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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摘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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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一篇】

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拓宽,越来越多的外资以并购的方式流入中国。在参差不齐的外资进入我国的过程中,如若不对其进行审查,我国的国家安全必将受到严重的损害。但是过度的审查势必会影响外资的进入。如何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达到既要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目标,同时不影响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关键在于制订明确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

1问题缘起。

随着各国经济不断渗透,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以外资并购的形式进入其他国家。外资并购在国际投资中的比重日益增大,其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其对国家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1]各国认识到外资并购对国家安全的影响,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来加强国家安全审查。[7]但是因为“国家安全”这一概念的模糊性,有学者认为,国家安全审查越来越沦为东道国贸易保护的工具。

自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对外资的引进,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因而我国进一步打开国门,改进投资环境以提高对外资的吸引力。但是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国家安全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国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置国家安全不顾,国家安全是经济发展的底线。那么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在于将引进外资与保护国家安全相结合。于是我国制定了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由于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不完善,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何为“国家安全”?只有对“国家安全”作出明确的定性,才能够制定有效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国家安全,是一个范围极其宽泛的概念。不同的国家赋予其不同的涵义,但都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因为“国家安全”概念的模糊性,各国监管机构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皆具不确定性。某一外资是否具有威胁“国家安全”的因素,是不明确的客观考量因素与东道国监管机构主观意思的判断。

国内外学界为了解决“国家安全”概念的模糊性,各抒己见,从政治、法律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定性。那么“国家安全”是政治术语,还是法律词语呢?对“国家安全”概念的明确定性是设立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基石。

将“国家安全”纳入政治领域,这是基于对国家安全内在价值的判断。国家安全的本质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具有抽象性,一直是政治范畴内的词汇。部分学者将国家利益等同于国家安全,从而得出国家安全是政治术语的结论。

在此基础上,政治理论界对“国家安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从国内角度来说,一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一国自身政权稳定以及社会不断发展;从国际上来说,一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一国能够以独立的姿态立足于国际社会以及抵抗来自国际环境中的威胁。虽然国家安全审查是在法律背景下进行的,但其核心是一个政治问题。外部的合法化表现不会改变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内部政治特征。这种认识是准确认识、合理建立和有效运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根本依据。

随着各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安全”已超越政治领域,进入法律领域。作为法律概念的“国家安全”,是指一国正常平稳的法治秩序,与国家主权独立、国家利益不受到非法活动的干扰相统一的一种状态。

相较于政治词汇的抽象性,在设立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时,如果将国家安全的概念放至法律范畴中,那么该概念能够得到明确的定性,这对于国家安全审查标准的设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换言之,“国家安全”作为法律术语,可以使得该概念得以确定,从而可以摆脱该概念一直以来的模糊性。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是国家安全审查标准明确化的前提。

笔者认为,“国家安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概念。国家安全,归根结底,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不可避免地与国家政治相联系。因而,“国家安全”的本质是一个政治词汇。同时,笔者认为,“国家安全”也是一个法律词汇。随着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东道国对于外国投资普遍持谨慎的态度,对于可能威胁国家安全的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如果不从法律角度确定“国家安全”的含义,则可能导致东道国肆意以“国家安全”为借口,实则进行贸易保护,这将不利于对外国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严重损害现行国际贸易制度。所以在“国家安全”政治本质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法律上的确定,有利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公正公平与公开,从而平衡外资引进与国家安全保护之间的关系。

在2011年2月3日,我国出台了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工作机制、审查程序这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安全审查范围和审查内容的规定相当于确立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这对于控制在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

审查范围。

根据该通知第1条的规定,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对象是指并购我国重要的军事、能源、农产品、基础设施、运输、技术等关乎我国国计民生的企业并取得并购企业控制权的外国投资者。当外国投资者持有并购企业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是能够实质控制公司时,即构成拥有并购企业的控制权。在并购过程中,只要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资产并购或者直接收购我国国内企业中任一方式来进行,其都会进入我国国家安全的审查范围。

