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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医学知识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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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知识篇1

不是原创之法医学

一、早期尸体现象

(1)

周围环境:环境温度越低,通风越良好,尸冷越快,出现的也越早,反之亦然。一般成人在室温为30度上下时,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度,如果环境温度高达40摄氏度,那么尸体不但不会发生尸冷,还会升高。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在隔绝氧气的情况下比空气中的尸体冷却的要快一些。

(2)

衣着:死者衣着越多,尸冷越慢,裸体则快。

(3)

个体差异:成人、肥胖者、破伤风或者士的宁类药物中毒等死前发生强烈痉挛的死者、急性传染病、败血症等急性热型病死亡者由于死前组织内大量产热,所以死后尸体温度下降相对较慢。相反,体弱多病,营养不良的人和老人、少儿则尸体温度下降的快一些。

(4)

死因:死之前有高热或颅脑损伤或者机械性窒息死亡的死者尸体温度下降较慢,且可能会发生尸体温度短暂上升的情况。这是我们在判断过程中必须要注意的地方。

对于同一尸体、由于组织结构不同,尸体各部分的冷却速度也不一致,大致次序是:耳鼻——〉手指脚趾——〉四肢——〉躯干——〉胃部——〉腋下——〉直肠。

2、尸斑:尸体血管内血液因循环停止,由于受到地球重力的影响,下沉至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在未受到压迫部位的血管当中,并透过皮肤显示出边缘不清的有色斑痕,称为尸斑(hypostasis, livor mortis)。尸斑的出现最初为云雾状,条块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融合成片状。

(1)

尸斑的发展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位会重新出现尸斑,我们称之为尸斑的转移。在死后6小时以后再改变尸斑的体位时,尸斑不再消失,而是在新的部位重新出现尸斑,法医学上称之为两侧性尸斑。在这个时期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容易用纱布擦去,并且血流不会停止。

扩散期:死后,组织液也向尸体的低下部位坠积,坠积于血管周围的组织液透过血管壁渗入血管内促进溶血过程的发生。血浆被组织也稀释之后被血红蛋白染色,向血管外渗出。我们称这种过程为尸斑的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个小时左右,快得在10小时以内也可以完成。本期的尸斑用手指按压仅仅稍微退色。如果改变尸体位置,原尸斑不消退,新尸斑也不易形成。如果切开尸斑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缓慢滴出,从组织间隙中渗出浅黄色或红色的被血红蛋白染色的组织液。

浸润期: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不仅渗入组织间隙。并浸润至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细胞着色,我们将这种过程称为浸润期。浸润期开始与死后第二天,持续时间比较长,以后转为尸体腐败。本期尸斑完全固定,手指按压不能退色,切开尸斑处皮肤则见皮下组织成紫色,没有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

(2)

尸斑的颜色:尸斑的颜色决定于血红蛋白的颜色。死后氧气供给停止,但在一定时间内,组织细胞仍有呼吸,使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转变为还原血红蛋白,因此尸斑的颜色一般呈暗紫红色。但也有特殊情况,例如一氧化碳中毒的尸斑呈樱桃红色;氰化物中毒的尸斑呈鲜红色;冻死的情况下尸斑呈鲜红色;氯酸钾或者亚硝酸盐中毒后尸斑呈灰褐色;硫化胺中毒或尸体腐败时尸斑呈暗绿色。

(3)

影响尸斑发展的因素:机械性窒息、急性中毒或猝死等,因为死后血液难以凝固,容易坠积,尸斑出现早而且程度强,成暗紫红色。如果死于重症贫血,尸斑则出现迟甚至不出现。尸斑的出现也与是否有外力压迫有关,如尸体呈仰卧,则和硬面接触的部位不见尸斑且皮肤苍白,在腰带结扎或衣服折叠的部位也不会产生尸斑。水中尸体的尸斑不明显。

(4)

尸斑与皮下出血的区别:皮下出血是外伤所致,常伴有表皮脱落、局部肿胀、按之不退色等,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必要时将可疑处皮肤切开检查,如为皮下出血,则可见组织内有凝血,用纱布擦试或用流水冲洗都不易去除。如为尸斑则无以上现象。

(5)

等。

3、尸体僵硬:死后肌肉先松弛(见尸体肌肉松弛),但经过短时间后变为僵硬,使尸体各关节固定,形成一定的姿势,这种现象称为尸僵(rigormortis,cadaveric rigidity)。尸体僵硬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只要有一部分肌肉出现尸僵即能确定死亡。(1)

尸僵发生的机制:尸僵的发生有多种学说,就最近的实验表明,尸僵与死后肌肉内三磷酸腺苷(atp)的耗竭有密切的关系。在活体中,atp在酶的作用下分解为二磷酸腺苷(adp),其产生的能量使肌原纤维内的细肌丝(主要由肌动蛋白分子组成)向粗肌丝(主要由肌球蛋白分子组成)之间滑行,从而引起肌肉收缩。肌肉收缩后肌酸磷酸激酶使adp又恢复成atp。肌肉松弛则是肌动蛋白与肌球蛋白的分离。这种分离也必须有高浓度的atp存在和肌浆中钙离子浓度的降低。由于活体内atp不断分解又不断合成,构成了肌肉的正常伸舒功能。人体死亡后,atp不断分解而不再合成,形成僵硬的肌动球蛋白凝胶,从而出现了尸僵。死后肌肉内乳酸及其他酸性代谢产物积聚,组织脱水以及尸体温度下降等是促进尸体僵硬形成的因素。随着腐败的进展,死后蛋白质分解而导致尸僵缓解。

