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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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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一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六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60000:00元(大写六万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

公证人:联系电话:月日。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二篇】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买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三篇】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____‰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_________ 。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四篇】

北京新版购房合同范文就在下面,12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关于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的通知,并宣布将于1月1日正式推行使用。

新版合同重点针对购房家庭反映较为强烈的双方责权不对等、产权登记办理、房屋质量、逾期交房等条款进行了修改,并且在合同中引入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条款,和讯房产今天就用新旧对比的方式给购房人展示一下重要修改的部分,明年签合同的亲注意往下看:

修订对比说明。

1、项目建设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表述修订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加了备选项。

2、针对重复抵押、产权不清做更严格约束。

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加了房屋抵押人和债务履行期限的约定,并对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提示。

商品房抵押情况一定要看清楚,北京楼市的项目信用在全国来说算是比较好的,但个别项目也免不了出现重复抵押、产权不清的情况,新版合同要求对抵押情况作更详细的披露,算是一大进步。

3、填补“一房两卖”、“司法查封”的约束空白。

增加了关于“一房两卖”、“司法查封”等房屋状况的提示性条款,同时细化了相应的违约责任,为处理纠纷提供了依据,有利于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这之前的旧版合同可是没有约定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设置了惩罚性赔偿金的约定,即出卖人支付不低于全部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违约责任中明确了“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的利息起算点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率标准。

4、预售资金监管更严格。

增加了定金的相关约定,细化了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付款时间及条件。

基于实践中存在买卖双方已就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价款达成合意,但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基于买方、基于卖方、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造成买方未能获得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情况,在贷款方式中增加了相关约定,提示双方事前约定该类事项的处理方式。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关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专用帐户名称和帐号等信息的提示性约定。

提示买受人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买受人申请抵押贷款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提供专用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

5、大招1: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有细化约定。

细化了合同中对于拟购商品房所在项目内的相关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其它配套设施的约定,提示双方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交付时间、交付条件和违约责任。

基础设施设备中分为“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和“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两类。

针对这两类设施分别增加了相应的违约条款,对于必须“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基础设施设备,如出卖人采取措施后仍无法达到使用条件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公共服务及其它配套设施设备,需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增加了公共绿地面积、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规划的车位、车库等设施的交付条件。

6、大招2:交接手续。

增加“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交接手续办理地点”的约定,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房屋质量问题,结合《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丰富了房屋交接的内容、方式,对“可及时修复类质量问题”进行了列举。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大量因出卖人拖延或多次修复,而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入住的纠纷,将“可及时修复类的质量问题”是否修复完好,作为买受人是否同意商品房交付的条件之一。

在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关注和完善商品房质量。

7、大招3:逾期交付责任。

将解除合同时退还全部已付款的约定修改为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明确了利息的起算点及利率标准。

8、大招4:规划变更后购房人有权解约、要求赔偿。

结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强调了规划变更前出卖人的义务,约定涉及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基础设施设备、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变更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9、商品房质量的约定。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质量问题分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及“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三类,并分别按照“应符合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违约责任及救济措施”进行约定。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属于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买受人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要求出卖人给予赔偿。

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房屋质量问题,如经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增加了“及时更换、重作、修理”的处理方式,目前实践中与质量问题有关的纠纷层出不穷,细化合同相关内容以达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10、保修责任落实到位。

增加了保修责任异议的处理方式,列举了出卖人不承担保修与赔偿责任的两类情形。

结合实践中出卖人拖延、推脱保修责任的问题,细化了保修责任实施的具体方式。

明确在保修期内,如超过约定时间后出卖人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增加了建设单位应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办理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的约定。

11、终身保修引入第三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质量责任主体,对于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是终身保修责任,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旦出现注销或破产、解散等情况,买受人将无法享有保修权利。

结合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53号文)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关于商品房质量担保的条款,由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第三方质量担保机构,对于“出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或无法按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与赔偿责任”的,由第三方担保,从而保证买受人对于商品房保修权利的享有。

12、不动产登记。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加“预告登记”的相关约定,对买受人进行此项权利的提示,并要求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预告登记”办理的时间限制要求。

增加了出卖人取得房屋初始登记后书面通知买受人的约定,有利于区分买卖双方对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13、小区专有和共有部分的区分更明确。

结合《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买受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列示了业主的共有部分,并针对目前法律法规未明确所属的其它配套设施(例如规划的车库和车位),提示双方当事人事先自行约定。

14、花园、露台等共有部分不能再做大礼包了。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开发商送花园、露台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增加了提示性约定,即出卖人无权处分“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

实践中,商品房项目基本都有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此类设施。

考虑到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增加了出卖人针对这一事项向买受人作出明确承诺的约定。

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增加了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的内容。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五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六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60000:00元(大写六万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

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证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六篇】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七篇】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

____年__月__日。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经办人:电话:

乙方:经办人:电话:

丙方:

____年__月__日。

北京限价房购房合同【第八篇】

日前,北京市建委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新版合同的六大变化。

变化一:

周边“噪音源”写入合同。

现在环境噪声污染愈发严重,北京市环保局和建委去年曾出台规定,要求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时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的地声环境状况。但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很多都没有标注这些条款。

新版预售合同和现房合同中,都单列了“建筑隔声情况”一项,要求“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相关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如果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二:

承诺住宅配套同步交付。

该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初,北京市建委下发规定,自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实行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

此次修改的示范文本中也随之明确,对于2007年3月1日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住宅,或者是2007年3月1日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在2007年8月1日后进行施工招投标的住宅,房屋交付时还必须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变化三:

小区建设方案有应附件。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开发商与购房者经常因为小区建设承诺没有兑现发生纠纷。比如,开发商承诺小区要建幼儿园,结果业主入住后发现根本没有。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北京市建委去年开始要求开发商在网上公示建设方案。

此次新版合同中约定房屋所在楼栋的项目建设方案也必须包括在附件中。开发商向业主承诺建设方案和公示的内容一致。

变化四:

房屋今后先验房后交钱。

新版合同明确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购房者查验该商品房时发现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设定了两种处理方式:“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或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多少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五:

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贷款方式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方式,提示购房人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以此制约那些不按规则办事的开发商。

变化六:

开发商应承诺不售后包租。

开发商将住宅分割拆零销售和售后包租的违规行为,是去年北京市房地产专项整治的重点。新版合同明确: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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