该通知虽然规定了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范围,但是该项规定颇原则化,没有作出具体解释,这不利于外国投资者明确判断某项并购交易是否会纳入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范围中。

审查内容。

根据该通知第2条的规定,我国在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时,将从四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1)此次并购是否会影响我国的国防安全;(2)此次并购是否会破坏我国经济的稳定运行;(3)此次并购是否损害我国社会基本秩序;(4)此次并购是否破坏与我国国家安全有关的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但是该通知第2条存在以下三个弊端:(1)审查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制度透明度不高,且容易产生过高的行政成本和权力滥用的问题;(2)四个方面的审查内容没有包括应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和间谍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以及外国政府参与投资等考量因素。并且仅仅使用“影响”这一抽象用语,对“国家安全”威胁的识别效果不佳,应予以适当补充与完善;(3)缺乏兜底条款,完全封闭的列举式立法模式将无法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国家安全威胁。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科技的发展,新型经济模式正在不断涌现,其对于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一项很大的挑战。我国现有的国家安全查标准难以发挥保护国家安全的作用,因而其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作出完善,以达到保护国家安全与发展国家经济的双重目的。

4如何完善。

审查范围明确化。

国家安全审查只针对“外国投资者”、“外资”,因而只有对这两个概念作出准确界定,才能明确国家安全审查的范围。

如何定义“外国投资者”?通过横向对比各国的定义,笔者发现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在内,以投资者的国籍或者投资企业的设立地作为判断标准。然而随着企业股权结构的复杂化,某一“外国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能是本国人。根据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该“外国企业”在并购我国企业时,仍应进入我国国家安全审查的范围,这无疑会增加我国政府部门的负担。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不将上述投资者纳入审查范围中,这样可以达到既不影响国家安全,又促进吸引外资的目的。

如何定义“外资”?在国家经济交往中,以“投资者的国籍”作为“外资”的界定标准,是习惯做法,其中设立地标准、资本来源地标准、实际控制主义标准普遍为各国所采用。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做法,在“设立地标准”兼“实际控制地標准”的基础上,引入“资本来源地标准”,这会使得“外资”的界定更清晰,有利于国家安全审查范围的明确化。

拓宽安全审查内容。

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内容从对国防安全、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社会基本生活秩序与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力这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换言之,外国投资是否具有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的因素,我国监管机构将从这四项内容进行审查。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安全的内涵与外延在不断变化,因而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也要增加,否则漏掉很多对国家安全有很大威胁的因素将会使得国家安全审查制度难以将损害国家利益的外资隔离在国门外。

在外资并购过程中,有三种情况将威胁国家安全:(1)如果东道国的关键商品或者服务依赖于被并购方,则外资并购的结果会使得东道国不得不依赖于对供应商企业具有控制权的外国投资者。那么一旦外国投资者拒绝提供、延期提供或附条件地提供此关键商品或服务,东道国的社会稳定将受到严重的威胁;(2)外资并购会被国外不法势力作为监视、调查、破坏我国政治、文化等的渠道;(3)外资并购会导致我国的重要技术、专业技能被转移给外国机构或者外国机构所属的政府。

我国列举式的审查内容难以涵盖所有的威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信息安全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日益增大。然而根据现有规定,互联网信息安全并不属于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内容。置之不顾的结果必然会危害国家安全,不利于我国国家利益的保护。恐怖主义、宗教主义等新型国家安全威胁因素的出现,并不比传统的国家安全威胁的影响小。故建议增加兜底条款,将日新月异的国家安全威胁纳入审查内容中。

细化对“控制权”的解释。

通知采取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两种方式来解释“控制权”,即投资者拥有被并购企业的50%以上股份,或者股份虽不足50%,但是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上述解释太狭隘,其单纯从持股比例、表决权的角度来判断,没有涵盖其他实际控制被并购企业的方式,例如通过合同约定而达到实际控制被并购企业的方式。笔者建议通过从投资者对被并购企业的“重大事项”是否具有决定权来判断其是否实际控制该企业。“重大事项”包括(1)企业主要资产的买卖、租赁、抵押等;(2)企业解散;(3)企业重要设施的关闭、迁移;(4)对企业重大合同不履行或解除;(5)对上述事项的所涉协议进行修改。