(2)

尸体僵硬出现的时间和顺序:尸体僵硬一般于死后2小时左右开始出现,经由4到6小时扩延到全身,死后12到15小时尸僵发展到高峰,此后持续24到48小时开始缓解(冬季可能持续72小时或者更久),尸体完全缓解大约需要3到7天。其发展顺序一般分为上行型和下行型,一般以下行次序多见。现有下颌咬肌,颈肌开始,其次为颜面肌,以后为躯干,上肢以至下肢。上行型次序正好相反,故而也称为逆行性尸僵。尸僵缓解和消失的顺序与发生顺序相同。在死后4到6小时内,用强力使已经发生的尸僵破坏,不久以后还可以再发生较弱的肌肉僵硬,称为再僵直。但在死后6到8小时以上再人为破坏,则尸僵不再出现。尸僵不仅见于骨骼肌,心肌和平滑肌在死后也可发生强直,通常在死后的1到2小时内心肌就开始强直,持续1到2昼夜,左心肌较明显。睫状肌和虹膜肌同时发生强直可以改变瞳孔的大小。

(3)

影响尸僵发展的因素:周围环境(如气温高于35度时,尸僵反应时间为常温下的1/3);个体差异(成人尸僵发生较慢而且程度强,男性尸僵一般比女性明显,老人和小儿的尸僵则出现的较早且较弱);死因(死前发生肌肉痉挛者)。(例见:名侦探柯南tv福尔摩斯爱好者杀人事件第一起)

(4)

挛。尸体痉挛分局部和全身两种,以局部尸体痉挛更为多见。它能够保存死者在声明最后时刻身体局部某些肌群的收缩状态,对分析案情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例见:战士身中数箭屹立不倒即死;名侦探柯南tv小五郎同学会杀人事件)、(5)

尸僵的法医学意义:确证死亡、推测死后经过时间、据尸体姿态分析死亡当时情况、据尸体痉挛分析案件的性质。

4、尸体肌肉松弛:人体死亡后,机体由于失去了神经的支配,肌肉出现松弛现象。表现为:瞳孔散大、眼裂微睁、口唇微开、皮肤失去弹性、肌肉全部松软、各关节容易屈曲。由于皮肤弹性消失、肌肉迟缓,在受压皮肤上可能形成压迫物体表面形状的压痕。这种压痕在物体出去后仍能保持存在。如绳索压迫颈部时所反映出的花纹。在尸体的突出部位与较硬物体发生接触时会被压成扁平状。可用来分析尸体是否被移动过。

5、尸体角膜混浊:人死后,角膜逐渐混浊,呈灰白色,无法透视瞳孔,成为尸体角膜混浊(postmorten turbidity ofthecornea)。由于尸体角膜混浊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重,因此根据角膜混浊程度可估计死亡时间。一般死后8到12小时角膜呈轻度薄雾状混浊,18到24小时角膜表面出现小褶皱,混浊程度加重,但仍可透视瞳孔,48小时以后则角膜高度混浊,不能透视瞳孔。在尸检时应注意角膜混浊与白内障的区别。以往认为角膜混浊也是尸体局部干燥现象(见尸体局部干燥)的一种,即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变混浊。但眼睑闭合者或者置于水中的尸体角膜同样发生混浊。近年来实验表明,角膜混浊与角膜内黏多糖以及水的含量有关。死后不久黏多糖及水保持原量,角膜清晰,随后随着含量的逐渐减少逐渐加重混浊程度。角膜混浊的速度与尸体所处的环境有关,环境温度越高角膜混浊越快,反之亦然。

6、尸体局部干燥:尸体局部表面,尤其是湿润的伤面和粘膜面水分蒸发较快,导致局部干燥变硬,呈现淡黄色或者黄褐色,如羊皮纸外观,成为尸体局部干燥(localdesiccation),又成为皮革样化或羊皮纸样化。多见于口唇,眼结膜,阴部,皮肤褶皱处等。死后所致损伤,如碰撞也可以引起局部尸体干燥,但色泽一般较淡。而有生前擦伤的部位,如颈部的索沟,扼痕;被强奸尸体在大腿内侧形成的表皮脱落;抢救时所作的胸外心脏起搏而导致的胸部擦伤等均易形成黄褐色或者暗褐色的皮革样化。

7、自溶: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受细胞本身存在的酶的作用而溶解,使组织变软或者液化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自溶(autolysis)。(1)

自溶的机制:人体细胞中的溶酶体含有各种水解酶,特别是组织蛋白水解酶和水解核酸、多糖的酶系等。人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功能,溶酶体将各种水解酶急剧释出,使组织蛋白质和核酸等高分子化合物以及糖蛋白等复合物逐渐降解。原存在于某些组织中的其他水解酶系,如胰腺中的消化酶,在细胞死亡后也与溶酶体释出的水解酶共同作用,促进胰自溶的发生和发展。虽然组织自溶是指组织、细胞由于其本身释放的酶作用所致,与细菌无关。但事实上人体死亡后,存在于体内,尤其是肠管内的腐败细菌也迅速发挥作用,参与了组织的溶解过程,加速了组织的崩解。因此,尸体组织逐渐分解的过程一般是由自溶和腐败细菌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2)

