地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大力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减免税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各类慈善组织,重点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要继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认真落实现有规划、建设、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和制订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举措,积极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福利服务,努力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等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要加大福利宗旨和公益性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福利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支持福利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要认真做好社会互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网络,大力兴办“慈善超市”,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民间组织的优势,引导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尤其是对民政部门直接主管的民间组织,要通过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做大作强,使之切实发挥作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社会公示、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总之,在动员社会参与上要有新举措,在利用社会资源上要有新政策,在依靠社会力量上要迈出新步伐。
(六)、高度重视民政职工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是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队伍是参与社会互助的自愿人员。这“三支队伍”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公众力量。加强这“三支队伍”建设,对发挥政府行政主导作用、专业服务职能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作用,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近年来,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民政干部队伍“为民”理念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为民”实践逐步深化,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领导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逐步提高。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联合12个部委制订了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民政部与人事部今年联合制订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要着眼于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从深化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入手,深入开展学习周国知、谭竹青和“孺子牛”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培养民政干部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责任,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着眼于建立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制订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水平评价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要着眼于培育一支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志愿者队伍,从宣传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探索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七)积极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改革
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关系民政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紧密结合“十五”和“*”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和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辅以社会捐助和公益金投入,尤其是*年突出面对“两孤”的“两院”建设,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福利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施社会福利、抚恤优待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保障,在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基本生活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中全会《决定》*要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公共领域,加大财政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八)继续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需要基层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实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完成。归结为一句话,基层是民政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建设,一些地方抓住了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机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力量有所加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简陋等实际问题,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的艰巨,需要我们继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六中全会《决定》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求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要思想上倍加重视基层、感情上牢牢贴近基层、工作上紧紧依靠基层、行动上一切为了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打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的落实。在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配置上,要与国家机构改革的大思路和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分利用参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条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工作经费上,要根据工作量、资金投入量的一定比例测算,努力争取通过财政预算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工作手段上,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立项和投入,把信息化建设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同时救灾装备要优先安排基层民政,不断提高基层民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学习培训上,为更多的基层民政干部职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本领。同时,要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完善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
(九)抓紧抓好民政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规范,也是保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决定着工作的长效。要使民政工作的实效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就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制定颁布20多个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了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建设。民政工作制度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业务政策日益增多,管理体制日趋健全,运行机制日渐完善,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民政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
六中全会《决定》突出讲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并对完善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明确要求。
(十)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是民政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加强民政宣传,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的重要手段。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我们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不断用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不断通过舆论的力量宣传民政,动员社会支持。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政政策研究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成立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了对研究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每年公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成果。坚持举办一年一度的“民政论坛”,精心打造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民政部门决策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合理整合民政系统研究力量。取得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建立了新闻制度,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建立了多媒体的民政宣传阵地,向社会主动介绍民政。特别是成功推出周国知、谭竹青等重大典型,有力地树立了民政形象,扩大了民政的社会影响。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年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继续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整合内外资源,聚智聚力,形成强大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合力。要继续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举办“民政论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队伍。要重点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力求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认真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工作,努力在推进理论创新、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继续加强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密切联系、增强沟通、加强协调、完善服务,在发展战略制定、工作思路调整、重点业务改革、政策法规完善、重要项目确立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民政宣传要体现民政工作的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困难群体,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真实、充分地反映民政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民政。同时充分发挥民政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立足民政,面向社会,使之成为推进民政工作的舆论阵地、弘扬民政文化的舆论载体、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强音。通过加强民政宣传,进一步扩大民政影响,树立民政形象,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在努力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继续重视和关心老龄办公室工作,帮助老龄办公室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挥老龄工作中的协调作用。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和领域。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资源整合、数据共享。规范财务统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以上*年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突出一个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保障三个群体,建设四个载体,实施五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突出一个主题,就是突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打造两个平台,就是全面开展、推进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两个平台;发挥两种力量,就是发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两种力量;造就三支队伍,就是建设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保障三个群体,就是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建设四个载体,就是继续实施“明天计划”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启动“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实施五个工程,就是实施“社会救助、国家灾害应急救援、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爱心护理”五大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推进六项工作,就是强化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依法监管,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福利发行管理工作,推进基层民政建设,加快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关于对民政工作发展形势的认识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已经和正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对民政工作*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当不断研究民政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把握新的历史阶段上民政工作的特征和发展规律,使民政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下面,我想就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谈几点认识,供同志们思考。
