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热选(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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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一篇】
贷款人(全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方式进行支付。
转载自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贷款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二篇】
借款人:_______。
抵押担保人:_______。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三篇】
借款人(甲方):
出借人(乙方):
鉴于借款人与出借人原有的借款合同,借款人申请展期,甲乙双方签订展期合同,展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变更协议。
第二条除原借款合同借款日期做变更外,其他借款合同条款仍然不变,甲乙双方仍按原借款合同条款遵守执行。
第三条原借款有担保人的,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已通知担保方,并征得担保方的同意。
第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担保方手持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四篇】
借款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担保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做为的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一)主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支付:主合同贷款万元采取支付方式;万元采取支付方式。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请后,贷款人按照信贷政策、规模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审批后贷款人依据用信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确定具体支付方式。
(二)自主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受托支付即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签订《授权委托支付书》;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资料,并取得贷款人审核同意。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
(一)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的面谈和面签。
(三)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还需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支付书》。
(四)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受托支付、自主支付)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交易的资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审核认定。
(五)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或存款、结算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六)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质)押物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
(七)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变化、自然灾害、重大开支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借款人变更住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信息的,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担保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授权委托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项及第三条第(一)至(十一)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
2、借款人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
(三)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按照原联系方式催收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四)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房地产管理机构各一份。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址: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五篇】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的房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产抵押(房产证号:钦房权证钦城区字第。
二、抵押房产位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小写:元)。
三、房产贷款期限为原期房贷款期限。即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系对编号为兴银桂钦州支行房抵(保)字()第号的《个人购房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六篇】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之间于年月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以之房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兹共同恪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1.本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元。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即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2.借款用途:经营周转。
第二条借款期限。
乙方借款期限为个月,从收到借款本金当日起计算(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
乙方应当按照月利率%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于每月1日支付。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利息不因国家利率调整而做相应变更。
第四条乙方提前还款。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和利率付清利息。
第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此房产并非乙方及家庭的唯一住房,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致使上述房产成为本人或家庭的唯一住房,以至于影响到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六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抵押登记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不同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乙方继承人或乙方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1)乙方提供虚假、非法信息或资料,致使甲方因受到欺诈而向乙方提供借款的;。
(2)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为根本违约,未到期借款视为已到期,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诉讼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3天;。
2.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行动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
第八条协议效力及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七篇】
抵押担保人:____。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____借款人(公章)____抵押人(公章)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____。
职业顾问的借款补充协议【第八篇】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_字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上述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______。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