自溶的形态变化:肉眼观察可见脏器变软、混浊,切面组织结构境界不清。镜下可见自溶的细胞肿胀,胞浆呈嗜酸性,内固有的特征性结构(如心肌的横纹、神经细胞浆内的尼氏小体)消失。可见细胞核染色质凝聚或碎裂分散于细胞浆中。脏器组织的结构特点在自溶早期尚能保持轮廓,高度自溶时组织结构的轮廓难以分辨。

(3)

各个器官的自溶顺序:一般情况下胃肠粘膜和胰腺最早发生自溶。实质性器官发生也较早。皮肤和结缔组织则自溶较慢。在同一器官内,实质细胞自溶较早,近曲小管上皮细胞较肾小管其他部分自溶较早。在女性尸体中,自溶最晚的是子宫。(4)

自溶的法医学意义:人体死亡后,组织的自溶须与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一般来讲固定不良组织其自溶有组织中央部分开始,未固定而离体的组织,其自溶由组织边缘部分先开始,坏死则没有这种特点。

二、晚期尸体现象

毁坏性尸体现象:

尸体因为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软组织和内部器官发生不同程度的死后变化,而被部分或全部毁坏,法医学上,将这种变化称为毁坏性尸体现象(destructive postmortem changes),或称尸体分解(decomposition of deadbody)。实际上,它包括了自溶、自家消化以及下述的腐败、霉变以及动物破坏等等。

生,不仅分解了蛋白质,也分解了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脂肪被细菌分解为脂肪酸和甘油,成为酸败(rancidification)。碳水化合物分解为单糖,醇或直至二氧化碳和水,成为酵解(fermentation)。一般所说的腐败是三者分解的统称。各种不同的底物受各种不同细菌甚至真菌的作用而分解。一般,尸体死亡初期引起尸体腐败的细菌主要是大肠杆菌、肠球菌以及大肠腐败杆菌等肠管内细菌,随后渐次出现葡萄球菌、变性杆菌、枯草杆菌、梭形芽胞杆菌、细球菌等外来细菌参与腐败过程。由于尸体的组织液、血液和淋巴液都是细菌生长的良好营养基,各种细菌能在尸体内大量繁殖,并沿着血管和淋巴管扩散至全身也就不奇怪了。在已经腐败的器官组织病理切片中,我们很容易找到这些导致腐败的细菌。腐败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其发生的早晚,发生的快慢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形态也各不相同。主要包括了:尸臭、尸绿、腐败气泡和水泡、死后循环、腐败静脉网、泡沫器官、巨人观、死后呕吐、口、鼻血性液体流出、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下面,我们将着重探讨这些不同类型的腐败现象的具体发生模式和原因。

(1)

尸臭:人死后,肠道内的细菌使蛋白质分解,产生了以硫化氢和氨气为主体的腐败气体,并大量从口、鼻以及肛门排出。这种具有尸体特有的腐败气味,法医学上称之为尸臭(odor of putrefaction)。通常尸臭在死者死后一天内即可发现。

(2)

尸绿: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了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出绿色,这种尸体现象我们称之为尸绿(greenishdiscoloration oncadaver)。尸绿通常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一般最先出现于尸体的右下腹部盲肠位置,因为盲肠位置的细菌最多,并且最易繁殖,故而腐败分解较早。有时一些经验不足的法医会将尸绿诊断为外伤性脾下出血,应该注意鉴别。

(3)

腐败气泡和水泡:腐败细菌,特别是welchii梭形芽胞杆菌,能够产生大量的腐败气体,使各个组织器官形成胀气,特别是胃部和肠管,这种现象导致了组织器官变薄,腹部膨胀。窜入表皮和真皮之间的腐败气体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成为皮下腐败气泡(subcutaneous gasbleb)。这些气泡最初是孤立和分散的,以后逐渐融合,形成了较大的腐败气泡,而且数量不断增加。当气泡内含有腐败液体时,称为腐败水泡。大约三到四天,腐败气泡破裂,表皮剥落,裸露出污垢暗红色的真皮。

(4)

个部位,从而导致了腐败的扩散。(5)

腐败静脉网:尸体内部器官和血管中的血液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出了暗红色或者污绿色树枝状血管网,我们称之为腐败静脉网。腐败静脉网一般在死后48小时以后出现,早期多见于腹部和胸部,逐渐扩散到全身。我们在进行尸体鉴定的时候应该注意将腐败静脉网和腹壁浅静脉曲张相鉴别。

(6)

泡沫脏器:因为腐败气体使尸体器官形成大小不一的海绵状空泡,成为泡沫器官,多见于肝、脾、肾等实质器官和左心肌,在切面易于观察。病理切片上可以见到较细小的空泡。

(7)

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后最常见的尸体现象之一。尸体软组织因为充满了腐败气体导致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我们称之为巨人观(bloatedcadaver)。表现为脸部肿大,眼球突出,嘴唇外翻,舌尖突出于口外,颈部变粗,胸腹部完全隆起,男性阴茎和阴囊高度肿胀,皮肤呈现出污绿色,腐败静脉网多见,皮下组织和肌肉呈气肿状,四肢显著增粗,有的手足皮肤呈现出手套状或者袜状脱落,容貌无法辨认。对于巨人观尸体解剖时,除了在尸检前拍照取证外,还应该采用简易的容貌复原法排放腐败气体,使尸体大致接近原貌,再进行拍照,这对于鉴别尸体身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8)