(一)民政工作的大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民政干部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
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尤其是国务院召开的第*次全国民政会议,都把民政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公共财政开始注重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关注民生、关注困难群体、重视民政的力度在加大。这些都为当前及今后民政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要看到,影响民政工作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特别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既是一件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又是需要艰苦努力的长期任务。民政工作的推进过程,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的过程。在新的形势下,如何积极顺应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把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放到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任务中来部署,使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并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过程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迫切要求统筹城乡民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三农”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不少地方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尚未解决。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资源基础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之比为:1,而*年这一差距拉大到了:1。城乡发展的差距在民政工作和民政投入上反映也很明显。以*年定期救助对象人数为例,*年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万人,占城镇人口的%;而农村定期社会救济对象为1,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享受定期救济的人口比例比城镇低个百分点。再以民政事业资金投入为例,*年,全国各级民政事业费支出共亿元,其中用于农村各类民政对象的支出约为232亿元,用于各类民政机构及城镇民政对象等的支出为亿元,城镇高于农村254亿元。目前,城镇民政福利设施固定资产已达162亿元,而农村只有亿元,二者总量相差将近63个亿,如果按人均占有量比较,差距就更大了。在抚恤、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城乡差别也很大。这些情况,不说明农村贫困人口比城市少,农村民政事业发展好于城市,而是资金投入、资金投向问题,造成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发展不平衡。当然,并不是政府不重视,而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多种因素形成的,解决这种不平衡,也需要一个过程。党的*大以来,中央*了“三农”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城乡统筹”的基本方略;作出了全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贯彻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切实做好城市民政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农村民政工作,加大对农村民政工作的投入,促进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
经过二十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正在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明显。经济体制变革引发了利益格局的调整,不同利益群体在占有生产资料、拥有财富、接受教育等方面出现明显差别。截至*年底,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仍有2,365万,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684-944元之间的相对贫困人口仍然高达4,067万。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往往与就业困难、看病困难、上学困难、住房困难等交织在一起,问题突出。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市场竞争遵循“优胜劣汰”,城乡困难群众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困难群体靠市场经济本身解决不了生活困难,而且不管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生活困难的群众是长期存在的。要靠国家和社会的救助、扶持,需要民政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应当看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远没有完成,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和城市企业改革的深化,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自觉地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必将促使生活困难的群众困境加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同时,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相适应的比较成熟、比较健全、比较定型的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并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是民政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四)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功能
社会越发展,社会事务就越复杂,这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现象。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走的是政府办社会、企业办社会的路子,社会事务几乎由政府、企业包办。如果说,那时的社会事务不多,政府、企业还能办得起、包得住的话,那么,今天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各种事务日益繁杂的条件下,由政府、企业来办社会、包办社会事务,不仅不符合现代社会的效率原则,而且也是力不从心、难以为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过去那种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治理模式正在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变化。必须看到,经过近三十年改革,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转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企业已经向社会释放了大量所包办的社会事务,政府已经和继续向社会转移部分社会事务,但政府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情,同时一些政府该管的事情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形成所谓的政府“越位”或“缺位”现象。政府职能转变之所以还不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社会组织发展不够、发育不全,缺乏足够的能力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扶持管理政策有待健全、自身建设不够、社会诚信度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存在一些违规违法活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政策,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各类民间组织,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更好地发挥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模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整合,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五)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近几年,城乡居民维权活动增加就是一个证明。在农村,因为土地征用、农业生产资料质量、虚假广告等引发的农民维权事件在增多,有的直接波及政府。在城市,市政管理、消费者权益、拆迁、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的纠纷也在增加。有的公民维权行动影响很大,引起了公众对于权益、法治和法律程序的关注。从目前来看,普通群众关心和参与的主要领域还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上访、信访、上诉等还是主要手段。随着社会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将不仅关注切身利益、现实利益,而且会关注群体利益、长远利益;不仅关注经济生活权益,而且会关注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权益。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推动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即由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转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新世纪前五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了个百分点,每年有1,700万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同时,人口流动也在加剧,*年,我国的流动人口已达亿人,未来5-10年,每年至少还会新增500万人。流动人口、村转居人员,以及从单位制游离出来的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待安置的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自由职业者等等,组成了浩荡的“社会人”大军,加重了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和难度。城乡各种社会问题,如下岗失业问题、贫富差距问题、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困难群体救助问题、戒毒问题、医疗卫生服务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都向社区聚集,城乡社区成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在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明显地担当着“前沿”角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如何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六)民政工作对象及其需求的新变化,迫切要求解决工作手段保障滞后问题
比起革命战争年代、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现在的民政工作对象,具有以下明显特征:一是广泛性。民政工作对象,除了城乡生活困难需救济救助的困难群体、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和老红军、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退役军人等优抚群体外,城乡基层民主选举、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收养、殡葬服务等工作面对的都是全体公民。二是变动性。民政工作对象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对象经常变动,并保持着一个较大的规模。由于自然的、社会的、个人的原因导致贫困的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遇到挫折的人,往往成为民政救助对象。这些人中,有的经过努力脱离困境或克服了暂时的困难,不再接受救助。救助对象处于有进有出的动态变化之中。而民政服务的对象,根据他们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需求也不断变化。另外民政服务的功能也在不断拓展,如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变化带来的单亲家庭、空巢家庭、流浪儿童、家庭暴力等问题所需要的照料、救助和庇护等。因此,民政工作对象具有变动性。三是需求多样性。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仅有经济、物资、生理方面的需求,而且有政治、精神、心理方面的需求,就是社会救助工作,其对象的需求也不再仅限于钱和物。如今年沿海一带多次遭受超强台风的袭击,有的人亲眼看到自己的亲人被大风吹走,或被倒塌的房屋砸死,造成了不少灾民的恐惧心理。当地一些政府部门,不仅对受灾群众进行物质生活救助,还派出心理医疗队帮助灾民解决心理问题。面对这些新的变化,我们的工作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经费投入不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总的来看,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水平总体处于较低的层次。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1991年时,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占社会保障各项支出的%,2004年仅为%,13年间仅增加了个百分点,假如把物价上涨因素考虑进去,就会是负增长。由于经费原因,社会救助水平比较低。今年1-9月,全国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52亿元,平均低保标准162元,月人均补助76元;灾后重建的倒塌房屋补助,中央政府只能每间补助600元;需政府救济的灾民口粮补助也只是按规定期限,每天补助元,地方政府补助也很有限。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去年中央只能在公益金中划拨6个亿,这是杯水车薪。总地来看,各级政府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但由于财力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困难群众的许多生活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适应工作任务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各级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却不断缩减。拿民政部机关来说,*年的行政编制是550名,后经机构改革减少到430名,但*年机构改革,行政编制缩减一半,只剩下了215名。近几年来,中央已看到并开始解决这个问题,在编制总体冻结情况下,给民政部部机关行政编制增加了75名,但仍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在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在乡镇,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问题更为突出。近年来基层民政工作量激增,但机构和人员反而缩减,不少乡镇将民政的牌子摘掉,将民政业务工作划入社会事务科(办);有的乡镇仅配备1名民政助理员,有的还是兼职,除负责民政工作外,还要负责残联、卫生、精神文明以及包村包片等工作任务,无法专注于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不易准确掌握民政对象的情况,无法准确核查各类民政款物的兑现情况,以致影响到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千方百计争取对民政工作的投入,完善充实民政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政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民政部门及其干部能够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难题。
以上讲的六个方面,目的是引导大家站在全局看民政,跳出民政想民政;立足现实看民政,面向未来想民政。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以下三点初步认识:
第一,对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和核心作用的认识。适应时展的要求,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作用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这是民政工作本质属性所决定的,也是民政工作区别于其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志。建国初期民政工作的宗旨是“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近年来我们*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逐步形成了共识,对于推动民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我们丰富发展民政工作理念,目的是更加充分、更加全面反映时代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要求。之所以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基础上增加“为民服务”,是由于民政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不仅为困难群体解困,而且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更全面地体现了民政工作的本质特征,是党和政府重点关注、感情所系,也是民政工作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我们讲为民服务,不是包办,而是在民政职责内的服务。民政工作的核心作用,在*年的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了发挥民政工作的社会稳定机制作用,得到了认可,也体现了民政工作的功能,是从推动社会发展机制上的概括。这次*核心作用,是从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上概括*的,而且民政工作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用的方式与其他部门有所区别,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鲜明特征。另外,也是回应时展的要求,充分体现民政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职责,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基础作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上三点认识,概括是否准确,大家还可以进一步讨论。*这三点认识,主要考虑在开展民政工作,推进民政事业过程中,对民政有个新的理解、新的认识,以此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
第二,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认识。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民政工作职能,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二是民政工作对象,将由特定目标群体逐步向社会公众拓展;三是民政工作功能,将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四是民政工作方式,将由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迈进;五是民政工作机制,将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这种发展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的必然结果。这种发展趋势决定着民政工作的发展动力、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决定着民政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举措和价值取向。这种趋势,要求我们必须顺应、适应形势发展,立足现实,认识和把握民政工作发展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作好当前的各项工作,又要着眼于未来,确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推动民政工作沿着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同时也要认识到,这种趋势既是民政工作发展的必然,也是一个渐进过程,要有创新思想,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保持和发扬以作为求地位的优良传统,用不懈的努力,推动民政事业适应和顺应时代的要求。
第三,对民政工作发展布局的认识。全面协调推进,是民政工作总的发展布局。这种发展布局是由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总要求决定的,是由民政工作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决定的,是民政工作多元性、社会性、群众性的特征决定的。这种发展布局要求我们在推进民政工作时,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既要注重城市,也要注重农村,既要支持发达地区率先发展,也要扶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要拓展发展领域,提高保障能力,既要注重解决群众的物质利益问题,又要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既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不断推进改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法制保障;要重点突破,全面推动,既充分发挥民政单项业务容易得到重视、受到关注的优势,实现单项突破,又要统筹兼顾,带动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全面进步;要多手段、多途径推动工作,既要强化政府职能,又要动员社会力量,既要注重依靠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又要注重依靠社会的、道德的和舆论的手段推进工作。
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第二篇】
一、年工作总结
(一)落实好困难群体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做好年度低保审核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年全区享受低保共有3788户9833人,全区发放低保金万元,其中农村1041户2955人,发放低保金万元;城镇2661户6790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五保户88人,发放低保金万元。
2、认真落实好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根据《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的通知》精神,开展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一年来共对1205人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救助金万元。
3、认真落实好医疗救助工作。年起对罹患“两癌”(宫颈癌、乳腺癌)且需要手术治疗的贫困妇女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年共开展医疗救助183人次,救助金额万元(其中妇女罹患“两癌”对象29人,救助金额万元)。
4、认真落实好两个保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农房统保工作。全区参保农户60134户,每户每年保费6元,每户保额万元,全年出险25例,理赔金额万元。二是做好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全区参保人数30万人,每人每年元,每人责任限额10万元,出险3例,理赔金额30万元。
5、强化救灾应急机制,加强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制订了《市区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细化了各项措施和要求,明确了组织机构及各自职责。二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活动。发放《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海报》1400份、《农村住房统一保险服务折页》3600份、《农村社区防灾减灾手册》30本、《城市社区防灾减灾手册》10本、《城乡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挂图》光碟18块,同时协调各镇(街、场)在所有社区悬挂防灾减灾横幅标语,制作防灾减灾宣传橱窗,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切实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三是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我局依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推荐镇友民社区、新店镇茂林社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通过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开展灾害隐患普查、防灾减灾综合演练、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培训、减灾志愿者服务、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完善防灾减灾制度和设施建设,增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四是组织参加了年“中国人保—全国防灾减灾知识大赛”选拔赛,我区荣获第一名,并派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决赛。
6、大力开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一是积极开展资金募集工作。发动开展了“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万元;会同区红十字会分别发动了为西南旱灾捐款和玉树地震捐款,各筹集资金万元和万元;发动为特奥捐款,募集资金万元;继续向企业发动认捐活动,募集资金44万元;另外中骏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捐赠慈善款500万元,其中300万元定向用于支持奖教、支教、奖学、助学。二是大力开展扶持资助活动。下拨5万元作为新店镇茂林、东园、沙美、霄垄4个社区老年人协会活动经费;下拨万元为亭洋小学安装变压器;支出10万元给镇马塘村为青少年活动室添置电脑;下拨10万元扶持“嫂”合唱团活动。三是深入开展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共救助重大疾病患者122名,救助金额万元。四是积极开展高考助学活动。配合市慈善会开展高考助学活动,69名困难高考学生接受市慈善总会高考助学资助,助学金达万元;区慈善会开展了以“点燃希望,成就未来”为主题的金秋高考助学活动,共资助高考贫困39名,资助金额万元。五是编印《慈善》专刊2期,及时宣传慈善观念,交流慈善工作的信息、经验。
(二)落实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
1、双拥创模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工作。及时召开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省、市有关考评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我区考评试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二是做好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工作。“春节”、“八一”期间,以区四套班子为主的区慰问团分五路走访慰问了驻部队和共建部队,慰问金额达万元,并通过召开了“春节团拜会”、“八一座谈会”、“国庆茶话会”等军政、警民座谈会,促进军地双方的交流互动,进一步密切了军警民之间的关系。“八一”期间区双拥办、区人武部和区文化活动中心组织文艺小分队分别深入基层连队进行4场慰问演出,活跃了军营气氛,获得了部队官兵的一致好评。三是开展清明节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清明节期间,组织区四套班子、区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以及我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烈士家属代表、驻部队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共160多人在大嶝后山顶烈士陵园举行隆重的悼念革命烈士活动。各镇街都组织开展了悼念活动。四是大力支持驻部队建设和发展。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投入12万元帮助驻部队建设“四个一好”项目6个,补助区人武部等3个驻部队共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了辖区部队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驻军干部和随军家属住房难及官兵出行难问题。五是当好军地双方沟通的桥梁。与区人武部一起做好警备区与新店镇沙美社区光缆迁移一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73111部队与新店镇2007年国防施工征地遗留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村(居)基层组织建设
1、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工作。出台了《区农村(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指导新店镇、镇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协助建立了马塘村“社区工作站”和新店社区“社区工作站”,并下拨万元经费支持两个社区工作站启动运作,努力推动马塘村和新店社区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向深度进展。
2、大力推进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根据“四个加强四个破解”的工作部署,第一批报建的15个社区,除3个因用地调整原因延迟动工外,其余12个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全年,市、区、镇共投放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已有6个社区顺利通过竣工验收,6个社区正在抓紧施工中;第二批5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也在抓紧进行立项、规划、土地、设计、征地和招投标等工作。
3、认真落实村居干部待遇问题。开展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城市社区退养干部和村(村改居)离任干部福利待遇问题专项调研。在做好在职和离任村(居)两委干部待遇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规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及工作经费的通知》、《关于调整规范城市社区居委会退养人员退养金及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关于落实1997年以来离任村居干部有关待遇的实施意见》。分别为我区城市社区在职及退养干部和村(村改居)离任干部落实提高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并圆满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4、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村居干部管理,推进年度述职考核工作。开展村居委员会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测评调研,与区委组织部配合,制定了《关于在村(居)基层组织中全面推行星级管理暨科学化水平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将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二是为镇、新店镇4个社区招考了4名大专以上学历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强了基层社区的工作力量。三是加强社区干部培养,提高社区干部素质。选派2名社区主干到思明区前埔北社区和湖里区金山社区挂职锻炼,为社区培养优秀人才。四是继续发动社区干部参加南洋学院举办的大专班学习,共有15名干部参加。
5、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制定出台了《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成立了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镇的社区和镇云头村为达标建设村(居),各村(居)分别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机构、人员职责,组建了8支共156名的社区助老志愿者队伍;开展了适合各村(居)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有1187名试点社区的老人分别得到低偿、有偿、无偿居家养老服务。省、市、区三级分别投入财政补助资金56万元作为居家养老工作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区居家养老工作基本实现“六个有”,即有工作制度、有工作队伍、有服务内容、有工作经费、有工作场所、有工作实效。镇五美社区工作突出,被评为省居家养老工作示范点。