增强安全审查标准的可操作性。

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标准较模糊,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在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时,可以从该外资并购对我国国防安全所依赖的国内产业带来的影响、该国内产业满足国防安全需求的能力及其重要性、该外资并购与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是否相符合、该外国投资者对国内产业和商业活动的控制对我国国家安全是否造成影响、对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中的国际技术领导地位的潜在影响、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影响等因素进行考量。通过对上述因素的判断,改善现有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加其可操作性。

5结语。

由于“国家安全”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所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安全审查标准做出具体且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因为外资并购的形式日益纷繁复杂,太过具体的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反而不利于保护本国的国家安全。[5]但是不确定的安全审查标准在保护东道国国家安全的同时,会损害外国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来预先判断自己的投资是否会威胁东道国的国家安全,从而导致投资者不愿意向该国投资,最终将损害东道国的经济利益。因而,确定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对于我国继续实施“引进来”政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慕亚平,肖小月.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j].法学研究,2009(5).

[3]丁丁,潘方方.对我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分析及建议[j].当代法学,2012(3):131-138.[4]王小瓊,何焰.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立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31条的实施[j].法商研究,2008(6):11-21.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二篇】

约翰·亨利·纽曼(johnhenrynewman,1801—1890)是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神学家、教育家、文学家和语言学家。他是当时自由教育的伟大倡导者,其教育思想主要见于《大学的理想》一书。纽曼的教育思想从今天看来虽然存在着一定的时代和个人的局限性,但其书中有关知识观的论述即使在当今社会,仍然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对纽曼的知识观做一次总结和梳理,主要从知识的特性、知识和思想的辩证关系和知识的学习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1.目的性。

纽曼之所以把知识本身就看作目的,是因为他看到了知识内部含有科学和哲学的胚芽,它高贵、有价值、值得追求。他曾说:“知识不仅仅是达到知识以外的某种东西的方式,或是自然地发展某些技能的基础,而且是自身足以依赖和探求的目的。”在他看来,“知识本身不仅是手段,而且是目的。”

纽曼所说的知识即为目的更是建立在对知识和理智的这对辩证关系的理解之上。一方面,他认为,理智是知识内在丰富性的本源。一旦理智作用于知识,影响了知识,如果说得更形象一点,渗透进知识,知识就可以被称做科学或哲学。另一方面,知识同时还具有某种理性的品性,它是通过感官能领悟到的东西,是表明了对事物的看法的东西。它能对观察到的东西进行推理,并将观察所得形成观点。

2.整体性。

纽曼指出:“所有的知识都是一个整体,单一的科学是整体的组成部分。”他分别从知识本身和学生两个方面给予了分析。

首先,从知识本身来说,知识的所有分支是相互联系的,因为知识的题材本身是密切关联的。构成知识的各门科学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内部统一协调,相互补充,相互纠正,相互平衡。纽曼进而用调色的例子生动地阐述了这一观点,不同的颜料会调出极为不同的色彩效果,不同的学科搭配在一起可能也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他强调,过分突出一门科学,这对其余的科学是不公平的。一门科学被视为整体的一部分时所产生的意义,与一门孤立的科学在没有其他科学的保障情况下所产生的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其次,对学生来讲,扩大大学所要传授的学科范畴,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纽曼又指出,虽然学生不能攻读对他们开放的所有学科,但生活于代表整个知识领域的人中间,耳濡目染,受其熏陶,必将获益匪浅。如果他们长期在单一的学科环境下学习,也会使他们的思想变得不开阔。纽曼指出,一个知识分支的主旨和意思,会随传授给学生的与之相配的其他知识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学生读书只囿于一门学科,那么这种劳动会助长片面追求某种知识的倾向。