死后呕吐:死后胃内容物因为受到腐败气体的压迫,从食管经过口鼻排出的过程我们称之为死后呕吐。有的时候这种过程会被误认为呕吐物吸入气管引起的窒息死亡。我们应当注意鉴别。

(9)

肛门、子宫、阴道脱落和死后分娩:由于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骨盆底,迫使直肠中的粪便排出,肛门脱落。部分女性会有子宫和阴道脱落的现象发生。孕妇死后,胎儿也可被压出,成为死后分娩。亦有死亡妇女死后分娩出健康生存胎儿的案例存在。

2、影响腐败发生发展的因素:

(1)

周围环境:气温高、湿度大、腐败发展快。腐败细菌最适合繁殖的温度是25到35摄氏度,5摄氏度以下则腐败几乎完全停止。尸体出于空气流通处腐败发生较快,因为空气中的尸体比水中或者土中的尸体腐败发生的快。

(2)

个体差异:一般肥胖尸体较瘦弱尸体腐败快,幼儿尸体因为富含水分,较成人腐败快,老人最慢。新生儿尸体因为体内细菌很少,故而腐败很缓慢。

(3)

死因:机械性窒息、猝死等急型死亡的尸体,因为死后血液呈流动性,腐败细菌易繁殖,因此腐败较快。患水肿病、产褥热、败血症等死者,尸体腐败较快。

3、腐败的法

医学意义

(1)

根据尸体腐败的发生以及进展程度可以推测死亡时间。(2)

认识各种尸体腐败现象与生前损伤或病理变化相鉴别。

(3)

因腐败会给辨认损伤或鉴定死因带来一定的困难,所以应该尽早解剖尸体或冷藏保存。对已经发生腐败的尸体也不应该放弃检验,因为凡是损伤深达骨质的死者,根据骨折的形态特征仍有可能推测凶器以及分析死因。

保存性尸体现象:

尸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在特殊条件下,不经过一般的分解过程而长期保持原来的形状,腐败过程中之,软组织免予崩解破坏而被不同程度保留下来的尸体,称之为保存性尸体(preserved corpse)。

1、干尸:尸体出于干热或者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体内水分易于蒸发而迅速减少,不适于腐败细菌的滋长繁殖,以致尸体不发生腐败而干燥,形成干尸,又称木乃伊(mummy)。皮肤呈褐色皮革样化,软组织萎缩变硬。体重显著减轻,只有原来的10%到30%。通常形成一具干尸需要数月时间,成人至少需要三个月。形成干尸的条件一般为:高温干燥、通风良好、周围有沙土草木灰等吸湿物、瘦弱者或其他呈脱水状者、将内脏取出添加防腐剂者。近年来我国新疆吐鲁番地区大量出土干尸,就是由于当地的条件易于形成干尸,而古埃及的干尸则为人工木乃伊。由于干尸能够保留某些个人特征和暴力作用的痕迹,因此具有一定的法医学和人类学意义。

2、尸蜡:埋于湿润土中或浸于水中的尸体,皮下以及体内的脂肪组织因为皂化以及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者黄血色蜡样物质,使尸体得以保存,这种尸体现象称之为尸蜡(adipocere)。常见部位有躯干、四肢、臀部、面部以及女性乳房等处。尸蜡能够燃烧,发出黄色火焰,经加热可熔化,不溶于水而溶于乙醚等有机溶剂。由于尸蜡能够保存某些暴力痕迹,因此也具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3、泥炭鞣尸:埋于酸性土壤或者泥潭沼泽中的尸体,由于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生发展,皮肤鞣化使得尸体得以保存,成为泥炭鞣尸。其特点是皮肤呈暗褐色,致密如鞣皮,肌肉和内脏脱水而体积缩小,尸体重量显著减轻。骨骼因脱钙而变软,容易曲折和切开,甚至全身可以卷起,犹如草席一般。

昆虫、动物对尸体的破坏:

泥土变成蛹,在经过一周左右可以破壳成为幼蝇。因此,夏季若实体周围发现蛹壳和幼蝇,即可推断死亡时间至少已经两周。所以,根据蝇蛆的生长发育情况,参考现场的温度,就可以大致推算出死后经过的时间。此外,蝇蛆可以分泌出富含蛋白溶解酶的消化液,能将皮肤粘膜溶解或灰白色蜂窝状,继而入侵皮下、肌肉甚至内脏。由于苍蝇的种类较多,且其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因此如果在野外发现尸体,但是其周围却有城里的苍蝇,说明可能尸体曾经被移尸。

2、其他动物对尸体的破坏:除苍蝇外,老鼠对尸体的咬食往往呈圆形损伤,创面较平,蚂蚁经过四到八周能将尸体食尽。此外,蟑螂、乌鸦、老鹰、犬、狼等均可咬食尸体。水中尸体则可能受鱼、蟹等的噬食。以上动物造成的咬痕已被误认为是生前损伤,曾有死后狗咬伤造成肢体断离的案例。由于断端整齐,疑为锐器砍创,后经全面尸检以及案情调查得以纠正。此外,死后动物咬伤能破坏尸体原有创伤形态,常给检察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需慎重。

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一览表

尸体体温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

10小时以内 体温每小时下降摄氏度

10小时以上 尸斑开始出现

2-4小时 尸斑指压退色

6-8小时 尸斑发展高峰

15小时左右 尸僵开始出现

1-3小时 尸僵发展高峰

3-4日 角膜轻度混浊

8-12小时 不能透视瞳孔

48小时 下腹部出现尸绿

2-4日 成人白骨化

5-6周以上 成人木乃伊化

3个月以上 全身尸蜡化

1年左右

法医学知识篇2

据专家统计,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五百五十万次,每次地震都会造成一定的人员财产损失。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法医学知识汇聚5篇”,欢迎大家阅读!