(四)依规依法做好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管理工作
1、大力推进殡改工作。扎实抓好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完成区殡仪服务站组建工作,并于6月30日挂牌成立,7月1日正式运营。同时做好殡仪服务站配套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
2、严格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手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及其实施意见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国内婚姻登记3098对,离婚447对,补办婚姻登记144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认真做好收养登记的审查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审查15件。
3、做好三无人员救助工作。认真做好“三无人员”的救助工作。救助“三无人员”225人次,救助金额2万余元;办理我区精神病人医疗费用减免50多人,并对10户精神病人家庭特别困难每户补助2000元,合计补助2万元。
4、认真落实好孤儿助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做好孤儿普查登记工作,全区现有孤儿90名,每人每月发放养育金600元,共发放万元。
5、积极推动区社会福利中心的筹建工作。该中心作为区政府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已委托区投资公司作为代业主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征地25000平米(合约亩),拟投资5350万元,设计床位500张规模,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已评审,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征地补偿已拨付给新店镇,并已完成交地,现正办理土地红线图相关手续。
6、加强福利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对我区3家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国税、地税开展对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加强对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件。3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47人,完成年产值7437万元,实现利润169万元,减免税收165万元。
7、做好勘界、楼门牌办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南安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二轮联检;二是开展了大道沿线立交桥、地下通道和南部新城主要道路的命名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本区居民点及城镇主要道路、街、巷的命名及申报工作。共报批各类标准地名440条,其中申报道路名称68条、居民点名称263条、桥梁地下通道名9条;四是受理企事业单位、个人楼门牌申请。共办理各类门牌申请161件,设置门牌5434块,合计金额万元;五是开展了新店、两镇楼门牌更换工作。财政投入54万余元,惠及居民群众约6万户。
8、严格把关办理社团组织。一是成立登记5个社团组织,1个民办非企业;二是做好5个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三是做好民间组织2009年度的年检工作;四是配合财政局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清理工作。
9、落实好移民扶持管理政策。一是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发放4103人,累计发放直补资金万元。二是落实好后扶项目实施。前期报批的5个宅前宅后路面硬化后扶项目,已竣工3个,其他2个预计于年年初竣工,2个自来水管道安装后扶项目均已竣工。此外,还组织申报了年度移民项目4个。三是编制完成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二五”规划和建立小型水库“十二五”期间扶助项目库,并完成省移民开发局开展的移民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10、做好退休干部及易地安置退(职)休人员工资和干部遗属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为17名退休干部及易地安置退(职)休人员发放退休金万元,为11名退休遗属发放生活补助万元。
(五)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1、贯彻落实好残疾人生活保障措施。一是把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列入最低生活补助对象,全区现有1431户1648人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补助。二是加大对残疾人的救济力度。对残疾人因大病、因灾、因祸等突发性特殊原因造成的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临时救济外,还帮助他们向红十字会、慈善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申请救济,全年共为33人发放各类救济金23万多元。三是大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区残联利用各种节日期间深入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全年共慰问130名残疾人次,慰问金额4万多元。四是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摸底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村居调查摸底,确定了4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改造对象,并积极与区建设局沟通探讨改造实施方案,确保改造任务按时完成。五是实行残疾人危房改造(修缮)。为7户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修缮),共补助资金17万元,现已全面动工修缮中。六是做好瘫痪在床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深入调查摸底,了解到我区现有瘫痪在床重度残疾人350人,并组织医生走村入户进行医学鉴定,最后确定256人符合条件,共给以补助万元。
2、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推介活动。一是开展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就业调查摸底工作。共摸底统计出全区有298名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为下一步市残联出台扶持补助政策提供依据。二是与区人劳局联合举办了两场残疾人就业专场推介会,安置15人残疾人就业。
3、落实好残疾人康复政策。一是开展残疾人精神病救助工作,加大对精神残疾病患者医疗康复补助宣传工作,全年有131人申请吃药补助;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对21名可能有危害安全行为的重度患者及时送到南山疗养院和仙岳医院进行治疗,并对其中12名患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二是继续开展“复明工程”活动。全年免费为105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三是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送康复器材。帮助24名贫困瘫痪残疾人向市残疾人基金会申请护理床,购买一批价值万元的轮椅、拐杖等康复器材发给182名贫困残疾人。四是成立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五是全面推进镇、社区残疾人康复室(站)的建立工作。区残联主动与区卫生局加强沟通协调,在5个卫生院建立了康复室,并举办业务对接动员会,在条件成熟的25社区(村)卫生所建立了社区康复站,每个康复站投入3万元(含器材和装修费),共计75万元。
4、落实好残疾人教育补助政策。一是做好残疾学生及低保对象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工作。发动各界宣传残疾学生就学补助政策,学校在校园内广泛宣传残疾儿童及低保对象中残疾人子女学前教育补助政策。全区补助278人,补助金额万元。二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利用助残日和“六一”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为全区158名残疾儿童每人发放200元慰问金,合计万元;拨出10万元专款支持湖头特教辅读学校。
5、大力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一是选送残疾人艺术作品参展,共选送油画、书法、手工针绣等残疾人艺术作品24件参与在美术馆举行的残疾人艺术作品展示,充分展现我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二是开展了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积极物色推荐12名优秀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参加各级比赛。在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区肢体残疾学生许雅惠获得F44女子组铅球和跳远比赛两枚金牌。三是大力开展特奥会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举行了“迎特奥?宣助残”游园活动,设置120条特奥知识有奖灯谜,分发各类政策、常识宣传单2000多份。四是精心组织区“积善助残情暖海西”爱心捐款活动,共募集捐款10万多元。五是开展了迎特奥·展风采暨年区残疾人艺术作品展,共展览油画、书法、国画、绘画、手工艺品、篆刻、刺绣等作品41件。
6、积极推进区“福乐家园”规范化建设。一是逐步建立园内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添置各种体育器材和娱乐设施,努力改善园区环境和功能;三是有计划聘请一批有艺术才能且有爱心的社会人士到园内讲课、弹琴、画画等,以丰富学员的文化生活;四是组织开展了简单的手工加工活动,进行体能训练和文娱活动,逐步培养学员简单劳动技能,丰富学员在园生活。组织学员参加“市福乐家园趣味运动会”获团体第二名。通过培训和劳动训练,学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明显提高,得到了家长的充分肯定,目前基本稳定有学员16名。
(六)大力推进老龄工作
1、切实做好春节和老年节慰问活动。利用期间,区老龄办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及各村(居)老人协会会长等近1900人次,全年共计发放慰问金万元,其中省、市慰问金万元,本级慰问金万元。
2、落实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年区政府将提高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列入惠民实事项目,将90-9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将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全年共计发放高龄补贴余万元,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3、积极开展敬老宣传和敬老先进评选活动。一是推荐2个市级“十佳敬老模范家庭”候选家庭,全部获选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二是推荐内厝镇莲塘村的林良菽参评全国“孝亲敬老之星”;三是以评选敬老先进为契机,积极做好敬老宣传工作。其中内厝镇莲塘村林良菽自费办免费老年餐桌的事迹先后在《老年》杂志、《老年报》、《日报》等媒体上刊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5、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区老龄办积极宣传、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其中新店镇召开了由各社区老年人协会会长参加的老年节座谈会,并举行庆祝老年节文艺汇演;区建设局在老年节前夕慰问了挂钩村小嶝社区的12名困难老人,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6、积极做好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为使全区更多7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进入公办旅游景点优惠政策,区老龄办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专人及时做好办证工作,全年共办理省老年人优待证4300余份。
7、积极做好重大疾病和特困老人救助工作。全年救助因突发性困难的老人14名,救助金额达3万元。
8、及时进行村(居)老年人协会换届选举。全区86个村(居)老年人协会都进行了换届选举,一些年富力强、德高望重的老年人充实到老年人协会领导班子,使我区老年人协会更加规范,更具活力,进一步发挥村(居)老年人协会的作用。
(七)努力完善民政自身建设
1、贯彻落实省、市、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健全民政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职权运行。
2、贯彻执行《政务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程序,公开政府信息37条。
3、积极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市区领导批示件72件次,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7件。
4、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行政机关绩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力度,行评工作成绩显著,深受市、区民政系统行评代表的好评。
5、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综治、计生、普法等各项责任制,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年,我区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完善创新与海西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不相适应;民政工作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及经济特区扩大到岛外、实现岛内外一体化的要求不相适应;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创新意识、工作效率与民政重点工作项目超前规划和加快推进不相适应;工作作风、服务态度与上级机关和服务对象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认真研究,在推进我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逐项加以解决。
三、年工作计划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以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发展公共服务为目标,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一)努力提高救灾救济和社会救济水平
1、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城乡低保工作流程标准化、明细化、公开化,为基层规范操作提供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政策依据。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加快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城乡低保分类施保、重残增加低保金的工作。
2、完善医疗救助力度。修订我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与市新出台的《医疗救助办法》相衔接。推行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3、做好救灾减灾工作。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减灾宣传,强化社区综合减灾意识,提高市民防灾减灾能力。抓好避灾场所建设,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和急救预案。推荐第四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做好农房统保和市民公众责任险工作。
4、继续做好慈善救助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万人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捐赠活动及向社会、企业募捐活动。二是继续做好高考助学和重大疾病救助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利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困难家庭慰问活动。
(二)继续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双拥支前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提升双拥工作层次和水平。巩固我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成果,推进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推进拥军工作社会化,认真做好期间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营造良好的拥军氛围。做好检查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工作。
