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善美的作文【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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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善美的作文【第一篇】
关键词:真善美;纯粹知识;得道修身
一、得道之真与纯粹思维之真
中国的甲骨文中并没有“真”一字,真是仙人变形而登天,是人的一种仙性存在方式,不是西方客观抽象现实的“真”,《庄子・大宗师》篇里也讲道:“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与物直宜而莫知其极。”[1]能够内心忘掉一切,只有真人可以做到,也就是阴阳之气始终平衡、行动没有任何过失的人。中国传统文化是儒家、道家、佛家这三者的三位一体,如果硬要把西方康德“真善美”的观点加以套用,那么道家研究的则主要是“真”,也即是“返朴归真”,无论是“朴”还是“真”在道家里最终都是归于道,道生成世界万物,是世界万物的本质和本原。道先天地而生的原始混沌,是寂然无声的超感性存在,也就是“大”,道又寓于具体事物中,也就是“朴”,“大”可以说揭示的是道的客观抽象的一面,“朴”则是道的具体主观的一面。道是大与朴的一体,那么当人达到对主观“朴”的认识和客观“大”的了解后,也就理解了道,理解了道才能达到对真的理解,也就是得到宇宙间的最高真理。真才是纯粹自然的东西,遵循了真(也即道)才是善与美,反之如果不真的东西也谈不上什么善和美。“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2]道家将那些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称为“真人”,可见,“真”是心性之真,得道之真。
在黑格尔哲学体系里,哲学、道德和艺术都属于精神范围,是自在而又自为的。道德属于客观精神,这里的客观指具有客观精神性的世界,是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财产法、道德和伦理)。主观精神(人的灵魂、感觉、意识等)并没有现实的存在,而客观精神(财产、道德、社会等)有现实存在却没有意识到人本身这个存在,因此精神要克服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不足,最终发展为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就是精神对它自己和它外部世界的充分认识,是真正绝对的、无限的自由。“光是符合概念的意志,是自在地自由的,而同时又是不自由的,因为它只有作为真正被规定的内容,才是真实地自由的。”[3]只有绝对精神(艺术、哲学和宗教)才是最高的,客观精神(道德)是低于绝对精神,艺术、哲学和宗教是绝对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三者内容一致只是形式各不同。艺术和宗教并不能完全体现绝对精神的无限,要受到感性形式的限制,而哲学是思维的纯粹形式,是认识真理的最完美形式,它是绝对精神里最高、最自由的形态。
从黑格尔和老子对真的阐释,西方哲学的真是一种真理的证明体系,它的实质在于不断翻新知识,是知识的不断生产。中国文化里的真是一个叙述结构,真就是道,道代表的是自然之理,道法自然也就是道通于阴阳、天地、男女之道,讲“道”通过叙述的方式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去,并不要求给出证明,而是以道的权威力量发挥作用。所以一旦当这种叙述框架成为教条,道也就阻碍了我们的思想本能。“一旦真理语言体系内的辩证法移植到道理语言的语境中,真理的话语权就被剥夺了・・・社会生活中的得失道理和官场商场的成功与失败的道理为盛。”[4]虽然中西文化对“真”的理解和判断标准各不相同,前者追求的是对人生的觉悟,后者则是追求知识的证明,但就价值论来看,黑格尔把真看作最高,高于美和善的观点,这与老子的看法是完全相同的。
二、仁性之善与知识之善
西方关于“善”的解读源于苏格拉底认为知识就是德性和美德,德性(知识)就是至善,“金钱并不能带来美德,美德却可以给人带来金钱,以及个人和国家的其他一切好事。”[5]柏拉图继承了苏格拉底的这一思想,将善看成最高理念,是人的灵魂通过不断回忆、死亡才能获得关照,在他描绘的理想国里,至善至美的世界就是表现统治阶级的智慧、士兵的勇敢以及生产者的节制。亚里士多德至善理论来源于他的四因说,即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其中目的因是最重要的,也是终极的,自然界的任何一件事物都是有其目的的。“善”是目的因所追求的处在终极尽头的反思,有时候目的因也与形式因(一种定义)合为一体,也就是房屋之所以能成为房屋的原因,是人在造房屋时追求的终极目的。这里的“善”不等于中国文化中的仁性、心性之道德,是知识的不断发展、完善的一种结构。虽然“至善”近似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但支撑这道德的物,绝不是中国的仁性,而是与上帝同在、作为人类伦理共同体的那灵魂不朽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不是感性的产物而是先验性的存在。