3.局限性。

纽曼虽然列出了知识,特别是自由知识的种种优点,但他并未表示自由知识就是万能的。与之相反,自由知识在他的眼中同样是有“缺点”的。它只是对人心智的培育,而在情感的寄托、灵魂的救赎和美德的塑造方面都显得无能为力。

纽曼在文中援引《罗塞拉斯》一书中关于哲学家失去女儿的例子来说明自幼知识在化解情感危机方面的软弱。他旨在说明自由知识并不是所谓的挽救人情感的工具。它能做的只是发展人的心智。接着纽曼又表明,知识并不能代表美德。知识是理智的完美,但并不是所有事物的完美。

1.知识是思想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知识之于思想就好似水的源头、木的根本。缺少了知识这个基础,思想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从谈起。纽曼提出,一个人想要对某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必须以占有相当量的阅读信息为先决条件,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没有这样的学习,哪怕是最富有创见的头脑实际上也不会得出任何有用的结果或站得住脚的理论。知识又是达到思想扩充的工具。“狭隘的思想被认为只是容纳了一点点知识,而开阔的思想则包含了大量的知识。”他反对脱离事实基础随意得出的主观结论,也反对不经调查研究、审慎思考而肆意作出的妄断,更反对无收获、无价值的培育和单纯记忆学习对学生的残害。"。

2.思想是支配和运用知识的统领。

拥有学富五车的知识,而不知去如何支配和运用它,那将是一件极其可怕的事情。“我们必须学会综合,必须讲究方法,必须掌握原则,并且通过这些原则把我们学得的东西归类定型。”他指出,要用思想或理智来统治和支配知识,而不是任由其摆布和捉弄,沦为它的奴隶。即使拥有再多的知识,对于一个丧失判断力和思想的头脑来说也只是破铜烂铁,而不是黄金。

知识的内化必须通过学习,而且必须经过坚持不懈、饶有成效的习得过程,才能将知识真正“据为己有”。纽曼展示了一幅知识观的描绘图以后,又针对如何对待知识谈了自己的看法。归结为以下四点。

1.纯粹而且主动。

“最普通的追求具有这种特征,只要这些追求是充分而完整的。而最崇高的追求也会失去这种特征,只要这种追求是为了获取追求之外的东西。”纽曼强调为求知而求知的纯粹性,学习应是摒弃一切杂念、内心纯真而自然的追求。

他同时主张学生在获取知识时应当具备足够的主动性,“应真实主动地进入知识领域,拥抱它,掌握它。思维必须行动起来,迎接迎面而来的知识。”这是对他所要求的学习要有主动性的生动写照。而且,这其中还应讲究一定的方式和方法。纽曼又提到才智拓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对知识进行消化和吸收。第二,必须对各种观念进行整合,使其系统化。

2.广泛而且深刻。

纽曼理想中的学生要学会用普遍联系的观点去掌握知识,在新旧知识之间建立联系并且广泛地学习各种有益于心智扩展的知识。“知识不仅仅是万事万物,知识也是万事万物之间互相而真实的联系。”知识本身就是各种各样的联系,知识的学习,就意味着去发现和揭示隐藏在其背后的关联性。在他眼中,无论是向人们展示宇宙蕴含的巨大财富和无穷资源的自然科学,还是赋予大脑对一切事情的判断能力的历史研究,抑或是人情世故、世间百态,都是值得学生去学习的典范。

同时,纽曼也反对泛泛的粗浅的无价值的学习。他提出,对很多事情一知半解或者记住一些细枝末节,都不是富有哲理的、全面的治学观点。纽曼反对把一大堆不能消化、吸收的知识装进学生的头脑里,对课程的泛泛了解并不意味着博学,而是肤浅。他更对不会循序渐进和深入浅出的学习表示出极大的反感。他认为教育和学习是建立在深刻地理解和系统地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而不是囫囵吞枣,对知识的生吞活剥。