2、不断加大拥军支前的工作力度。完善全省支前动员指挥信息系统三级网络建设,推进支前物资供应站规范化建设,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帮助基层连队建设“四个一好”项目,改善基层连队生产生活条件,做好支前各项工作。
3、进一步完善军地沟通协调机制,增强军地间的互动。以军地沟通协调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军地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共建单位间的互访,及时通报双拥共建情况,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形成领导重视、军地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4、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医疗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和因病住院的医疗救助力度。
5、加强烈士陵园维护和管理。按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做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维护、管理及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积极开展清明节期间烈士纪念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品牌,把烈士陵园建成“中小学德育教育基地”。
6、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做好度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做好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工作,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推荐就业工作。
(三)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城乡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村改居”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改革工作。依法、科学理清“村改居”社区居委会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和关系,建立和完善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发挥各类组织和居民群众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工作。
2、继续抓好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在原有15个社区的基础上,新增5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完成第一批15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并全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第二批5个社区办公用房争取在年内全部动工兴建,并全部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3、抓好农村社区向城区社区转型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率先对大嶝街道的9各社区进行转型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向城市社区转型做好人员和制度的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省、市居家养老达标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达标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四个达标社区(村)居家养老工作,并以达标社区为示范点,进一步推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年将新增等三个城市社区为省级居家养老达标建设社区。
(四)进一步规范专项事务管理
1、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要求整理婚姻、收养登记档案,迎接民政部专项检查。
2、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养育、“三无”老人养护、精神病人治疗费减免等社会福利工作。
3、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4、进一步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做好区殡仪服务站总平方案及工程可行性报告的评审报批,启动悼念厅和骨灰楼的建设工作。
5、依法依规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变更及管理工作;指导到期社团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6、积极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7、根据新城建设发展进程,扎实做好新建道路地名命名规划和路牌设置,认真开展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
(五)切实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一要实施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制度”,确保重度残疾人能按时、按月足额领取补助金;二要建立完善我区残疾人救济补助制度;三要落实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助政策。
2、进一步落实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一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为各类残疾人提供服务,积极做好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前期筹建工作;二要办好区“福乐家园”,发挥功能,招收更多的学员来园参训,寻找更多的加工项目,以丰富学员的工作生活内容;三要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25个残疾人社区康复室规范化运作;四要继续组织实施复明工程,免费为部分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五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补助的申报工作。
3、努力提升残疾人整体素质,促进残疾人就业
一是抓好素质教育。通过开展自强读书会、经验介绍会、宣传画册、举办残疾人艺术作品展等载体,积极引导残疾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就业观,逐步消除残疾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二是抓好学历教育。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扶持补助政策。三是抓好职业教育。根据我区现有残疾人就业状况,针对性地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就实用地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帮助残疾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四是抓好孵化基地。继续抓好区残联设立的残疾人试验基地,聘请专家为残疾人传授农业种植技术,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实现自立自强。
(六)努力推进老龄工作
1、继续做好困难老人的慰问和救助工作。
2、积极推进我区老年学校建设。
3、积极推动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开工建设。
4、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节庆祝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5、承办好全市老龄系统工作人员运动会。
(七)加强机关全面建设,树立廉洁高效良好形象
1、要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绩效观念,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塑造民政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3、要抓住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后和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的有利时机,创新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第三篇】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权益
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但最直接的服务对象还是三类群体: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2006年,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扎实有效地实施了台风、洪涝、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明显提高了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民互助共济向财政保障为主的转变,加快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步伐;全国普遍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稳步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综合性文件,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救助水平有新的提高,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改善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使五保供养有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发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11月20日,共发行福利425亿元,市场占有率达到61%。在维护优抚群体合法权益方面,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大幅度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的办法,制订了解决复退军人有关生活困难问题的政策,向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上报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方案,在争取中央财政列支安置补助金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完成了军休干部年度交接任务。
六中全会《决定》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提出了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的任务。明确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要求。指出了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的方向。提出了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加大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着眼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创新管理方式和增强财力支撑为推进手段,切实保障“三个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争明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使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全面建立,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实施国家灾害应急救援重点工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减灾机构建设和科技研究应用,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研究解决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问题。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巩固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要加快农村低保制度建设步伐,抓紧把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供养资金,着力解决好五保老人住房、医疗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助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解决特殊困难。注意加强各项救助制度之间,尤其是与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提高社会救助资源利用的效能,努力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困难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
二是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要以加强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为重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不同群体的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服务设施,逐步扩大惠及范围。老年人社会福利要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着力点,对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要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启动实施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对社会老人则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惠政策为牵引,动员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儿童社会福利要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继续实施、按时完成“明天计划”,并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明年完成四分之一地级城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改造任务;认真做好涉外收养与国际公约的接轨工作,确保涉外收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推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努力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认真做好福利发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诚信体系、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发行量增长10%的任务。进一步完善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公益金全部用到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上。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推进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力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早日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各地在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方面的好做法,不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稳妥推进军休干部住房、医疗改革,提高军休服务水平,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着力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平台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发展社区服务业。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城乡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要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强探索,积极推进,以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重点,继续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城市社区建设要从大中城市向小城镇全面推进,扩大社区直接选举范围,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功能,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启动国家社区服务重点工程,切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质量较高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和谐社区建设的文件,明确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有步骤地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城乡社区活力。
