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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举措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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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举措【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成为常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市相关文件以及《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三党廉办发〔2019〕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谈话对象

提醒谈话主体: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常务副职、单位负责人。

提醒谈话对象: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以及村民小组长。

二、责任划分

(一)镇委书记、镇长对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居)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对所分管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二)镇委书记、镇纪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反映较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重点约谈,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必要时可委托镇纪委副书记进行。

(三)机关各部门常务副职、村(居)委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两委干部、村居工作人员及村民小组长开展提醒谈话。

(四)镇委组工办负责对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开展提醒谈话。新任职、即将退休、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工作原则上由镇委组工办实施。

(五)镇纪委负责对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现的有轻微违纪问题的镇管党员干部进行约谈。

三、重点约谈对象

提醒谈话重点对象包括如下七类党员干部:

(一)“六大纪律”方面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二)新任职(新提拔、转岗位)的党员干部。

(三)即将退休的党员干部。

(四)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

(五)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六)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

(七)需要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的党员干部,主要是问题反映较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廉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党员干部。

四、提醒谈话方式

提醒谈话分为“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两种类型,可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组织方式实施。

“咬耳扯袖”类谈话为一般性谈话,以提醒、提示为主;“红脸出汗”类谈话涉及到违反规矩、有关规定或者具有轻微违纪情形的问题,具有批评教育性质。

五、提醒谈话程序及步骤

(一)提醒谈话准备阶段

明确谈话对象、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谈话领导、记录人。谈话前要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准备好谈话相关资料,提高谈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通知谈话对象。

(二)提醒谈话实施阶段

一般由一名主谈领导和一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指定一名记录人。谈话时记录人要如实做好谈话记录,认真填写《提醒谈话登记表》(附件1),主谈领导、谈话人、记录人及谈话对象均要在《提醒谈话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三)提醒谈话后续阶段

认真整理审核《提醒谈话登记表》等谈话资料,一式三份归档保管(实施部门、镇党委办、镇纪委)。

六、结果运用

镇委组工办将被谈话提醒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被谈话提醒后仍然不予整改的,由镇纪委从重或加重处理。提醒谈话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

七、工作要求

约谈工作需做好谈话笔录和约谈登记表。党政一把手随时约谈班子成员,谈话笔录等材料由党廉办负责;分管领导和部门常务副职、负责人每季度约谈人数不少于2人。

各部门负责把本部门的约谈情况材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号前报党廉办。报送材料包括:提醒谈话登记表、提醒谈话表、提醒谈话统计表。党廉办负责将提醒谈话资料收集、汇总后上报区党廉办并进行归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举措【第二篇】

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相关会议要求及文件精神,根据县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义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工作部署要求及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遵循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镇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

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格局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镇、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健全从严治党考评机制。

(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

持续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三)建强基层组织和队伍,推动执纪监督在基层加强

夯实组织基础,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待遇保障,推进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准确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推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工作重点

(一)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压实主体责任实施“三办理”制度:督办通知、催办通知、退办通知,经过“三办理”程序后,通报责任人,并限期整改。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三级四联”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基层党建机制,党委书记坚持“四个一”,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部署、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每个月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探索实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重要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加大党建失责追究力度。对在从严治党上失职渎职,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党建工作长期薄弱落后的,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从严落实思想建党

1.坚定理想信念。

2.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约谈办法、谈心谈话机制等,建立起协调有序、运行有力、监督有效、适应XX发展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三)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做法,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相互批评、谈心谈话等环节,实行问题整改班子成员认领制,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1.持续抓好专项整治。

2.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

3.强化执纪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体系构建。全镇党委、支部要根据落实主体责任体系,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等,镇党委实行动态督查、跟踪问效果制度。

(三)强化全程纪实。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纪实管理,把责任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倒排时间、跟踪推进,在全镇上下形成抓纪实管理的高度共识。

(四)严格追责问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举措【第三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巩固和发展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共XX市XX区纪委文件(X纪发〔2021〕31号)《关于举行20xx年上半年科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的通知》、区纪委一届三次全会部署,现就XX镇科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区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全镇党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本镇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新区典范”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日常履责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纪律建设“四必谈”,做到常态履责、据实留痕,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落到实处。

1、履责约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至少1次结合主管或分管联系部门实际,以专题调研、专门约谈、专项检查、专项部署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章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要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要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班子成员的约谈,压实其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责任。

2、提醒约谈。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考核、述职述廉、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作风暗访或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提醒约谈。发现党委班子成员存在问题,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及时提醒约谈。

3、任前谈话。对新交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组织集体谈话和家访政治监督等形式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家访政治监督在新任领导干部宣布任职后一个月内完成。

4、函询谈话。党委、纪委对以函询方式处置的信访问题回复,要认真审核研判,有必要的要开展谈话复核,并跟踪督促谈话对象对涉及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定期报告述责

实行科级领导班子向区委、科级领导干部向所在党委、科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所在地区干部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1、向区委述责。科级党委领导班子每年向区委报告1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报告落实管党治党全面领导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惩治腐败等情况。

2、向班子述责。科级党委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1次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上半年的7月上旬召开,下半年的可结合民主生活会召开),听取每位班子成员员半年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班子成员报告内容要具体,重点报告对分管部门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情况,包括工作中开展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调研,发现了哪些问题,采取了怎样的防控措施;对哪些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提醒约谈;对哪些干部开展了家访政治监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哪些研究、部署,每项内容都要见人见事、具体明确,做到有迹可查、有据可考。党委领导班子召开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之前,要向区纪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报告。

3、向干部述责。科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终在一定范围的干部大会上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干部评议。领导班子的述责重点与向区委报告内容一致。党委书记重点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治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其他领导干部重点报告协助党委书记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及存在的问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三)严肃倒查追责

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1、倒查情形:本地本单位、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发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出现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

2、倒查对象: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书记、负有“一岗双责”责任的分管领导。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

3、倒查内容:以履责留痕情况倒查领导干部履责过程,重点倒查开展纪律建设“四必谈”、家访政治监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方式等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倒查结果作为问责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保障

(一)坚持以上率下。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坚持做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碰硬、勇于较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二)加强检查考核。实行季度督查、半年抽查、年终检查,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季度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区纪委监委对科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责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查看留痕资料、数据合帐,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年终结合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党委及区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内容。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创新党员教育载体和平台,发挥廉洁文化示范点的阵地作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宣传教育,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工作举措【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中共xx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现就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实现“十三五”时期安顺烟草“515”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两保持一增强”预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党员自觉扼守政治底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明刚性规范,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规矩,把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聚焦当前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标本兼治。

(三)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分层级推动责任落实,分领域细化保障措施、分重点进行督促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三、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

(一)党委的主要责任。在省局(公司)党组和安顺市直机关党工委指导下,市局(公司)党委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市烟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机关党委,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二)党组的主要责任。各县级局党组、物流中心党组对本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主要承担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重点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性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热点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全面统筹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各党组书记是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主要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在上一级党组织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党支部(党总支)按期换届选举、补选改选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从严带好队伍、从实做好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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