地震发生时,在比较坚固、安全的教学楼内的学生,可以躲避在讲台旁或墙角空处,切忌躲在桌椅下。同时,可以到开间小、有管道支撑的房间里,决不可乱跑或跳楼。

地震发生时,不要在道路上奔跑,这时所到之处都是飞泻而下的招牌、门窗等物品。因此在街上走时,最好将身边的皮包或柔软的物品顶在头上,无物品时也可用手护在头上,尽可能做好自我防御的准备。要镇静,应该迅速离开电线杆和围墙,跑向比较开阔的地区躲避。

在室内避震更具有现实性,室内房屋倒塌后形成的三角空间,可称其为避震空间。比如:炕沿下、坚固家具附近;内墙墙根、墙角;厨房、厕所、储藏室等开间小的地方。同时,地震大的晃动时间约为1分钟,当晃动停止后,应立即撤离室内,不要随便返回室内。

不要慌乱,不要拥向出口,要避免拥挤,要避开人流,避免被挤到墙壁或栅栏处。要寻找空地,远离建筑物。

1、发生地震时,一定要沉着冷静,不可惊慌失措。地震的发生过程很短,前后不过一两分钟,地震来时,应用学到的地震知识判断地震的大小和远近。近震常以上下颠簸开始,之后才左右摇摆。远震却少上下颠簸,而以左右摇摆为主,而且声脆,震动小。如果判断是小震和远震,也就有不必外逃。

3、躲避地震时,将身体蹲下或坐下,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还应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护头颈、眼睛、掩住口鼻。如果时间允许,应带一瓶水在身边,等待救援。

4、地震来时,应立即关火,关电。

地震的时候,关火的机会有三次:第一次机会在大的晃动来临之前的小的晃动之时;第二次机会在大的晃动停息的时候;第三次机会在着火之后。

如果未能及时关火,失火后1-2分钟之内,还是可以扑灭的。为了能够迅速灭火,请将灭火器、消防水桶经常放置在离用火场所较近的地方。

法医学知识篇3

法医学简介(forensic medicine):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

职业定位:社会上普遍认为法医学就是“解剖尸体”,实际上它并不等同于解剖学或病理学,法医工作者主要解决涉及与人身伤、病、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状况等有关的医学问题,从而提供相关的线索或法律证据等,后二者主要是研究人体结构或发现人体组织的病变而为治疗提供依据。由于不同的国家司法体制存在差异,故在提到“法医”时所指的工作内容也有所不同,比如美国的法医是法医病理学工作者,主要解决与法律相关的涉及死亡的案件,明确死因、死亡时间和方式等;而中国的法医则更像一个“杂家”,从现场勘查照相到检查伤者,从检验血痕到化验毒物,从解剖尸体到检查骨骸,几乎无所不为。

法医职责: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这是根据当时我国司法鉴定的专业设置情况、学科发展方向、技术手段、检验和鉴定内容,并参考国际惯例而制定的。

法医学学校分布院校:

北京市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

山西省山西医科大学

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上海市复旦大学

浙江省温州医学院

安徽省皖南医学院

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广东医学院

河南省新乡医学院

四川省四川大学、川北医学院

贵州省遵义医学院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

法医发展趋势、现状及就业:

1:基层法医学专业人员需求量较大

战斗在第一线的基层公安部门对法医学专业人员的需求,历年来一直较大,许多基层公安局都没有法医或者法医人手紧缺,但是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很多法医本科毕业生宁可选择失业也不愿意到基层去。教改及扩招以来,每个学生家庭投入的学费及杂费等约1~2万元/年,5年的学习共5~10万元,到基层的收入却低至600~1200元/月,好一点的也不过约2000元/月,而其它仅学习3~4年的理科专业学生,或是同样学习5年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就业后不少可以轻松达到2500~3500元/月甚至更高。更不要说在国外的法医是绝对的中产阶级了。投入之大与收益之少的无情对比,造成了极大的心理落差,不能说不是基层法医人手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近期的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毕业生们的求职预期,但到基层工作仍然只是在最不得已时的一个选择而已。

2法医学本科生就业面缩窄,择业意愿的地域差异性明显,就业竞争激烈

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2005年10月1日以后“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自此除公安机关外的司法行政机构基本停止录用法医专业学生,使得学生们的就业面严重受限,主要就业单位变为公安局、社会鉴定机构、公司企业等。另外,由于择业时的选择面相对集中于某些地区、扩招造成毕业生成倍增加,这都使得就业竞争十分激烈,大量学生不得不继续读研以暂时避免就业压力,对相当多的学生而言“毕业即失业”。