(三)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民间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认真做好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民间组织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强了分类指导。继续加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认真研究和落实涉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启动了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有关信息公布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民间组织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民间组织评估体系研究和试点工作。总体上看,民间组织布局得到调整,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六中全会《决定》较为详细地阐述了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任务,提出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核心要求是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贯彻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依法管理、分类规范、正确引导、发挥作用,加快形成管理规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格局。要继续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民间组织综合评估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有效查处民间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民间组织,维护社会稳定。
(四)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2006年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继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深化了对涉台婚姻、边民通婚等新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殡葬改革有新的进展,殡仪服务有新的提高。
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提出了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文明服务为目标,继续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健全工作标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意识,审慎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工作,加强中长期行政区划研究,积极服务区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二是组织开展县界联检工作,积极促进和谐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稳妥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三是继续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推进县乡镇地名设标和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的水平;四是按照创建“和谐家庭”的要求,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五是深化殡葬改革,改进丧葬方式,提倡绿色殡葬,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不断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五)加强政府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民政工作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政府主导是推动民政工作的主体力量,这种主导包括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监督管理、财政投入、体制保障等,没有政府主导,民政工作寸步难行。社会参与是推动民政工作的又一支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社会互助、社会慈善等,没有社会参与,民政工作就没有生机活力。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是开展民政工作的方向。2006年,在继续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深入贯彻中华慈善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慈善理念日益普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加强,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社会资源利用不够,影响和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要求,明确了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的任务。这对我们动员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以发展慈善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开展社会互助等工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的互联、互动和互补。必须看到,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使社会服务惠及到社会公众,覆盖到困难群体、特殊、优抚群体,特别是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仅仅依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还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慈善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逐步觉醒,我国具有和潜在着巨大的社会资源。民政工作发展的优势在于社会服务,民政工作发展的动力在于社会动员。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就能够有效地动员社会广泛参与。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大力培育和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减免税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各类慈善组织,重点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要继续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认真落实现有规划、建设、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研究和制订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举措,积极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办法,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福利服务,努力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等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要加大福利宗旨和公益性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福利良好的社会形象,吸引更多的群众关注和支持福利事业,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社会资金。要认真做好社会互助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网络,大力兴办“慈善超市”,广泛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管理民间组织的优势,引导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尤其是对民政部门直接主管的民间组织,要通过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做大作强,使之切实发挥作用。要继续完善和落实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社会公示、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的五项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开放度、增强社会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总之,在动员社会参与上要有新举措,在利用社会资源上要有新政策,在依靠社会力量上要迈出新步伐。
(六)、高度重视民政职工队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是从事民政工作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从事社会服务职业的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队伍是参与社会互助的自愿人员。这“三支队伍”性质不同,作用也不同,分别代表着行政力量、专业力量、公众力量。加强这“三支队伍”建设,对发挥政府行政主导作用、专业服务职能作用、社会公众参与作用,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近年来,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民政干部队伍“为民”理念不断深化,“为民”责任普遍增强,“为民”实践逐步深化,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领导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逐步提高。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联合12个部委制订了在农村基层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民政部与人事部今年联合制订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力推动了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形成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专业力量为支撑、公众力量为基础的民政工作人力资源保障格局。要着眼于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从深化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入手,深入开展学习周国知、谭竹青和“孺子牛”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培养民政干部职工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责任,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着眼于建立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制订社会工作者职业守则、水平评价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率先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公益类民间组织和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要着眼于培育一支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志愿者队伍,从宣传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探索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健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七)积极推进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改革
民政直属事业单位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重要载体,关系民政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近年来,紧密结合“十五”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和加大各级财政投入,辅以社会捐助和公益金投入,尤其是2006年突出面对“两孤”的“两院”建设,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福利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施社会福利、抚恤优待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保障,在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和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基本生活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公共领域,加大财政在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八)继续加强基层民政建设
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根基在基层、优势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需要基层落实,各项民政政策法规需要基层实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需要基层完成。归结为一句话,基层是民政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基层民政建设,一些地方抓住了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等机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力量有所加强,工作条件有所改善,促进了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的落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简陋等实际问题,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民政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的艰巨,需要我们继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六中全会《决定》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求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要思想上倍加重视基层、感情上牢牢贴近基层、工作上紧紧依靠基层、行动上一切为了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打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的落实。在机构编制和工作人员配置上,要与国家机构改革的大思路和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分利用参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和条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工作经费上,要根据工作量、资金投入量的一定比例测算,努力争取通过财政预算来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工作手段上,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立项和投入,把信息化建设延伸到城乡基层民政,同时救灾装备要优先安排基层民政,不断提高基层民政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学习培训上,为更多的基层民政干部职工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本领。同时,要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完善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要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