3.独特而且至高。

纽曼对单一无特点的教学和学习提出了批评,指出当时的教育缺乏个性的东西存在。“印刷机之于头脑,就好比是蒸汽机之于物料。”学生个性消失殆尽,留存的却只有一个个整齐划一的模板,这正是对这种单调教学的极大讽刺。知识只有保持它的独特性才能脱离机械式的运转,形成各种各样的头脑。成批量的教育和学习对于教师和学生而言都是一场灾难。

此外,纽曼强调对知识的把握和掌控应该站到一个至高点上,以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心态来驾驭它。他指出,你必须要凌驾于知识之上,而不是屈从于知识,否则知识会压得你喘不过气来;并且你拥有知识越多,负载也越大。知识会让人变得强大,但前提是能灵活地使用它、指挥它和驾驭它。

4.开放而且交互。

纽曼注重学校氛围对学生的熏陶和春风化雨般的感召,主张学生在自由、开放的环境当中学习、成长,他反对将学生囿于狭小的空间之内,用一堆条条框框来约束他们。他主张把年轻人召集到一起生活、学习,即使没有教授,没有考试,学生同样可以获益良多。

在此过程中,相互的沟通交流也必不可少。纽曼表明,青年们自由地互相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一个年轻、充满活力的群体会带来“活生生的教育”,久而久之,或者会形成一个所谓的“人才汇聚地”。倘若没有沟通,没有交流,那么一切学习将会变得全无意义。

纽曼眼中的知识是目的,是整体,它虽不完美,却包含着学习者内心最纯净而自然的追求。为求知而求知正是学习的最高目的所在。本着这样一种理念,通过主动、广泛、深刻、独特、开放的学习方式,使“彼知识”变为“己知识”,做知识的主人和驾驭者。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三篇】

摘要一般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

除了实在迫不得已,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摘要可用另页置于题名页(页上无正文)之前,学术论文的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论文正文之前。

论文摘要又称概要、内容提要。

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

其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具体地讲就是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和范围,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得出的结果和重要的结论,有时也包括具有情报价值的其它重要的信息。

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并且拥有与文献同等量的主要信息,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摘要不容赘言,故需逐字推敲。

内容必须完整、具体、使人一目了然。

英文摘要虽以中文摘要为基础,但要考虑到不能阅读中文的读者的需求,实质性的.内容不能遗漏。

根据内容的不同,摘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报道性摘要、指示性摘要和报道-指示性摘要。

(1)报道性摘要:也常称作信息性摘要或资料性摘要,其特点是全面、简要地概括论文的目的、方法、主要数据和结论.通常,这种摘要可以部分地取代阅读全文.

(2)指示性摘要:也常称为说明性摘要、描述性摘要或论点摘要,一般只用二三句话概括论文的主题,而不涉及论据和结论,多用于综述、会议报告等.该类摘要可用于帮助潜在的读者来决定是否需要阅读全文.

(3)报道-指示性摘要:以报道性摘要的形式表述一次文献中的信息价值较高的部分,以指示性摘要的形式表述其余部分.

目前,我国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多采用报道性摘要。

即包括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四部分内容。

而毕业论文的摘要的写法多是采用指示性摘要的写法,即概括文章的主题和主要内容。

在指示性摘要的写作过程中,作者首先应该对论文的写作背景做简单介绍,然后应该对文章的主要内容进行简单的介绍,主要是对文章的提纲做简要的介绍,最后要对文章的研究意义进行介绍。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比如1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

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

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

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

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1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

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

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科技论文写作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如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等,也同样适用于摘要的编写。

目前摘要编写中的主要问题有:要素不全,或缺目的,或缺方法;出现引文,无独立性与自明性;繁简失当。

论文摘要在论文中占据重要的作用,是开启全篇论述,概述论文内容的关键,因此,代写毕业论文或论文发表应尤其重视论文摘要的规范书写格式。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做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

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

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

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

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1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