3:就业前景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加大

市场竞争激烈,这些机构的收入情况差异也相当大,不稳定性也明显,有的机构甚至很快倒闭。

4:法医学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独特的法医学教育发展史是法医学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的主要原因。很多法医没有经过系统化的法医专业教育,同时由于基层法医工作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至今仍有不少法医系由临床医生经过短期法医学培训即转而从事法医工作,更有非专业人员滥竽充数现象,部分地区部分法医甚至连医学背景都没有。这种没有接受过法医学专业的系统和正规教育的法医从业者,大多缺少法医学的专业理念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而我国的法医学教育模式与国外的差异又决定了学生们相较国外的培养模式下必然有相当的差距,如缺乏实践经验就直接上岗执业。专业素养的不足为工作的失误埋下不可忽视的隐患,近来的许多社会矛盾皆以法医工作者的不慎或失误为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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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知识篇4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2、近距离射击射入口的特点()。

a、创口呈星盲状 b、创口呈不规则

c、创口周围呈樱红色环状改变 d、创口周围有烟晕及火药颗粒

3、判断生前伤与死后伤的依据()。a、超生反应 b、生活反应

c、损伤的部位 d、损伤的轻重程度

4、影响坠落伤形成的因素有()a、高度 b、速度

c、地面状况 d、被害人年龄

7、机械性窒息尸体的一般尸表征象为()。

a、颜面肿胀发绀

b、脏器出现塔雕氏斑 c、流涎、流涕,二便失禁

d、皮肤出现鸡皮现象 e、尸斑出现早而著

8、勒沟的特点应为()。

a、水平方向走行,呈闭索形式

b、深度均匀一致

c、颈动脉内膜可见损伤

d、多呈马蹄状

9、电击死的尸体征象有():

10、ab型血液中含有()。

a、b凝集原 b、抗a凝集素 c、抗b凝集素 d、a凝集原。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机械性窒息的一般尸体征象是机械性窒息死者所特有。()

2、勒沟为水平方向走行,呈闭锁式,如“o”字形,深度均匀一致。()

4、溺水死者在死前垂死挣扎,手中常抓有异物,是尸体痉挛的表现,为生前溺水征象。()

5、法医物证是生物类的物质多易腐败发霉变质,因此,尚未干燥的物证检材可曝晒或高温烘干后保存。()

6、液体检材应放在冰箱内冷藏或用干净纱布沾附后晾干保存。()

7、血液从动脉喷溅出落在物体上,形成点状血痕。()

8、尸体上的流柱状血痕可表明伤者受伤时的姿势和位置。()

9、颅骨复容是利用死者的颅骨与嫌疑死者的照片进行重合照相,识别死者的一种方法。()

10、一个人不同器官组织的dna是不一样的。()

三、问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如何利用尸体现象判断死亡时间?

2、简述缢沟的外部形态特点

3、烧死的尸体外部征象有哪些?

4、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凶器

5、自杀伤与他杀伤的鉴别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死者王某,女,28岁,1999年6月15日晚11时许,因家庭纠纷被其丈夫掐死在床上,次日上午8时法医赶到现场进行了尸体检验,死者仰卧于竹席上。请问:(1)尸体检验中能检见哪些尸体现象。

(2)尸表哪些部位可能存在何种形态的损伤。

1、bc

2、cd

3、a

4、abc

5、abcd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6、abc

7、abc

8、ab

9、abcde

10、ad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错

2、对

3、对

4、对

5、错

6、对

7、错

8、对

9、错

10、错

三、问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医学的研究内容是什么?

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物证检验,文证审查

2、如何利用尸体现象判断死亡时间?

利用早期尸体现象判断,利用晚期尸体现象判断。

3、简述缢沟的外部形态特点

或马蹄状;(3)走行为斜行向上,不闭索,有提空;(4)缢沟深浅度不均,兜住点最深,逐渐变浅直至消失。

4、烧死的尸体外部征象有哪些?(1)衣着、毛发被烧毁

(1)根据损伤性状

(2)根据损伤内的异物

(3)根据嫌疑致伤物上的附属物

6、自杀伤与他杀伤的鉴别

(1)损伤部位(2)损伤的程度

(3)损伤的数目、方向与排列(4)抵抗伤

(5)现场情况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2、分析

死者的死因是溺死。因颈部的损伤轻不构成致命伤 , 而口鼻部有草状泡沫 , 气管、支气管内有泡沫状液体 , 肺膨大 , 其表面可见肋骨压痕 , 肺切面可见泡沫状液体流出 , 尸体征象表明死者 死于溺死。死者死亡的性质为自杀 , 是先在厨房内用小刀自杀未 遂 , 然后走到水池边 , 投水自溺而死。颈部的两条切创轻而表 浅 , 符合自伤特点;上衣前襟部有血迹 , 呈流柱状 , 至上而下 , 表明死者当时是在厨房内站立着用小刀切颈自杀 , 而产生损伤出血 , 因损伤轻未导致死亡。于是死者放弃切颈自杀 , 而选择投水自杀 , 便将小刀扔掉 , 从厨房出来向水池走去 , 此时颈部伤口流 出的血液滴落在地上 , 在沿途形成有呈椭圆形的点状血痕 , 其星芒状的一侧指向水池。随后跳人水池中自溺死亡。

法医学知识篇5

1、研究刑事案件中有关法医学、生物学方面的问题,为揭露犯罪事实真相提供科学证据,作为司法机关定罪的依据,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追缉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

2、研究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3、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法医学的研究方法:

1、医学的研究方法:尸体解剖;人身检查;动物实验。

2、化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毒物与中毒,确定毒物的性质与用量。

3、物理学的研究方法。

法医检验的基本方法:现场勘查、尸体检验(1、尸体外表检验:尸体一般外观;各种尸体现象;个人特征;各种损伤、病变及异常痕迹。

1、受理:两种形式:司法机关的专职人员接收上级指派或下级委托;非司法机关法医鉴定人接收司法机关委托。

2、检验:鉴定人根据鉴定要求,运用运用各种必要的检验方法和手段,对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和物证等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所见和结果。