(九)抓紧抓好民政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规范,也是保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决定着工作的长效。要使民政工作的实效在实践层面体现,必须依靠制度安排。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就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婚姻登记等工作,制定颁布20多个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各地也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了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法规建设。民政工作制度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业务政策日益增多,管理体制日趋健全,运行机制日渐完善,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民政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证。
六中全会《决定》突出强调了制度建设和创新对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作用,并对完善公民民主政治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是民政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加强民政宣传,是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的重要手段。推进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我们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不断用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实践,不断通过舆论的力量宣传民政,动员社会支持。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和加强民政政策研究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民政部门成立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了对研究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每年公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成果。坚持举办一年一度的“民政论坛”,精心打造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民政部门决策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合理整合民政系统研究力量。取得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为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们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部里和一些地方建立了新闻制度,通过各种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建立了多媒体的民政宣传阵地,向社会主动介绍民政。特别是成功推出周国知、谭竹青等重大典型,有力地树立了民政形象,扩大了民政的社会影响。
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
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十二次民政会议工作部署,20**年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继续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整合内外资源,聚智聚力,形成强大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合力。要继续年度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举办“民政论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队伍。要重点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力求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认真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工作,努力在推进理论创新、服务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继续加强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密切联系、增强沟通、加强协调、完善服务,在发展战略制定、工作思路调整、重点业务改革、政策法规完善、重要项目确立等方面,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民政宣传要体现民政工作的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困难群体,准确、鲜明生、动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真实、充分地反映民政事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民政。同时充分发挥民政媒体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立足民政,面向社会,使之成为推进民政工作的舆论阵地、弘扬民政文化的舆论载体、构建和谐社会的舆论强音。通过加强民政宣传,进一步扩大民政影响,树立民政形象,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退役军人保障法细则【第四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1、民生工程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救急难”和临时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一是救助全覆盖,标准全提高。全县城市低保对象3607户,6640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0%;农村低保对象14693户,22172人,占农业人口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30元/月,人均补差达到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00元/月,人均补差达到145元/月,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现有养老机构26所,农村五保对象3432人,集中供养1867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120元。民生工程各项考核指标均排名全市前列。二是管理更规范,救助更有效。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调查、听证、备案、公示等七项制度。加强了县、乡镇、村三级联审,农村新增低保对象入户调查率达到30%以上,城市低保新增入户率100%。全县309个村,27个社区都按城乡低保操作规程全面开展了听证。今年4月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年审,9月份再次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清理整治,通过年审和整治,共清退不符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24户241人,农村低保对象742户1584人。杜绝了“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真正做到“阳光低保”,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信力。出台了《__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建立了以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关怀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救助方式。加强与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在全面推行城市医疗救助网上同步结算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对象网上同步结算,给予患者方便。今年共发放城乡居民医后救助万元2017人次,医疗机构同步结算万元1757人次,尿毒症免费血透万元10129人次,精神病门诊及住院免费救助万元532人次,爱心基金会两病免费救助10人万元。出台了《__县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__县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全年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救助638人次,其中救急难对象92人次、万元。三是建设力度加大,幸福指数提高。按照“花园式、宾馆式、田园式”的标准,采取建管并举、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的方法,今年投入“三院”建设资金2600多万元,整体搬迁敬老院2所,扩建县福利院1所,扩建乡镇敬老院2所,重点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11所。新建院民楼住房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床位150个,改造院民楼5200平方米。切实加强了“三院”规范化管理。从办院规模、设施功能、制度建设、生活服务、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详细规范了“三院”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了创星级力度。黄坑、大汾敬老院提升为三星级敬老院,雩田、双桥敬老院创品牌敬老院。优美的居住环境,完善的服务设施,优质的亲情服务,提升了供养对象的幸福指数。
2、防灾救灾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今年以来,我县多次遭受暴雨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据统计,灾害共造成143636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31310人,因灾死亡7人,因灾倒塌房屋216户981间,严重损房182户31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881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644公顷,毁坏耕地6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亿元。一是应急救助及时有效。灾情发生后,我局组成四个工作组及时到达灾区,核查灾情及时上报,分发款物安抚灾民,今年共下拨灾民生活救济款万元(其中:救济大米25万斤,棉衣、棉裤1000套,棉被4500床、毛巾被200床、毛巾毯600床、草席600床)。按照一般农村全倒房户每户补助万元,农村低保户每户补助2万元的标准下拨灾后重建资金337万元,扶持216户倒房户进行灾后重建。下拨灾民春荒生活救助资金150万元(其中:救济粮12万斤、棉衣被1500床、件)。救灾款物的及时有效发放,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稳定。二是防灾减灾有声有色。以第6个“防灾减灾日” 为契机,开展了以“城镇化与减灾”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工作。防灾减灾宣传形式多。采取组织培训、流动宣传、集中宣传、文艺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避灾知识,提高群众的灾害意识和避灾技能,期间共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发放了100套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挂图和500多册小册子,解答市民咨询5000余人。灾害应急演练针对强。今年我县共开展灾害应急演练6次,其中5月9日,分别在珠田和西溪乡开展了以自然灾害应急避难、疏散逃生、火灾扑救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应急演练活动,让民众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掌
握自救互救技能,此次演练活动在江西新闻联播、__晚报、华东在线等电视新闻和报刊等进行了播发。减灾社区创建效果好。今年大汾镇红太阳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珠田乡明珠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由于我县防灾减灾工作出色,今年全市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3、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
一是抓好“四个强化”,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建军节、国庆节及征兵等时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和宣传车、标语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拥优抚政策。将枚江莲溪、泉江西庄和草林确定为县双拥工作示范点,分别在碧洲高速路口、西庄和县人武部等醒目位置,安装4块双拥工作宣传牌,使双拥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强化互动。今年春节前夕,我县走访慰问了__军分区及4个驻县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代表70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慰问年画3万张。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双拥办和民政局组织文艺队到县武警中队,与武警官兵举办军民联欢晚会,晚会新颖独特,军民鱼水情深。活动作为双拥新闻在江西新闻联播中播出。强化公祭。依托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__革命烈士纪念馆,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清明节、9·30全国烈士纪念日,先后开展了全县干部群众祭奠革命烈士活动。追思先烈,继承遗志。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干部群众达
4、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推进人文社区和精品社区建设工作。在泉江镇银云、商贸城社区和珠田乡明珠社区开展 “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推行“10+X”项目建设,不断夯实社区基础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银云社区被市委、市政府第一批命名为“人文社区,温馨家园”。 按照“三个一”的工作思路,重点培育一批发展有潜力、管理有水平、服务有亮点的精品社区。今年我县将泉江镇安下村落社区、碧洲镇良岗村亮光社区、枚江乡钱塘村亲民社区申报为全省精品示范社区。二是认真部署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积极行动认真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召开了选举工作会议,举办了选举业务培训班,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定了村委会自荐直选点。三是加强农村离任“两老”人员生活补助待遇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党支部、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审批并公示的程序,全县新增农村离任“两老”人员54人,停发补助对象31人,现有享受“两老”补助人员783人,发放资金740160元。四是专项救助及时有效。县救助管理站以被民政部授予“国家三级救助管理站”称号为动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机制。扎实开展“人性化、亲情化、关爱型”救助服务,全年救助城市“三无”人员403人。五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强化了年检和审批。认真开展好__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应检163个,实参检141个,参检率达到86%。不断创新服务方式,由县民政局直接注册登记,对社会组织审批既注重 “进门”前静止材料的严格审查,又加大对“进门”后的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结合我县的三大优势产业,重点抓好农村经济专业协会的审批。今年审批社会组织19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抓好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5万元,以__县龙泉培训学校为载体,免费开展困难农民种养殖技术培训和留守儿童心理咨询辅导,受益人数达400多人。六是婚姻登记操作规范。按照“贴心、素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原则,全年办理结婚登记3416对,离婚登记612对, 补领结婚证943对,补领离婚证8对,开具婚姻状况证明1286份,登记合格率
