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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方案(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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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检查方案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0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务〔20xx〕24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教研室、各任课教师要将此次疫情“化危为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院教学督导要加强对线上教学“教”和“学”的监控与测评,加强对线上教学管理和服务的、督导。共同确保线上教学秩序运行平稳,线上教学、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二、工作原则

(一)分层分类,确保质量

针对各个年级、不同类型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研室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二)同步跟进、精准监控

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教学督导组要针对线上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同步跟进,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三)激励引导,持续改进

各教研室和教学督导组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挥监控评估的正向激励引导功能,侧重挖掘先进典型、推广优秀事迹和全方位运用评价结果。同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反馈信息并督促改进,努力实现线上教学“监控—反馈—改进”闭环。

三、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式与内容

(一)工作方式

1、学院对各教研室线上教学工作方案、线上教学开课信息、组织教师培训情况、教学检查准备情况、保障线上教学效果的措施与方案等进行督查。

2、学院对所有开课的在线课堂,根据课程类型、课程特点、课堂组织形式综合把握,采取教师自查、教研室普查、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随机抽查,通过听课、看课和检查相关材料等方式检查线上教学组织、运行与管理情况。

3、学院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按要求加入学生课程教学群或课程平台(其中学院领导须加入所联系教研室的所有课程群、教学督导须按照听课计划加入相关课程群、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须加入本专业所有专业课程群、辅导员须加入所带班级所有课程群、其他人员分别加入相关课程群),实时进行线上教学过程的检查和监督。

(二)工作内容

1、督查任课教师在线教学准备情况,包括备课,教学平台选用和课程资源利用,直播或录播课程准备与预案设置,课程教学方式方法,在线学习指导方式以及教学群学生入群等情况。

2、督查任课教师是否开展线上开课,网络运行是否通畅、教学运行与组织是否规范,课程教学质量状况。特别要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加强课程思政,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对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要做好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结合,确保教学效果。

3、督查学生的到课情况以及课堂参与度,教师对学生课堂监管是否到位,是否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4、督查师生互动情况,尤其是在线辅导答疑、在线学习讨论、在线作业与考试等的。落实情况。

5、督查师生利用校友邦互联网实习平台情况,特别是疫情结束后对学生毕业实习的过程指导和沟通。

6、督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开展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论文撰写、中期检查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

7、了解在线教学运行和学生学习指导等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或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

8、了解与检查其它线上教育相关工作。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学院负责审核全院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有序组织全院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

2、教学督导负责线上教学巡查和督导,督查各任课教师教学运行与组织是否规范,课程教学质量状况是否保证,师生互动情况、在线辅导答疑、在线学习讨论、在线作业与考试是否落实,毕业论文进度是否合理、与各班级学生信息员联系了解授课情况等,并按周提交督导报告。对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3、教研室负责组织本专业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认真落实教学各环节。对线上教学(含毕业论文)每周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汇总统计本专业每周开展线上教学检查相关数据(含外聘教师),对本专业任课教师上一周线上教学(含毕业论文)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并在每周一前将本专业线上教学(含毕业论文)总结和各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总结提交教学秘书。对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4.任课教师每周日前须提交上一周线上教学工作总结,总结按照授课方式不同需包括以下内容:

①直播授课:授课界面、授课时间记录、答疑、互动(或讨论)、签到(或学习记录)、作业布置、考核等;以上内容须有截图。

②SPOC授课方式:SPOC的相关信息(网址等)、教学任务的布置、答疑、互动(或讨论)、签到(或学习记录)、作业、考核等;以上内容须有截图。

③推荐慕课方式:推荐慕课的相关信息(网址等)、教学任务的布置、答疑、互动(或讨论)、签到(使用其他平台签到或学习记录)、作业、考核等;以上内容须有截图。

④其他方式,如发布PPT课件等方式:教学任务的布置、答疑、互动(或讨论)、签到(使用其他平台签到或学习记录)、作业、考核等;以上内容须有截图。

⑤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论文撰写、中期检查、学生沟通等线上环节进展情况;以上内容须有截图。

同时,对本门课程线上教学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凝练好的做法,解决存在问题(包含学生反馈问题)的方法,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工作督导方案2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消防安全防范指挥中心。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镇指挥中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朝荣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治理范围

全镇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扶贫车间)、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四、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外窗或阳台安装影响逃生的防盗窗和广告牌的。,防盗窗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吊顶、墙面等装修采用可燃材料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各场所厨房以外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违规储存、经营、使用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老化、残损、破旧电线未及时更换;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超负荷用电的;电线未做穿管保护,未在灯座、开关底部安装阻燃板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十)对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逃生绳、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十一)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专项排查整治。组织镇消安委成员单位、网格员、公安派出所、“一村一警务助理”等力量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开展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有台账,并将场所基本信息和检查情况录入综治网格化管理等相关信息系统。镇政府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31日前,要摸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检查台账。