早期尸体现象:死后数小时或一昼夜以内的。

1、肌肉松弛:最早出现的尸体现象。

2、尸冷。

3、尸斑: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之中,进而红细胞破裂溶解,血红素渗透扩散浸润到血管周围组织细胞间隙,在皮肤上呈现出紫红色斑块。意义:确认死亡,判断死亡时间,分析死因,判明尸体的原始体位、是否移尸和何时移尸。过程:(1)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12小时开始出现,指压颜色消退、尸斑转移、切开尸斑皮肤血液从断层处流出、可见真皮和皮下组织毛细血管扩张充满完整的红细胞.(2)12-24小时,指压尸斑不易褪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颜色变弱,新的尸斑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渐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淡红色液体溢出。(3)浸润期:24-36,指压不褪色,翻动尸体尸斑不转移,切开尸斑部位的皮肤,组织成均与一致的紫红色,血管断层无血液流出。影响因素:尸体血液数量,是否呈流动状态,尸体体位是否不断变动。颜色:淡紫红色。特殊死因可出现特殊颜色尸斑:一氧化碳中毒-樱桃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鲜红色;水中尸体-淡红色;窒息-暗红色、浓紫红色;亚硝酸盐、氯酸钾、苯胺中毒-灰褐色。位置:尸体低下部位未受压处。

4、尸僵与尸体痉挛:尸体痉挛: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称为尸体痉挛。意义:尸体痉挛能固定死者临死时动作、体位和姿势,对判断和推测死亡方式有价值。

5、皮革样斑:是指死后水分蒸发,局部皮肤变的干燥,变薄变硬的一种死亡后变化。又称为羊皮纸样斑。分类:(1)生前损伤性皮革样斑:活体受伤表皮剥落,真皮外露死后易于蒸发而形成。创面褐红色,有痂皮覆盖,切开后有时可见皮下出血。(2)死后损伤性皮革样斑:移动或者翻动尸体后,体表受创,褐色或者褐黄色,没有痂皮,亦无切开后的出血反应。(3)自发性皮革样斑:嘴唇,舌尖,外露结膜以及阴囊,阴唇或者婴儿颈部褶皱主,因其表皮薄而潮湿死后经水分蒸发,局部皮肤变薄变硬,颜色加深自发形成。

6、角膜混浊。

7、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1、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现象:尸绿、腐败血管网、腐败水气泡、腐败巨人观、白骨化。影响因素:温度、湿度、空气、尸体自身因素。

2、干尸:尸体处于干燥通风环境,水分很快蒸发消失,组织变干,体积缩小,尸体腐败停止,形成干尸。

1、压迫性窒息:压迫口鼻、颈部、胸腹部。

2、堵塞性窒息:液体堵塞、固体堵塞

窒息死的征象:

1、尸体外部征象:颜面青紫、肿胀;尸斑呈现暗红色;眼结膜下有点状出血。

1、典型缢死:正前位悬空式缢死

(一)尸表检查:除窒息死共同尸体表现外,可见到:

1、缢沟:(1)位置:喉结以上,多于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间。(2)走行:从绳套最低点斜行向上至对侧最高点消失。(3)形状:“u”字形,不闭锁(4)宽度、深浅、颜色:苍白、淡黄褐色(软绳)或深褐色(半硬、硬绳),绳套从最低点向两侧逐渐变窄、变浅、变淡,至对侧提空处消失。绳结处稍深。可见绳索花纹印痕。(5)数量:多与绳套数一致。(6)生活反应:缢沟上下缘、沟间可见出血点、水泡。

2、颜面部青紫肿胀(非典型缢死)或苍白(典型缢死)。

3、尸斑位于四肢末端、腰带上缘处。

4、舌尖多位于齿列间。

5、足尖下垂(悬挂久者)。

6、碰撞伤痕:现场狭小者四肢外侧可见碰撞伤。

7、其它:流涎、流涕、大小便外溢、排精等。

8、他杀者可见搏斗伤或其他辅助暴力征象。

(二)尸体解剖:

1、颈部皮下、肌肉出血。

2、颈总动脉内膜可见横行裂纹,见于老年人,生前可伴出血。

3、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生前缢死骨折处可见出血。

1、生前缢沟有生活反应,索沟呈颜色深褐色、出血点、水泡等,后者无

2、前者可有碰撞伤,但多无搏斗伤,后者见其他暴力痕迹及搏斗伤。

3、前者有缢死表现,后者可无窒息征象,而有其他暴力征象。

4、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尸斑矛盾、系绳点、绳结等)

勒死与缢死:

1、索沟位置:甲状软骨下方;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

2、索沟方向:水平环状或略倾斜向上;着力处水平,两侧在着力对侧。

3、索沟深度:深浅较为一致;着力处深,近提空处较浅。

4、索沟出血:出血多,颜色较深;多不出血,甲状软骨上角骨折。

5、颈部骨折: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骨折。

6、颈部软组织损伤:肌肉多有断裂或出血,颈动脉无明显损伤;肌肉多无断裂或出血,颈动脉分叉下部内膜有横向裂伤。

7、舌尖外露;舌尖不外露。

8、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不明显。

9、颜面青紫肿胀,眼睑有出血点;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不明显

扼死:又称掐死,用单手或双手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扼死全属他杀

溺死征象:

1、尸表征象:覃状泡沫:新鲜溺死尸体;手、指甲内异物;皮肤、肌肉收缩呈鸡皮疙瘩;尸斑形成慢、淡红色;手脚漂妇状浸渍发白、脱落。

生前溺死还是死后抛尸:

1、手中握有水草、泥沙;无异物。

2、脑、肝、肾等器官淤血;不一定。

3、早期可见覃状泡沫;无。

4、全部呼吸道内有溺液及异物、泡沫;上呼吸道可有少量液体、异物。

5、水性肺气肿,肺脏膨大,表面肋骨压痕和paltauf斑,切面大量溺液流出;无。

6、左心血液比右心稀释,各成分减少;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7、肝、肾、脾、骨髓、牙髓可检出硅藻;不能检出硅藻

1、自杀切创:多在人体要害部位,符合自己用手习惯。轻伤多,重伤少,致命切创一般仅有一次。分布集中,方向一致。

1、性质:砍创多见于他杀;切创多见于自杀。

2、部位:砍创多位于头部(致命伤),四肢抵抗伤。切创多位于颈、腕、腹股沟、腹部。

(一)法医对枪创尸体检验的任务:

1、明确损伤是否为枪伤:应注意不同种类的枪弹创是否为枪弹所致,注意与无刃刺器的刺创及其他损伤相鉴别。确定为枪弹创,还要进一步分析是否系枪弹致死。

2、确定射击距离及方向(1)根据入口处之形态特点确定该枪创系接触射击、近距离射击,还是远距离射击。(2)在确定射击方向时,首先应确定入、出口,然后根据弹壳位置、入口、出口、弹着点连线,确定射击方向。

3、确定发射人和肇事枪支。

(二)各种物证的发现、提取和送检:

1、由专门人员采集指纹后,法医才可触及或移动现场上的枪支,检查和提取枪支上的生物物证。检验前应取下弹夹,关闭保险。

2、收集现场上的弹壳、弹头、弹着痕迹。

3、分别提取尸体上的弹头,进行编号,分别包装,注明提取的部位。提取弹头应避免用金属器械提取,以免留下人为痕迹。

4、注意尸体上的各种物证的保护,运送尸体应保护好双手,避免在物证提取前冲洗尸体。详细检查记录衣物上的破损及血迹情况,提取、包装及送检。

爆炸伤的分类:冲击波损伤、烧灼伤、弹片伤、抛射物伤、继发性损伤

烧死的尸体征象:

1、尸表征象:衣着、毛发被烧毁;烧伤;外眼角皱褶;皮肤皲裂;拳击样姿势。

烧死的机制:窒息、一氧化碳中毒、休克、有毒气体中毒、其他内脏改变

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鉴别:

1、烧伤处皮肤有明显生活反应;被烧处皮肤无明显生活反应。

2、睫毛征候与“鹅爪状”改变;常无此改变。

3、气管支气管内见烟灰炭末沉着、烟灰、炭末至多在口鼻部。

4、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

5、休克肺表现;无此表现。

6、心血及深部大血管内hbco明显升高;无或含量极低

7、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增高;酶活性不增高。

8、死因为烧死、co中毒等;有非烧死的其他死因

热血肿与硬脑膜外血肿区别:

1、常出现于颅顶;外力直接作用部位及力传导部位。

2、一般面积较大,厚度较薄;较小而局限。

3、砖红色;暗红色。

4、质地疏松,含有气泡,呈蜂窝状;质密,富有弹性。

5、与颅骨内板粘着;与硬脑膜粘连紧密

冻死原因:气温低、风速、潮湿、饥饿、个体因素。征象:

1、尸表征象:反常脱衣现象;苦笑面容与皮肤鸡皮疙瘩形成;局部冻伤;尸体现象:尸斑鲜红或淡红,腐败明显延缓;体表轻微损伤。

雷击死征象:

1、尸表征象:雷电击纹;雷电烧伤;衣服及所带金属物品的损坏。

1、毒菌碱样症状:表现为平滑肌收缩和腺体分泌增多,包括:瞳孔缩小;发绀、流涎、口腔和呼吸可闻及大蒜样臭味;出汗;肺水肿;心率减慢、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系统紊乱症状。

2、烟碱样症状(n样症状):表现为肌束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

1、肉眼检验:根据现场血痕的数量、分部、位置、大小、形状、范围、色泽等,推测案件的性质、案件发生的有关情况、发案时间、移动尸体情况、加害人的行踪,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2、预试验:排除血痕,起筛选作用。

3、确证试验。

4、种属鉴定:当可疑斑痕确定为血痕后,就必须研究和确定其种属来源,主要为解决该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必要时还要确定是哪种动物血。

5、血痕个人识别:血型。

6、dna多态性分析。

7、性别鉴定

1、医疗意外。

2、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过失给病员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或伤害,经治疗后无不良后果,或虽有一定后果,但未达到构成医疗事故规定的程度的。

3、并发症:是指医务人员确实尽职尽责,还是发生了与原发性疾病或手术过程中虽可预料但难以防范的引起另一种疾病或者症状。

4、病员方面不配合诊疗

1、鉴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不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法律规定;民法通则。

2、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不同。

3、鉴定主体不同。

4、鉴定的委托和启动程序不同。

5、鉴定所需材料的收集与提供方式不同。

6、鉴定的方法和手段不同。

7、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的作用不同。

8、鉴定文书内容不同。

9、鉴定监督机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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