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

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

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7.不用引文,除非该文献证实或否定了他人已出版的著作。

8.缩略语、略称、代号,除了相邻专业的读者也能清楚理解的以外,在首次出现时必须加以说明。

论文题目:论法治视野下信访功能的定位。

国家把信访的功能定位在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方面,而公民更愿意定位在权利救济方面。

由于公民对信访功能的定位和国家原初的定位产生了一定偏差,这使得国家在应对以权利救济为目的的信访问题时,难免带有功利主义的目的。

从比较法的角度,信访权更接近于国外宪法所普遍确认的“请愿权”。

就请愿权发展轨迹来看,早期的请愿权兼具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的双重功能,之后随着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大量的私人纠纷主要诉诸司法程序解决,请愿权的权利救济功能逐渐式微甚至消失,今天请愿主要作为一种直接政治参与的方式而存在。

请愿权在现代成熟宪政国家中的发展变迁图景为我们思考信访在我国如何进行功能转换提供了思路。

我国应通过完善司法救济制度逐步把权利救济功能从信访中剥离出来,使信访回到原初的政治参与和权力监督的功能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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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四篇】

论文名称(字体:黑体,三号字)。

作者1作者2。

(1单位一地址邮编,e-mail;2单位二地址邮编,e-mail)。

摘要:

字体:宋体,字体大小:小四号,行距:倍行间距。

关键词:宋体,小四号,每词之间用分号“;”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五篇】

1、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检查指导(主横幅)。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杜绝“三违”、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突出“三整治一提高”,做好“五查、一整、三确保”

5、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健康发展。

6、安全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居安思危除隐患,预防为主保安全。

7、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

8、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9、加强安全文明生产,完善工地安全文化,树立企业安全形象。

10、反思事故教训教训入心人人警惕总结安全经验经验开花处处结果。

11、安全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12、树精品意识创优质工程讲文明施工建标准工地。

13、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4、全面创优争先,安全、优质、高效、节约、环保推进城际铁路建设。

15、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建好武黄城际铁路,造福湖北人民另:

1.深入开展“五查、一整、三确保”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确保城际铁路建设安全质量稳定!

2.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工作压倒一切!

3.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

4.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确保铁路建设安全持续稳定和质量优质!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六篇】

摘要:股权激励(equityincentives)是一种通过给予企业经营者一部分股权以此激励他们长期为公司服务的方法。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西方企业广泛成功的实施。我国也从上个世纪90年代逐步采用股权激励,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和“两大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相继出台,股权激励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愈演愈烈。很多理论与实务界的学者也开始纷纷的对其进行研究。而最近的国美事件更是加深了人们对股权激励的思考。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大多数著作的研究视角只是我国全体上市公司,单独研究国有上市公司的很少。国有上市公司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企业,更是应该特殊对待。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试图从相对业绩评价视角,对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权激励有效性问题进行研究。以此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和完善提供参考价值。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七篇】

论文摘要:韩非子是先秦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思想和作品都给后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通过阅读韩非子的著述文章以及品味他的主要观点,从“安全”的涵义入手来界定“国家安全”的定义,通过对韩非子著作的研读,从中挖掘和梳理出其国家安全思想。政治安全方面,韩非子从“要在中央”的中央集权制和“权、术、势”的权术思想论述;法制安全方面主要从韩非子最为突出的“以法为本”的法制思想方面阐述;文化安全方面韩非子一直强调“以法为教”的教育理念;军事社稷安全方面韩非子则是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强调国家物质实力的重要性。

本文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来阐述韩非子的国家安全思想,从而对于中国的国际安全政策有两点启示:一是中国应该主要依赖于自身的国防军事建设来维护自己的和平环境;二是中国应推动国际安全制度和规范的建立,促进世界普遍和平的实现。

论文关键词:安全;国家安全;韩非子;法治。

先秦时期我国社会政治思想领域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争艳的景象,这一时期也逐渐形成和沉淀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精华,其中尤以儒墨道法四大流派影响甚大。在诸子百家中的法家学派的韩非子又因为博采众长,成为先秦诸子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的思想托起了一个强大的封建帝国,并影响了数千年的中国封建政治。

