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金锁记阅读感想【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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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阅读感想【第一篇】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金锁记阅读感想【第二篇】
大学时曾挑灯夜读金庸武侠,那时见识还短,书生意气,只知侠义不懂人生、爱恨情仇。如今因了北大醉侠一席话,重读《天龙八部》,感慨良多。
岂知朱颜终薄命
“这些刀头上拼命的勾当,我的确过得厌了。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挂,当真开心得多。阿朱,我在塞外,你来瞧我不瞧?”
“我不是说放牧么?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如此寻常百姓,平淡生活,也是奢望。谁让萧峰是个大英雄呢,这个英雄注定是个悲剧。纵深江湖,达济天下。真爱之下,竟错杀阿朱。从此萧峰再无二心,萧郎是畸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大悲大喜,转眼成空
虚竹一家,二十四年分离,相见不相识,日日思念挂怀。一日得见,父母天伦,虚竹还来不及享受,父母顷刻惨亡。二娘保全情郎,玄慈担当。方丈对二娘一句,痴人,我已双目含泪。而二娘从当年美貌端庄却痴痴狂狂做了第二大恶人,有夫不能认,其中之苦无人能知。可却对情郎说,我不苦我不苦,你有苦说不出才是真苦。我泪滂沱。当日铸成大错,情非得已,可如此命运,造物弄人。
浮云生死此身何惧
萧峰是大英雄,一生多舛。悲剧人生造就英雄本色,盖世武功,大仁大义。雁门关一役,堪破生死,舍身取义,荡气回肠。以己之死,成全百姓安康,侠之大也。金庸老先生,力道深厚,不甘如此,阿紫殉情,英雄美人,自古已然。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我问沙沙,天龙八部,女眷甚多,你最爱哪一个。王语嫣啊,神仙姐姐。我不甘,那康敏呢。他嘿然一笑,老了。是啊,世间男子只爱那温婉少女,谁会爱一个孀妇做梦中情人。可我还是黯然,硬是喜欢那心狠手辣,工于心计的康敏。段正淳身边嫔妃三千,又有美女无数甘心为他销魂,为什么一日得空,还去看他的小康,这女子,断然不是一般。姿色超然,柔媚入骨。就算什么长老,什么德高望重,都在小康面前成了大色鬼。世间男人多滥情,我只知道,康敏却只在乎自己在乎的。况且她敢爱敢恨敢作敢为,心思缜密,工于计量,不在男子之下。只是世间之人,无人不怨,有情皆孽。死也死了,我却最爱,咬那段郎的肉,也只有小康,让人拍手。哪怕她三十五六,也曾年少。
却试问,几时把痴心断
游坦之,铁头人,阿紫给他无数折磨冷眼,最后死也不欠他,挖掉眼珠还他。可这游坦之一直爱着阿紫,甚过自己的生命。其实我知道,看书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铁头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轻蔑他疏远他不爱他,可是他还会爱着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可是即便身边有这样的人我们也不珍惜,并不是我们心狠,阿紫心狠吗,她的心都给了姐夫。即便你知道这样的人一直在,又能如何,你爱不上他。如此说来,这爱多诡异,多吊诡,让世间的痴男怨女即使做了冤魂野鬼也堪不破。
推荐你读金庸,一读再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金锁记阅读感想【第三篇】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金锁记阅读感想【第四篇】
我们久久生活在世俗的繁乱之中,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厌倦感,可是生活在大自然中就不一样,大自然永远是我们最忠实的伙伴!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就是一个鄙弃功名,讨厌上流社会,追求自然的人。因此他独自在瓦尔登湖待了5年,开始了神仙般的生活。
他在这里固然贫穷,可他每天耕种很快乐。虽然没有人与他交谈,但是它有许多的动物伙伴。他虽然要拼命地种庄稼,但他过得很充实很快乐。他可以在上午种田,在下午看书或去勘测山川与河流,还可以采摘山中的野果,与小动物亲密接触。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是多么的令人向往啊!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没有上流社会的腐臭味,这儿的空气都弥漫着自由的气息。我们仅仅在匆匆的生活着,为了什么?为了钱?可在森林中根本不需要钱。我们有时甚至忽视了很多美好的东西,可我们却将它贱卖了,它们变得一文不值。
与此同时,我发现作者梭罗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活得很真实,不畏强权,他会在任何场合说出自己心中的真实感受。遇到那些攀附他的人,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回绝他们,令他们难堪。
其实,我倒是十分欣赏他的性格,那么的桀骜不驯,那样的真实。恐怕现在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样了。
他热爱自然,热爱故乡的一草一木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美丽的自然,我们只有真正远离喧嚣,才能走近她,感受她的气息与活力。不过,现在或许我们永远都感受不到了。难道还有哪一片森林是完整的吗?由于人类的介入,她变得残缺不全甚至是狼藉斑斑。我们,是我们,都是人类毁坏了她的容颜,使她变得“喜怒无常”。是了,我们永远也无法贴近她了,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