如果说道家关注的是人与宇宙之间得道之真的追寻,那么儒家则关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善”。《郭店楚简》中就说道:“四行和谓之善”、“仁,义礼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也。”[6]可见,善在儒家思想里是“仁”,“仁”体现人的内在,“礼”则体现人的外在,仁是Y的高度自觉,礼则是仁的外在表现。孟子的四端说是对孔子观点的阐释和发展。任何一个人见了孺子将要掉入井中,都会有恻隐之心,这是人之常情,所以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仁,也就有礼、义和智,无论是恻隐之心还是羞恶之心、是非之心都是仁、义、礼、智的端倪,人心中有这些端倪,所以人性是善的,正因人性本善,修身养性就是要寻求本心里的善,发掘人内心深处的仁、义、礼和智。在儒家文化下,善的就是美的,是与恶相对的善,二者是不可分的。善就是要把欲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而“神”、“大”都是对善的进一步充实和扩大,对文学和文艺创作,都主张以美的形式表达善的内容,如果失去善(也就是仁)的内容,一切艺术创作就没有意义了。
西方文化下的善是知识的不断生产、升华的理想状态,追求的是外在的超越,这种超越往往注意的是人类自身的有限性和理性本身所带来的缺陷。无论是苏格拉底的知识就是善、柏拉图的理性王国、亚里士多德的人是追求终极目的的动物、以及康德关于自由意志的说法,都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里由仁、义、礼、智而来的道德。儒家虽不像道家否定真和美,却侧重关注善,真和美都只是善的体现,都依附于善,一旦离开善,真和美也就成了没有灵魂的东西,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如果说儒家的善是人具有的天生的伦理属性,强调人与我之间的和谐关系,即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一种群体伦理价值,关怀的是人类整体和对历史的关怀,构建的是人生哲学的一种形态,那么西方的善则是关怀个体生命存在和形而上的善,即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否认了任何形式的人际依附关系,强调上帝、灵魂与知识的作用,建构的是一个充满哲学理论的体系。
三、佛国之美与四论之美
美作为感性存在与人的生命有着内在的联系,在对美的欣赏过程中,人获得了审美快乐,短暂的美很容易把握,而永久的美却很难达到,人生就是不断对美追求的过程,尽管每个人都在追求着美,但事实上每个人都不可能是永远美的,人对于美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佛教虽然要人们远离世俗,看似是对美的否定,实际上佛教追求的不是现世生活的短暂的美,而是理想意义上的永恒的美。现实的一切都是一种假象,人来到这世上不是为了体会喜乐而是来受苦受难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只会觉得苦难,即使觉得自己感受到了快乐,那也只是一种误导和执着。那么如何脱离人生这茫茫苦海呢,佛教的解读就是要修炼自己从而进入到佛国的极美、极乐境界。佛国这里穷微极妙、神通自在,足以看出佛家否认的只是世俗之美,企慕的是佛国的理想之美,在佛家描绘的理想国中一切都是尽如人意,是美的,这正是佛教对于美的追求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归宿。真则与美紧密相联,佛家里的真不同于道家的真,前者的真是世界本身,后者的真则是道。终极目的是通过行善去往佛国的境界实现美,也就是善要为美服务,服从于美,因此说佛家最高宗旨是为了实现理想的佛国之美一点也不为过。
西方有关美的研究则大体可以分为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实践论四个方面。关于美的本体论研究,柏拉图认为美就是理念,我们通过回忆来认识美的理念,事物之所以是美的是因为它分有了美的理念,同时他把真和美等同起来,只有真的才是美的。亚里士多德则认为美在客观事物的感性形式c内容无关,我们说一把椅子很美,那仅仅是因为椅子的形式,无论是石头做的椅子还是木头做的椅子只要它们的形式一样,就是一样美的。美的认识论则源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说明美是需要通过主体人来认识,肯定了人在认识美中起到的作用,美是我们的主观意象。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事物美或不美的看法是不相同的,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里对同一个事物的美感也是不同的。至于美的价值论,则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边泌把美与价值论联系在一起的功利思想,一种是康德的美是纯粹的形式,纯粹的美就不应该与主体利益挂钩,美是没有价值也没有目的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美就是生活则是实践美学的典型代表。西方所谓理念、形式与灵魂和自由意识一样,都是西方文化下的上帝。