在前人研究韩非子的一些文献中,多是从法学的视角和层面来研究韩非子的思想的,比如对韩非子的“法”、“术”、“势”的思想体系,韩非子法学思想的研究等等,少有从政治学角度对其国家安全观进行研究的。鉴于此,笔者通过对韩非子文章的研读,试图从政治学的角度从不同层面对其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安全方面的思想进行研究,从中对我国当下的国内国际安全方面也有一定的启发和意义。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探讨安全问题首先应当弄清楚安全概念及在文章中的界定,这样我们才有了研究安全问题的基点和出发点。在古代汉语中,并没有安全一词,但安字却在许多场合下表达着现代汉语中安全的意义,表达了人们通常理解的安全这一概念。安全作为现代汉语的一个基本词语,在各种现代汉语辞书有着基本相同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对安字的第四个释义是:“平安、安全”。《辞海》对安字的第一个释义就是“安全”,并在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含义上举了《国策·齐策六》的一句话作为例证:“今国已定,而社稷已安矣。”

我们知道国家安全一词属于现代汉语的范畴,先秦并无此说法,但是国家安全的思想却是由来已久。其实,中国古代的王朝安危问题,亦涉及国家间的问题。虽然先秦国家的概念与现代国家的概念有一定的差别,但古今国际政治具有共通性。由夏、商、西周、春秋和战国时期的共主国、诸侯国和少数民族政权构成的国家行为体,它们已经具备了领土、人口、军队等国家构成的基本要素及拥有部分的对内与对外权限,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家的本质属性。

在春秋战国这一四分五裂的动荡时期,各国所要解决的就是王朝存亡,国家安危的重大政治问题。当然,这里所讲的安全,与现代国家安全是有很大差异的,在此就不比较古今国家安全的异同。总之,先秦文化区域下的国家安全观指的就是先秦国际政治行为体之间为了弥补自身实力的不足,通过结盟获得更多的国家权力,实现该时期国际体系中力量结构的重新分化组合,以有效维护自身国家安全的一种国际政治理念。

(一)韩非子的政治安全思想。

在政治主权极不稳定的先秦,韩非子极为敏锐地观察到了一个事实: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矛盾、斗争促使君主更加集权、专制,因此,极力鼓吹君主专制主义理论,促进了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发展。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韩非子极力推崇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整个封建王朝有着深远的影响。

迎合了当时统治者的心理也有利于统治阶层的统治。这一制度措施对政治稳定起到了巨大作用,适合当时的动荡局势,有利的保障了国家的政治安全。在权术方面,熔法、术、势三者于一炉,权势不可借人,君主恃势不恃信,主有术而御臣,使术走向智谋状态。韩非的这些政治权术思想,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二)韩非子的法制安全思想。

韩非子的法制思想是其思想体系中最突出也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他认为国家安全和强大的出路就在于法制。他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所以他不断强化法的公开性、公正性、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走法治之道。韩非子的法制思想对当时的秦国安内有很大的帮助,从制度层面上使国家机器具备了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给世人及早的灌输了法制理念,对后世的影响可谓深远。他不但强调国家实力是根本,甚至认为外交无助于国家强大。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1、以法律统一社会,强调法律的规范性。法可以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韩非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用法律强制社会,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法家以赏刑为推行法治的二柄,主张刑多赏少,轻罪重罚。韩非说:“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韩非的“法”在名义上是赏罚并举,实际在运用过程中就是刑,即“杀戮禁诛谓之法”,“刑”成了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它只能由君主垄断。