(二)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商铺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9月1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精准宣传教育。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业主、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

(四)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不放过),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督导检查方案3

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期间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延迟返校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佳木斯大学本科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遵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线上教学期间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保障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秩序平稳运行,督促线上教学管理不断规范,最大限度保证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职责分工

线上教学期间,全体教学督导员将通过线上听课、查课和查阅教学文档等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学院领导、院级教学督导员、教科办、系、教研室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线上课程质量监控工作。

学生信息员每天对线上课堂教学开展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线上教学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及时记录,并反馈给教务处。突发情况,须立即反馈。

三、工作内容

(一)线上教学准备阶段

1.线上课程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确立开课计划,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调整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保证教学质量。

2.线上课程教学准备

任课教师是否按学校线上教学规定完成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智慧教学软件使用水平、课程资源(课程教案、教学课件、学生自主学习资料、课后作业)等。

3.线上课堂搭建工作

任课教师是否在相关课程平台创建课程、班级等;是否于3月2日前通过课程平台提前与学生测试软件使用,并将相关课程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对于可能出现的网络问题,任课教师是否有备选方案。

(二)线上教学过程阶段

1.线上教学计划执行

是否严格执行线上课程安排;是否改变现有上课班级设置;是否利用线上资源代替教师的教学活动。授课过程中出现网络障碍,是否及时转到备选平台继续组织教学。

2.线上教学资料更新

是否根据线上教学需要,至少提前2天将相关教学资料(包括PPT、教学视频、电子教材等)上传至相关教学平台。

3.线上教学组织管理

任课教师是否实施有效的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包括:

(1)是否保证线上教学时间和教学过程完整,教学内容充实;

(2)是否组织学生签到;是否通过提问、讨论等多种方式保证学生积极参与线上教学;

(3)是否提前布置学生自学任务;是否与线上教学结合,及时布置作业及思考题等;是否及时进行线上辅导与答疑等;

(4)是否及时开展线上教学反馈。任课教师是否充分利用在线平台提供的相关统计汇总与分析功能,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做到因材施教,对个别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指导。

4.其它方面

线上教学期间,辅导员、班主任是否积极配合教师实施辅助的线上教学管理。

四、督导工作方式及要求

(一)教学督导工作方式

教学督导员依据教务处确定的督导工作任务,随机进入线上课堂,开展工作。

(二)教学督导工作要求

1.线上教学准备阶段督导

进入线上教学课堂,查阅课程所有资源,重点对教师的教学基本材料进行检查和督导。

2.线上教学过程阶段督导

(1)教学督导员通过教学平台,每日抽查2个学院2名以上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其主要教学数据,并针对线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指导。

(2)教学信息员每日反馈线上教学情况,并收集好同学对教师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3.督导反馈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每日记录督导工作情况,每周总结线上教学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优秀经验,及时反馈教务处;发现线上教学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汇报教务处解决。

教学信息员对上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教务处依据教学督导员反馈意见,及时出台有效应对措施,不断改进线上教学工作。对于线上教学中遇到的问题,须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督导工作方案4

一、督查内容

(一)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22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工作督导方案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xx〕2号)、《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xx〕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水平教育督导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1.推进主题式督导,为学校提供切实的指导与帮助。

2.完善督导网络平台,进一步推进数智督导管理。

3.采用例会与简报工作机制,增强督导反馈与交流。

二、工作职责

1.督导频次:专职督学每半月进行一次主题督导,根据学期时长,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8—10次;兼职督学每月一次主题督导,每学期进行主题式督导4—5次。

2.督导形式:随机听课、教师和校长的访谈、查阅学校的资料、列席学校工作会议、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

3.督导内容:采用主题式督导,与当年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一致。具体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指导;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参加督导部门组织的专项督导、随访督导和发展性督导;受教育行政部的委托,组织开展学校日常管理的。检查、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评估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创建活动;参与教学质量部门开展教育教学的监测工作等。

4.督导记录:在督导过程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

5.督导反馈:责任督学根据下校督导,肯定成绩、提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反馈意见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

6.数智管理:加强研究,完善督导网络平台维护,各督导三天内把督导情况上传钉钉平台,每个学期结束前上交1篇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1.计划性:督导评估中心制定学期督导计划,包括确定督导主题、督导形式、具体要求、资料准备等。

2.深入性:热爱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学校,深入师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3.例会制:专职督学隔周周五上午召开例会,反馈交流督学情况。

4.简报制:每月出督导简报,阶段性梳理主题式督学的情况,抄报局长室、科室长、校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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