中国传统文化里,美即是名词,又是形容词,佛家追求的佛国之美实际上还是从价值论这方面来谈论美的本质,美是人们感观愉悦的强形式,主要是人们获得一种心理满足的体验,美与价值密不可分,佛国的超脱世俗步入理想天国的境界,也就是一种超越美,超越功利的美和超越价值的美去体验真正的美,侧重的是美与善的结合,也就是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而西方则注重美与真的统一,强调思维、理智和认识的作用,对于美的解读在于讲明晰、求定义、讲逻辑、求基点,但是西方文化的最终美的基点,也是通过审美的方式描绘超越的境界,表达美与丑、尘世与天国的对立与冲突,通过对现实社会的否定看法,把信仰者们带入上帝的美的天国世界。
参考文献:
[1]战国 周庄著,雷仲康译注。庄子[M].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12:64.
[2]陈鼓应注译。老子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15.
[3]德 黑格尔著,范杨,张企泰译。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1.
[4]陈春文。栖居在思想的密林中――哲学寻思录[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1999:23-24.
关于真善美的作文【第二篇】
引言
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整体的人类,始终都在实践上追寻一个问题,那就是真善美的统一。然而要真正地实现其统一,如果不建立在对其关系的辩证理解上,必然导致进入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延缓和阻滞人类在实践上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基于此,理解和解读真善美的辩证关系问题,成为了首要的实现其统一的认识途径。
一、科学、伦理学和美学贯穿真善美的内涵
首先、科学是开启“真”的钥匙。真,是真理。贯穿着人类科学的一根主线就是对真理的探求,自人类诞生以来,要征服和改造自然,必先发现自然,学习自然,揭示自然规律为己所用。面对大自然,人们是一手拿着锤子,一手拿着尺子来考量并索取,人按照自己的目的有意识地改造自然界,征服自然界,通过“格物致知”,再以“知”(即“真”)来指导实践活动,从而能动地改造和征服自然。最早的“知”在量的范畴上很小,那时人们对自然界尚存恐惧和敬畏心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类在科学(认识论)上的进步也愈益明显,真理和知识在量上的迅速积累叠加,由此获得了更多的科学技术知识,获得了更好地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力量和手段,从而奠定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主宰地位。这便是从科学层面所理解的“真”,它就是真理,是人们在一边向自然进行索取的实践中,一边又不断地学习和总结其规律的过程中获得的。因此,在科学的道路上,真理也是有其曲折的发展过程的,“科学知识的幼芽萌发于早期的人类社会实践。根据当时的水平对事实的经验观察推测事物变化发展的因果关系,又不得不以想像和猜测填补知识之不足。”这样就造成了真理和谬误的分野,即真和假的对立。但是坚持真理的科学精神会将谬误抛弃,并经过人类实践的检验而得到真理。因此,只有科学才是开启“真”的钥匙。
其次,伦理学是铺垫“善”的法则。善,意指善良或至善,自西方第一本伦理学巨著《尼各马可伦理学》的问世起,亚里士多德就在伦理学的高度上对善作了学术的阐释:“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所以有人就说,所有事物都以善为目的……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是取胜,理财术的目的是财富。”这就从伦理学的角度上说明了人的每一实践活动都带有自己的目的和意志,且每一种技艺与研究,或者说每一种事物都以善为目的,这便是西方伦理学最初所解读的“善”。善,也只有在伦理学的层面上来阐释和理解,才能具备善的全部意义。伦理学也认为,善也指人的善良或至善(最高善),如何才能做一个道德上善良的人?或者成为一个至善者?这都是伦理学所研究的内容之一。因此,只有站在伦理学的高度上,研究社会习俗、道德规范及其在生活中的广泛运用,构成伦理学的基础,才能有效地铺垫“善”的法则。
综上所述,科学、伦理学和美学都从其本真的求实精神出发,在各自的领域和范畴内发挥作用,分别构成了对真善美三者的开启、铺垫和把握的知识基础,从而贯穿了真善美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分析真善美之间的辩证关系,厘清人们对其辩证关系的认识误区,更好地在实践的意义上实现真善美的统一。
二、从科学、伦理学和美学来解读真善美的辩证关系
