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活就业证明材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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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篇1
为了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国家及各省市推出了一系列灵活就业人员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例如社保优惠政策等等.但如何证明自己是灵活就业人员呢?怎样避免非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呢?这时候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开具灵活就业证明.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怎么开?有什么用?
灵活就业证明是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的.工作证明,是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时的证明材料.例如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外来工灵活就业证明等等.但并非人人可以开,只有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方可开具.
我国暂未对灵活就业证明开具流程进行统一规定,各地区本地政策执行.例如南昌县政府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灵活就业证明.例如规定,不同行业办理灵活就业证明手续不同,医院外来护工,由区县卫生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出具证明,外来农业劳动人员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外来家政服务人员经市商务委认可、与上海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对接备案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等单位出具证明,无雇工的来沪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出具证明.
灵活就业证明是劳动者从事灵活就业的凭证,是参保人员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重要凭证,是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凭证.更有地区规定外来灵活就业人员子女接受教育也必须提供灵活就业证明.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办理灵活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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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篇2
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1、《重庆市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劳务协议等就业证明。
1、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
2、街道(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
4、出具灵活就业证明。
一、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有什么用
灵活就业证明只用于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率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作为毕业生派遣、迁移户口和转寄档案的依据。
二、灵活就业证明怎么写啊
灵活就业证明填写后必须要就业单位加盖单位行政章或单位人事工作相关部门的章,其它单位财务章、票据章等一律无效。必填内容如下;
1、姓名、性别
2、学历:本科或专科
3、专业:填写毕业生数据库中所列专业名称
4、学制:毕业生在我校就读时间
5、通信地址、邮编、e-mail、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填写毕业生自己的通信地址、邮编、e-mail、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6、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填写所加盖公章上的单位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7、就业单位地址:用人单位的详细通信地址;
8、就业方式:在“临时性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弹性工作”三项中任意钩选一项
9、就业时间:填写毕业当年7月即可
10、平均月收入:必须填写,数额无具体要求
11、“毕业生签名”处由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写明日期,
12、“用人单位盖章”处由用人单位加盖行政章或单位人事工作相关部门章,并写明日期。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篇3
核 实 证 明
xx区残联:
姓名 xxxxxxxxxxxx,性别 xxxxxxxxxx,年龄 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该同志xxxxxx年xxxxxxxxx 月 xxxxxxxx日至 xxxxxxxxx年 xxxxxxxxx月 xxxxxxxx日实现灵活就业已满30日。
特此证明
居委会(签章)
xxxxxxxxx年xxxxxxx 月 xxxxxxxxxxx日
xx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昨日公布《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刊登这一公告。按规定,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补贴的,除提交《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通知》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由本人签字及灵活就业工作地点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窗口确认的证明资料(以下简称证明资料),内容包括具体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址、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联系电话以及雇主信息(包括雇主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申请人的灵活就业相关信息(含姓名、灵活就业方式、补贴金额等内容)在其居住地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或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经核实或公示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市或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按规定向申请人银行账户拨付补贴;对复核未通过的,将申请资料通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退还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理由。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申领灵活就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发放补贴,并按规定追回其所领补贴,同时将其相关情况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对提供虚假材料证明灵活就业的单位和个人,一并记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