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操作保证书3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实用安全操作保证书3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安全操作保证书篇1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制定《安全责任保证书》,并严格遵守。
具体内容
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奶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并严格贯彻、监督、执行“百日会战”质量安全月的会议主题。
第三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四条、坚决执行奶站现场检身制度和奶站人员清点制度。
第五条、根据奶业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奶源工作。协调好各片区的工作,严格落实榨奶与清洗操作规程、安全制度。
第六条、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
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七条、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九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条、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奶站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十二条、要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十四条、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本文地址:http:///zuowen/
安全操作保证书篇2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每个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现由 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与 驻本项目部负责人及全体工人,签订每个施工人员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上岗责任书,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遵守操作规程,遵守本公司及项目部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议、交底、规定及服从安全指导,模范遵守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以下安全禁令: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严禁衣容不整、赤胸露背及穿拖鞋进场:
严禁私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
施工现场一律严禁吸烟,严禁无火情的情况下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任何情况下和任何地方对电气设施、设备、线路、器件等私拉乱接;
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正确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未经批准,不论任何因由都严禁进入非本人所属的工作范围和区域:
非本人所操作的工种、机械设备、工具一律禁止动用;
上班作业期间一律禁止饮酒,其他时间严禁酗酒闹事:
上、下作业操作层,必须走专用通道或爬梯,严禁攀爬架子,结构等非通道以外的部分上、下设备、设施、
严禁私自动火,作业需动用明火必须开具动火证,严禁违反项目部规定;
特殊工种、机械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严禁打架、斗殴、赌博、涉黄及不服从正当管理;
严禁在作业中跑跳、开玩笑、乱扔材料、工具、废弃物,严禁凌空抛物。
3团结协作,做到身边无事故。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若安全设施不全,单分项工程工长未作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到险情可立即撤离现场并立即报领导处理。 6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7工人上下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斑马线,严禁穿越马路、翻越栏杆。
以上规定由乙方负责人必须对每个人员进行传达和签署,操作工人必须签字认可并必须保证执行,项目部作为安全教育内容的记录部分存档备查;此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撤场之日止,如有违反则按照公司和项目部制度进行处理。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安全操作保证书篇3
1.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必须持证上岗;
4.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
5.安全措施不全,单分项工程工长未做安全技术交底,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情况报项目安全主管处理;
6.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报告领导处理;
7.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穿拖鞋上班,非专业人员禁止操作机、电设备,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改,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
8.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予以罚款或退场开除,若因个人违章责任自负。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