科学、伦理学和美学简单来说,无论是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整体的人类,都是主体的知、意和情的体现。从主体自身来看,任何主体都具有知情意三种心理特征,知是主体的认识和理解力,意是主体的意志和调控能力,情是主体的情感和审美能力。知在认识量上的积累和进步就是科学,意在善恶的价值之间取舍就是伦理学,情在审美的鉴赏之间升华崇高就是美学。基于此理解,就能从科学、伦理学和美学来解读真善美的辩证关系,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真是善和关的知识基础
人类为了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自然的研究和探索。没有对真理的探索和追求,就没有科学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现代人类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并用之以改造和征服自然,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为自身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在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的基础上,善和美的发展才不会偏离原本的航道。这是因为,真是善和美的知识基础。首先,由于“真”的进步和发展,满足了人类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善和美的发展才成为可能。众所周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没有现代的先进科学技术,在当今的人口爆炸的世界中,不但无法立足于基本的法治和道德社会,而且还会处于战乱状态,使整个世界成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纷乱的战场,这个战场中只适应丛林法则,人类对善和美的追求将受到严重的制约。幸运的是,科技的发展一旦进步,将呈马太效应的几何级增长,21世纪的人类社会,基本上可以在合理的制度和管理下,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来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条件,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使善和美的发展成为可能。其次,由于“真”的进步和发展,保证了人类求善和求美的路径不向恶和丑的方向逆转。首先,如果没有知识的进步和发展,也就没有伦理学的研究成果,也就没有良好的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来引领求善的道路,善也就会因为缺乏正确的道德标准而偏离原本的航道向恶的方面发展。其次,知识的进步和发展,为美学提供了知识基础,同时也提供了审美判断和审美能力,从而保证人类在求美的道路上不至丧失审美旨趣,将丑当作美来追求。总之,离开了“真”的进步和发展,善和美就无从谈起。
(二)善是真和关的道德保障
真和美也有自己的标尺,这个标尺就是善。如果离开了一定的善的道德保障,同样会走向假和丑,也就是说,善是真和美的道德保障。首先,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偏离了伦理学的轨道,也会贻害无穷,真也会变成假。现代科技的发展速度迅猛无比,很多科技的成果如果不在伦理学的轨道下加以制约,则会造成危害人类和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力。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以造福人类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后果。其次,对美的追求也不能没有善的航向,否则也会走向丑的审美价值观。关于伦理学与美学的关系,康德在其《判断力批判》中就浓墨重彩地予以了高贵的赞誉,甚至提出了“美是道德的象征”这一命题,引发了现代哲学关于伦理学与美学之间关系的追寻与反思。康德认为,最崇高的美是与善相结合相统一的美,最高的善是与美相结合相统一的善。他说:“审美,好像用不着过强的跳跃,即可使‘从感官的魅力转到惯常的道德兴趣’为可能,因为它表象自由中的想象力为能够听从一对知性而言的“合目的性的决定”者,它并且教告我们,甚至在感官对象中,亦可去找出一“离开任何感官的魅力”的自由愉悦。”可见,伦理学与美学在康德看来是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结的,如果没有这种联结,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善的航向作为道德保障,再好的审美活动也会缺乏道德的美而失去生机。
关于真善美的作文【第三篇】
这里,我们必须先弄清一个问题:写作和写作教学的根本目是什么?当然,其目的有很多,关于根本目的我坚守一个观点:写作的根本目的是表达自我对真善美的发现、感受与认同,写作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培养学生发现真善美的能力,用真善美陶冶学生的情操,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真善美的主体,即欣赏者、创造者和美的自我。那么,在写作教学中如何贯彻真善美的原则呢?