100%。七是社会福利中心高水准运行。中心时刻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亲情相伴”融入整个工作,真正做到让入住的老人享受亲情优质服务,让中心的弃婴儿快乐健康成长。全年新增社会收养57人,目前在院收养人数达88人,新接收弃
婴7人,送养弃婴10人。八是福利发行知难而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销售站点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全县现有35个福利销售点,其中新增3个,全年完成电脑销售万元,完成网点即开型销售万元。5、社会养老得到进一步加快
一是切实抓好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出资万元和80万元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免费乘坐公交车事宜。积极实施高龄老人困难津贴制度。全年发放80周岁以上高领补贴7644人、540万元。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筹措养老服务补贴资金24万元,无偿帮助200名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基本的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出台了《__县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三年建设实施方案》。抓好了文献、东路、银云3个县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提升改造,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在公路沿线的珠田、草林、枚江等乡镇建设三个农村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网络建设。泉江镇银云社区、东皋村、螺溪村、草林镇新苑社区、雩田镇任溪村、彭汾村等4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或进入验收阶段。投资120万元抓好县城东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20万元,启动了县城四厢街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
6、和谐民政得到进一步巩固
民政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的 “调节器”,调节社会矛
盾的“减压阀”,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我局切实抓好民政维稳信访工作,促进和谐民政建设。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长及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责任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的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信访问题性质,坚持分管领导包办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明确专人,限时办结。力争把矛盾化解的萌芽状态。二是建立了开门接访、热情服务的处访措施。坚持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在第一时间、第一场所做到了热情接待,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认真记录,并承诺7个工作日内进行上户调查核实,当面回复、当面处理。三是建立事前预防、主动服务的防范措施。每月组织一次矛盾排查,及时掌握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四早”,即: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早控制,畅通了信息渠道,增强了信访工作的实效。同时抓好了在“七一”、“八一”、重大节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稳控工作。全年共接待信访对象27人次,来信78件,没有发生群体访和赴省进京访,实现“六零单位”的目标。
(二)亮点工作情况
(二)严要求推进殡改工作。我局坚持以“推行绿色生态殡葬”为目标,以“树新风、破陋习”为主线,以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整治“活人墓”和乱葬乱埋等丧葬陋习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今年火化遗体928具,清理整顿棺木及大理石土葬墓生产、销售点15处,强制捣毁违规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点2处,强制拆除385座活人墓,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铁心硬手抓整治。为顺利推进文明殡葬、绿色殡葬工作,成立了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城区综合整治暨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要求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本乡镇辖区“三区一线”的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为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丧葬陋习整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整治违规墓葬等丧葬陋习的实施意见》,要求公职人员死亡火化后的骨灰一律葬入公墓山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三证”即《火化证》、《遵守县城丧事规定的证明》和《骨灰安葬证明》办理丧
葬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领取手续,缺一不可。二是高标准抓公益性墓地建设。争取县委、政府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列入了乡镇殡葬改革工作考评,要求各乡镇年内至少要建成2座示范性公益性墓地。今年共申报__年度省级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22个,涉及10个乡镇22个行政村。投入200多万元高标准抓好了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并明确规定项目建成后,逝者骨灰安葬在县城市公益性墓地,由政府免费提供墓穴。目前第一期公墓墓区已建好投入使用。县城市公益性墓地的建成既满足了我县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又有效地遏制乱埋乱葬现象。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农村低保保障面较窄;二是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强,抗灾自救能力差;三是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营运管理缺乏有效模式;四是殡葬改革配套措施建设相对滞后,城市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瓶颈还未有效突破等,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__年,我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民政工作要点,立足本职,真情服务百姓,突出重点,加快转型升级,推进民政工作新常态,实现民政岗位新作为,促进民政事业新发展。
(一)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加强低保规范管理。按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民生工程各项保障标准,实现各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等同步的目标。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力争达到24000人。二是做好家庭收入比对工作。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整合交警、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资源,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效能和准确率,实施精准救助。借助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发现、依法治理“关系保”、“人情保”问题,严肃查处“骗保”、“骗助”行为。三是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作用,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救急难”工作,建立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县乡村三级救助联动机制,确保做到及时发现、联动救助。四是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敬老院标准化、亲情化、差别化服务,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程序、加大考核力度。让敬老院五保老人吃得放心、住得舒心、玩得开心。五是加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实现与新农合联网核算。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探索与新农合的有效衔接,确保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实现同步结算,方便困难群众,提高工作效率。
(二)切实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一是继续抓好城乡综合减灾社区创建和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根据自然灾害特点,选择1-2个乡镇开展演练活动;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基层减灾能力,力争年底创建1-2全国减灾示范社区。二是做好汛前救灾应急准备工作。足额储备救灾物资,修订完善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认真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实行灾情信息分级负责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三)大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一是力争创建双拥模范县。认真抓好双拥创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拍摄制作反映双拥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开展模范军人、模范退役军人、模范军嫂、模范军属评选活动,打造一批双拥村、双拥街、双拥路、双拥文化广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省考评验收。二是全面完善烈士纪念工作。进一步抓好烈士墓、烈士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以县革命烈士陵园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烈士陵园的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烈士陵园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烈士陵园的环境卫生、园林树木和治安防范等日常管护,充分发挥陵园的教育功能,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激发正能量。三是夯实优抚工作根基。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数据库,对各类优抚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时发放优抚资金,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按照省市要求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乡一体化,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接待安置工作,规范退役士兵就业培训,鼓励义务兵回乡就业创业。切实抓好光荣院建设,推动光荣院上档次创品牌。
(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收养法》,规范收养程序,加大公示力度,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100%。二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继续抓好棺木、土葬墓具生产销售点的清理整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督查协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乡镇全面推进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列入乡镇民生工程建设考评,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扶持力度,落实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6-10万元补助经费。全面完成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火化证》、《遵守县城丧事规定的证明》和《骨灰安葬证明》)等“三证”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县殡仪馆进一步完善殡仪设施软硬件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三是打造婚姻服务品牌。继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继续规范婚姻调解服务,实施“白头偕老、和谐婚姻”引导机制,努力打造自身的品牌服务、特色服务。四是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实地踏勘、地名标准化处理和地名设标工作。完成数据检查、完善地名数据库、制作成果等工作。五是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加大街头救助力度,努力做好医疗救助工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马上将危其送到相关的定点医院先行救治,同时由我站工作人员进行甄别。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救助管理服务网络。在全县打造1小时救助圈,整合城乡一体化救助网络资源,使社会化救助实现全覆盖。六是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在对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未保工作与社会工作有效融合,同时加强与部门之间联系,形成民政部门和救助保护机构及时调查、评估、干预和转介帮扶,其他职能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五)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一是推进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检查指导,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三年建设方案的实施,计划建设50个。落实民办公助制度,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补助。二是继续落实老年人福利待遇。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继续落实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六)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加大“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和农村精品社区创建力度。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申报一个的要求,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明年切实抓好4个城市社区(东路、文献、四厢街、四里街),2个乡镇城市社区(碧州、草林)创建工作。同时督促每个乡镇抓好一个农村精品社区的创建工作。二是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本着依法、有序的原
则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新任村居委会班子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继续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三是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确保在登记制度改革、行业协会改革、监督体系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尤其是农村经济行业协会的培育发展力度。一是加大民政资金的配套力度。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民政资金配套力度,按上级要求全面落实民政配套资金。
二是大力支持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明年是我县省级双拥模范县的争创之年,为确保争创工作顺利开展,恳请县政府尽快落实县双拥办编制及专职工作人员,并将双拥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