(三)韩非子的文化安全思想。

韩非子在文化方面强调“以法为教,以吏为师”。韩非子反对和批判“私学成群”的儒家教育,主张和提倡“听吏从教”的法家教育,“废先生之教”,培养智法之士和耿介之士。“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生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提出了著名的法家教育纲领。所谓“无书简之文”、“无先王之语”,实质就是要废除、清算古代奴隶制的文化典籍和道德说教,特别是儒家所尊崇的礼、乐、诗、书和仁、义、孝、悌这一套东西,并从而实现韩非子的以法为教”的主张,其核心主张为“以法治国”。韩非子认为文化教育对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和君主的统治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对国民进行教化,最终都是为统治阶级更好的统治服务的,也是为君主统治的国家稳定发展服务的。

(四)韩非子的军事社稷安全思想。

韩非子在国家社稷军事安全方面的思想表现为“重农固本,强兵备战”。韩非子说“富国以农,距敌恃卒”,争于气力之世,明君必“务力”,“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养成“耕战有益之民”,以利驱人:耕者富,战者贵。韩非子非常重视人为在农业中的作用。韩非是一个“务力”的政治思想家,他反复奉劝君主要“明君务力”。

韩非认为,致力于土地的人就富有,致力于战场的人就强盛,不堵塞富强之道就可以称王。富靠农耕,强靠战事,只有耕战才能使国家富强,富强既是国家务力的结果又是国家务力的表现。无疑韩非子在社稷和军事安全方面的认识和思想对其国家的发展稳定有极大的力促作用。同时,韩非子是现实的物质决定论者,他认为人是自私的,因此争夺是不可避免的,国家只有强大才能保住自己的利益,所以,相对实力是国家兴衰和国家间关系的决定性因素。韩非子对于社会冲突起因和国家间关系的认识都是物质主义的。

对于事关国家安危的战争问题,韩非子则不问战争的目的是否正义,而只关心战争胜负。他说:“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韩非子是那个时期最为独特和坚定的物质决定论者,从近代的国际关系学理层面来定位,韩非子堪称是先秦时期的现实主义大师了。

通过对《韩非子》五15篇的研读,其中涉及国家安危存亡的句子繁多,并且已形成系统性的认识,从前文中韩非子在政治、法制、文化、社稷和军事安全方面的思想分析我们可以概括出在当时特定的时期和历史环境下,韩非子所服务的秦国的国家安全思想就是在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下,对内安内,发展经济军事达到富国强兵,对外兼并其他诸侯国,以实现统一六国。其实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就是如何把一个国家治理好。这些都是相辅相成,一脉相通的。

可以简单的认为治理好了国家就能实现国家安全了。当然治理国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在研读韩非子的思想时,总结出了其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治国方略。治国方略是治理国家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治理国家中的具有战略性的指导原则和全盘性的计划、方针、政策和策略。韩非的治国方略主要可以概括为:“循天守道、因情而治、赏罚依法、治吏引纲、务力耕战”。治国方略体现的不仅仅是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其实更映射出了其在国家安全维护方面的认识和措施方法。

本文从政治学角度出发,尝试用国际政治的视野来解读先秦时期那段最为动荡时期韩非子的国家安全思想。从中我们深刻理解了国家安全问题的致命性和在国际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对韩非子著述中的政治安全、法制安全、文化安全和军事社稷安全的分析,我们对韩非子的国家安全思想有了系统的认识,同时,韩非子的国家安全思想对于当今中国的国家和国际安全政策也有一定的启示:

(一)中国应该主要依赖于自身的国防军事建设来维护自己的和平环境。在和平观念还不能成为所有国家对外安全政策出发点时,在国际制度和规范还不能有效避免战争发生的条件下,中国只能以增强国防能力维护自己的和平环境。

(二)中国应推动国际安全制度和规范的建立,促进世界普遍和平的实现。国家安全问题从古至今都是我们政治学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话题,国家安全问题也是伴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始终存在的一个永久性的问题。我们对国家安全问题的研究不应该也不会停止。

国家安全论文摘要【第八篇】

英文摘要原则上要求由原论文的作者提供,但许多作者尤其是人文社科类的科研人员尚难以使用英文表达自己的思想,实际上都是委托他人将自己的中文摘要翻译成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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