首先,在于对生活的敏锐观察与静心品味
在写作教学中让学生充分与自然和社会交流,在这种交流生活中明真假、辨善恶、分美丑,从而在学生心中筑起一面坚实的真善美的围墙,拒假丑恶于心灵之外。
前些年,我曾在所带班级进行过一场“扶不扶”主题的写作讨论,在写作中有些同学站在道义的立场上,不假思索地坚持了“扶”的立场,而有些同学进行了一番思考,最后选择了“不扶”,究其原因,就是怕“讹”,怕惹火烧身。这种观点最终又让部分原先站在“扶”立场的同学“倒戈”。产生这一分歧的原因,看似现实,其实仍是真善美的思想还不牢固。“不扶”不管理由多充分,就其本我思想而言,是对假恶丑的妥协,是自我真善美思想未完全树立的表现。由此,这部分同学的写作也许是无更深意义的,或只局限于人生功利主义出发点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写作教学中,让学生充分接触自然、社会,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呈现中静心品味、深入思考,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自觉树立真善美的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写作的前提,更是写作教学的首要任务。
其次,在于对经典的大量阅读
经典的阅读是将自我真善美的生活经验无限延展的最佳途径。而写作的过程应该是一个将自我的人生经历与阅读经验合轨外化的过程。
所以,写作中经典的阅读成了一道关键的程序,而写作教学过程中,必须一以贯之的一条原则,就是指导、引领学生徜徉于经典所给我们营造的真善美的高尚世界中,达到对真善美的认同,以此扩展提升学生真善美的世界观,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写作立足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才能使学生成为美的真正意义上的创造者,即使还不成熟,仍显稚气,但至少能使学生健康积极成长。
比如阅读《边城》,使学生不再拒绝淳朴;读了《巴黎圣母院》,使学生不再以貌取人,学会善于欣赏别人的美;读了《红楼梦》,使学生懂得如何在复杂的环境中坚守自我的美德;在这种经典真善美的视域中,完成对学生心灵的净化与品德情操的陶冶。唯有如此,才能使学生在写作中充满正能量。
最后,将生活经验与经典阅读的审美体验发生激烈碰撞,产生灵感的火花,即审美作品的生成
在前两个环节中,不管是基于真善美的生活经验,还是基于经典阅读的体验,都会使学生产生强烈的对真善美的表达诉求,此时教师在教学中应及时予以引导,使这种表达诉求合理而又适性地外化出来。而引导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也可以是规范的;可以是性灵的随意书写,也可以是灵感的理性表达。
比如在这种碰撞与生成中,我一直坚持指导学生学习写作诗歌,以此使学生及时而有效地表达对真善美的认同与书写。因为我一直认为诗歌的写作教学,一方面可以训练学生捕捉、再现美的灵感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很好地培养学生对真善美写作的思维能力,最终真正使学生具有真善美的眼睛与真善美的心灵。也许这种写作和写作教学更符合学生成长发展中的对审美的根本需求,让学生逐渐学会诗意地栖居。
关于真善美的作文【第四篇】
关键词:黄远生 新闻思想 美学
作为我国新闻事业的开创者之一,黄远生当之无愧地被新闻界誉为新闻通讯的奠基人,被称为“报界奇才”。虽然他从事新闻工作的时间并不长,但却凭借自身各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而名声斐然。身为一位有着光辉业绩、高尚品德以及独特新闻思想的著名记者,黄远生短暂的一生一直都被人们特别是新闻界普遍关注着。已有众多学者对黄远生的新闻思想及新闻通讯写作等做过相关研究。下面本文主要以美学作为研究黄远生的切人视角,分析其个人、新闻思想以及通讯写作所体现的美学价值,剖析其在新闻学方面“美”的表现,以期找到黄远生在新闻学与美学上所体现的价值契合点,从而更好地展现其对我国新闻事业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热爱美、追求美和创造美,是人的天性。