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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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第一篇】
我局组织的集中学习中,多次聆听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专题讲座,个人也通过报纸、互联网学习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相关文章。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
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
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 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家化矛盾。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面对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形势。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地向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锐性。
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干部,更要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擦亮眼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敢于担当的气魄,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于发声亮剑,责无旁贷地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第二篇】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发布《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白皮书,从在新疆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培中心”)的背景、法律依据、教育培训内容、学员基本权利、培训工作成果和教培中心探索去极端化的有益经验六方面对新疆教培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中国社科院边疆所研究员许建英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教培中心是过去一年多中外界对新疆议题的关注重点,此次白皮书的发布是一次顺应形势、有针对性的回应。尤其当极端主义在新疆已在极大程度上得到遏制,该地区已连续三年多没有发生暴恐事件时,白皮书的发布配合胜于雄辩的事实,有助于让世界更好地理解中国治疆政策的考量与实际成果。
许建英表示,白皮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教培中心设立的法律依据,它的发布是中国政府以正面、公开的形式进行的一次详尽、清晰的法律说明,既是依法治国的体现,也是对外界尤其是部分境外人士疑惑的一次回应。这将有助于中国治疆政策的进一步推行,也体现出政府在去极端化领域工作中高度负责的态度。
白皮书称,新疆开展教培工作的做法既符合国家法治精神和要求,又体现了国际社会反恐、去极端化的原则和理念。新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教培中心。
白皮书指出,目前进入教培中心的学员有三类:一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二是被教唆、胁迫、引诱参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或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有现实危险性,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主观恶性不深、能够认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自愿接受培训的人员。三是因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被定罪处刑,刑满释放前经评估仍有社会危险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在刑满释放好欧进行安置教育的人员。
教培中心学员的构成无疑体现出中国在反恐议题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方针。1994年出生的买合亚力去年11月25日从教培中心结业。她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自己在塔里木上学期间,受到了几名来自喀什的舍友的影响。她们穿着黑衣,每天在宿舍做“乃玛孜”,甚至拒绝食用包装袋上有汉字的食品。后来,她的一位朋友逐渐发展为更严重的极端暴力行为并因此被判刑。
“如果早点有教培中心,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么多的恐袭,我的朋友可能也不会走上歧途”,买合亚力这样向记者难过地感叹道。但谈及自身时,她又高兴起来,告诉记者自己未来想成为一名公务员,而且“要作一名独立的女性”
白皮书同时强调,在开展教培工作的过程中,教培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保障参与培训学员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教培中心,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均得到充分保障。学员在教培中心学习过程中人身自由得到依法保障,实行寄宿制管理,学员可定期回家,有事请假,学员有通信自由。在管理上,教培中心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学员不得在校内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但信教学员回家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合法宗教活动。
2018年12月从阿克苏教培中心结业的木沙江毛拉阿尤甫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自己在学习期间,每天晚上都能通过微信和家中的妻子聊天,也曾因父亲生病住院、自家店铺里生意繁忙、需要去乌鲁木齐进货等事由多次请假外出。时间最长的一次,他一下子请了半个多月的假,以陪伴住院的父亲。
木沙江表示,在教培中心,除了法律知识,他还选修了手工艺品制作的课程。“我原本是做手机维修生意的,手工艺品制作和手机维修类似,也是十分细致的工作,这项技能对我结业后的生意十分有用。”这名34岁的男子对教培中心设置的课程十分满意。
白皮书指出,新疆开展教培工作,最大限度挽救了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成效主要包括学员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宗教极端主义有效祛除,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族人民普遍支持,以及国际社会积极评价。目前,大多数学员已达到培训要求顺利结业。
“有一些西方媒体之所以持续炒作新疆开设教培中心,除了有意的污名化,也是因为这是一个他们不熟悉的模式。依靠‘路径依赖’或固有成见来理解新事物,就很可能造成曲解和误读。”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钱锦宇教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教培中心是中国在法治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出的反恐与去极端化的新方法,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安排,其意义不仅在“治标”,也在“治本”,通过教育以期实现人和边疆地区共同的可持续发展。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第三篇】
x月1日,吐鲁番市工商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同时进一步学习传达市委关于全市开展维汉双语学习的动员会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治区党委颁布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围绕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开展新疆反分裂斗阵具体措施。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好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二是加大学习力度。局领导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挥好作用认真学习宣传,机关全体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心得体会。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带头学习领会好《条例》的内容,在思想上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三是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开展的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展的行业“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宣传教育内容,近期把《条例》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讲解,不断提高《条例》在广大非公企业和广大个体工商户中的覆盖率和知晓面。