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无不体现着审美意识和美的规律的积淀,新闻活动也不例外,它也理所当然地是人类的一种审美理想、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的活动。那么,黄远生的新闻活动及其新闻思想等到底是怎样与美学不谋而合的呢?下面笔者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新闻题材的真与美学的“真”是一种完美的结合
“美,作为人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它是一种真实性存在。”在美学中,“真”不仅包括自然物和社会中存在物的基础的真,而且还包括真理和情感的真,而且后者是美的灵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黄远生主张新闻报道要客观、真实,不能随便发议论,而应把事实摆出来。这无疑体现了美学的真与新闻的真的完美结合。他自从登上新闻舞台就把真实报道事实作为自己的准则,求真求实。他新闻思想的核心正是严格尊重事实,坚持公正客观,他推崇的“真”,是推崇新闻事实的真和情感的真,而这也正是美学所极力表现的客观现实存在和主观情感的真实。
“黄远生的通讯真实、公正地记录了历史,不象历史上某些史学家难免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他敢说敢骂,从不隐讳自己的观点,甚至还点名道姓地将矛头直指袁世凯,揭露和批判当权者。日本向中国提出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从酝酿直到最后签字,他都作了详细报道,把事实的真相都一一地揭露出来。同时他又公然指责那些自称为平民的贵族横行霸道,残酷不仁,追逐享乐的腐朽行为。而对于人民,他确实十分同情。他总是爱憎分明地将自己的情感注入其报道中,注重感情的真实表露和事实的客观报道。这正是美学观点在其新闻报道中的完美融合。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黄远生对新闻题材真实性的坚守。才使得新闻有了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才使得新闻具有了本质上的意义和价值。而这里所体现的“真”与美学中自然物和社会中存在物的基础的“真”、真理的“真”无疑是一种不谋而合。与此同时,他个人情感的爱憎分明以及在新闻报道中感情的真实表露又与美学中情感的“真”彼此呼应、互相交织。总之。美是一种真实性存在,且正是真理的“真”和情感的“真”造就了美的活的灵魂,而新闻的“真”正是真理、情感的“真”的完美结合,没有这两者的“真”就没有美的“真”,新闻的“真”也就无法得到实现和升华。
二、新闻主题的“善”是美学中“善”的内在诠释
“在伦理学中,善是主体活动现实性对目的性的肯定,即动机与效果的一致。”而新闻的善,则是将伦理的善具体化、对象化。善是一种哲学化的思考,是义务、良心和责任的内化,新闻的善亦是如此,是现实性的表达,是善的目的的实现途径。更是从业者道德素养的体现。而黄远生的新闻思想和作品恰恰体现了这种内在的善。
他主张为“主持公理,指斥时弊”而办报,主要是针对当时民国报界堕落而提出的对策,他提出,由于种种原因,“神州之正气,日以消绝”,眼看“大难将至”,中国优秀分子,应有人站出来,创办报刊,“主持正论公理,以廓清腐秽,而养国之元气”。在这里,我们足见其强烈的时代责任感,足见其为国为民办报的善的目的,足见其新闻主题的善与美。
而他的新闻作品中总是饱含对人民疾苦的同情,对国家命运的担忧,他总是力图用真实的新闻作品,用对帝国主义、当局政府凶恶嘴脸的揭露来唤醒人们救国救民。虽然他多以报道重大政治新闻为主,并将许多丑陋的社会现实报告给读者,但他的意图是善的,他的新闻的主题是善的,他正是通过这种情感理性化的善来引导和启迪人们救亡图存,帮助人们摆脱苦难和压迫。不难看出,他的报道中所注入的忧国忧民、关心国家命运和前途的善的意识,以及他通过报道所满足的人们迫切要了解事关大局的一些问题的需要,无不体现和印证了美学中的“善”,无不展现了美学中“善”的倾向。
因此,新闻正是用其忧国忧民、主持公理、惩恶扬善的“善”的主题和本质演绎着美学中“善”,它是美学的“善”的内在诠释。而这种对美学的“善”的演绎和诠释不仅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所祈盼的价值归宿所在,更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恒久动力和必要机制。因为,只有当时代朝着好的、善的、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人类才能和谐共处,社会才能安定团结。而众所周知,新闻是构建社会舆论环境的有力武器,新闻主题只有始终坚持美学中的“善”,并不断诠释美学中“善”的本质和内涵,才能营造出“善”的舆论环境,才能使人们在“善”这一准则的制约下坚守对美的追求,使人类社会不断走上更好、更快、更健康的发展道路。
三、新闻价值的“美”是美学中“美”的外在表现
新闻活动体现着人们的审美追求,体现着美的规律。从价值角度讲,美是新闻作品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具备了美的价值,才能更好地体现其新闻的价值;而同时,新闻价值的美也就反映了美学中美的价值和美的规律。
黄远生在自己的新闻实践活动中,极力追求新闻的新以及新闻的美,这都体现了其新闻作品的价值,从而也从侧面认同和验证了美学中美的价值。他新闻通讯的特点在于能够抓住具体的场景细节,进行形象而深刻的描绘,正如丁淦林所说:“黄远生的通讯善于抓住具体的场景细节进行绘声绘色的描绘,嬉笑怒骂,涉笔成趣。对人物的刻画非常的形象。”而这无疑使其新闻具备了美的价值,使其能够吸引广大读者和民众,从而更好地反映和揭露现实。
黄远生还善于在新闻报道中引入丰富多彩的表达方式。他一改往日刻板官样的文章和枯燥的议论,从美学的美的价值来升华报道的内涵。他提倡“从新文学人手”,“以浅近文艺,普通四周”。他有深厚的文学造诣和超群的才华,善于捕捉细节,而且往往不乏批判性和讽刺口吻,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融入新闻通讯的写作之中,这大大丰富了新闻表现的手段,从而有力地将新闻的美学价值提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此外,他还创造了多样化的通讯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通讯的表现方法,除了记述体外,他还常用漫淡体、日记体以及书信体等等,极大地展现了新闻价值的美与美学的美的完美契合和统一。
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从新闻作品的报道角度来讲,虽然黄远生多以揭露社会黑暗,当局政府残酷、腐朽,军阀奸商,民不聊生等负面现象为主,但其同样体现了新闻的价值,是新闻美学价值的间接表达。正如季水河先生在《新闻美学》中所说到的一样:“负面报道与正面报道一样具有美学价值,只是其表达方式不同而已。”因为这些负面报道和正面报道一样,都是现实世界的真实体现,是对客观社会存在的现象所进行的如实反映,它不仅具有美学中“真”的价值,更能从侧面更有力地反证出新闻价值真正的“善”和“美”。此外,也正是由于新闻作品负面报道和正面报道的强烈对比,才更加凸显出新闻“美”的价值所在,从而更好地表现出美学中“美”的价值。因此,黄远生虽然以揭露社会黑暗现实,控诉当局政府残酷、腐朽等负面现象为主要报道内容。但其也具有无可比拟的新闻美学价值。他对社会黑暗面的负面报道不仅能够强化人们对当局者丑陋面目的认识,而且更可以从侧面加强和丰富人们对美的深入了解,从而唤醒人们的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感,使其对现实进行监督和反抗,最终使社会趋向美的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