四是组织考试测试促进学习效果。在组织学习后并开展全员测试,机关全体干部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测试,通过测试提高全员学习效果。
最后,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工作职责,管好自己和家人,并以学习传达双语学习为契机,分析了近几年反恐维稳的形势,要求全系统干部要学习入脑入心,扎实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实施。
去极端化教育心得体会【第四篇】
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公害,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发展,严重危害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面临着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严峻压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以“伊斯兰国”为首的国际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在当地扩散,东南亚地区的恐怖主义迅速抬头并在意识形态上与极端主义日渐靠拢。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已多次遭受恐怖袭击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可以说,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东南亚地区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
在这一背景下,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高度重视反恐去极端化工作,先后颁布了反恐、去极端的法律规章和本国战略。例如:新加坡颁布了《反恐斗争:新加坡国家安全战略》,将维护宗教和谐、去极端化的社会防卫工作作为该战略全面防卫计划中的重要内容。同时,新加坡先后发布了《宗教和谐声明》和《宗教和睦宣言》,明确倡导不同宗教间的和睦共处,反对宗教排他主义和极端主义。印度尼西亚政府发布了《预防恐怖主义蓝图》,确立了预防、去极端化和保护三大战略支柱。该战略对去极端化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包括对涉恐犯罪分子开展温和宗教教育、技能和再就业培训、监禁外监控等措施。在相关战略的指导下,东南亚各国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积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以抵御和肃清极端主义思想的毒瘤。诚然,国际社会并不存在普遍适用的单一去极端化模式,但纵观东南亚国家的相关措施,却可以发现一些特点鲜明的共性。
普遍重视对极端主义进行打击
依法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进行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是东南亚各国的普遍策略。例如,为应对“9·11”事件后的严峻反恐威胁,新加坡政府通过“社区参与计划”推行全民反恐策略。通过全民参与,对恐怖、极端分子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与之类似,马来西亚近年先后发布了《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对抗国外恐怖主义特别措施法令》、《防恐法令》及《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赋予警方在先发制人、扣留恐怖活动嫌疑人等反恐工作上以更大的权力。印度尼西亚总统于2017年7月签署总统令,授权司法人权部直接取缔违反建国五原则、危害国家统一的激进组织。实际中,各国去极端化工作的成效差异也表明,这一工作高度依赖于国家性和强制性。即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利益与发展道路的坚定意志,确保社会抵御极端思想渗透、动用国家力量保障去极端化项目的强制施行。
普遍坚持打击与防治相结合
东南亚国家均在不同程度地实现了打击与防治的有效结合。即对少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子在采取严厉打击的同时,对极端主义思想蔓延传播进行有效干预,以确保去极端化工作平衡推进。对少数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子的刚性打击,一方面是从组织层面消除传染源,另一方面是对极端分子进行教育,在脱离接触、转变行为的同时寻求去极端化的认知转变。在防治工作中,各国均在维护法治秩序、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及公平发展等方面开展社会干预,并在参与主体、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体现出充分的多元化和灵活化。例如,新加坡在其内政部的统领下,去极端化综合治理模式由社会、心理、宗教三大模块组成,极端主义的所有被拘禁者和受限令监督者必须接受全面的干预和教育。同时,这一模式也大力发挥社区、家庭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帮扶和感化作用。马来西亚去极端化项目由皇家警察局主导,联合监狱部门、伊斯兰发展署、社会福利部门、国家救济中心等机构共同推进,模式以监狱为基础,目标在于通过康复和辅导项目实现极端分子的温和化,消除极端主义思想的影响。
普遍举办系统性去极端课程培训
反恐、去极端化治理不能仅仅盯住极端分子这个“点”,更应该关注社会防范极端思想渗透的“面”,做到点面结合。为此,各国以专题性、系统性的课程培训为重点内容,一方面进行针对性的法律及宗教知识培训,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的同时,纠正对宗教的误读,阐释宗教极端思想的错误和危害;另一方面在社会防范中,通过公共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民众认清极端主义的危害。新加坡政府专门成立“宗教改造小组”承担该国去极端课程培训。自2005年以来,该工作组已经进行了2000多次咨询,举办多场会议、论坛、对话和通报会,重点对被极端主义曲解的核心教义进行了阐释,并驳斥了IS等国际恐怖组织的蛊惑性宣传。印尼政府则探索对恐怖分子子女建立安全屋的做法,通过针对性的教育计划,让极端、恐怖分子的子女摆脱极端思想的误导,以及极端家庭的负面标签,重新开始正常学习和生活。
普遍重视去极端化与增加经济机遇相结合
去极端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并非仅仅是从肉体上消灭恐怖分子,而是要清除极端主义思想对一些人的毒害,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开始新的生活。因此,教育与融入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帮扶教育上,新加坡主要由复原技训管理局负责,该部门的职责在于为已经释放人员创造工作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包括提高已释放人员的就业能力、鼓励社群积极参与、提供后期支持以及提高组织能力等方面。如提供技能培训、开展“黄丝带”系列活动、在住房和就业等领域进行帮扶等,为帮助去极端化对象实现就业。此外,新加坡内政部牵线联系当地合作企业,积极为相关人员提供在餐饮、物流等行业的就业帮扶。
总而言之,在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中,东南亚各国结合本国国情确立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方案,实施去极端化干预,同时通过广泛的政治、法律、社会、教育、经济政策和措施,预防极端主义扩散。在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基础上,虽然各国去极端化的具体政策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刚柔相济的治理理念、防范和干预并进的治理举措体现出去极端化探索的重要共性。
我国新疆依法设立教培中心,开展教培工作,在理念和举措方面与东南亚国家的去极端化做法存在许多共性。一方面,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切实维护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人权发展进步。另一方面,坚持宽严相济,对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影响的人进行教育挽救。实践证明,这些有益经验为国际社会开展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已对人类社会构成严峻挑战,各国只有摒弃“双重标准”,在反恐、去极端化工作中跨越文化差异和政治偏见,切实增进互信与交流,才可能更好地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